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武農商行股權怎麼過戶
一般情況下,股權轉讓經過以下手續: 一、首先需要您將股權轉讓給第三方,與第三方(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約定股權轉讓價格、交接、債權債務、股權轉讓款的支付等事宜,轉讓方與受讓方在《股權轉讓協議》上簽字蓋章。 二、需要另外那位股東對您的股份轉讓給第三方放棄優先購買權,出具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承諾或證明。 三、需要召開老股東會議,經過老股東會表決同意,免去轉讓方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原來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 四、需要召開新股東會議,經過新股東會表決同意,任命新股東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討論新的公司《章程》,通過後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 五、在上述文件簽署後 30 日內,向公司注冊地工商局提交《股權轉讓協議》、《股東會決議》、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東會指派的代表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六、股權轉讓的債權債務一般由轉讓方與受讓方在《股權轉讓協議》中進行詳細約定。 相關法律知識: 股權轉讓是股東行使股權經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國《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通過法定方式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 股權自由轉讓制度,是現代公司制度最為成功的表現之一。近年來,隨著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國有企業改革及公司法的實施,股權轉讓成為企業募集資本、產權流動重組、資源優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發的糾紛在公司訴訟中最為常見,其中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是該類案件審理的難點所在。 股權轉讓協議是當事人以轉讓股權為目的而達成的關於出讓方交付股權並收取價金,受讓方支付價金得到股權的意思表示。股權轉讓是一種物權變動行為,股權轉讓後,股東基於股東地位而對公司所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全部同時移轉於受讓人,受讓人因此成為公司的股東,取得股東權。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股權轉讓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但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並不當然等同於股權轉讓生效。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是指對合同當事人產生法律約束力的問題,股權轉讓的生效是指股權何時發生轉移,即受讓方何時取得股東身份的問題,所以,必須關注股權轉讓協議簽訂後的適當履行問題。
❷ 清遠農商銀行股金怎麼買賣清遠農商銀行股金如何轉讓
如果是單純的轉讓,簡單得很,就像轉讓股票一樣,專門有機構收購的。
❸ 剛改制完的農商銀行職工股可以轉讓嗎
常規職工股可以轉讓。
辦理股份轉讓需要准備的資料,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公司股東會決議,由公司出面配合到工商辦理股東變更手續。具體如下:
一、 企業的申請報告(向管委會申請,加蓋公章);
二、 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
三、 股權轉讓協議(轉讓雙方公司法人代表簽字、必須包含的內容附後)、合營他方放棄優先受讓權的聲明;
四、 合同、章程修定書(新舊對照、崑山法人代表簽字);
五、境內主體資格審核表,資信證明;
六、批准證書原件;
七、原營業執照復印件;
八、退任董事免職書(老投資者董事長簽字);
九、新的董事委派書(新投資者董事長簽字)、董事身份證明(護照復印件或身份證復印件);
十、新的總經理聘任書(崑山公司董事長簽字)、身份證明(護照復印件或身份證復印件);
十一、退任總經理免職書(崑山公司新董事長簽字);
十二、企業(項目)土地利用、節能環保情況申報表。
❹ 溫州農商銀行改制未滿三年股權如何轉讓
你的問題不清楚。給你個案例給你參考一下:
案例:股份合作制企業改制過程中的股權轉讓與資產轉讓
甲廠系股份合作制企業,注冊資本150萬元,分為150萬股,均為職工個人股。2003年12月,經評估其凈資產為1889萬元。2003年12月31日,甲廠與乙公司簽訂合作意向書,約定由乙公司以1:5溢價收購甲廠的全部股份,並支付職工工齡補償金580萬元。2004年1月6日,甲廠召開全體股東大會和職工大會,股東大會通過了關於股東按1:5溢價轉讓股份給乙公司和丙公司的決議,並確認了資產評估結果,職工大會則通過了勞動用工制度改革方案。同日,甲廠的三位董事會成員和一名監事簽署了關於用凈資產中的359萬元補償乙公司和丙公司在調整產品結構和處置存貨中的損失的董事擴大會議決議。2004年1月16日,甲廠與乙、丙兩公司簽訂協議,約定由乙、丙兩公司以每股5元的價格收購甲廠的全部股份,並支付職工工齡補償金580萬元;甲廠將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收購手續完成後,甲廠名下的全部資產及債權、債務由變更後的新公司享有和承擔。2004年1月19日,乙、丙兩公司共支付給甲廠1330萬元。2004年2月1日,甲廠的所有股東均與乙、丙兩公司簽定了股份轉讓協議。其後,各股東均取得股份轉讓款。2004年2月10日,甲廠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
2004年8月13日,甲廠的原125名股東以該廠原三名董事違反企業章程關於股東職工代表大會有權對企業合並、分立、變更企業形式、解散和清算事項作出決議的規定,擅自決定企業資產以低價出售,造成該廠減少收入359萬元,進而嚴重損害了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為由,向法院起訴,要求該三位董事賠償全體股東損失359萬元。
判決結果
法院經審理認為,在甲廠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的過程中,乙、丙兩公司所收購的是甲廠的股份,並非凈資產。改制的過程表明,各股東在轉讓股份之前知曉甲廠經評估的凈資產價值、股份轉讓的價格和勞動用工制度的改革方案,並且最終均是以1:5的價格與乙、丙兩公司簽訂了股份轉讓協議。因此,125名股東主張三董事擅自決定了甲廠凈資產的低價出售,造成該廠減少收入359萬元,無充分事實依據;其要求三董事向全體股東賠償該359萬元損失的訴訟請求,亦無事實和法律依據。據此,法院判決駁回了125名股東的訴訟請求。宣判後,雙方當事人均未提起上訴。
評析
(一)關於股份合作制企業改制糾紛的法律適用問題
股份合作制企業是我國在經濟體制改革實踐中為解決集體企業、小型國有企業的發展出路而探索出的一種特殊的企業組織形式,是勞動合作和資本合作的結合,企業職工既是勞動者,也是出資者。我國現行法律中沒有關於該類企業組織形式的專門規范,其只散見於中央部委的一些政策和指導性意見及地方政府的文件當中 ,因此,該企業組織形式不是法律意義上的民商事主體。其只是改革實踐中出現的應時性產物,最終會因法律地位的缺失而完全退出歷史舞台。有不少股份合作制企業已經或正在進行改制,但改制或消亡過程中不可避免會產生糾紛並形成訴訟。本案就是其中一例。由於沒有規范股份合作制企業的組織和行為的專門法律,此類糾紛在程序和實體上的法律適用是一個難題,實踐中存在爭議。一種觀點認為,此類糾紛可類推適用公司法,另一種觀點則認為,此類糾紛除民法通則、合同法可以適用外,沒有可以援引的法律規范。
筆者持第一種觀點。對此類糾紛,除了可以適用民法通則、合同法之外,還可類推適用公司法。一方面,從某種程度上說,股份合作制企業是發源於經濟改革實踐而又參照有限責任公司的特徵予以設計的企業組織形式。其主要特徵和性質有:從主體資格來看,股份合作制企業具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從出資者的責任性質來看,股份合作制企業以其全部資產承擔民事責任,而出資者是以出資額為限對企業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從企業的封閉性來看,個人股東必須是企業的職工,具有很強的人合性質;從組織機構的設置和職權來看,股份合作制企業設立職工股東大會,還可設立董事會和監事會,職工股東大會是企業的權力機構,董事會是由職工股東大會選舉產生,對職工股東大會負責,董事長是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監事會負責對董事會和總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並直接向職工股東大會報告工作 。股份合作制企業的以上特徵與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的獨立法人資格、股東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人合性質和封閉性以及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三大組織機構的設置和職權分配情況等特徵相似。另一方面,在現代社會,法官不得以法無明文規定而拒絕接受對民事、經濟案件的裁判,也不得以法律規定不明而拒絕援引法律規定。同時,類推適用是民商事審判中法律漏洞補充的方法之一。因此,在股份合作制企業糾紛中類推適用公司法既是解決糾紛的需要,符合現代司法理念,也具有類推適用的基礎。
本案涉及的是股份合作制企業在改制過程中所產生的股東與董事之間的糾紛。雖然沒有專門的法律可以直接適用,但根據以上分析,本案可以類推適用公司法的有關規定。也正是參照了公司法的規定,本案案由確定為董事、監事、經理損害公司利益糾紛。而對於甲廠改制過程中的行為,亦可根據公司法的相關制度、理論予以界定和評價。
(二)關於乙、丙兩公司收購行為的性質界定問題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乙、丙兩公司的收購行為是屬於凈資產收購還是產權收購,這也是本案處理的關鍵問題。
如果屬凈資產收購,則關於甲廠的凈資產轉讓價格,董事會無權作出決定,董事會擴大會議關於用359萬元補償乙公司和丙公司在調整產品結構和處置存貨中的損失的決定,損害了甲廠的利益。而如果屬產權收購,則只涉及廣大股東的利益,不涉及甲廠的利益,影響廣大股東利益的是股份轉讓的價格和職工工齡補償金的數額,股東願意以1:5的價格轉讓股份且未就職工工齡補償金提出異議的,也就無法認定甲廠的三位董事所作的關於用359萬元補償乙公司和丙公司在調整產品結構和處置存貨中的損失的董事擴大會議決定損害了甲廠的利益並進而損害了股東的利益。
產權轉讓與資產轉讓是企業在改制過程中較常採用的形式,兩者都有可能會伴隨著企業勞動用工制度的改革,但兩者的法律特徵顯著不同。具體區別有:一、協議簽訂主體不同。產權轉讓協議的簽訂主體是股東或企業的主管部門與收購方,企業不能夠自己賣自己,而資產轉讓協議的簽訂主體是企業自身與收購方。二、轉讓標的不同。產權轉讓的標的是企業的產權,企業的債權債務也會一並轉移給收購方,而資產轉讓的標的是企業的資產,多為企業的優良資產,一般不涉及債權債務移轉給收購方的問題。三、轉讓對價的利益承受主體不同。產權轉讓中,轉讓對價的利益承受者是股東或企業的主管部門,並非企業自身,而資產轉讓中,轉讓對價的利益承受者是企業自身,當然,企業也可能在進行清算後尚有剩餘資產,但股東或企業主管部門在此情況下取得的剩餘資產與轉讓對價的性質完全不同。四、轉讓對價的確定依據不同。產權轉讓中,轉讓對價的確定不僅需要考慮到企業的現狀,還要考慮到企業將來的發展前景,而資產轉讓中,轉讓對價往往以轉讓資產的凈價值為確定依據。五、直接法律後果不同。產權轉讓中,收購方取得企業的大部分或全部控制權,被收購企業需要變更股東登記,或者變更企業形式、企業名稱,而資產轉讓中,被收購企業只是以全部資產或部分資產換取對價,其可進行清算後消滅其主體資格,也可通過調整經營方向、改革經營機制等繼續存續。
根據以上產權收購與資產收購的特徵區別,本案中,甲、乙兩公司的收購行為應屬於產權收購而非凈資產收購。理由如下:首先,從協議的簽訂主體和內容來看。在甲廠的改制過程中,一共簽訂有三份重要協議,一是甲廠與乙公司於2003年12月31日簽訂的合作意向書,二是甲廠與乙、丙兩公司於2004年1月16日簽訂的合同書,三是甲廠的所有股東與乙、丙兩公司於2004年2月1日簽訂的股份轉讓協議。雖然合作意向書和合同書是由甲廠與收購方所簽訂,但其主要是就收購方收購甲廠的股份及其所帶來的勞動用工制度的改革、企業債權債務的處理、企業形式的變更等問題進行協商和約定,而且甲廠是一個股份合作制企業,由分散的股東就股份轉讓問題與收購方進行談判是不現實的,甲廠以自己的名義先與收購方進行協商談判再由股東確認轉讓方案合情合理。
而最終改制過程中的關鍵環節,即股份的轉讓也是由全體股東與乙、丙兩公司簽訂股份轉讓協議完成的,甲廠沒有自己賣自己,是其股東向收購方轉讓自己的股份。因此,最終的轉讓協議的簽訂主體是股東與收購方,轉讓的標的是甲廠的產權,並非其凈資產。其次,從轉讓對價的利益承受者來看。各股東在與甲、乙兩公司簽訂股份轉讓協議之後,均依協議約定的價格取得了股份轉讓款,轉讓對價的利益承受者是股東,而不是甲廠自身,股東所得的利益也不是在對甲廠進行清算後所分得的剩餘資產。再次,從直接法律後果來看。在所有股東將股份轉讓給乙、丙兩公司後,甲廠的主體資格並沒有消滅,而是變更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其股東相應變更為甲公司和乙公司。另外,雖然甲廠的改制不僅僅是股份轉讓的問題,還涉及到勞動用工制度的改革,但勞動用工制度的改革並不是區分產權轉讓和資產轉讓的標准,而是產權轉讓和資產轉讓都有可能伴隨產生的問題。由於乙、丙兩公司收購的是甲廠的產權並非凈資產,因此,甲廠凈資產的價值不是收購對價的唯一確定依據,收購對價可以等於甚至可以少於企業的凈資產價值。各股東自願以1:5的價格向乙、丙公司轉讓股份,且沒有對職工工齡補償金提出異議,不能認定三董事所作的關於用359萬元補償乙公司和丙公司在調整產品結構和處置存貨中的損失的決定必然造成了甲廠的收入損失,並造成股東利益的損害。
綜合以上分析,本案中,125名原告主張三被告擅自決定了甲廠低價出售,造成該廠減少收入359萬元,進而要求三被告賠償359萬元的訴訟請求,無事實依據,不應得到支持。
❺ 黑龍江農商銀行股權幾年可以轉讓
黑龍江農商銀行股權五年後可以轉讓,根據黑龍江農商銀行的相關規定以及股東協議:五年內不得轉讓股權和退股。所以黑龍江農商銀行股權五年後才可以轉讓。
1.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股權轉讓是股東行使股權經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國《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通過法定方式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
2.股權轉讓的種類:股權轉讓是股東(轉讓方)與他人(受讓方)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發生的股權轉移。由於股權轉讓必須是轉讓方、受讓方的意思一致才能發生,故股權轉讓應為契約行為,須以協議的形式加以表現。
(1)持份轉讓與股份轉讓
持份轉讓,是指持有份額的轉讓,在中國是指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份額的轉讓。股份轉讓,根據股份載體的不同,又可分為一般股份轉讓和股票轉讓。一般股份轉讓是指以非股票的形式的股份轉讓,實際包括已繳納資本然而並未出具股票的股份轉讓,也包括那些雖然認購但仍未繳付股款因而還不能出具股票的股份轉讓。股票轉讓,是指以股票為載體的股份轉讓。股票轉讓還可進一步細分為記名股票轉讓與非記名股票的轉讓、有紙化股票的轉讓和無紙化股票的轉讓等。
(2)書面股權轉讓與非書面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多是以書面形式來進行。有的國家的法規還明文規定,股權轉讓必須以書面形式、甚至以特別的書面形式(公證)來進行。但以非書面的股權轉讓亦經常發生,尤其以股票為表現形式的股權轉讓,通過非書面的形式更能有效快速地進行。
(3)即時股權轉讓與預約股權轉讓
即時股權轉讓,是指隨股權轉讓協議生效或者受讓款的支付即進行的股權轉讓。而那些附有特定期限或特定條件的股權轉讓,為預約股權轉讓。中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發起人持有的該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該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該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該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該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該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為規避此項法律規定,發起人與他人簽署於附期間的公司設立1年之後的股權轉讓協議,以及董事、監事、經理與他人簽署附期限的股權轉讓協議,即屬於預期股權轉讓。
❻ 農商行股權轉讓的具體流程
法律分析:一、向金融機構入股要進行股東資格審查;
二、受讓方的資格要求;
三、股東申請轉讓本行股權時轉讓、受讓雙方應向本行董事會提交以下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六十九條 商業銀行因分立、合並或者出現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需要解散的,應當向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並附解散的理由和支付存款的本金和利息等債務清償計劃。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後解散。
❼ 農商行股權人之間可以轉戶嗎
可以。
現在各地的農商行的股金股權都是可以過戶質押給別人的,你直接去到銀行辦理就可以。
股權轉讓需要資料:
1、公司原股東會關於同意轉讓股權的決議。
2、股權轉讓協議。
3、公司新股東會決議。
4、公司章程修正案(涉及股東名稱、股權比例的條款)。
5、提供股權轉讓款交割證明。
6、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IC卡、新股東身份證原件。
7、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8、新股東身份證明,非當地戶籍的需要暫住證,法人股東需要經工商局簽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9、新法定代表人照片、簡歷(如需變更法定代表人)。
10、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騰訊眾創空間,為順應網路時代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趨勢。
❽ 農商銀行股金轉讓需求審批嗎
肯定需要啊,轉讓的第一步就是提交資料審批,每個行社的審批情況不一樣,有的當天,有的可能需要一周,但一般時間都不會太久,審批下來了行社人員也會及時通知你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