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戶主突然去世,戶主賬戶里的股票能全部轉移到家人的名下嗎
可以,但是需要經過一定的程序。
戶主突然走了,戶主賬戶裡面的股票,就成為了遺產,這樣的情況下,需要辦理一些必要的手續,才有可能全部專業到家人的名下。
1、有密碼的情況下如果家人知道戶主的賬戶密碼等信息,這樣的情況下,就可以登陸賬戶,賣出股票,然後把所有錢轉移到銀行賬戶上面。
如果還知道銀行賬戶密碼信息,那麼通過銀行把錢取出來就行了,如果想買股票,那麼當然也是可以再買入的。
這樣的方法是最簡單的,成本也是最低的方法了。
因此,如果知道戶主的股票賬戶密碼等信息,直接賣掉把錢取出來就行了。
2、不知道密碼的情況下如果不知道戶主的賬戶密碼等信息,就需要到證券機構營業廳進行查詢,查詢到賬戶相關信息以後,需要一家人到公證處做一下公證,大概需要繳納一些費用,然後辦理公證書之後。拿著公證書到就可以到證券營業廳去辦理手續,然後把股票賣出了,或者是轉移到家人的名下。
因此,如果不知道密碼,那麼可能程序上會比較繁瑣,需要耐心進行辦理,這樣經過一些必要的程序,也能夠把股票妥善處理好。
3、結論綜上所述,戶主突然走了,如果是知道密碼等信息,那麼直接賣出去是比較簡單的方法,如果沒有賬戶密碼等信息,那麼只有辦理必要手續,才能夠獲得這些股票。
您好!很高興有機會回答您的問題 。
戶主賬戶里的股票不能全部轉移到家人的名下。但是有兩種解決方法:一、在知道戶主證券賬戶和密碼的情況下可以直接選擇賣掉股票,這種方法是最方便快捷的方法,但是要考慮股票賣出的盈虧,盈利自然賣出是可以的,如果虧損在深套牢中,股價是浮動也許隨時漲上來,畢竟投資是為了獲利,這個時候不建議賣出。
二、可以到券商處申請非交易過戶,過戶到相關親屬名下,非交易過戶類型是繼承、遺贈所涉證券過戶。
此類非交易過戶申請辦理所涉業務需滿足:
1、涉及的證券( A 股股票、債券、基金(限於證券交易所場內登記的份額 )、權證等證券)已上市流通(不包括有限售條件流通股份)。
2、非交易過戶的股數低於上市公司總發行數量的5%(不含),過入方賬戶前一交易日日終股份余額占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不足 5%,申請變更登記股份數量與該余額之和低於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 5%(不含)以及其他不涉及信息披露義務的情形。
3、需要提交申請材料:繼承人或遺贈人要求有證券賬戶卡原件及復印件(如有);《證券非交易過戶登記申請表》;能夠說明遺產歸屬的法律文書;繼承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繼承人的;中國結算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申請材料需要按規定格式提供,因涉及非交易過戶是金融資產,券商審核材料會很嚴格,所以辦理之前可以先咨詢券商,以免提交的材料不合格。
券商根據申請按非交易過戶流程為投資者辦理, 另外非交易過戶要根據持倉證券類別收取相關費用。 希望我的以上回答能幫助到您。
優質 財經 生活締造者,財富在您身邊需要我的存在。
(風險提示:以上僅為個人觀點,不構成決策建議,不承擔任何風險責任,風險自擔。)
關於題主的這個問題,生活中確實存在這樣的情況!並且完全可以把戶主賬戶的資產轉移到戶主家人的名下。
前幾年我一個女同學的老公去世了,她老公股票賬戶上有100多萬股票資產,但她不知道股票賬戶密碼。在這種情況下,她老公股票賬戶上的股票和資金就沒有辦法轉出來!後來她是通過法院的途徑把股票賬戶改到她名下的。
法院在受理這件事情的時候,首先分清楚她老公有幾個繼承人。一個是她,還有她兒子,還有她婆婆【她公公已經去世】。為了方便,我同學要求法院把她老公股票賬戶的資產,全部由我同學繼承!法院在徵求同學兒子,同學婆婆的書面放棄繼承股票資產的承諾後,把那股票賬戶判決給了我同學!我同學根據法院的判決書去她老公股票賬戶所在的證券公司進行股票賬戶變更,並重置股票賬戶密碼。
這樣,我同學老公股票賬戶的名字就改成了她自己的名字。原來股票賬戶上的股票和資金,由她自己去管理!
通過這個事例,關於題主的問題,其實已經很清晰了! 去世戶主的股票資產,可以通過法院的判決,劃分到去世戶主的繼承人名下。
B. 關於股票繼承的問題
1、只要股票還在賬戶里,這個賬戶就不會被銷戶,也不會休眠,依然屬於這個賬戶持有者,也就是你父親,20年的時間周期里肯定有分紅,分紅也一直會在賬戶中;
2、股票屬於你父親,如果要繼承的話,需要開具死亡證明和關系證明,去證券公司辦理非交易過戶手續,至於該由誰來繼承,這需要你們家裡自己進行協商,如果無法協商,按照法律上的繼承順序進行繼承;
3、查不到的,密碼只能清除,無法查詢,而且清除密碼需要本人持身份證進行,既然你父親已經去世了,清密已經沒有意義,建議進行非交易過戶
C. 股票遺產繼承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
股票的繼承權及繼承份額沒有爭議的,股票遺產繼承的流程如下:1、辦理股票繼承公證:准備相關材料(繼承人的身份證明、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親屬關系證明、股票原件),向本人所在地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股票繼承公證,取得繼承公證書;2、辦理相應轉戶手續。證券公司會憑合法的繼承公證書辦理相應轉戶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D. 股票遺產怎麼繼承
股票繼承程序中,繼承人對股票的繼承權和繼承份額無爭議的,應當先申請股票繼承公證。即合法繼承人應該申請股票與被繼承人的身份證明、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被繼承人的年代親屬關系證明,股票和其他材料的原件到公證處,沒有公證處的地方縣(市)人民法院的人是繼承公證獲得繼承公證。遺產指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所有財產和法律規定可以繼承的其他財產權益,遺產包括以下幾項:
1、公民的合法收入。
2、公民的房屋、儲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樹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書畫、古玩、藝術品等。
5、法律允許公民個人所有的生產資料。如農村承包專業戶的汽車、拖拉機、加工機具等。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如公民的國庫券、債券、股票等有價證券等。
繼承人需要提供下列證件辦理相關手續:
1、三證,即身份證、股東賬戶卡、資金賬戶卡;
2、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3、對證券和現金遺產的繼承情況公證文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E. 股票作為遺產如何分配
法律分析:由於股票作為遺產繼承的過戶與股票在二級市場的流通轉讓過戶不同,需要通過非交易形式的過戶程序,股票才能從被繼承人賬戶轉入繼承人賬戶。如果繼承者從未開立過股票賬戶,應先開立賬戶,由此會產生一些費用和稅費則轉出的股票則無法轉入,股票繼承也就無法實現。如果不想另行開戶,可通過賣出所繼承的股票兌現為資金,然後以取出現金的方式實現繼承的權利和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適當的遺產。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F. 股票遺產繼承辦理的程序和需要的材料
法律分析:繼承股權的程序:1、股東賬戶中股票的繼承與過戶;2、資金賬戶中現金的繼承或提取。繼承股權需要的材料:1、三證,即身份證、股東賬戶卡、資金賬戶卡;2、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3、對證券和現金遺產的繼承情況公證文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G. 如果突然離世,股票賬戶和理財賬戶里的錢怎麼辦,家人不知道的話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自然人離世後,其名下資產屬於遺產,特別是各類記名金融資產和有價證券等,就需要繼承人通過法定程序實現所有權的轉移。但是,如果家裡人不知道,該怎麼辦呢?
首先,繼承權的主張必須由繼承人發起,就像民事訴訟一個原則「民不告官不管」,也就是說雖然去世人投資有證券資產或銀行理財產品,但在形式上仍然處於死者名下,而且繼續按照投資理財協議約定保持應有的狀態,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任意改變資產的所有權狀態。
假如投資有股票,那麼肯定保持持倉結構和數量不變,各種配股分紅等福利照舊,如果持有的某隻票退市,也是按照規定將剩餘資金退回到資金賬戶;如果證券資金賬戶還留存有現金,也是保持原有狀態。
如果是銀行存款和理財產品,也是同樣道理。無論活期存款還是定期存款,均繼續按照存入時約定利率和轉存方式進行;封閉式理財產品到期後,自動將資金轉入銀行卡活期賬戶;基金、黃金等則保持原有持倉狀態。在極端情況下遇到清盤,資金也是返回到死者銀行卡賬戶。
這里很多人也許有疑問,證券公司和銀行為什麼不通知家屬或繼承人呢?主要原因有三點:一是至今我國還沒有建立這樣的法律和法規,或者類似的機制;二是證券公司或銀行也不知道某人去世的情況,金融業務系統和人口管理系統目前並無預警報告機制;三是遵循金融資產的保密性,任何賬戶和資產信息不得外泄,公民隱私權依法受到保護。
鑒於以上原因,作為家屬或法定繼承人只有先對其證券賬戶和銀行賬戶進行主動查詢,再依法辦理繼承過戶手續。2019年4月,銀保監會和司法部聯合下發「關於簡化查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關事宜通知」,明確指出已故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可以憑有效身份證件、死亡證明、和親屬關系證明,或有效遺囑直接查詢存款和非存款類金融資產余額,不得強制公證,作為繼承人來說,不僅更加便利了,也節約了一些費用。
當查詢到有餘額後,再到公證處開具金融資產繼承公證書,去銀行或證券公司辦理支取或過戶。對於繼承人之間無法達成一致分配意見的,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出具的調解書、判決書或裁定書均具有同等效力,銀行和證券均不得拒絕受理過戶和支取。
先說一點,無論是股票賬戶還是理財賬戶,只要持有者過世了,目前而言,這些單位都不會通知其家屬,因此如果有買股票或者理財的,一定要告知家人(金額不一定要說)或者自己保存在手機的記事本中。
股票賬戶
股票賬戶,其實就是證券賬戶,目前我國的證券賬戶與銀行賬戶不一樣,銀行賬戶開戶必須要親自到網點才可以開戶,而一個地區(如果非北上廣深這些城市)的銀行數量往往一二十家,所以查找是否有辦理銀行賬戶容易;但是要查找證券賬戶就難了,因為證券賬戶是可以網上開戶的,所以涉及到一百多個可能(我國目前已經超過100家證券公司了)。對於證券賬戶里的資金,如果你沒有提取贖回,那麼這個資金就會永遠都躺在證券賬戶裡面。
理財賬戶
理財賬戶,對於正規的銀行理財賬戶,理財資金到期後有兩種處置方式:(1)一是自動贖回,資金回到銀行卡之中;(2)二是累積循環投資,到期後不贖回,繼續跟隨著下一期再投。銀行的理財賬戶都是附在銀行賬戶上的,所以通過查詢銀行賬戶即可查詢到理財賬戶中的資金。
查詢
其實證券賬戶一般也與銀行卡綁定(因為要辦理第三方託管),所以一般只要你知道過世者的銀行賬戶,基本上就可以查到他的理財賬戶以及股票賬戶。
當然為了避免出現錯漏,我們還可以通過查詢過世者的手機銀行(一般主要的銀行以及股票開戶的證券公司,他都會下載APP)或者網頁瀏覽記錄,來查詢他一般登錄哪些銀行及證券公司網站,從而查詢在這些地方是否有資金。如果有,要如何支取,參考以前答過的如何支取過世親屬賬戶里的資金的回答,此處就不在一一分析了。
總結
目前在我國,不管是什麼賬戶,持有者過世了,賬戶主管機構都不會通知其親屬的,所以對於自己所存放資金的渠道去處,最好告知最親近之人或者自己在手機里保留記錄,這樣可以避免因意外去世來不及交代,從而導致資金無償貢獻給上述單位使用。
我家小區就有一個這類事情,S男是一個老股民,好像是2003年還是2004年在家突然腦梗了,突然打擊讓他們家一下失去了經濟支柱。S男的股票賬戶里有股票和資金,他老婆和他女兒卻不知道S男股票賬戶密碼,所以無法賣出股票也更無法從股票賬戶里提取現金。
另外一件也是自己親身知道的一件事情,那是2005年的6月一天,我那時候在證券營業部的中戶室炒股,一天中午快11點一個手機電話,我接聽電話知道一個朋友問我說她姐姐得病走了後,有我們公司在上海上市的股票,開始她姐姐去世很突然,她和她姐夫也不知道股票里的密碼,她給我打電話就想問問我錢在裡面該怎麼辦? 我說大姐你別著急,我替你問問我的客戶經理這事該怎麼辦?問完後我告訴她說要帶上她姐姐的死亡證明和身份證復印件。那時候因為券商們已經實行「第三方託管」,我又帶著那位大姐又到銀行再取錢,一直幫她銀行取錢。
辦完事情後,我和我老婆說,假如我們出現這種事情,也得以防萬一提前說好股票交易密碼是什麼?股票交易與銀行之間資金轉賬密碼是多少?第三方銀行託管銀行卡密碼又是多少?這都要一一告訴老婆。
生死有命,富貴在天吧。。。誰也不願意出事,但人往往無法預料自己的生死。
H. 股票遺產怎麼解決
法律分析:1.對於股票遺產繼承手續的辦理,如果繼承人對股票的繼承權以及繼承份額等沒有爭議,應首先辦理股票繼承公證。
2.此後,證券公司憑合法的繼承公證書等材料予以辦理相應的轉戶手續。繼承人如屬於未成年人,其繼承的股份將過戶到其經過公證的法定監護人股票賬戶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I. 想問股票遺產怎麼解決
對於股票遺產繼承手續的辦理,如果繼承人對股票的繼承權以及繼承份額等沒有爭議,應首先辦理股票繼承公證。即合法繼承人應持本人的身份證明、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股票原件等材料,向本人所在地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股票繼承公證,取得繼承公證書。
此後,證券公司憑合法的繼承公證書等材料予以辦理相應的轉戶手續。繼承人如屬於未成年人,其繼承的股份將過戶到其經過公證的法定監護人股票賬戶上。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條明確規定:「公民可繼承的其他合法財產包括有價證券和履行標的為財物的債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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