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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資產股票如何交稅

發布時間:2023-01-15 21:14:21

『壹』 請問公司賬戶買賣股票的收益需要交納什麼稅么

公司賬戶買賣股票的收益需要交納的稅如下:
1、營業稅:根據相關稅收政策,股票交易業務的營業額是所售股票的原始價格(不扣除任何費用和稅金)減去原始購買價格(不包括各種費用和稅金) 差價收入,適用5%的稅率。
2、企業所得稅: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企業的總收入是從貨幣和非貨幣形式的各種來源獲得的收入,包括財產轉讓(股權、債權等)獲得的收入,股利,花紅及其他股權投資收益,利息收益等。在企業對外投資期間,投資資產的成本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
3、印花稅:根據財稅[2008] 2號文件,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從2008年9月19日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徵收方式,將現行的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對雙方當事人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調整為單邊征稅,即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的出讓方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受讓方不再征稅。

溫馨提示:以上解釋僅供參考,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應答時間:2021-04-23,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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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交易性金融資產財稅處理解析以及案例

2022交易性金融資產財稅處理解析以及案例

有關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財稅處理問題的解析以及案例,下面就是我收集的相關資訊,歡迎大家閱讀了解。

交易性金融資產財稅處理解析以及案例 篇1

交易性金融資產主要是指企業近期內出售的金融資產。例如,企業為充分利用閑置資金、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基金等。

而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著重於該金融資產與金融市場的緊密結合性,反映該類金融資產相關市場變數變化對其價值的影響,進而對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

資產「從生到死」的會計處理

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應當按照取得時的公允價值,不含支付的價款中所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作為入賬成本。即入賬成本為買價與已經宣告未發放的股利的差或與已經到期未收到的利息的和。

按入賬成本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 —成本」科目,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借記「應收利息」或「應收股利」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在資產負債表日按債券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時,借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收到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

票面利率與實際利率差異較大的,採用實際利率計算確定債券利息收入。

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 —公允價值變動」科目,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企業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將處置時的該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與賬面余額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投資收益,同時調整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企業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成本,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科目,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貸記或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同時,將原計入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出,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會計處理與稅法處理不盡相同

購入交易性金融資產發生的交易費用應借記「投資收益」科目,稅法要求計入投資的計稅基礎。

股息所得的確認時間為被投資方宣告分配的當天,紅利所得的確認時間為被投資方用留存收益轉增股本的當天,利息收入為合同或協議約定的應付利息日期的當天。因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不應當確認所得,而應沖減應收股利,作為企業墊款的收回。其會計處理與稅務處理相同。

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按稅法規定,此現金股利應當確認股息所得,但該股息所得可享受免稅優惠,因此應作納稅調減處理。

但如果屬於持有期未滿12個月的股票投資,在持有期間取得的股息應當計入所得總額征稅,不作納稅調增。

交易性金融資產在資產負債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投資的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應當確認當期損益。由於交易性金融資產約定的付息日期與實際付息期一致,因此稅法確認利息收入的日期和金額與會計處理一致,不作納稅調整。

被投資方發放股票股利,投資方作備查登記不作賬務處理,但稅法要求視同分配處理,相當於「先分配再投資」,應確認紅利所得,同時追加投資計稅基礎。

對紅利所得還應區別情況處理:通常情況下,紅利所得可以享受免稅優惠,這與會計上不作賬務處理的核算結果是一致的,因此無需作納稅調整。但如果屬於持有期未滿12個月的股票投資,在持有期間取得的紅利所得(送股),應當按面值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在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面余額的差額,記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不確認所得或損失,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作納稅調整。

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會計上按賬面價值結轉,稅法要求計算資產轉讓所得應按計稅基礎扣除。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的差額應作納稅調整處理。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結轉「投資收益」,對損益無影響,不作納稅調整。

交易性金融資產概述

交易性金融資產主要是指企業為了在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資產,如企業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基金等。

為了核算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取得、收取現金股利或利息、處置等業務,企業應當設置「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投資收益」等科目。

「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屬於資產類科目,核算企業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基金投資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借方登記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取得成本、資產負債表日其公允價值高於賬面余額的差額等;貸方登記資產負債表日其公允價值低於賬面余額的差額,以及企業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結轉的賬面價值。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性金融資產的類別和品種,分別設置「成本」、「公允價值變動」等明細科目進行核算。「交易性金融資產」屬於企業的流動資產,在資產負債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資產」項目列示於流動資產項目內。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屬於損益類科目,核算企業交易性金融資產等由於公允價值變動而形成的應計入當期損益的金額,貸方登記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等的公允價值高於賬面余額的差額;借方登記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等的公允價值低於賬面余額的差額。

「投資收益」科目屬於損益類科目,核算企業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等期間取得的投資收益以及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等實現的投資收益或投資損失,貸方登記企業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等實現的投資收益;借方登記企業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等發生的投資損失。

交易性金融資產財稅處理解析以及案例 篇2

交易性金融資產主要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資產,例如企業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人的股票、債券、基金等。

一、核算交易性金融資產需設置的賬戶

為了核算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取得、收取現金股利或利息、處置等業務,企業應當設置「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投資損益」等賬戶。

「交易性金融資產」賬戶核算企業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基金投資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企業持有的直接指定為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也在「交易性金融資產」賬戶核算。「交易性金融資產」賬戶的借方登記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取得成本、資產負債表日其公允價值高於賬面余額的差額等;貸方登記資產負債表日其公允價值低於賬面余額的差額,以及企業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結轉的成本和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性金融資產的類別和品種分別設置「成本」、「公允價值變動」等明細賬戶進行核算。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賬戶核算企業交易性金融資產等公允價值變動而形成的應計人當期損益的利得或損失,貸方登記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等的公允價值高於賬面余額的差額;借方登記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低於賬面余額的差額。

「投資收益」賬戶核算企業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等期間取得的投資收益以及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等實現的投資收益或損益損失,貸方登記企業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等實現的投資收益;借方登記企業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等發生的投資損失。

二、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核算

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當按照該金融資產取得時的公允價值作為初始確認金額,記入「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賬戶。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所支付價款中包含了已宣告但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的,應當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記入「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賬戶。

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所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應當在發生時計入投資收益。交易費用是指可直接歸屬於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費用,包括支付給代理機構、咨詢公司、券商等的手續費和傭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企業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對於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投資的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應當確認為應收項目,記入「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賬戶,並計人投資收益。

【例3-1】 2010年1月10日甲公司委託一家證券公司從上海證券交易所購人H上市公司股票500 000股,並將其劃人交易性金融資產。該筆殷票投資在購買日的公允價值為500 000元。另支付相關交易費用金額為80 000元。

購買H上市公司股票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500 000

貸: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500 000

支付相關交易費用時:

借:投資收益8 000

貸: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8 000

三、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核算

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當將該金融資產出售時的公允價值與期初人賬余額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投資收益,同時調整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企業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賬戶,按該金融資產的賬面余額,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賬戶,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賬戶。同時,將原計入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轉出,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賬戶,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賬戶。

四、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期末計量

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產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與賬面余額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按照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與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或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賬戶,貸記或借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賬戶。

交易性金融資產財稅處理解析以及案例 篇3

一、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概述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可以進一步分為:

(1)交易性金融資產;

(2)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注意,兩者均應通過「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核算。

(一)交易性金融資產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金融資產,應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1.取得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如企業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基金等。

如某企業有一筆閑置資金,本來可以存入銀行以獲取存款利息,但企業為獲取更高的報酬率,選擇購買交易性金融資產,並可隨時出售以賺取交易差價。

2.管理的需要.屬於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採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

3.屬於衍生工具,如國債期貨、遠期合同、股指期貨等,其公允價值變動大於零時,應將相關變動金額確認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同時計入當期損益。但是,如果衍生工具被企業指定為有效套期關系中的衍生工具,則該衍生工具初始確認後的公允價值變動應根據其對應的套期關系(即公允價值套期、現金流量套期或境外經營凈投資套期)不同,採用相應的方法進行處理。

企業持有衍生金融工具的目的主要有兩個:

第一是投機,企業應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

第二是套期保值,企業應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第24號——套期保值》。套期保值不屬於考試大綱內容,所以本章所講衍生工具的持有目的為投機。

(二)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企業不能隨意將某項金融資產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只有在滿足下列條件之一時,企業才能將某項金融資產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1.核算的需要。該指定可以消除或明顯減少由於該金融資產的計量基礎不同所導致的相關利得和損失在確認和計量方面不一致的情況。

如果不指定為該類金融資產,那麼會計計量可能出現不一致的情況。例如某短期債券,發行方作為交易性金融負債,而購買方為保持與發行方計量基礎的一致性,則不能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而應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2.管理的需要。企業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的正式書面文件已載明,該項金融資產組合或該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組合,以公允價值為基礎進行管理、評價並向管理人員報告(管理的需要)。

上面兩個條件的前提是該金融資產存在活躍市場。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不得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二、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計量

(一)初始計量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按公允價值進行初始計量,交易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交易費用——是指可直接歸屬於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費用。

新增的外部費用——是指企業不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就不會發生的費用。交易費用包括支付給代理機構、咨詢公司、券商等的手續費和傭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強調】不包括債券溢價、折價、融資費用、內部管理成本及其他與交易不直接相關的費用。

2.企業取得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所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應當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

【注意】對於其他的金融資產,比如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以及長期股權投資等,關於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都是這樣的處理原則。

(二)後續計量

1.在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應當確認為投資收益。

2.資產負債表日,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第一類金融資產)——按公允價值進行後續計量,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3.處置(第一類)金融資產時,其公允價值(售價)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確認為投資收益,同時調整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將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入投資收益科目)。

三、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

1.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公允價值)

應收利息或應收股利 (買價中所含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尚未領取的利息)

投資收益 (交易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 (實際支付的金額)

2.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取得的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

借: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

3.資產負債表日

(1)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做相反分錄

4.處置該金融資產

借:銀行存款 (實際收到的金額)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 (賬面余額)

投資收益 (差額)

同時:將原記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金額轉出: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投資收益(或作相反分錄)

【教材例題1】20×7年5月13日,甲公司支付價款1 060 000元從二級市場購入乙公司發行的股票100 000股,每股價格10.60元(含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0.60元),另支付交易費用1 000元。甲公司將持有的乙公司股權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且持有乙公司股權後對其無重大影響。

甲公司其他相關資料如下:

(1)5月23日,收到乙公司發放的現金股利;

(2)6月30日,乙公司股票價格漲到每股13元;

(3)8月15日,將持有的乙公司股票全部售出,每股售價15元。

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甲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1)5月13日,購入乙公司股票: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1 000 000

應收股利 60 000

投資收益 1 000

貸:銀行存款 1 061 000

(2)5月23日,收到乙公司發放的現金股利:

借:銀行存款 60 000

貸:應收股利 60 000

(3)6月30日,確認股票價格變動: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300 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300 000

(4)8月15日,乙公司股票全部售出:

借:銀行存款 1 500 000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300 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1 000 000

——公允價值變動 300 000

投資收益 500 000

或分開處理:

借:銀行存款 1 500 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1 000 000

——公允價值變動 300 000

投資收益 200 000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300 000

貸:投資收益 300 000

【教材例題2】20×7年1月1日,ABC企業從二級市場支付價款1 020 000元(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20 000元)購入某公司發行的債券,另發生交易費用20 000元。該債券面值1 000 000元,剩餘期限為2年,票面年利率為4%,每半年付息一次,ABC企業將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ABC企業的其他資料如下:

(1)20×7年1月5日,收到該債券20×6年下半年利息20 000元;

(2)20×7年6月30日,該債券的公允價值為1 150 000元(不含利息);

(3)20×7年7月5日,收到該債券半年利息;

(4)20×7年12月31日,該債券的公允價值為1 100 000元(不含利息);

(5)20×8年1月5日,收到該債券20×7年下半年利息;

(6)20×8年3月31日,ABC企業將該債券出售,取得價款1 180 000元(含1季度利息10 000元)。

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則ABC企業的賬務處理如下:

(1)20×7年1月1日,購入債券: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1 000 000

應收利息 20 000

投資收益 20 000

貸:銀行存款 1 040 000

(2)20×7年1月5日,收到該債券20×6年下半年利息:

借:銀行存款 20 000

貸:應收利息 20 000

(3)20×7年6月30日,確認債券公允價值變動和投資收益: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150 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150 000

借:應收利息 20 000

貸:投資收益 20 000

(4)20×7年7月5日,收到該債券半年利息:

借:銀行存款 20 000

貸:應收利息 20 000

(5)20×7年12月31日,確認債券公允價值變動和投資收益: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50 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50 000

借:應收利息 20 000

貸:投資收益 20 000

(6)20×8年1月5日,收到該債券20×7年下半年利息:

借:銀行存款 20 000

貸:應收利息 20 000

(7)20×8年3月31日,將該債券予以出售:

借:應收利息 10 000

貸:投資收益 10 000

借:銀行存款 1 170 000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100 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1 000 000

——公允價值變動 100 000

投資收益 170 000

借:銀行存款 10 000

貸:應收利息 10 000

【例題2】對於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下列有關業務中,不應貸記「投資收益」的是 ( )。

A.收到持有期間獲得的現金股利

B.收到持有期間獲得的債券利息

C.企業轉讓交易性金融資產收到的價款大於其賬面價值的差額

D.資產負債表日,持有的股票市價大於其賬面價值

【答案】D

【解析】選項D應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並不是計入投資收益。

【例題3】某股份有限公司於2008年3月30日,以每股12元的價格購入某上市公司股票50萬股,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購買該股票支付手續費等10萬元。5月22日,收到該上市公司按每股0.5元發放的現金股利。12月31日該股票的市價為每股11元。2008年12月31日該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為( )萬元。

A.550 B.575

C.585 D.610

【答案】A

【解析】2008年12月31日該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 = 50(股票數量)×11(公允價值)=550(萬元)

【例題4】甲公司於2008年2月20日從證券市場購入A公司股票50 000股,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每股買價8元,另外支付印花稅及傭金4 000元。A公司於2008年4月10日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每股0.30元。甲公司於2008年5月20日收到該現金股利15 000元並存入銀行。至12月31日,該股票的市價為450 000元。甲公司2008年對該項金融資產應確認的投資收益為( )元。

A.15 000 B.11 000

C.50 000 D.61 000

【答案】B

【解析】甲公司2008年對該項金融資產應確認的投資收益

= - 4 000(交易費用)+ 15 000(持有期間取得的現金股利)= 11 000(元)

;

『叄』 交易性金融資產按月交稅還是按年交稅

按月交。
1、對於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你要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這個公允價值的變動是不需要預繳企業所得稅的。2、年末不需要繳稅,只需要計算處理遞延所得稅資產。

『肆』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應交增值稅怎麼計算

(售價-購買成本)/(1+6%)*6%。

交易性金融資產作為會計科目,主要核算兩種情況:交易性金融資產和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交易性金融資產在交易過程中屬於典型的金融商品轉讓,其增值稅會計處理:

金融商品轉讓按規定以盈虧相抵後的余額作為銷售額的賬務處理。金融商品實際轉讓月末,如產生轉讓收益,

則按應納稅額,

借記「投資收益」等科目,

貸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

如產生轉讓損失,則按可結轉下月抵扣稅額,

借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

貸記「投資收益」等科目。交納增值稅時,

應借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

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額,則,

借記「投資收益」等科目,

貸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

『伍』 買賣股票獲利怎麼交稅

取得炒股所得收益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收益後次月的十五日內,預約至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然後攜帶相關資料現場進行稅費的繳納。印花稅目前是單邊徵收的,也就是買入的時候沒有,在賣出的時候才有,其實我們的股票不管盈利與否,只要你持有的股票賣出,哪怕是虧損,也需要支付傭金,而這個傭金中就包含了印花稅,這就意味著我們無論賺錢與否,只要產生賣出交易,就需要繳稅,只不過這個稅率較低,僅有交易金額的0.1%。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18年8月31日進行最新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所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並繳納稅。我們在炒股中所獲得的盈利其實是不需要單獨繳稅的,因為在我們交易股票的過程中所支付的傭金里已經包含了稅費,這個稅費主要就是印花稅。
通常情況下,我們交易的傭金一般都在0.25%-0.3%之間,起征點為5元,也就是交易傭金如果達不到5元,就按最低5元的標准徵收,這其中就包含了印花稅部分。另外,在滬市交易其中還包括了過戶費,這個費率一般為交易金額的0.1%,起征點為1元,而在深市是沒有過戶費的。當然,券商可能收取的還有一些其他的費用,但是這些費用基本上可以低到忽略不計。
股票交易稅演算法:
1、傭金:傭金是由投資者和證券公司共同協商決定的,每個人的傭金可能都不一樣。目前證券公司收取的傭金在0.03%(萬三)至0.3%(千三)之間。一線城市北上廣深的較低,二三四線城市的傭金較高。互聯網平台的網上開戶較低,最低可至0.02%(萬二)。
2、印花稅:由國家制定固定的,投資者在買賣證券成交後支付給財稅部門的稅收,由券商代扣後由交易所統一代繳。目前滬深兩市收取不同的印花稅,均為成交金額的0.1%(千分之一)。
3、過戶費:由國家制定固定的,是指股票成交後,更換戶名所需支付的費用,交易過戶費為中國結算收費,證券經營機構不予留存。買入股票和賣出股票均需收取過戶費。目前滬深兩市收取相同的過戶費,2015年8月1日起,A股交易過戶費同意調整為按照成交金融0.002%。

『陸』 企業投資股票或期貨的收益怎樣納稅

嚴格意義上講,股票和期貨其實是完全不同性質的投資市場。

期貨是典型的零和市場,有一筆交易賺錢就必然有另一筆交易的對應虧損;有人加起來賺了一個億小目標,就一定有人加起來虧了一個億小目標;如果剔除交易費用等中間環節因素,期貨市場本身是一個閉環,不創造新價值。

而股票市場,並不是閉環的零和市場,因為交易的是公司股權,只要經濟整體向上,上市公司可以不斷發展壯大,股票市場整體市值可以無限擴張,所有參與股市的人可以在牛市中分享整體收益,可以全部都賺錢,賺的是價值增長的不同階段的錢。當然,在熊市中也可以大家一起虧錢!畢竟股市做空的永遠只是小部分,與期貨的多空必然一一對應不同。

問題中提到的很多人即使股票虧再多錢也不去做期貨,我想主要是指散戶吧,那麼理由可能主要還是不懂期貨,或者說畏懼杠桿風險。而且一般而言,股票投資比較容易理解,就是投資公司或投機炒作,而期貨涉及的商品,可能沒接觸過相關行業的人,很難有明確的漲跌認知,不參與也完全正常。

再者,期貨市場有很多賺錢的奇跡和神話,但也不乏「談期色變」的諸多跳樓、毀家傳言,期貨、外匯、黃金作為洪水猛獸和網上詐騙三人組也常被提及,不正確的認知也是原因之一吧。

當然,對於大資金而言則有更多可能原因。有投資范圍不涉及期貨的,有股票單邊做多配置型的,也有專做一級半市場的等等。但是一般而言,現在很多中型資金還是願意配置一部分期貨、期權的,一來可以對沖風險,二來能夠豐富投資組合。

但是,對於真正的大資金,配置的重心還是在股票市場,而不是期貨。一來是期貨市場資金容量有限,一般國內期貨市場超過20億的資金就容易出現騰挪的困難和被盯上的可能,國外的商品期貨市場也受限於商品交易總量和CFTC等監管要求,所以總體上,資金一旦太大,只有股票市場才是最適合投資性基金施展手腳的。

而且,投資股票就是投資公司的前景,其可以描述和想像的空間遠大於期貨。期貨本質本來是保值套利,衍生出來的投機操作也不過是在價格的漲落中獲取差價,其價格波動幅度其實相對股票是較小的,只是通過杠桿放大了漲落帶來的盈虧而已。而對於杠桿,大資金是比較保守的。

再者,股票投資周期可以很長,這也是期貨難以企及的。一些不良國內基金以無厘頭的「價值投資」為噱頭,動不動就是5年、甚至10年的投資周期,其實真是目的只是鎖定投資者資金不能輕易跑路罷了,這樣就能予取予求、心安理得收取管理費、保持基金規模等等。這點期貨可做不到,期貨投資基金一般都是一年期的,也沒人能用「價值投資」忽悠人。

以前我們聊過,巴菲特最成功的地方,不在於他比別人精明地選擇了哪些股票,而是他最精明地在賺足第一桶金後收購了再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為他提供的源源不斷的廉價超長期資金才是他成功的最關鍵。當他同時期的優秀基金人虧得損手爛腳,被大量贖回基金時,巴菲特能夠從容「別人恐懼我貪婪」地去抄底,不是因為他眼光比別人好,而是因為別人沒錢時他有源源不斷的錢罷了

『柒』 從二級市場購入股票賣出如何交稅,涉及哪些稅種,稅率及依據是什麼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轉讓金融商品出現的正負差,按盈虧相抵後的余額為銷售額。若相抵後出現負差,可結轉下一納稅期與下期轉讓金融商品銷售額相抵,但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金融商品的買入價,可以選擇按照加權平均法或者移動加權平均法進行核算,選擇後36個月內不得變更。」從二級市場購入股票,應按金融服務—金融商品轉讓繳納增值稅。以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適用稅率為6%,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

『捌』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計稅基礎

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指企業持有的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它包括企業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債券、股票、基金、權證和直接指定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下面以股票為例進行分析說明。
一、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初始計量與計稅基礎
(一)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初始計量在會計處理上,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按照該金融資產取得時的公允價值作為其初始確認金額,記入「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科目,相關交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企業取得金融資產所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債券利息或現金股利,應當單獨確認為「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進行處理。
[例1]A公司2007年4月1日購入B公司發行的股票100萬股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每股買價10元,其中含已宣告但未發放的現金股利0.1元,另支付交易費用10萬元。不考慮其他因素,A公司應作如下會計處理: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9900000
應收股利——B公司100000
投資收益100000
貸:銀行存款10100000
(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計稅基礎在稅務處理上,根據新稅法規定,企業的各項資產都要以歷史成本為計稅基礎。投資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成本:通過支付現金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購買價款為成本;通過支付現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成本。在確定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計稅基礎時:通過支付現金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其成本除了購買價款外,還應包括相關交易費用,但不應包括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債券利息或現金股利。
[例2]承例1,A公司購入B公司100萬股股票的賬面價值為900萬元,所得稅稅率為33%(假設沒有其他納稅調整事項)。按照稅法規定,企業購買股票的成本為910萬元,即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計稅基礎為910萬元,在資產負債表上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為900萬元,賬面價值小於計稅基礎,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10萬元,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10×33%=3.3(萬元),遞延所得稅為-3.3萬元。會計處理如下: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33000
貸: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33000
從會計處理來看,交易費用10萬元抵減了當期利潤,但稅法不允許這筆費用在稅前列支;故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10萬元。從納稅申報看,因稅法規定與交易性金融資產有關的交易費用只有待該股票轉讓時才可與其成本一並在企業所得稅前列支,所以「投資收益」科目借方的交易費用10萬元在納稅申報時不需填入。
二、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期間會計核算與稅務處理
(一)取得的利息和現金股利的會計核算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在資產負債表日按債券票面利率計算利息時,借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收到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
[例3]承例2,假設2007年5月1日收到B公司發放的現金股利10萬元並存入銀行;2007年9月10日B公司宣告發放下半年現金股利15萬元,A公司於10月2日收到並存入銀行(若沒有其他納稅調整事項)。會計處理:
2007年5月1日收到B公司發放的股利:
借:銀行存款100000
貸:應收股利——B公司100000
2007年9月10日B公司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時:
借:應收股利——B公司150000
貸:投資收益150000
2007年10月2日收到B公司發放的股利:
借:銀行存款150000
貸:應收股利——B公司150000
(二)取得的利息和現金股利的稅務處理稅法規定,企業的股權投資所得,是指企業通過股權投資從被投資企業所得稅後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中分配取得股息性質的投資收益。也就是說,企業確認的投資收益,不僅限於被投資企業在接受投資後產生的累計凈利潤的分配額,還包括被投資企業在接受投資前實現的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因此,A企業取得的兩筆現金股利都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期間的投資收益形成的是永久性差異,與未來的應納所得稅無關,應調整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和所得稅費用。由於會計處理和稅法的規定是一致的,不會產生暫時性差異,當期都需繳納企業所得稅。
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期末計量與稅務處理
(一)交易性金融資產期末計量的會計核算在會計處理上。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且不扣除將來處置該金融資產時可能發生的交易費用:對於按照公允價值進行後續計量的金融資產,其公允價值變動形成利得或損失,除與套期保值有關外,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根據22號准則及其應用指南的規定,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的會計處理為: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科目,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例4]承例1,若2007年9月31日,A該公司購入的B公司100萬股股票的公允價值為1000萬元。則企業應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1000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1000000
(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期末計量的稅務處理在稅務處理上,企業持有各項資產期間資產增值或者減值,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確認損益外,不得調整該資產的計稅基礎。因此,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在持有期間不改變其計稅基礎,按照公允價值進行會計計量的應進行納稅調整,且不扣除將來處置該金融資產時可能發生的交易費用,處置該金融資產時發生的交易費用在處置時稅前扣除。由於股票公允價值上升,產生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100萬元,形成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按33%的所得稅率計算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
借: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330000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330000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發生變動必定會影響當期損益,但不會影響當期的所得稅申報,它只是會產生暫時性差異。所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四、交易性金融資產處置的會計核算與稅務處理
(一)交易性金融資產處置的會計核算企業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等科目,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成本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科目,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額,貸記或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同時,將原計入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額轉出,借記或貸記「投資收益」科目,貸記或借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
[例5]承例4,2007年10月10日,企業將持有的B公司股票100萬股全部售出,售價為1050萬元。則企業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10500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9000000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1000000
投資收益500000
同時,轉出2007年9月31日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100萬元。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1000000
貸:投資收益1000000
(二)交易性金融資產處置的稅務處理在稅法上,對於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變動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只有在實際處置時,處置取得的價款扣除其歷史成本後的差額計入處置時的應納稅所得額。處置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和計稅基礎都為零,暫時性差異消失,以前確認的遞延所得稅應予以轉回。所以:
應納稅所得額=10500000-9000000=1500000(萬元)
借:所得稅費用——當期所得稅費用165000
遞延所得稅負債330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462000
遞延所得稅資產33000
納稅申報處理:在填報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表時將1050萬元直接填入第三行投資轉讓凈收益,將i000萬元直接填入第10行投資轉讓成本。總之,無論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是增加還是減少,計入會計利潤的投資收益都是140萬元,又因為A企業2007年分回的股利25萬元已在當期繳納了所得稅,所以出售當期只需申報115萬元投資收益的所得稅,再將以前的暫時性差異轉回即可。

『玖』 公司買賣股票如何交稅

1、根據《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2的規定,應按金融服務中的金融商品轉讓繳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6%稅率,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的徵收率。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轉讓金融商品出現的正負差,按盈虧相抵後的余額為銷售額。若相抵後出現負差,可結轉下一納稅期與下期轉讓金融商品銷售額相抵,但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金融商品的買入價,可以選擇按照加權平均法或者移動加權平均法進行核算,選擇後36個月內不得變更。金融商品轉讓,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公司賬戶買賣股票的收益需要交納的稅如下:

1、營業稅:按照相關稅收政策規定,股票買賣業務的營業額為股票賣出原價(不扣除任何費用和稅金)減去買入原價(不包括各種費用和稅金)的差價收入,適用5%的稅率。

2、企業所得稅:根據企業所得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企業的收入總額為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包括轉讓財產(股權、債權等)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等。企業對外投資期間,投資資產的成本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

3、印花稅:財稅明電〔2008〕2號規定,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從2008年9月19日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徵收方式,將現行的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對雙方當事人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調整為單邊征稅,

即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的出讓方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受讓方不再征稅。

(9)交易性金融資產股票如何交稅擴展閱讀:

股票交易過程中要收取一些稅費,很多人不了解具體有哪些費用,簡單的說,交易過程中的稅費包括傭金、過戶費以及印花稅。其中傭金中還包含著經手費和證管費(深交所稱監管費)。

《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國稅發[1993]149號)第八、九條對此作出了明確規定:「以不動產(無形資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營業稅。但轉讓該項股權,應按本稅目征稅」。

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是指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余額。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的有關規定,個人轉讓股權應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依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發生的企業股權轉讓行為,屬於財產所有權轉讓行為,按照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稅目稅率表第十一項規定,產權轉移書據應按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國稅發[1991]155號第十條進一步明確,

「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征稅范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這里的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是指未上市公司股權轉讓所書立的書據,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票轉讓所書立的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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