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甲公司以交易為目的,於2008年4月10日從二級市場上以105000元的價格購入10000股某上市公司的股票
交易性金融資產手續費不能計入成本,需計入投資收益。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2008年4月10日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100000
應收股利 5000
投資收益 2000
貸:銀行存款 107000
4月20日
借:銀行存款 5000
貸:應收股利 5000
2008年12月30日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50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50000
2009年3月20日
借:應收股利 5000
貸:投資收益 5000
收到現金時
借:銀行存款 5000
貸:應收股利 5000
4月20日
借:銀行存款 180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 100000
投資收益 80000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50000
貸:投資收益 50000
2. 請問下面道題答案(7)中 280 是怎麼算來的謝謝!
700萬*40%的股份啊~~
3. 以銀行存款購買某公司股票10000股,每股5元.另支付相關稅費1000元,作為短期投資,怎樣做會計分錄.
現在短期投資的賬戶已經沒有了,
應該是持有不超過一年,屬於投機行為,
交易性金融資產借方登記成本,
相關稅費計入投資收益的借方,
貸記銀行存款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50000
投資收益
1000
貸:銀行存款
51000
以後,資產負債表日按公允價值變動調整變動損益,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或下跌時相反分錄
出售時把相關賬戶結平,差額計入投資收益。
借:銀行存款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投資收益
4. 甲公司2011年2月以銀行存款從二級市場購入乙公司的股票10000股,不準備長期持有,准備隨時出售,購買日該
他們的文學路,已經到了盡頭,或者說,他們拐了彎,走了另一條不同的路
最近在新華書店看了下三毛的 夢里,開篇就是個很傷感的文章,CAD中鍵不能用de解決措施,看的我多少欲流淚
在外面「流落」著幾天,理解了很多情理
很多時候,你身在迷惑其中,並不曉得,你只有微微的邁一步,就能夠走出來
值得慶幸的是,電腦用久了,運行速度慢了,教你們怎麼肅清電腦裡面的,我現在又有創作的願望了,時尚大碼女裝,這種熟習的感覺分開我很長時光了
當年山盟海誓的要寫書,當時覺的猖狂了點,先我反而愛好這種感到了,並樂在其中
但良多時候咱們不得不活在別人擬定的生涯里,想解脫,是要付出代價的,就象當初的我
由於要走本人的路,減肥葯排行榜,所以背棄了許多人的所謂的盼望,背負著更多的貨色,這條路的止境興許是天堂,更可能是地獄!
他們越來越貿易化了,也就離純摯越來越遠、
5. 2010年2月1日,甲公司購入乙公司股票10000股,每股買價6元,相關稅費3000元,甲公司打算短期持有。
2012年2 月5 日,B 公司股票市價為每股11。借,每股0.5 元,每股買價12 元,收到B 公司發放的現金股利50 000 元:投資收益50000。
2012年4 月10 日, 長江公司以銀行存款從二級市場購入B 公司股票100 000 股。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150000 資本公積 100000
2012年4 月20 日,預計B 公司股票還將繼續下跌,同時支付相關稅費10000 元:應收股利50000
(5)2013年12 月31 日,B 公司股票市價下跌為每股9。借。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1210000 貸.5 元:資本公積100000 貸.5 元:銀行存款50000 貸:應收股利50000 貸,B 公司宣告發放現金股利,B 公司股票市價為每股11 元。借:交易性金融資產200000 貸
2012年12 月31 日:銀行存款 1210000,2014年12 月31 日,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資產減值損失250000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100000
拓展資料:
1、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2、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3、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購買股票也是購買企業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業共同成長發展。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差價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獲取經常性收入是投資者購買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紅派息是股票投資者經常性收入的主要來源。
6. 企業會計准則解釋流動資產
企業會計准則解釋(流動資產)
《小企業會計准則》於2011年10月18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以財會〔2011〕17號印發,下面我准備了企業會計准則流動資產部分的解釋,提供給大家參考!
【准則原文】第七條 小企業的流動資產,是指預計在1年內(含1年,下同)或超過1年的一個正常營業周期內變現、出售或耗用的資產。
小企業的流動資產包括:貨幣資金、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
【解讀】本條是關於流動資產的定義和構成的規定。
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應當分別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列報,區分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十分重要。《企業會計准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第十三條規定:“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歸類為流動資產:預計在一個正常營業周期中變現、出售或耗用;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預計在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含一年,下同)變現;自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交換其他資產或清償負債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
流動資產是小企業資產中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由於其流動性較強的特點,加強流動資產的核算與管理,不僅有利於保證小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有利於提高企業流動資金的利用效果,而且有利於保持企業資產結構的流動性,提高償債能力,維護企業信譽。
考慮到小企業資產規模相對較小、核算內容較為簡單,本條對流動資產的定義作了適當簡化。
小企業資產按其流動性不同,可分為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這里,流動性通常按資產的變現或耗用時間長短或者負債的償還時間長短來確定。
一、關於正常營業周期
正常營業周期是指小企業從購買用於加工的資產起至最終實現現金止的期間。正常營業周期通常短於1年,在1年內有幾個營業周期。但是,也存在正常營業周期長於1年的情況,如小企業(房地產開發經營)開發用於出售的商品房等,從購買原材料進入生產,到製造出產品出售並收回現金的過程,往往超過1年,在這種情況下,與生產循環相關的產成品、應收賬款、原材料盡管是超過1年才變現、出售或耗用,仍應作為流動資產列示。
當正常營業周期不能確定時,應當以1年(12個月)作為正常營業周期。
二、關於變現、出售和耗用
(一)變現一般針對應收及預付款項、短期投資等而言,指將資產變為現金。
(二)出售一般針對產品等存貨而言,指將小企業的產成品、商品、原材料、半成品等對外銷售。
(三)耗用一般指將存貨由一種形態(如原材料)轉變成另一種形態(如產成品)的過程。
三、關於流動資產的構成
小企業的流動資產包括:貨幣資金、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其中,貨幣資金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
四、執行中應注意的問題
小企業可以對日常開支、零星采購或小額差旅費等需用的現金,建立定額備用金制度來加以控制。備用金是指為了滿足小企業內部各部門和職工個人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而暫付給有關部門和職工個人使用的備用現金。
採用定額備用金制度的小企業,由會計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撥出一筆固定金額的現金,並規定使用范圍。備用金由專人經管,經管人員必須妥善保存有關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等各種報銷憑證,並設置備用金登記簿記錄各項零星開支。經管人員按規定的間隔日期或在備用金不夠周轉時,憑有關憑證向會計部門報銷,補足至備用金的規定金額。
為了反映和監督備用金的領用和使用情況,小企業應在“1012其他貨幣資金”科目下或單獨設置“1013備用金”科目進行核算。會計部門撥付備用金時,借記“其他貨幣資金——備用金”或“備用金”科目,貸記“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科目。自備用金中支付零星支出,應根據有關的支出憑單,定期編制備用金報銷清單,會計部門根據內部各單位提供的備用金報銷清單,定期補足備用金,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科目。除了增加或減少撥入的備用金外,使用或報銷有關備用金支出時不再通過“其他貨幣資金”或“備用金”
科目核算。
本條所涉及的會計科目:小企業應當根據本條的規定,結合自身實際情況,設置“1001庫存現金”、“1002銀行存款”、“1012其他貨幣資金”、“1101短期投資”、“1121應收票據”、“1122應收賬款”、“1123預付賬款”、“1131應收股利”、“1132應收利息”、“1221其他應收款”、“1401材料采購”、“1402在途物資”、“1403原材料”、“1404材料成本差異”、“1405庫存商品”、“1407商品進銷差價”、“1408委託加工物資”、“1411周轉材料”和“1421消耗性生物資產”等19個會計科目。
本條規定應用舉例
【例2-1】2013年1月10日,甲公司從開戶銀行提取10 000元現金。甲公司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借:庫存現金 10 000
貸:銀行存款 10 000
【例2-2】2013年12月1日,甲公司核定銷售部備用金定額為10 000元,以現金撥付,並規定每月月底由備有金專門經管人員憑有關憑證向會計部門報銷,補足備用金。月末,銷售部報銷日常業務支出8 000元。甲公司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1)撥付備用金:
借:其他貨幣資金 10 000
貸:庫存現金 10 000
(2)報銷日常業務支出,補足備用金:
借:銷售費用 8 000
貸:庫存現金 8 000
【例2-3】 甲公司為臨時到外地采購原材料,2013年3月5 日委託開戶銀行匯款100 000元到采購地設立采購專戶。3月20日,采購員交來從采購專戶付款購入材料的有關憑證,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原材料價款為80 000元,增值稅稅額為13 600元。3月28日,收到開戶銀行的收款通知,該采購專戶中的結餘款項已經轉回。甲公司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1)匯出款項:
借:其他貨幣資金——外埠存款 100 000
貸:銀行存款 100 000
(2)采購原材料:
借:原材料 8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3 600
貸:其他貨幣資金——外埠存款 93 600
(3)轉回餘款:
借:銀行存款 6400
貸:其他貨幣資金——外埠存款 6400
【准則原文】第八條 短期投資,是指小企業購入的'能隨時變現並且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1年 (含1年,下同)的投資,如小企業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基金等。
短期投資應當按照以下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一)以支付現金取得的短期投資,應當按照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作為成本進行計量。
實際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應當單獨確認為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不計入短期投資的成本。
(二)在短期投資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或在債務人應付利息日按照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投資的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收入,應當計入投資收益。
(三)出售短期投資,出售價款扣除其賬面余額、相關稅費後的凈額,應當計入投資收益。
【解讀】本條是關於短期投資定義及會計處理的規定,具體包括取得短期投資、持有期間取得現金股利或利息、出售短期投資等交易和事項的會計處理。
小企業有時會將持有的富餘資金用於對外短期投資,如從二級市場上購買股票、債券、基金等。這種投資在很大程度上是為了暫時存放剩餘資金,並通過這種投資取得高於銀行存款利率的利息收入或價差收入,待需要現金時即可兌換成現金。加強短期投資的會計核算和管理,有利於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加小企業回報。
【相關鏈接】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四條規定:“企業對外投資期間,投資資產的成本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一條進一步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所稱投資資產,是指企業對外進行權益性投資和債權性投資形成的資產。企業在轉讓或者處置投資資產時,投資資產的成本,准予扣除。投資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成本:(一)通過支付現金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購買價款為成本;(二)通過支付現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成本。”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四)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企業因權益性投資從被投資方取得的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按照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第十八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五)項所稱利息收入,是指企業將資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構成權益性投資,或者因他人佔用本企業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貸款利息、債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債務人應付利息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根據小企業資產按成本計量的原則,同時,為了保持與企業所得稅法有關規定相一致,本條規定短期投資按成本計量,不考慮持有期間的市價波動,持有期間的投資收益按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或債務人應付利息日按照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收入確認。小企業根據本條規定對短期投資進行會計處理時,會計上要求計入投資收益但稅法上允許免稅的,需要進行所得稅納稅調整。例如,小企業因購買國債所取得的利息收入、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符合條件的股息或紅利等權益性收益,按照稅法規定作為免稅收入,但按照本准則規定應計入投資收益,兩者構成永久性差異。這一點應引起足夠重視。
一、短期投資的特徵
短期投資相對於長期債券投資和長期股權投資,通常具有以下三個特徵:
(一)投資目的很明確,是小企業為了提高暫時閑置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而進行的對外投資,也包括以賺取差價為目的。
(二)投資時間比較短,小企業通常是為了提高暫時閑置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其持有時間往往會較短,通常不超過1年。
(三)投資品種易變現,短期投資為了能夠實現及時變現的目的,通常投資於二級市場上公開交易的股票、債券、基金等,這些資產在市場上極易變現。這些資產既可能是債權性的,也可能是股權性的。
二、取得短期投資成本的確定
(一)通常小企業都是以支付現金的方式取得短期投資,短期投資的成本包括取得短期投資支付的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在本准則中,相關稅費統一是指小企業在交易過程中按照有關規定應負擔的各種稅款、行政事業性收費以及手續費、傭金等。
(二)如果在取得短期投資時,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屬於購買時暫時墊付的資金,並且在當今社會這些信息都屬於公開信息極易取得。因此,不得計入短期投資的成本,應當作為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單獨核算。即按照扣除所含現金股利或利息收入後的金額作為短期投資的成本。
三、在短期投資持有期間取得現金股利和利息收入的會計處理
(一)取得現金股利
在短期投資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時,按照本企業可分得的金額,確認應收股利和投資收益。
(二)取得債券利息收入
在債務人應付利息日,按照債券投資的票面利率計算應取得的利息收入,確認應收利息和投資收益。
四、出售短期投資的會計處理
(一)出售短期投資實現的投資收益的確定
小企業出售短期投資時,應當將出售價款扣除該短期投資的賬面余額(即成本)、出售過程中支付的相關稅費的凈額計入出售當期的投資收益。
(二)所出售短期投資成本的結轉
出售短期投資時,其成本分別不同情況進行結轉: (1)一次性全部出售某項短期投資,其成本為短期投資的賬面余額;(2)部分出售某項短期投資,可以比照本准則第十三條有關發出存貨成本的方法進行計算結轉,如採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者個別計價法結轉其所出售短期投資的成本。
本條所涉及的會計科目:小企業應當根據本條的規定,結合自身實際情況,設置“1101短期投資”和“5111投資收益”兩個會計科目。
本條規定應用舉例
【例2-4】2013年3月1日, 甲公司以銀行存款購入某上市公司股票100 000股,作為短期投資,每股成交價9.8元,其中包括0.2元為已宣告但尚未分派的現金股利,另支付相關稅費4 000元。3月8日,甲公司收到上市公司發放的現金股利。 10月25日,甲公司出售上述股票,售價為1 000 000元。甲公司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1)購入短期投資時:
借:短期投資 964 000
應收股利 20 000
貸:銀行存款 984 000
(2)收到現金股利時:
借:銀行存款 20 000
貸:應收股利 20000
(3)出售短期投資時:
借:銀行存款 1 000 000
貸:短期投資 964000
投資收益 36 000
【例2-5】2013年10月1日,甲公司購入某企業當日發行的3年期債券,作為短期投資,支付價款為2 800 000元,另支付相關稅費30 000元。該筆債券面值為 2 700000元,票面利率為4%,每季度末付息,到期一次還本。甲公司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1)購入債券時:
借:短期投資 2 830 000
貸:銀行存款 2 830 000
(2)季末確認債券利息收入時:
借:應收利息 27 000
貸:投資收益 27 000
(3)實際收到債券利息時:
借:銀行存款 27 000
貸:應收利息 27 000
;7. 以銀行存款購買某公司股票10000股,每股5元.另支付相關稅費1000元,作為短期投資,怎樣做會計分錄.
現在短期投資的賬戶已經沒有了,
應該是持有不超過一年,屬於投機行為,
交易性金融資產借方登記成本,
相關稅費計入投資收益的借方,
貸記銀行存款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50000
投資收益 1000
貸:銀行存款 51000
以後,資產負債表日按公允價值變動調整變動損益,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或下跌時相反分錄
出售時把相關賬戶結平,差額計入投資收益。
借:銀行存款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投資收益
8. 小企業會計准則講解長期股權投資
【准則原文】第二十二條 長期股權投資,是指小企業准備長期持有的權益性投資。
【解讀】本條是關於長期股權投資定義的規定。
【相關鏈接】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一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所稱投資資產,是指企業對外進行權益性投資和債權性投資形成的資產。” 企業所得稅法沒有區分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而只有投資資產這一概念,進而對投資資產的計稅基礎,以及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債權性投資利息收入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等有關問題作出了規范。
為簡化小企業會計核算,本條僅從小企業准備持有時間角度對權益性投資進行了劃分,准備長期持有(在1年以上)的權益性投資為長期股權投資,准備短期持有的為短期投資。這樣的劃分,無需考慮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力,也無需考慮其是否有活躍市場報價、公允價值能否可靠計量。
一、長期股權投資的性質
長期股權投資的性質為權益性投資,在被投資單位享有股份或出資比例和所有者權益份額,可以以投資者身份從被投資單位獲取凈利潤的分配,通常沒有到期日,因而顯著地不同於債券投資。
二、長期股權投資的期限
長期股權投資相對於短期投資,其期限會超過1年,不包括1年,即符合非流動資產的定義。
本條所涉及的會計科目:小企業應當根據本條的規定,結合自身實際情況,設置“1511長期股權投資”、“5111投資收益”等兩個會計科目。
【准則原文】第二十三條 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成本進行計量。
(一)以支付現金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作為成本進行計量。
實際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應當單獨確認為應收股利,不計入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
(二)通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換出非貨幣性資產的評估價值和相關稅費作為成本進行計量。
【解讀】本條是關於取得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確定的規定。
【相關鏈接】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一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所稱投資資產,是指企業對外進行權益性投資和債權性投資形成的資產。企業在轉讓或者處置投資資產時,投資資產的成本,准予扣除。投資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成本:(一)通過支付現金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購買價款為成本;(二)通過支付現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成本。”
考慮到小企業對外投資相對較少、取得方式較為單一,本條在企業會計准則的基礎上進行了適當簡化。與企業所得稅法存在的細微差異是:取得投資時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會計上單獨確認為應收股利,不計入投資成本,而稅法上作為購買價款的組成部分計入投資成本。
一、長期股權投資計量的基本原則
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成本進行計量。
二、以支付現金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確定
以支付現金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但實際支付價款中包含的被投資單位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應當單獨確認為應收股利,不構成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其中,相關稅費詳見前述第八條,此處不再贅述。
其賬務處理為:小企業以支付現金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如果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扣除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後的金額,借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按照應收的現金股利,借記“應收股利”科目,按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三、通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確定
通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實際上是一種用非貨幣性資產出資的行為,應當對其價值進行評估,因此,本准則要求應當按照換出非貨幣性資產的評估價值和相關稅費之和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
這種處理方式實際上是採用了兩筆交易觀,視同先將非貨幣性資產按照市場價格出售,再以所取得的對價購入一項新的資產即長期股權投資。因此,換出非貨幣性資產為存貨的,應當視同商品銷售處理,按照評估價值確認為銷售商品收入,同時按照其賬面余額結轉銷售商品成本。換出非貨幣性資產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應當視同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處置處理,換出資產按照評估價值計價,與其賬面余額之間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換出非貨幣性資產為投資資產的,應當視同投資資產處置處理,換出資產按照評估價值計價,與其賬面余額之間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
換入長期股權投資與換出非貨幣性資產涉及相關稅費的,應按照上述原則區別不同情況進行會計處理:換出存貨、固定資產(動產)視同銷售應計算銷項稅額,換出固定資產(不動產)、無形資產視同轉讓應繳納的營業稅等,按照相關稅收規定計算確定。
其賬務處理為:以非現金資產取得長期股權投資時,按照同類或者類似非現金資產的市場價格與相關稅費之和,借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按照非現金資產的賬面價值,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無形資產”等科目,按照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應交稅費”等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或借記“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等科目。
本條所涉及的會計科目:小企業應當根據本條的.規定,結合自身實際情況,設置“1511長期股權投資”等會計科目。
本條規定應用舉例
【例2-23】2013年6月1日,甲公司以銀行存款購買某上市公司的股票10000股,作為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每股買入價為10元,每股價格中包含有0.2元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另支付相關稅費700元。數日後,甲公司實際收到上述現金股利。甲公司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1)取得投資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 98 700
應收股利 2 000
貸:銀行存款 100 700
(2)實際分得現金股利時:
借:銀行存款 2 000
貸:應收股利 2 000
【例2-24】2013年3月15日,甲公司以1台專有設備換入一項長期股權投資,該設備賬面原價3000000元,已計提折舊2200000元,評估價值為1000000元。假定不考慮相關稅費。甲公司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清理 800 000
累計折舊 2 200000
貸:固定資產 3 000000
借:長期股權投資 1 000 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1 000000
借:固定資產清理 200 000
貸:營業外收入 200 000
【准則原文】第二十四條 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採用成本法進行會計處理。
在長期股權投資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應當按照應分得的金額確認為投資收益。
【解讀】本條是關於長期股權投資持有期間會計處理的規定。
【相關鏈接】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企業因權益性投資從被投資方取得的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按照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時間確認收入的實現。”也就是說,稅法中對於長期股權投資並沒有權益法的概念,投資持有期間取得的股息、紅利等收益計入收入總額,轉讓或處置投資時准予扣除其成本。
為了簡化核算,便於小企業實務操作,減輕納稅調整負擔,滿足匯算清繳的需要,本條有關長期股權投資持有期間投資收益的規定與企業所得稅法基本一致,即要求小企業長期股權投資一律採用成本法核算。實務工作中,可能需要進行納稅調整的事項:一是根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即作為投資企業,其在未來期間自被投資單位分得的有關現金股利或利潤符合一定條件時,這部分現金股利或利潤免稅,但會計上仍應當如實地反映投資所取得的收益。二是稅法中所稱的股息、紅利收入包括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兩種形式,其中,現金股利又稱派股,是指企業以現金形式分配給股東的股利;股票股利又稱送紅股,是指企業以增發股份的方式代替現金方式向股東派息,通常是按照股東所持股份比例分配新股數量,以防止企業的資金流失,保證股東所獲得的利潤繼續作為企業的投資部分,用於擴大再生產等。也就是說,投資企業分得的股票股利,如不符合免稅條件的,應當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中,但會計上投資企業無需進行會計處理,僅作備查登記。與企業會計准則存在的差異是:對長期股權投資統一要求採用成本法進行後續計量,而不論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程度及是否存在活躍市場、公允價值能否可靠取得等情況。
一、成本法的基本核算原則
成本法是指投資按投資成本計價的方法。
二、成本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計量
採用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初始投資成本計量。追加或收回投資應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除此之外,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一般應保持不變。
三、成本法下投資收益的確認
成本法下,長期股權投資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時,投資企業按照應分得的金額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本條所涉及的會計科目:小企業應當根據本條的規定,結合自身實際情況,設置“1511長期股權投資”和“5111投資收益”等兩個會計科目。
本條規定應用舉例
【例2-25】承【例2-24】,2013年5月30 日,甲公司收到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的通知,應分得現金股利5 000元。甲公司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收股利 5 000
貸:投資收益 5 000
9. 求幾位會計高人來幫忙做幾道題嘛
1、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60 0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42 0000
—應交教育費附加 18 0000
2、撥付備用金
借:其他貨幣資金 10000
貸:庫存現金 10000
報銷業務支出,補足備用金
借:銷售費用 8000
貸:庫存現金 8000
3、
(1)購入短期投資時:
借:短期投資964000
應收股利20000
貸:銀行存款984000
(2)收到現金股利時:
借:銀行存款20000
貸:應收股利20000
(3)出售短期投資時:
借:銀行存款1000000
貸:短期投資964000
投資收益36000
4、
(1)批准處理前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30000
貸:原材料 30000
(2)批准處理後
保險公司賠款,
借:其他應收款 2000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20000
殘料入庫,
借:原材料 200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2000
材料毀損凈損失
借:管理費用800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8000
5、
10月1日借入短期借款:
借:銀行存款120 000
貸:短期借款 120 000
1月末,計提1月份應計利息:
借:財務費用400
貸:應付利息(120000元×4%÷12) =400
2月末計提2月份利息費用的處理與1月份相同。
3月末支付第一季度銀行借款利息:
借:財務費用400
應付利息800
貸:銀行存款 1200
第二、三季度的會計處理同上。
10月1日償還銀行借款本金:
借:短期借款120000
貸:銀行存款 120000
6、調整銷售收入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主營業務收入) 5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8500
貸:銀行存款 57500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財務費用)1000
調整銷售成本
借:庫存商品 2600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主營業務成本) 26000
調整應交納的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759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7590
將「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的余額轉入利潤分配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541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5410
調整盈餘公積
借:盈餘公積 1541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541
7、
實際發生的成本占估計總成本的比例=280000÷(280000+120000)=70%
2013年12月31日確認的勞務收入=600000×70%-0=420000(元)
2013年12月31日結轉的勞務成本=(280000+120000)×70%-0=280000(元)
(1)實際發生勞務成本時
借:勞務成本280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280000
(2)預收勞務款時
借:銀行存款440000
貸:預收賬款440000
(3)確認勞務收入並結轉勞務成本時
借:預收賬款42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420000
借:主營業務成本280000
貸:勞務成本280000
8、
(1)實際收到財政撥款,確認政府補助:
借:銀行存款2100000
貸:遞延收益2100000
(2)購入設備:
借:固定資產4800000
貸:銀行存款4800000
(3)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月末)計提折舊,同時分攤遞延收益:
①計提折舊:
借:管理費用 40000
貸:累計折舊40000
②分攤遞延收益(月末):
借:遞延收益 17500
貸:營業外收入 17500
(4)出售設備,同時轉銷遞延收益余額:
①出售設備:
借:固定資產清理 960000
累計折舊3840000
貸:固定資產 4800000
借:銀行存款1200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960000
營業外收入240000
②轉銷遞延收益余額:
借:遞延收益420000
貸:營業外收入 4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