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離婚股票算共同財產嗎
婚前股票婚後收益是共同財產,但婚前股票的本金不是共同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 所得的下列財產,為 夫妻的共同財產 ,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 投資的收益 ;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 ,有平等的處理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 一方的個人財產 :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 一方的財產 ;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② 男方婚前把股票賬戶轉移到父母名下,離婚的時候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男方婚前購買股票並把賬戶轉移到父母名下,離婚的時候並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因為這里涉及到兩個原因:第一個原因是,男方轉移股票賬戶的行為,本質上屬於贈予行為,完成這一行為後,股票賬戶歸屬其父母所有。第二個原因是,轉移賬戶以及購買股票都屬於婚前行為,不是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行為,也就不屬於共同財產。同時,股票如果在夫妻婚姻關系期間產生了增值收益,由於賬戶的男方父母,所以也屬於其父母的財產。因此,離婚時不能算作共同財產。
其實夫妻二人之所以能夠步入婚姻的殿堂,一定是有所牽絆和感情的,一味的算計財產和金錢,甚至在婚前就惦記對方的家產,這種行為下的婚姻又如何能長久呢?
③ 離婚股票算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法律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股票是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自然屬於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④ 股票屬於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分析:股票收益屬於共同財產。股票的增值利益從法律性質上來看,與孳息有著本質區別,所以股票的增值部分不應當被視為孳息。其次,股票的增值部分是否夫妻一方財產在婚後的自然增值就要視具體情況區別對待,婚後財產追加投入的,應當視為投資所得收益,其增值部分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對於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股權和婚後以個人財產出資取得的股權,應認定為個人財產,離婚時歸所有權人。夫妻雙方婚後以共同財產出資而取得的股權,屬於共同財產,離婚時要依法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⑤ 離婚股票算共同財產嗎
離婚股票算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股票是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自然屬於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的特徵如下: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系的男女兩性;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
4、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特別是夫妻一方對共同財產的處分,除另有約定外,應當取得對方的同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⑥ 股票賬戶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屬於個人婚前財產所購買的股票,其餘額屬於個人財產,如為雙方共同財產購買的,屬於共同財產。共同財產,即法律上所認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所擁有的財產。雙方均有使用權的財產,可以是物質、資金、或抽象財產;在分配財產時按照國家規定利用同意度量標准評估分配。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⑦ 股票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分析:如果股票是在登記結婚以後購買的,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的時候,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但若是婚前持有的股票,婚後繼續持有的,股票所得的收益部分應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婚前股值可視為夫或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婚後收益部分應按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