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因急需錢用,想賣農村商業銀行的股金,請問現在是多少錢一股,
農村商業銀行未上市的股金,現在的市值大約在2.2至2.3元左右。
拓展資料
一、2021農商行股金分成幾許?
股金分成前三甲:均為廣東省內的農商銀行,順德28%、南海27%、東莞26%。
分成高於20%的另有:重慶,湖南桑植,廣東中山,廣東鶴山,廣東惠州,廣東博羅,河北安新。
地區懸殊:廣東省整體分成程度較高,貴州、安徽等地的整體分成程度絕對較低,但廣東也有個體處所(陸豐、廉江)很低,分成程度的懸殊仍是很大。
分成方法:大部門農商銀行都接納全體現金分成,也有部門農商銀行接納「現金分成 轉股」。正常來講轉股的分成方法的理論分成程度會更高,如某個農商銀行的股權買賣代價為2元每股,那末轉股5%,理論至關於現金分成10%。能否接納轉股份紅方法,正常看能否必要普及本錢富足率目標,要是本錢富足率目標較低,就會思考接納轉股的方法增多本錢金,普及本錢富足率。
二、農商銀行到達甚麼前提能力上市?
起首,要做到切合羈系部分的請求。羈系部分對撥備籠罩率和本錢富足率達不到劃定的屯子銀行有明白的分成制約。憑據《中國銀監會辦公廳對於屯子中小金融機構2015年度利潤分派羈系無關事變的關照》劃定,「思考隱形不良後存在撥備缺口、本錢富足率未滿意過渡期最低羈系請求,本錢富足率低於9.8%的屯子名譽社及低於10.5%的屯子銀行,不得現金分成。」
這一劃定在很大水平上會影響部門農商行沒法兌現現金分成,進而影響投資者對農商行的相信,有大概還會激發榮譽危險。以是豈論是在達標的歷程仍是在包管投資者對農商行的相信方面農商行都要做好富足的籌備。
其次,辦理面對的題目,擬定迷信可行的上市企圖。農商行上市將碰面臨諸多題目,好比列隊銀行數目過量,主板市場上市請求前提隨之增高;而且多隻內銀股赴港上市後,投資者對赴港IPO的小銀行(尤為是農商行)投資志願不強,影響IPO認購,市場影響力也不能敏捷縮小。這些都是必要隆重思考,擬定迷信的上市企圖躲避危險,能力在上市的路上走的更遠。
末了,要滿意農商行在金融市場上的非凡性。因為農商行屬於金融機構,中小型農商行在三板市場的流暢和其餘三板掛牌公司有所分歧,股權讓渡比例和對接轉板上不能像其餘公司那末隨便。是以銀監部分對付切合前提的屯子金融機構在新三板上市也持「隆重撐持」立場。要清除這些主觀身分,農商行必需要做的更好,籌辦的更充足,有氣力就有影響力。
㈡ 農村信用社股金,現在已經改名農村商業銀行了,這些股金能成為原始股嗎
理論上是可以的,但是實際上可能會有點困難,一個是農村信用社上市比較困難,目前可能性不大,另一個就是後期變現的時候也比較難。
什麼是原始股:
原始股是公司在上市之前發行的股票。在中國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級市場上以發行價向社會公開發行的企業股票。
社會上出售的所謂「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時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份。通過上市獲取幾倍甚至百倍的高額回報。通過分紅取得比銀行利息高得多的回報。
如何購買原始股:
對有意購買原始股的朋友來說,一個途徑是通過其發行進行收購。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發起設立是指由公司發起人認購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募集而設立公司。由於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一年內不得轉讓,社會上出售的所謂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時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份。
另外一個途徑即通過其轉讓進行申購。公司發起人持有的股票為記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一年之後的轉讓應該在規定的證券交易場所之內進行,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對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無記名股票的轉讓則必須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轉讓。一些違規的股權交易大多數是以投資咨詢公司的名義進行的,而投資咨詢機構並不具備代理買賣股權的資質。
其他股票:
1、國有股是國家持有股份,中國的法律還沒有允許上市流通;
2、法人股是企業法人所持有的股份,不經過轉讓是不能直接上市流通的;
3、自然人股是一般個人所持有的股票,一旦該股票上市就可以流通的股票。
㈢ 廣州農商銀行股票轉讓要什麼手續,請問父親把股票轉讓給兒子應該要辦什麼手續
你到華夏路1路的總行辦吧,帶上身份證啊,股東證啊,帶齊證件吧.至於什麼手續去到才知道,不是那麼多人辦過
㈣ 想轉讓山東農商銀行當地一家機構的股金,相當於股票性質。因沒有公共轉讓平台,無法尋求受讓人,求辦法
可以要求大股東回收股份,如果大股東不同意回收就可以轉讓給其他股東,或者尋找其他有意向的人。
㈤ 持有的湖南瀘溪農商銀行股票如何辦理非交易轉讓
辦理非交易轉讓需要合格的申請人向湖南省瀘溪向中登公司提出申請,並按照要求提交材料以供相關機構進行形式審查。
部分類型的非交易轉讓業務必須雙方到場辦理。此外繼承轉讓與贈與轉讓的流程不同,必須遵循嚴格的轉讓流程才可以完成非交易轉讓。
㈥ 聽說農商銀行要上市,那麼農商銀行的原始股能買嗎
有潛力的話就可以買,一般情況下原始股的價格比較低,公司上市後原始股進入市場,剛進入的股票價格低,如果剛上市的公司發展潛力重足,股票上漲速度就快,原始股就會翻很多倍。
全國有幾百家農商行,每一家都是獨立的法人機構,已上市農商銀行有重慶農商行、九台農商行、常熟農商銀行、無錫農商銀行、江陰農商銀行、張家港農商銀行、吳江農商銀行。農商銀行上市需要財務數據達標之後,走整個上市流程完之後,沒有準確時間。
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發行的股票。 在中國證券市場上,「原始股」一向是贏利和發財的代名詞。原始股都是一塊錢一股, 只有公司內部員工或者高層領導的親戚才有機會可以買的。
在公司謀劃上市的時候有一個發行價,發行價格一般是大於或者等於原始股價,這是為了保護股東的權益。一般情況下原始股的價格比較低,公司上市後原始股進入市場,剛進入的股票價格低,如果剛上市的公司發展潛力重足,股票上漲速度就快,原始股就會翻很多倍。(5)上市農商銀行價格擴展閱讀
銀行上市的要求和其他上市公司一樣,成為上市公司要求: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3、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㈦ 農村信用社怎麼辦原始股轉讓手續
你好,我不是什麼律師呀,給你回答一下,你看行不行。
第一、銀行為什麼要強制我們退股?
答:因為現在銀行的資本充足率過高。銀行沒有多收的收入了(因為要分紅給你們,他們的工資低了兄第),每年都要付你的們利息。反知以前不讓你們退的原因你也小得了吧(就是資本充足率低了,沒錢放貸款)。
第二、像我們這種情況我們儲戶該怎麼辦..?
答:我要先明確你入的股金是資格股還是投資股。你要知到投資股是不可以退的,只能轉讓和繼承。
第三、不是說存款取款自由嗎? 這是自哪門子由?
答:你的存取款自願的問題,也不要說了,信用社要你入股的時候可能也只給你說好的地方(比如說:每年能得多入紅利呀,什麼時候都可以退呀,等等)。可能你簽入股合同的時候,你一點沒有看合同的內容吧。
第四、我們要是不去簽字 銀行有權利強制給我們把這投資股(原始股)給退了嗎?
答:不能退的。
㈧ 想買農商銀行股票嗎
朋友,這個農商銀行目前不屬於中國大陸的上市公司,而且也不在中國香港以及海外上市的。
㈨ 存錢存遼東農商銀行為什麼這個給的是票呢不是存摺呢,我想存幾十萬的這個銀行利息挺高的合適嗎
現在存定期,貌似都是票~
㈩ 黑龍江農商銀行股權幾年可以轉讓
黑龍江農商銀行股權五年後可以轉讓,根據黑龍江農商銀行的相關規定以及股東協議:五年內不得轉讓股權和退股。所以黑龍江農商銀行股權五年後才可以轉讓。
1.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股權轉讓是股東行使股權經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國《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通過法定方式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
2.股權轉讓的種類:股權轉讓是股東(轉讓方)與他人(受讓方)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發生的股權轉移。由於股權轉讓必須是轉讓方、受讓方的意思一致才能發生,故股權轉讓應為契約行為,須以協議的形式加以表現。
(1)持份轉讓與股份轉讓
持份轉讓,是指持有份額的轉讓,在中國是指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份額的轉讓。股份轉讓,根據股份載體的不同,又可分為一般股份轉讓和股票轉讓。一般股份轉讓是指以非股票的形式的股份轉讓,實際包括已繳納資本然而並未出具股票的股份轉讓,也包括那些雖然認購但仍未繳付股款因而還不能出具股票的股份轉讓。股票轉讓,是指以股票為載體的股份轉讓。股票轉讓還可進一步細分為記名股票轉讓與非記名股票的轉讓、有紙化股票的轉讓和無紙化股票的轉讓等。
(2)書面股權轉讓與非書面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多是以書面形式來進行。有的國家的法規還明文規定,股權轉讓必須以書面形式、甚至以特別的書面形式(公證)來進行。但以非書面的股權轉讓亦經常發生,尤其以股票為表現形式的股權轉讓,通過非書面的形式更能有效快速地進行。
(3)即時股權轉讓與預約股權轉讓
即時股權轉讓,是指隨股權轉讓協議生效或者受讓款的支付即進行的股權轉讓。而那些附有特定期限或特定條件的股權轉讓,為預約股權轉讓。中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發起人持有的該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該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該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該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該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該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為規避此項法律規定,發起人與他人簽署於附期間的公司設立1年之後的股權轉讓協議,以及董事、監事、經理與他人簽署附期限的股權轉讓協議,即屬於預期股權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