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票質押式回購是什麼業務
回購是什麼?上市公司和央行這兩者的回購有什麼區別呢?回購對股價是否有益處?很多小夥伴無疑都急切的想知道,學姐馬上給大家科普一下。開始之前,不妨先領一波福利--機構精選的牛股榜單新鮮出爐,走過路過可別錯過:【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證券市場中的回購是什麼
證券回購和證券回購交易二者一樣,所謂的證券回購就是說證券買賣雙方在成交同時就約定於未來某一時間以某一價格雙方再反向成交。證券回購,其可拆分為股票回購和債券回購。
1、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應用資金運轉等辦法,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股票的行為。股票回購完成後,公司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然而在超過半數的情況下,公司會把回購股票看作是「庫藏股」進行留存,短時間內不插手交易,也不會干擾到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庫藏股日後可移作他用,譬如執行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或是需要資金之時就出售它。
2、債券回購:意思是債券交易的雙方在進行債券交易的同一時間,以契約方式約定了在未來的某一個日子裡使用著約定的價格(本金和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利息),由債券的「賣方」(正回購方)向「買方」(逆回購方)再次購回該筆債券的交易行為。就以交易發起人作為出發點,只要是抵押出債券,通常是借入資金的交易都為進行債券正回購;凡是資金被主動借出的,關於獲取債券質押的交易,就稱為進行逆回購。想知道手裡的股票好不好?直接點擊下方鏈接測一測,立馬獲取診股報告:【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二、上市公司回購股票
上市公司回購股票會主要是以下的幾個原因:①實行股權激勵計劃;②避免惡意收購;③提高公司收益率;④穩定公司股價,提高公司形象。那回購股票的話對於公司來說是利好還是利空?還是需要分情況來討論:
1、回購後注銷:倘若在股價低估的狀況下,回購股票,然後注銷,這樣就會引起公司總股數的降低,增長了每一股的獲益程度,這種回購是利好。假如股價沒有被低估時就回購股票,刻意的引導一些不明情況的群眾來抬高股價,股東的利益就會損失,這其實就是利空被藏了起來。
2、回購不注銷:倘若公司在低位回購股票的情況之下,把它當作庫存股份繼續保留,然後一旦當股價在高位時,派發股份用來干別的。公司有嫌疑去炒自己的股票,所以不注銷便代表著利空。自然,要是從短期來看,回購股票相當於大資金買入股票,這非常有利於股價的上漲。
三、央行正、逆回購
正回購和逆回購的回購方式是央行回購的方式,正回購與逆回購都是央行在公開市場上吞吐貨幣的行為,就是一種貨幣政策。央行進行逆回購主要是為了進行以下調節,一是調節市場的資金流動性,二是調節利率。正回購--一方以一定規模債券作抵押融入資金,同時也是會承諾日後再購回所抵押債券的交易行為。這種方式也是央行在做公開市場操作時經常使用的一種方式,央行利用正回購操作就可以實現從市場回籠資金的效果;逆回購的行為也就是央行向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而且還會在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將有價證券賣給一級交易商的交易行為,逆回購為央行向市場上投放流動性的操作,逆回購到期的情況也就是央行從市場收迴流動性的操作。那麼,央行這樣回購究竟利好還是利空呢?我們 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1、逆回購:央行使用資金向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同時是在向市場投放資金,要是資金在進入實體企業之後,如此一來,是可以刺激企業運轉的,因此會對股市利好。其次是市場上的資金增加後,這樣子也就有了多餘的資金進入股市,也會因此可以刺激股市上漲。
2、正回購:當央行賣出逆回購時就是回籠資金,當市場上的錢越來越少,那麼就意味著會不有多餘的資金進入股市了,進而引發悲觀投資情緒,刺激股價下跌。所以回購消息需要及時的了解到,【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應答時間:2021-08-26,最新業務變化以文中鏈接內展示的數據為准,請點擊查看
② 股票質押式回購優點有哪些
1、資金利用效率高。T日可以交易,T+1日資金可用,質押的股票不需要過戶,對股東地位沒有影響。
2、質押的股票性質不受限制。比如說一些限售股、外資股、董監高持有的解禁股都可以進行融資,還有持股5%以上大股東可以將超過5%的股份進行質押融資。
3、融資期限靈活,最長可達三年。業務模式也很靈活,滿足一定條件即可解除部分證券的質押,不需要到公證處、登記公司現場辦理公證、質押手續。
那麼作為收益風險都很高的股票,有什麼優缺點呢?作為一名入行許多年的老股民,股票的不足之處和優點,僅用這幾個字是說不完的,這就好好的為大家介紹一番!
開篇之前,我先給大家送上一個福利,看看我精選的3隻牛股當中,有沒有合你心水的:【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股票投資的優點
股票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
一般情況下,購買股票有下面幾點益處:
(1)流動性相對來說比較強,變現也很快:倘若想賣,手中持有的股票基本上隨時都可以賣掉,在下個交易日就能收到股款,獲得現金。
(2)有很高的安全性:畢竟這就是有相關部門監管的正規市場,在交易的時候,風險方面也不用太過憂心。
(3)有可觀收益:只要投資決策正確,買到優質股,那投資收益可是非常可觀的!
只是A股市場上活躍著眾多的股票,如何知道哪只股票可以獲得比較高一些的收益呢?不妨直接點擊這里,即有專業的股票分析師為你分析股票發展潛力怎樣,值不值得買入!【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二、股票投資的缺點
而投資股票也具有以下缺點:
(1)不確定因素多:股票市場不確定性的因素非常多。譬如說2015年股災讓人刻骨銘心,可以說是「千股跌停」!這場災難給當時的投資者可以說是難以磨滅的一擊!
(2)高收益就相當於高風險:購買股票後,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成長帶來的利潤,還可以分享交易市場波動帶來的利潤,由於公司運作錯誤隨之而來的風險需要共同來承擔。
(3)進入要求較高:投資股票,它跟吃飯買菜是不一樣的,對於專業知識、投資經驗等的投資管理能力是有要求的,非但如此,還對良好且穩定的投資心態有要求。如果少了這些知識儲備和經驗,隨便亂選的話,很容易造成損失!
平日里,可以多看看這個股市播報,了解股市的最新資訊,及時了解股票相關的信息,增加自己的知識儲備,規避虧損風險。【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應答時間:2021-09-23,最新業務變化以文中鏈接內展示的數據為准,請點擊查看
③ 什麼是質押式回購和普通的回購有哪些區別
質押回購是指經銷商向銀行申請以生產商為收款人的款項用以支付購貨款;生產商收到貨款後,發送貨物到銀行指定的倉庫,貨到倉庫之後銀行辦理動產質押;之後銀行根據經銷商資金回籠情況向監管商發出相應的貨物釋放指令,貸款或票據到期前一定時間,若該筆貸款或票據對應的質押貨物尚有未贖單的部分,由生產商向銀行回購。
普通回購是個大的概念,不止包括股票,也存在各種貿易中,是1種交易方式。
回購的含義是什麼?上市公司回購和央行回購有什麼不同?回購對股價的影響是好是壞?相信對於很多小夥伴來說,都迫切的想了解,接下來我就幫大家全面分析一下。開始之前,不妨先領一波福利--機構精選的牛股榜單新鮮出爐,走過路過可別錯過:【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證券市場中的回購是什麼
證券回購 ,就是證券回購交易,所謂的證券回購就是說證券買賣雙方在成交同時就約定於未來某一時間以某一價格雙方再反向成交。證券回購包括股票回購和債券回購。
1、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應用資金周轉等手段,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股票的行為。公司可以注銷回購完成的股票。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公司都會採取行動,將回購股票看成「庫藏股」保存下來,一時半會兒不會對交易和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進行介入。庫藏股以後可以使用到其他的方面去,例如實施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或是需要資金之時就出售它。
2、債券回購:意思是債券交易的雙方在進行債券交易的同一時間,以契約方式約定了在未來的某一個日子裡使用著約定的價格(本金和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利息),是一種再次購回該筆債券的交易行為,購買的對象是債券的「賣方」(正回購方)向「買方」(逆回購方)。從交易發起人的這個角度來看,只要是抵押出債券,借入資金的交易就稱為進行債券正回購;只需要是資金主動借出的,獲取債券質押的這類交易都被叫做進行逆回購。想知道手裡的股票好不好?直接點擊下方鏈接測一測,立馬獲取診股報告:【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二、上市公司回購股票
這幾個基本就是上市公司回購股票的原因了:①實行股權激勵計劃;②避免惡意收購;③提高公司收益率;④穩定公司股價,提高公司形象。那麼公司要回購股票,到底會不會是利好還是利空呢?還是需要以實際情況為標准:
1、回購後注銷:倘若在股價低估的狀況下,回購股票並注銷掉它,這種做法使得公司總股數減少,每一股的收入將大大提高,這種回購行為是利好。股價要是並沒有被低估,就回購股票,故意的迷惑一些不知道情況的群眾來抬高股價,就有損股東權益,這是一種隱形的利空。
2、回購不注銷:如果說公司是要在低位回購股票,且作為庫存股不注銷股份,之後一旦股價處於高位,派發股份用來干別的。公司可能會被懷疑自己炒自己的股票,所以不注銷便代表著利空。事實上,若是從短期來看,回購股票和大資金買入股票的意思是一樣的,對於股價來說,這是非常好的。
三、央行正、逆回購
央行回購能分為正回購和逆回購兩種,不管是正回購還是逆回購,都是央行在公開市場上吞吐貨幣的行為,就是一種貨幣的政策。央行的逆回購的主要宗旨在於以下兩點,不僅可以做到調節市場資金的流動性,還能調節利率。一方用抵押融入資金,抵押來源於一定規模的債券,這一過程就是正回購,還會做出保障在日後再購回所抵押債券的交易行為。也是央行經常使用的公開市場操作手段之一,央行利用正回購操作就可以實現從市場回籠資金的效果;逆回購簡單說就是央行向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也在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將有價證券賣給一級交易商的交易行為,逆回購其實就是央行向市場上投放流動性的操作,逆回購如果是到期了那麼這就是央行從市場收迴流動性的操作。那麼,央行回購究竟有利還是無利呢?我們視情況而定:
1、逆回購:央行使用資金去和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也就是向市場投放資金,如果資金進入實體企業後,這樣的情況是能刺激企業運轉的,所以對於股市來說是利好的。其次也就是市場上的資金有增加後,那就能有多餘的資金進入股市,這樣的話也就隨之刺激股市上漲了。
2、正回購:央行賣出逆回購的時候其實是在回籠資金,市面上流動資金變少會導致沒有多餘的資金流入股市,從而引起投資情緒的悲觀,使得股價下跌。因此及時了解到回購消息是非常重要的,【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應答時間:2021-09-25,最新業務變化以文中鏈接內展示的數據為准,請點擊查看
④ 質押式回購交易延期購回對股票來說是好事還是壞事
質押式回購是好事。質押式回購是指經銷商向銀行申請以製造商為受益人的付款,以支付購買價款。廠家收到貨款後,會將貨物送到銀行指定的倉庫。貨物到達倉庫後,銀行將辦理動產質押。之後,銀行會根據交易商的資金回籠情況,向監管機構發出相應的放貨指令。在貸款或票據到期前的一定時間內,如果貸款或票據對應的部分質押商品仍未贖回,製造商將向銀行回購商品。
拓展資料
一、質押式回購的優勢
1、資金的利用效率很高。交易在T日進行,資金在T+1日進行。質押的股份不需要轉讓,對股東身份沒有影響。
2、質押股份的性質不受限制。例如,董監高持有的部分限售股、外資股和禁售股可以融資,持有5%以上股份的大股東可以質押5%以上股份進行融資。
3、融資期限靈活,最長時限是3年。業務模式也非常靈活,一些證券質押品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可以釋放,無需到公證處或注冊公司辦理公證和質押手續。
二、股票質押式回購比較合適的客戶群體: (1)難以通過銀行貸款等融資渠道獲得資金,但急需生產經營資金的客戶。
(2)不想為了補充短期流動性而被動減持股份的客戶。
(3)有資金需求,但由於股份性質暫時無法通過融資融券業務和約定回購業務滿足其資金需求的客戶。
三、質押回購的風險
1、市場風險。如果在股票回購期間質押證券的市場價值下降,客戶將面臨補充質押證券、同意提前回購或採取其他約定的方式增加履約擔保比例的風險。在股票質押回購期間,目標證券處於質押狀態,客戶不能將其轉用或出售,可能會承擔證券價格波動帶來的風險。
2、利率波動的風險。如果客戶在參與股份質押回購期間延遲、提前回購,或者中國人民銀行調整股票交易基準利率,期限利率發生變化,可能給投資者帶來額外的利息費用。
⑤ 股票質押是什麼意思,什麼是股票質押,股票質押式回購
你好,股票質押是一種和減持股份一樣非常常見的融資方式。從業務定位來看,股票質押交易定位於服務實體經濟,解決中小型、創業型上市公司股東融資難的問題,絕大多數資金融入方為上市公司主要股東,且資金主要用於企業經營周轉,與其他杠桿資金加杠桿用於購買股票有明顯不同。
【原則】
1.質押率的相關規定
2018年3月12日新版《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正式實施,新規中明確股票質押率上限不得超過60%,單一證券公司、單一資管產品作為融出方接受單只A股股票質押比例分別不得超過30%、15%,單只A股股票市場整體質押比例不超過50%。
2. 質押個股預警線
一般來講,股權質押的預警線是借出本金的160%,平倉線是本金的140%。(中小板和創業板的標準是警戒線150%,平倉線140%,主板警戒線是140%,平倉線130%。)
比如說一隻股票的股價為100元,質押率為40%。
預警價為:100×40%×160%=64元,即股價跌幅36%,達到64元時預警。
平倉價為:100×40%×140%=56元,即股價跌幅44%,達到56元時強制平倉。
【舉例】
寧波建工(601789)2018年12月22日公告,公司於
2018 年 12 月 21 日收到控股股東廣天日月通知,廣天日月已將所持有的本公司37,200,000
股股票質押給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上述股權已於近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辦理了質押登 記手續,本次質押股份占公司總股份比例為
3.81%。
當下,A股的折扣其實已經給到很低,在基本面已經被擊穿後,下跌的空間和機會非常有限,如果出現各種市場炒的沸沸揚揚的大利空,那麼可以確定的說是又一次買入機會。等利空過去監管出來喊話時,再想買到大跌時的便宜價格就很難了。就比如這次的股權質押風險,有很多公司沒有股權質押,但也被悲觀情緒帶著一起下跌了,這是明顯的機會而不是巨大的風險。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⑥ 股票質押式回購有什麼好處
股票質押式回購的好處:
1、資金利用效率高。T日可以交易,T+1日資金可用,質押的股票不需要過戶,對股東地位沒有影響。
2、質押的股票性質不受限制。比如說一些限售股、外資股、董監高持有的解禁股都可以進行融資,還有持股5%以上大股東可以將超過5%的股份進行質押融資。
3、融資期限靈活,最長可達三年。業務模式也很靈活,滿足一定條件即可解除部分證券的質押,不需要到公證處、登記公司現場辦理公證、質押手續。
收益風險都很高,相信不少朋友在說起股票的優缺點時第一個反應就是這個,但說回來,作為入行很多年的老股民,股票的優點和缺點可不能只用這幾個字概括,這就給大家詳細講講!
開篇之前,我先給大家送上一個福利,看看我精選的3隻牛股當中,有沒有合你心水的:【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股票投資的優點
股票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
通常來講,購買股票的好處是下面幾點:
(1)流動性很強,變現也比較快:如果想賣,現有的自己的股票就能立馬賣掉,在下個交易日不僅僅能夠獲得股款,還能夠獲得現金。
(2)安全性高:畢竟是正規市場,有相關部門監管的,在交易的時候,自己的錢也不用擔心被卷跑。
(3)收益方面比較可觀:開始的時候能有正確的投資決策和方向,那麼一旦買到優質股,投資收益不會讓你失望的!
然則A股市場上的股票良多,如何知道哪只對收益比較可觀呢?不妨直接點擊這里,即有專業的股票分析師為你分析股票發展潛力怎樣,值不值得買入!【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二、股票投資的缺點
而投資股票也具有以下缺點:
(1)不確定因素多:股票市場不確定性的因素非常多。譬如說2015年股災讓人刻骨銘心,可以說是「千股跌停」!這在投資市場來說,確實是比較慘的一幕!
(2)收益高的話風險也是高的:購買股票後,公司成長或交易市場波動帶來的利潤股東都能夠憑藉手中的股票分享到,但是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也是需要共同來進行承擔的。
(3)進入要求較高:投資股票,不像是買菜吃飯,需要我們去掌握專業知識、投資經驗等的投資管理能力,不僅如此,而且投資心態還得良好且穩定。如果說,我們少了這樣的知識儲備和經驗,盲目從眾買進,很容易造成損失!
空閑時,可以多看看這個股市播報,了解股市的最新資訊,及時了解股票相關的信息,增加自己的知識儲備,規避虧損風險。【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應答時間:2021-09-23,最新業務變化以文中鏈接內展示的數據為准,請點擊查看
⑦ 股票質押式回購需要公告嗎持股多少比例以下可以不公告有相關規定可以參考嗎
你好,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第11.11.4條及《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第11.11.5條規定:任一股東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質押、凍結、司法拍賣、託管、設定信託或者被依法限製表決權,上市公司應當及時對外披露。即任一股東累計質押股份達到或超過公司總股本的5%時,應當通知上市公司並由上市公司對外披露。單筆質押沒超過5%,但累計質押達到或超過5%時,應當公告。如上市公司拒不披露相關信息,股東可以向交易所或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投訴舉報。
⑧ 股票質押回購協議
第一條 證券公司開展股票 質押 回購業務,應當與融入方簽訂《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協議》(以下簡稱「業務協議」)。業務協議應當載明當事人姓名、住所等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於: 甲方(指融入方,下同):姓名(或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 營業執照 /個人 身份證 件號碼、聯系方式等。 乙方(指證券公司,下同):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聯系方式等。 若乙方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戶作為資金融出方(以下簡稱「融出方」)的,業務協議應當載明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戶的名稱及相關信息。乙方根據相關資產管理合同的約定代表融出方簽署本協議,相關法律後果均由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戶承擔。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比照執行。 第二條 業務協議應當載明訂立業務協議的目的和依據。 第三條 業務協議應當對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標的證券、初始交易金額、購回交易金額、初始交易日、購回交易日、回購期限、到期購回、提前購回、延期購回、補充質押、部分解除質押、終止購回、違約處置、履約保障比例等特定用語進行解釋或定義,並符合 上海 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 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中國結算」)的相關規定。 第四條 業務協議應當載明甲乙雙方的聲明與保證,包括但不限於: (一)甲乙雙方應當具有合法的股票質押回購交易主體資格。甲方不存在法律、行政 法規 、部門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等禁止、限制或不適於參與股票質押回購交易的情形; (二)甲乙雙方用於股票質押回購的資產(包括資金和證券,下同)來源合法,並保證遵守國家反洗錢的相關規定。甲方向乙方質押的標的證券未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或其他第三方權利,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或權利瑕疵; (三)甲方承諾按照乙方要求提供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保證提供信息的真實、准確和完整性,信息變更時及時通知乙方。甲方同意乙方對信息進行合法驗證,同意乙方應監管部門、上交所、中國結算等單位的要求報送甲方相關信息; (四)甲方承諾審慎評估自身需求和風險承受能力,自行承擔股票質押回購的風險和損失; (五)甲方承諾遵守股票質押回購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交易規則等規定; (六)甲方為 上市公司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且以持有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參與股票質押回購的,則承諾遵守法律法規有關短線交易的規定; (七)甲方為持股5%以上的股東,且以其持有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參與股票質押回購的,則承諾按照有關規定的要求及時、准確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八)標的證券質押或處置需要獲得國家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准或備案的,甲方承諾已經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事先辦理了相應手續,否則將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風險; (九)乙方以其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參與股票質押回購,承諾已經獲得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客戶的合法授權;相關資產管理合同已約定質權人登記為乙方,並約定由乙方負責交易申報、盯市管理、違約處置等事宜; 乙方以其管理的定向資產管理客戶參與股票質押回購,已經獲得定向資產管理客戶的合法授權,相關資產管理合同已約定質權人登記為定向資產管理客戶或乙方,並約定由乙方負責交易申報、盯市管理、違約處置等事宜; (十)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已在上交所開通了股票質押回購交易許可權,並且該交易許可權並未被暫停或終止; (十一)乙方承諾具備開展股票質押回購的必要條件,能夠為甲方進行股票質押回購提供相應的服務; (十二)乙方承諾按照業務協議約定,基於甲方真實委託進行交易申報。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進行虛假交易申報,或者擅自偽造、篡改交易委託進行申報的,應當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但已達成的交易結果不得改變; (十三)甲乙雙方均承諾在協議有效期間維持上述簽署聲明,並保證其真實有效。 第五條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甲方已充分知悉並同意,融出方為乙方時,乙方是甲方股票質押回購的交易對手方,同時乙方又根據甲方委託辦理有關申報事宜;融出方為乙方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戶時,乙方作為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戶的管理人,同時根據資產管理合同的約定與甲方的委託,負責有關交易申報等事宜。 第六條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股票質押回購的標的證券為上交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或其他經上交所和中國結算認可的證券。 第七條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甲乙雙方進行股票質押回購的證券賬戶與資金賬戶的,包括但不限於:甲方開立的上海A股證券賬戶應當指定在乙方;待購回期間,甲方不得撤銷、變更指定交易關系。 第八條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股票質押回購的要素以及相應的計算公式,包括但不限於: (一)初始交易日、購回交易日、標的證券、股份類別、標的證券數量、初始交易金額、購回交易金額等; (二)利息計算公式及支付方式; (三)購回交易金額計算公式; (四)履約保障比例的計算公式及相關閥值; (五)融入方應付金額的計算方式; (六)標的證券停牌期間市值計算公式。 第九條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在股票質押回購中的交易委託、申報、成交、結算、盯市、權益處理、違約處置等事宜,約定內容應當符合上交所和中國結算的有關規定。 第十條 融出方是證券公司的,業務協議應當約定質權人登記為乙方;融出方是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業務協議應當約定質權人登記為乙方;融出方是定向資產管理客戶的,業務協議應當約定質權人登記為定向資產管理客戶或乙方。 第十一條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由乙方負責交易申報、盯市、違約處置等事宜。 第十二條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乙方對股票質押回購初始交易及相應的補充質押、部分解除質押進行合並管理。 第十三條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包括: 1.初始交易交收完成後獲得相應資金; 2.向乙方查詢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情況; 3.購回交易交收完成後,已質押的相應證券及 孳息 解除質押。 (二)甲方義務包括: 1.初始交易時,保證其證券賬戶內有足夠的標的證券,交易指令申報成功後接受相應的 清算 與質押結果。因其證券賬戶標的證券余額不足或賬戶狀態不正常導致交易無法申報、申報失敗或質押失敗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2.待購回期間,依據業務協議的約定支付利息; 3.購回交易時,保證其資金賬戶內有足夠的資金,交易指令申報成功後接受相應的清算與資金交收結果。因其資金賬戶資金余額不足或賬戶狀態不正常導致交易無法申報、申報失敗或資金交收失敗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4.甲方開立的上海證券賬戶應當指定在乙方,待購回期間,甲方不得撤銷、變更指定交易關系; 5.按照上交所、中國結算的有關規定支付有關費用。 第十四條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權利包括: 1.乙方或乙方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為融出方的,初始交易交收完成後取得相應標的證券及孳息的質權; 2.待購回期間,依據業務協議的約定收取利息; 3.購回交易交收完成後按照約定取得返還資金; 4.甲方違約時,有權按照協議約定處置相應質押標的證券並優先受償。處置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甲方 欠款 時,有權繼續向甲方追償; 5.甲方違約時,對於處置相應質押證券所得價款,按照協議約定進行資金扣劃。 (二)乙方義務包括: 1.融出方為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向定向資產管理客戶時,在資產管理合同等相關文件中向集合計劃客戶或定向客戶充分揭示可能產生的風險; 2.進行初始交易委託時,保證其相關資金賬戶內有足夠的資金余額,交易指令申報成功後接受相應的清算與資金交收結果。因資金賬戶內資金余額不足或賬戶狀態不正常導致交易無法申報、申報失敗或資金交收失敗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4.根據甲方委託申報交易指令; 5.負責盯市管理,在履約保障比例達到或低於約定數值時,按照協議約定通知甲方。 第十五條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提前購回和延期購回的適用條件以及上述情形下購回交易金額的調整方式等內容。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涉及跨市場 吸收合並 的,甲方應當提前購回。 延期後累計的回購期限應當符合上交所和中國結算的相關規定。 第十六條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當履約保障比例達到或低於約定數值時,乙方應當通知甲方採取相應的措施。上述措施包括提前購回、補充質押標的證券以及其他方式。 第十七條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相關權益處理事項加以約定,包括但不限於: (一)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產生的無需支付對價的股東權益,如送股、轉增股份、現金紅利等,一並予以質押; (二)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產生的需支付對價的股東權益,如老股東配售方式的增發、配股等,由融入方自行行使,所取得的證券不隨標的證券一並質押; (三)待購回期間,甲方基於股東身份享有出席股東大會、提案、表決等權利。 第十八條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甲方將有限售條件股份用於股票質押回購的,解除限售日應當早於回購到期日。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在解除限售條件滿足時,甲方應當及時要求上市公司申請辦理解除限售手續。 第十九條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違約事件的情形及其處理方式等,包括但不限於: (一)甲方的各種違約事件,以及甲方相應的 違約責任 及處理方式; (二)乙方的各種違約事件,以及乙方相應的違約責任及處理方式。 質押標的證券為仍處於限售期的有限售條件股份的,業務協議應當約定具體的處理方式;質押標的證券為個人持有的有限售條件股份的,業務協議應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處置時稅費的處理。 第二十條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質押標的證券及相應孳息的擔保范圍、處置流程及方式、處置所得的償還順序等具體內容。 第二十一條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終止購回的適用情形、處理方式及法律後果。 第二十二條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異常情況的情形及其處理方式、法律後果。異常情況包括: (一)質押標的證券或證券賬戶、資金賬戶被司法等機關凍結或 強制執行 ; (二)質押標的證券被作出終止上市決定; (三)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提前終止; (四)乙方被暫停或終止股票質押回購交易許可權; (五)乙方進入風險處置或破產程序; (六)上交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業務協議還應當約定,因甲方或乙方自身的過錯導致異常情況發生的,其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業務協議應當載明通知與送達的有關事項,包括但不限於: (一)甲乙雙方的詳細聯絡方式,例如通信地址、郵政編碼、指定聯絡人、固定電話號碼、傳真號碼、行動電話號碼、電子信箱等。業務協議還應當約定一方聯絡方式變更時,通知另一方的方式和時間; (二)乙方履行各項通知義務的方式,如自行簽領書面通知、電子郵件通知、簡訊通知、郵寄書面通知、電話通知、公告通知等,並應當約定乙方發出上述通知後視為送達的期限。 第二十四條 業務協議應當載明因火災、地震等不可抗力,非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的技術系統異常事故,法律、法規、政策修改,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免責情形等因素,導致協議任何一方不能及時或完全履行協議,免除其相應責任的條款。 第二十五條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適用的法律和爭議處理方式,並明確約定因股票質押回購產生的任何爭議、糾紛,由協議各方協商或通過約定的爭議處理方式解決。 甲乙雙方之間的糾紛,不影響中國結算上海 分公司 依據上交所確認結果已經辦理或正在辦理的證券質押登記和資金交收等業務。 第二十六條 業務協議應當載明甲方為個人的,業務協議由甲方本人簽字;甲方為機構的,業務協議由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 第二十七條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協議成立與生效條件、協議期限、協議終止條件、協議份數等事項。 第二十八條 業務協議應當在簽章前明確載明「甲方已經認真閱讀並全面接受業務協議全部條款,已充分知悉、理解業務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自願參與股票質押回購,並承擔由此產生的風險和法律後果。
⑨ 約定式購回,股權質押式回購,融資融券這三種業務有什麼區別
約定購回式證券業務走向常規化運作。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是指符合條件的客戶以約定價格向其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賣出標的證券,並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客戶按照另一約定價格從證券公司購回標的證券,除指定情形外,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所產生的相關權益於權益登記日劃轉給客戶的交易行為。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簡稱「股票質押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簡稱「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簡稱「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融資融券交易(securities margin trading)又稱「證券信用交易」或保證金交易,是指投資者向具有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提供擔保物,借入資金買入證券(融資交易)或借入證券並賣出(融券交易)的行為。包括券商對投資者的融資、融券和金融機構對券商的融資、融券。
(9)股票質押式回購資金監管擴展閱讀:
風險
融資融券交易作為證券市場一項具有重要意義的創新交易機制,一方面為投資者提供新的盈利方式、提升投資者交易理念、改變 「單邊市」的發展模式,另一方面也蘊含著相比以往普通交易更復雜的風險。除具有普通交易具有的市場風險外,融資融券交易還蘊含其特有的杠桿交易風險、強制平倉風險、監管風險,以及信用、法律等其他風險。投資者在進行融資融券交易前,必須對相關風險有清醒的認知,才能最大程度避免損失、實現收益。
參考資料:網路-融資融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