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利用內部消息炒股犯法么
法律分析:如果是內部人員進行炒股以此獲利,會涉嫌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在涉及證券的發行,證券、期貨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賣出該證券,或者從事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期貨交易,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上述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八十條 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在涉及證券的發行,證券、期貨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賣出該證券,或者從事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期貨交易,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上述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內幕信息、知情人員的范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
2. 知道消息買股票算犯法嗎
如果不是與公司相關的人員不算違法。
參考刑法第一百八十條:
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在涉及證券的發行、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的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賣出該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
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者拘役。
內幕信息的范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
知情人員的范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
3. 證監會怎樣如何查處從業人員買賣股票
《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規定證券從業人員不可以買賣股票。
一、《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二、國家規定不能買賣股票的人群:
1、證券從業人員
2、國家機關處級以上幹部
3、現役軍人
以上人員不得參與股票交易,但可以開立基金賬戶,買賣基金和債券。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
將刑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修改為:「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在涉及證券的發行,證券、期貨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賣出該證券,或者從事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期貨交易,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上述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2.增加一款作為第四款:「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的從業人員以及有關監管部門或者行業協會的工作人員,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的信息,違反規定,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期貨交易活動,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
3.第三十六條[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刑法第一百八十條第四款)]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的從業人員以及有關監管部門或者行業協會的工作人員,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的信息,違反規定,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期貨交易活動,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證券交易成交額累計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二)期貨交易佔用保證金數額累計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三)獲利或者避免損失數額累計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四)多次利用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信息進行交易活動的;
(五)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四十三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第一百九十九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人員,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買賣股票等值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第十八條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監事、經理和其他從業人員,不得擔任基金託管人或者其他基金管理人的任何職務,不得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證券交易及其他活動。
第九十七條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專門基金託管部門的從業人員違反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給基金財產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情節嚴重的,取消基金從業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 是不是股票有內部消息的人 可以再股票還沒漲之前提前買入啊 坐等股票拉升 那麼這樣屬於犯罪嗎 這不賺死
內幕信息是指根據《證券法》第七十五條規定,涉及上市公司的經營、財務或者對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尚未公開的信息。 內幕信息知情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負有保密義務。
內幕信息知情人進行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或者建議他人利用內幕信息進行交易的,上市公司應當進行核實並依據其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對相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並在2個工作日內將有關情況及處理結果報送公司注冊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證券監督管理部門對涉嫌內幕交易的行為進行立案稽查,核實後作出行政處罰;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刑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百八十二條對內幕交易、利用信息優勢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等行為的量刑和處罰作出了明確規定。
5. 內幕交易罪、泄露內幕信息罪有哪些構成條件
法律分析: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在涉及證券的發行,證券、期貨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泄露該信息,情節嚴重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八十條 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在涉及證券的發行,證券、期貨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賣出該證券,或者從事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期貨交易,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上述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6. 股票內幕交易是什麼
你好,內幕交易,是指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在涉及證券的發行,證券、期貨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賣出該證券,或者從事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期貨交易,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買賣相關證券或從事相關期貨交易的行為。
7. 內幕交易罪
法律分析:內幕交易罪,是指評判或者通曉股票、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股票、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或者單位,在涉及股票、證券的發行、交易或者其他支股票、證券的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賣出該股票、證券,或者從事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期貨交易,情節嚴重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條 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在涉及證券的發行,證券、期貨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賣出該證券,或者從事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期貨交易,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上述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內幕信息、知情人員的范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
8. 雲南約牛投顧正規嗎
是正規的。 2020年A股市場情緒高漲,數家上市公司股價「一飛沖天」。王府井當屬最吸引市場關注的股票之一。王府井股價從4月開始啟動,5月連續上漲,在一個月之內股價上漲120%。6月9日,王府井公告獲得免稅牌照,隨後又是一輪拉升。從4月27日到7月9日,王府井股價從12.24元上漲到歷史高點79.19元,股價上漲了五倍多,市值增加了469億元。
王府井的暴漲引起了監管和市場的關注,尤其是發布獲得免稅牌照公告之前,王府井在沒有明顯利好的情況下連續大漲。6月9日之後,王府井發布了5份關於免稅品經營資質和股價異常波動的問詢回函,均表示不存在提前泄露內幕消息的情形。而市場上也有投資者不斷發出徹查王府井是否存在內幕交易的呼聲。
9月18日,證監會「實錘」王府井,發布《關於吳某某等人涉嫌內幕交易「王府井」股票案的通報》。證監會通過交易監控發現部分賬戶在王府井公告獲得免稅牌照前大量買入股票,交易行為明顯異常。證監會迅速啟動立案調查程序,目前案件已調查完畢。調查發現,吳某某等人在重大事件公告前獲取內幕信息並大量買入「王府井」股票,獲利數額巨大,涉嫌構成內幕交易。證監會將依法追究相關當事人的違法責任,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拓展資料:
內幕交易是指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在涉及證券的發行,證券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賣出該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證券交易活動。
簡單來說,就是在上市公司在公布利好消息之前,一部分人已經獲得了該內幕信息並買入該股,待利好消息放出,股價上漲之後再賣出套現。或者上市公司在公布利空消息前,提前獲得該內幕信息的人提前賣出股票,避免消息公布後股價下跌的損失。
內幕交易違反了證券市場「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重侵害了其他投資者的權益,使股票價格的形成成為利用內幕信息炒作的結果,而非市場公眾對其價格判斷的結果,影響了證券市場價格發現的基本功能。
哪些信息是內幕信息?
內幕信息是指證券交易活動中,涉及發行人的經營、財務或者對該發行人證券的市場價格有重大影響的尚未公開的信息。新《證券法》規定對公司股票和債券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屬於內幕信息。
股票價格方面為:
(一)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營業用主要資產的抵押、質押、出售或者報廢一次超過該資產的百分之三十;(三)公司訂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擔保或者從事關聯交易,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四)公司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五)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重大損失;
六)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監事或者經理發生變動,董事長或者經理無法履行職責;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從事與公司相同或者相似業務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
九)公司分配股利、增資的計劃,公司股權結構的重要變化,公司減資、合並、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或者依法進入破產程序、被責令關閉;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仲裁,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被依法撤銷或者宣告無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調查,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犯罪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9.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開列了哪些負面清單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對6種紀律列出負面清單:
1、違反政治紀律:
①在黨內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培植私人勢力或者通過搞利益交換、為自己營造聲勢等活動撈取政治資本的。
②拒不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決策部署的。
③故意作出與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決策部署相違背的決定的。
④擅自對應當由中央決定的重大政策問題作出決定和對外發表主張的。
⑤有串供或者偽造、銷毀、轉移、隱匿證據;阻止他人揭發檢舉、提供證據材料;包庇同案人員;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掩蓋事實等對抗組織審查行為的。
⑥黨員領導幹部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等錯誤思想和行為放任不管,搞無原則一團和氣,造成不良影響的。
⑦違反黨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慣例等黨的規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響的。
2、違反組織紀律:
①在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和黨內選舉中搞拉票、助選等非組織活動的。
②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不報告、不如實報告的。
③在組織進行談話、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的。
④不如實填報個人檔案資料的。
⑤黨員領導幹部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
⑥相互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對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和其他特定關系人謀取利益搞權權交易的。
3、違反廉潔紀律:
①相互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對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和其他特定關系人謀取利益搞權權交易的
②縱容、默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利用黨員幹部本人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牟取私利的
③黨員幹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實際工作而獲取薪酬或者雖實際工作但領取明顯超出同職級標准薪酬的
④違反有關規定在經濟實體、社會團體等單位中兼職,或者經批准兼職但獲取薪酬、獎金補貼等額外利益的
⑤黨員領導幹部離職或者退(離)休後違反有關規定接受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的企業和中介機構的聘任,或者個人從事與原任職務管轄業務相關營利活動的
⑥組織、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或者用公款購買贈送、發放禮品的
⑦違反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超標准、超范圍接待或者借機大吃大喝的
4違反群眾紀律:
①涉及群眾生產、生活等切身利益的問題依照政策或者有關規定能解決而不及時解決,造成良影響的。
②對符合政策的群眾訴求消極應付、推諉扯皮,損害黨群、干群關系的。
③對待群眾態度惡劣、簡單粗暴,造成不良影響的。
④弄虛作假,欺上瞞下,損害群眾利益的。
⑤不顧群眾意願,盲目鋪攤子、上項目,致使國家、集體或者群眾財產和利益遭受較大損失的。
⑥遇到國家財產和群眾生命財產受到嚴重威脅時,能救而不救的。
5違反工作紀律:
①黨組織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或者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
②在上級單位檢查、視察工作或者向上級單位匯報、報告工作時對應當報告的事項不報告或者不如實報告,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
6、違反生活紀律:
①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造成不良影響的。
②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造成不良影響的。
③利用職權、教養關系、從屬關系或者其他相類似關系與他人發生性關系的。
④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在公共場所有不當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
⑤有其他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行為的。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發展歷程:
1997年2月,第一部《條例(試行)》正式頒布,共13章172條,這是當時把黨的紀律規定得最為具體、最為系統、最為完整的黨內規章制度。這部條例主要解決了量紀標准問題,標志著黨的紀律建設進入規范化和科學化階段。
2003年12月31日,在「試行」的基礎上,中央頒布了新的《條例》。這是第一次修訂,修訂後共15章178條。它科學總結了黨長期以來尤其是試行條例實施近7年的經驗,順應了國企改革大背景下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形勢,貫徹了「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治黨理念,體現出「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和重教育、重挽救的原則。
2015年10月,中央印發了修訂後的《條例》。這是第二次修訂,修訂後共11章133條,把黨章對紀律的相關要求具體化為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六大紀律。這次修訂,最突出的特點是突出「紀在法前、紀嚴於法」,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反映了我們黨對管黨治黨規律認識的進一步深化。
2018年8月,中央頒布了最新修訂的《條例》。這是第三次修訂,修訂後共11章142條,在體例布局上依然保持6類紀律處分。充分總結黨的十八大以來紀律建設理論、實踐、制度創新成果,堅持用嚴明的紀律管全黨治全黨,把黨章和《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等黨內法規的要求細化具體化,充分發揮紀律建設標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不斷提高紀律建設的政治性、時代性和針對性。
10. 股票內部交易屬於刑事案件
法律分析:觸犯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在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賣出該證券,或者從事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期貨交易,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上述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條 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在涉及證券的發行,證券、期貨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賣出該證券,或者從事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期貨交易,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上述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內幕信息、知情人員的范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的從業人員以及有關監管部門或者行業協會的工作人員,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的信息,違反規定,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期貨交易活動,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