❶ 資金歸集賬戶怎麼函證
(一)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在其官方網站公布各種函證方式下辦理回函工作的部門或網點及其聯系方式,如受理跟函的辦公地址及跟函所需資料,受理郵寄函證的地址、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受理數字函證的具體方式等。郵寄銀行詢證函、跟函、以符合相關規定的數字方式辦理銀行詢證函及回函,均應被視為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接受的函證方式。 如銀行業金融機構未按照要求公開發布函證受理要求,則不得拒絕受理注冊會計師按照要求實施的跟函或郵寄銀行詢證函。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額外要求加蓋會計師事務所印章。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回函服務收費屬於市場調節價的,應當依法制定並公示回函服務不同內容或檔次的收費標准,以及企業不支付或拖欠費用等情況的處理辦法(如有)。如果詢證函未滿足公開發布的銀行詢證函受理要求或被審計單位指定賬戶不足以扣劃回函服務費用,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及時通知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應當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及時溝通並採取措施,企業應當積極配合。
(三)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校驗的簽章包括但不限於企業在銀行開戶時的預留簽章或企業與銀行約定在辦理函證業務時需要加蓋的簽章。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規范銀行詢證函回函用章的管理制度,加強回函用章管理,明確回函用章。如果注冊會計師收到回函後對銀行回函用章產生疑慮,可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取得聯系,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配合注冊會計師確認回函用章的有效性
(四)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加強回函的復核控制,以提供真實准確的回函信息。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回函處理過程中,應當實現回函處理人員與業務主管人員不相容職責的分離,在銀行內部回函操作記錄中應當體現處理過程及主管人員復核簽字(包括數字簽名)等內部控製程序。在人工回函的情況下,回函人員應當注意檢查銀行詢證函內容和格式並做好回函留存工作。在填寫回函時,回函人員應當根據真實業務情況進行填寫,由回函人員、復核人員簽字並加蓋有效印章。
❷ 詢證函是什麼
詢證函(英語:Confirmation)是由審計師(或其他鑒證業務執行人)以被審計者的名義向被詢證人發出的,用以獲取被詢證人對於被審計者相關信息或現存狀況的聲明。
按照相關准則的要求,詢證函必需由審計師親自寄發,不可由被審計者代為寄發。被審計者可以幫助填寫詢證函的內容並提供被詢證人的地址等信息,但是審計師必須對上述信息進行檢查核對。詢證函是審計師審計工作底稿的重要組成部分。
寄發詢證函以獲取審計證據的審計程序稱為函證。按照審計准則的規定,所有的銀行賬戶,包括審計期間內銷戶的賬戶都應當進行函證,對於重要的往來對象應當予以函證。
查詢是審計人員對有關人員進行書面或口頭詢問以獲取審計證據的方法。函證是指審計人員為印證被審計單位會計記錄所載事項而向第三者發函詢證的一種方法。銀行詢證函是向銀行發函詢證銀行存款、銀行借款、託管證券、應付票據等情況,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有關文件要求作出確證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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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證函的分類
一、根據被詢證人的不同,詢證函可以分為:
1、銀行詢證函:向被審計者的存款銀行及借款銀行發出的詢證函,用以檢查被審計者在特定日期(一般為資產負債表日,下同)銀行存款的余額、存在性和所有權,以及借款的余額、完整性和估價。
完整的銀行詢證函一般包括:存款、借款、銷戶情況、委託存款、委託貸款、擔保、承兌匯票、貼現票據、托收票據、信用證、外匯合約、存托證券及其他重大事項。
2、企業詢證函:向被審計者的債權人和債務人發出的詢證函,用以檢查被審計者特定日期債權或債務的存在和權利或義務。企業詢證函通常包括雙方在截止於特定日期的往來款項余額。
3、律師詢證函:向為被審計者提供法律服務的律師及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發出的詢證函,用以檢查被審計者在特定日期是否存在任何未決訴訟及其可能產生的影響以及律師費的結算。
4、其他詢證函:向其他機構如保險公司、證券交易所或政府部門發出的詢證函,用以檢查被審計者的保險合同條款、所持有的可流通證券或注冊資本情況等信息。
二、按照回函要求的不同,企業詢證函可以分為:
1、積極式詢證函(Positive Confirmation):無論詢證函記錄如何,都要求被詢證人回函。
2、消極式詢證函(Negative Confirmation):當詢證函記錄與被詢證人記錄一致時不回函,僅當詢證函記錄與被詢證人記錄不一致時回函。
❸ 什麼是詢證函
詢證作為審計中一種常用的程序和方法,它包括查詢和函證。查詢是審計人員對有關人員進行書面或口頭詢問以獲取審計證據的方法。函證是指審計人員為印證被審計單位會計記錄所載事項而向第三者發函詢證的一種方法。
查詢是審計人員對有關人員進行書面或口頭詢問以獲取審計證據的方法。函證是指審計人員為印證被審計單位會計記錄所載事項而向第三者發函詢證的一種方法。銀行詢證函是向銀行發函詢證銀行存款、銀行借款、託管證券、應付票據等情況,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有關文件要求作出確證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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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詢證函
律師詢證函是一份來自於客戶律師的信函,其目的是通知審計師與財務報表披露有關的未決訴訟或律師了解到的其他相關信息。
律師詢證函中通常包括管理當局對有待解決或極可能發生的未決訴訟、追索債權、估價事項等或有事項的說明及估計值,以及對期後事項的說明,並要求律師聲明被審計單位對有關期後事項和或有事項等的敘述是完整的(或指明其疏漏),並對被審計單位就有關期後事項和或有事項等情況的說明作出評價。而且,詢證函也可以讓律師列述或有事項和期後事項。
這個函證與普通函證(Confirmation Letter)不同, 一般函證是由審計員直接發送;律師詢證函是由審計員要求客戶發送給律師,再由律師發送給審計員。
❹ 詢證函是什麼
詢證作為審計中一種常用的程序和方法,它包括查詢和函證。查詢是審計人員對有關人員進行書面或口頭詢問以獲取審計證據的方法。函證是指審計人員為印證被審計單位會計記錄所載事項而向第三者發函詢證的一種方法。銀行詢證函是向銀行發函詢證銀行存款、銀行借款、託管證券、應付票據等情況,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有關文件要求作出確證答復。
1、分清銀行余額的詢證和銀行發生額的詢證。余額是某一截止時點之前所有發生額的最終結果,通過詢證銀行余額可以證實截止某一時點的銀行余額是否真實存在。發生額是業務發生時的原始記錄,通過詢證銀行發生額可以證實某一筆銀行業務是否真實發生。如在驗證投資人以貨幣資金投資時銀行詢證函就是對銀行發生額的詢證。在對資產負債表所列銀行存款項目審計時銀行詢證函就是對銀行余額的詢證。
2、正確簽章。發函方應該簽署公章。復函方應根據實際情況分別在「數據證明無誤」、「數據不符及需加說明事項」簽署單位公章,並由經辦人員簽名或蓋章。不能以單位內部機構公章代替單位公章。
3、如實填寫,及時回復。發函方應根據本單位帳簿記錄如實填寫,作為復函方的金融機構應根據原始記錄核對,按銀行詢證函項目逐一填寫,填寫完畢後及時回復至會計師事務所,並按有關規定向發函方收取詢證費用。
4、注意銀行詢證范圍。銀行詢證不僅包括某一截止時點有餘額的銀行,還包括存款、借款、託管證券、應付票據已結清的帳戶。因為有可能存款帳戶已結清,但仍有銀行借款或其他負債存在;也有可能借款帳戶已結清,但仍有未付利息。
5、詢證程序要恰當。注冊會計師寫好詢證函交給被審計單位蓋章後,應親自將詢證函寄出,不可將詢證函交給客戶,從客戶取得詢證函回函要評估回函的可靠性,不可粗心大意。
6、詢證工作底稿要齊備。銀行詢證的名單、寄發詢證函的郵費單據復印件、到銀行實地詢證的工作記錄等工作底稿要齊備,附於銀行有關項目審定表下。正確運用銀行詢證函對於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保證銀行有關項目的真實性完整性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企業詢證函是企業在財產清查中為了核實往來款項的真實性而寄送往來單位的一種核對函件。
常見的也就是會計師年底審計時需向銀行詢證賬戶余額情況,如果是這種情況,銀行當然是根據銀行實際的賬戶余額出具了
有些銀行在詢證函上蓋章還收費的
❺ 證券公司可以發詢證函嗎
法律分析:為規范辦理企業詢證函函證事項操作,提高本公司函證服務效率,現將申請辦理企業詢證函函證事項的具體流程和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1、證券公司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盡職調查機構(以下簡稱審計機構)擬對證券公司與本公司往來賬項進行詢證的,適用本通知。
2、證券公司或其聘用的審計機構應按照本公司制定的企業往來詢證函格式(見附件),填列具體詢證信息。如存在詢證函格式中預印的詢證事項以外的事項,請於「其他事項」欄目中填列。
3、詢證信息應避免手工書寫,如對填寫信息進行手寫增加、刪除或修改等調整,請在調整處加蓋公司公章。
4、審計機構進行書面函證的,應將企業詢證函加蓋證券公司公章,並郵寄至本公司;由審計機構指定經辦人辦理現場詢證的,須在企業詢證函中註明經辦人員具體信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二十二條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應當自受理證券發行申請文件之日起三個月內,依照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注冊或者不予注冊的決定,發行人根據要求補充、修改發行申請文件的時間不計算在內。不予注冊的,應當說明理由。
第二十三條 證券發行申請經注冊後,發行人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證券公開發行前公告公開發行募集文件,並將該文件置備於指定場所供公眾查閱。
發行證券的信息依法公開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開或者泄露該信息。
發行人不得在公告公開發行募集文件前發行證券。
第二十四條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對已作出的證券發行注冊的決定,發現不符合法定條件或者法定程序,尚未發行證券的,應當予以撤銷,停止發行。已經發行尚未上市的,撤銷發行注冊決定,發行人應當按照發行價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證券持有人;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以及保薦人,應當與發行人承擔連帶責任,但是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
股票的發行人在招股說明書等證券發行文件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已經發行並上市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可以責令發行人回購證券,或者責令負有責任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買回證券。
第二十五條 股票依法發行後,發行人經營與收益的變化,由發行人自行負責;由此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責。
第二十六條 發行人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證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證券公司承銷的,發行人應當同證券公司簽訂承銷協議。證券承銷業務採取代銷或者包銷方式。
證券代銷是指證券公司代發行人發售證券,在承銷期結束時,將未售出的證券全部退還給發行人的承銷方式。
證券包銷是指證券公司將發行人的證券按照協議全部購入或者在承銷期結束時將售後剩餘證券全部自行購入的承銷方式。
❻ 詢證函是由誰發出的
詢證作為審計中一種常用的程序和方法,它包括查詢和函證。查詢是審計人員對有關人員進行書面或口頭詢問以獲取審計證據的方法。函證是指審計人員為印證被審計單位會計記錄所載事項而向第三者發函詢證的一種方法。
詢證函是什麼意思:詢證函是由審計師以被審計者的名義向被詢證人發出的,用以獲取被詢證人對於被審計者相關信息或現存狀況的聲明。詢證是審計中常用的一種程序和方法,它包括查詢和函證。查詢法是審計師為獲得審計證據而對當事人進行書面或口頭詢問的方法。函證是指審計人員為印證被審計單位會計記錄所載事項而向第三者發函詢證的一種方法。
二、詢證函分為哪幾種:一般我們根據根據被詢證人的不同,詢證函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1、銀行詢證函:對被審計人的存款銀行和借款銀行發出的詢證函,以核實被審計人在特定日期的銀行存款余額、存在性和所有權,以及借款余額、完整性和估價。
2、律師詢證函:向為被審計者提供法律服務的律師及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發出的詢證函,用以檢查被審計者在特定日期是否存在任何未決訴訟及其可能產生的影響以及律師費的結算。
3、企業詢證函:向被審計者的債權人和債務人發出的詢證函,以核實被審計人在特定日期的債權或債務的存在及權利或義務。企業詢證函通常包括雙方在截止於特定日期的往來款項余額。
4、其他詢證函:發給其它機構的詢證函,如保險公司、證券交易所或政府部門,以核實被審計師的保險合同條款、持有的可流通證券或注冊資本狀況等。
法律依據:根據《財政部、銀監會關於進一步規范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的通知》之二規定:注冊會計師應當根據具體業務的需要,從本通知所附銀行詢證函格式中選擇適當的銀行詢證函,並確保函證的完整規范有效。注冊會計師應當對銀行詢證函及回函中所列信息嚴格保密,僅用於審計(驗資)目的,並按照執業准則的要求形成業務工作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