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現金收購重大資產重組是否需要證監會批
法律分析:現金收購觸發重大資產重組是需要審批的。如果是現金收購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不需要批准,按照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只有收購資產達到資產總額五十以上或者凈資產五十以上並且是需要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才需要證監會批准。
法律依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購買、出售資產,達到下列標准之一的,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一)購買、出售的資產總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期末資產總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
(二)購買、出售的資產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所產生的營業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營業收入的比例達到50%以上;
(三)購買、出售的資產凈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期末凈資產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且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購買、出售資產未達到前款規定標准,但中國證監會發現存在可能損害上市公司或者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重大問題的,可以根據審慎監管原則,責令上市公司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補充披露相關信息、暫停交易、聘請獨立財務顧問或者其他證券服務機構補充核查並披露專業意見。
『貳』 上市公司並購重組是利好還是利空
法律分析:並購重組其實對一些不良資產進行重新組合,對公司,對投資者來說這是有好處的,是利好的。企業並購從行業角度劃分,可將其橫向並購;縱向並購;混合並購。按企業並購的付款方式劃分,並購可分為用現金購買資產、用現金購買股票等;從並購企業的行為來劃分,可以分為善意並購和敵意並購。
法律依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
第四條 上市公司實施重大資產重組,有關各方必須及時、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信息,保證所披露或者提供信息的真實、准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第五條 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重大資產重組活動中,應當誠實守信、勤勉盡責,維護公司資產的安全,保護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為重大資產重組提供服務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遵循本行業公認的業務標准和道德規范,嚴格履行職責,對其所製作、出具文件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承擔責任。
『叄』 發現股票購買資產和資產重組有什麼區別
(1)購買資產
要想知道購買資產和重組的區別是什麼,首先要知道購買資產是什麼意思。據資料顯示,上市公司以股份作為支付對價的方式來購買資產,特定對象以現金或者資產認購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後,上市公司用同一次非公開發行所募集的資金向該特定對象購買資產的,視同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
(2)重組
下重組的意思,以便於能更清楚購買資產和重組的區別。重組是指在企業制定和控制下,把能顯著改變企業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的計劃實施行為。屬於重組的事項主要包括:
1、對企業的組織結構進行較大調整;
2、出售或終止企業的部分經營業務;
3、關閉企業的部分營業場所,或將營業活動由一個國家或地區遷移到其他國家或地區。
重組還包括股份分拆、合並、資本縮減(部分償還)以及名稱改變。
購買資產和重組的區別如下:
1、重大資產重組,注入的資產大於上市公司資產的50%,但實際控制人沒變,一般就會定向發行股票募集一部分錢參與購買注入的資產,等於稀釋注入資產控制人的股份,來保證原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地位。
2、購買資產,注入資產小於上市公司資產的50%,實際控制人沒變。
『肆』 股票重大資產重組意味著什麼
股票重大資產重組就是上市公司以及控股股東進行購買、出售或者置換資產,並且會讓上市公司資產發生變化的行為。
重大資產重組一般會對股票的價格帶來重大的影響,因為重組會導致上市公司的基本面發生重大改變,經過重組的股票如果使上市公司的主業更換,或者被借殼,那麼股價往往呈現連續的一字漲停板,股價在短期內內實現客觀的漲幅甚至翻數倍。但是,如果上市公司重組失敗,或者主力有意打壓股價,那麼也有大幅下跌的可能。所以具體的情況需要結合實際判斷。
【拓展資料】
資產重組分為內部重組和外部重組。
內部重組是指企業(或資產所有者)將其內部資產案優化組合的原則,進行的重新調整和配置,以期充分發揮現有資產的部分和整體效益,從而為經營者或所有者帶來最大的經濟效益。在這一重組過程中,僅是企業內部管理機制和資產配置發生變化,資產的所有權不發生轉移,屬於企業內部經營和管理行為,因此,不與他人產生任何法律關繫上的權利義務關系。
外部重組,使企業或企業之間通過資產的買賣(收購、兼並)、互換等形式,剝離不良資產、配置優良資產,使現有資產的效益得以充分發揮,從而獲取最大的經濟效益。這種形式的資產重組,企業買進或賣出部分資產、或者企業喪失獨立主體資格,其實只是資產的所有權在不同的法律主體之間發生轉移,因此,此種形式的資產轉移的法律實質就是資產買賣。
從產權經濟學的角度看,資產重組的實質在於對企業邊界進行調整。從理論上說,企業存在著一個最優規模問題。當企業規模太大,導致效率不高、效益不佳,這種情況下企業就應當剝離出部分虧損或成本、效益不匹配的業務;當企業規模太小、業務較單一,導致風險較大,此時就應當通過收購、兼並適時進入新的業務領域,開展多種經營,以降低整體風險。從會計學的角度看,資產重組是指企業與其他主體在資產、負債或所有者權益諸項目之間的調整,從而達到資源有效配置的交易行為。
資產重組根據重組對象的不同大致可分為對企業資產的重組、對企業負債的重組和企業股權的重組。資產和債務的重組又往往與企業股權的重組相關聯。企業股權的重組往往孕育著新股東下一步對企業資產和負債的重組。對企業資產的重組包括收購資產、資產置換、出售資產、租賃或託管資產、受贈資產,對企業負債的重組主要指債務重組,根據債務重組的對手方不同,又可分為與銀行之間和與債權人之間進行的資產重組。
『伍』 上市公司收購另一公司股權,從交易金額等條件,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樓主給的信息太少了 沒法下准確判斷
是否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主要看第十一條的規定 不完全是看交易金額 收購的是股權也屬於資產
如果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那也要根據公司章程上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 一般情況下收購都要信息披露 對外公告
被收購公司的信息太混亂了 不是符合五十一條 應該是符合五十條吧 五十條是關於完整經營實體的規定 結合符合二十八條但不符合十二條的信息 該被收購公司應該是在同一實際控制人下持續經營兩年以上 業績需要模擬計算 但可能經營時間不滿3年或者最近兩年凈利潤不達標 但樓主又說不符合重大資產重組標准 那第十二條根本就不適用 談不上什麼符合不符合的
『陸』 股票重大資產重組好嗎
資產重組一般來說是利好消息,在我國只要重組不失敗,一般公司的股票復牌之後都是連續很多個漲停板。當有優質資產注入或者現金流入的時候,對於一家公司來說肯定是好事。
舉個例子,比如:當一個公司股票是5元的時候,有100份股票,那公司的價值就是500元,當公司進行資產重組,引進外來資產500元的時候,公司的價值發生了變化,相對應的股票也會隨著漲起來。所以資產重組如果成功了,並且注入的是優質資產,那對股票來說就是利好,股價會相應上漲。當然也有利空影響的時候,比如資產重組失敗了,或者是注入的資產比較差,那股價也會下跌。
拓展資料:
重組是指企業制定和控制的,將顯著改變企業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的計劃實施行為。屬於重組的事項主要包括:①出售或終止企業的部分經營業務;②對企業的組織結構進行較大調整;③關閉企業的部分營業場所,或將營業活動由一個國家或地區遷移到其他國家或地區。重組包括股份分拆、合並、資本縮減(部分償還)以及名稱改變。
上交所對重大資產重組是這樣定義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經營活動之外購買、出售資產或者通過其他方式進行資產交易達到規定的比例,導致上市公司的主營業務、資產、收入發生重大變化的資產交易行為
重組的分類
企業重組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一般而言,企業重組有下列幾種:
1、合並:指兩個或更多企業組合在一起,建立一個新的公司。
2、兼並:就是把兩個或更多企業組合在一起,然而依舊將其中一個企業的原本名稱保留。
3、收購:指通過購買股票或資產,一個企業得到了另一企業的所有權。
4、接管:所謂的接管就是公司原控股股東股權持有量被超過而失去原控股地位的情況。
5、破產:指企業長期處於虧損的情況,不能轉變虧損為盈利,並逐漸發展為無力償付到期債務的一種企業失敗。無論是何種重組形式,都會對股價產生一定的反映,所以重組消息要及時掌握。
『柒』 股票資產收購屬於重大利好還是一般利好
這個不能一概而論,關鍵看收購的資產占的比重
如果收購的資產占其資產比重較大,則是重大利好!
如果收購資產占其資產比較小,所貢獻的利潤有限,則是一般利好!
『捌』 重大資產重組收購資產的操作的規定有哪些
重組通常不涉及所有制的改變,改制僅指涉及所有制改變的。 重大資產重組收購資產的操作 一、企業組織形式的選擇(改制組織形式): (一)組織類型:股份制、股份合作制; 股份制: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國有獨資、一般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股、募集股; (二)有限公司與股份公司的區別: 1、有限公司:股本大於30萬; 股份公司:股本大於3000萬, 上市公司 大於5000萬。 2、股東人數: 有限公司:2~50人; 股份公司:有下限沒有上限,發起人至少5人。特殊情況例外,H股可多家發起人。 3、股份區別: 有限公司:股份稱「出資額」「出資比例」,股東持有「出資證明」;股份公司:股份稱「股本」,股東持有「股票」。 4、法人治理結構: 有限公司:可以不設董事會,派執行董事; 股份公司:要求法人治理機構齊全。 5、股份轉讓: 有限公司:股東會同意;原股東優先受償; 股份公司:目前市場流通的,法律上沒有限制。 6、財務管理: 有限公司:會計報告不要求審計、公告; 股份公司:要求審計、公告;非上市公司審計,上市公司公告。 (三)股份制與股份合作制的區別: 1、從企業性質來看: 股份制:叫做資本合作; 股份合作制:除資本合作外,加勞力合作。 2、從企業類型來看: 股份制:任何企業都可以; 股份合作制:大中型企業不適宜。 3、投資主體不同: 股份制:任何自然人、法人均可; 股份合作制:投資主體只能是本企業職工。 4、表決方式不同: 股份制:按股表決,一股一票; 股份合作制:按人表決,一人一票。 5、分紅方式不同: 股份制:按股分紅; 股份合作制:按股分紅與按勞分紅結合。 6、轉讓股份不同: 股份制:可以轉讓; 股份合作制:不轉讓、不上市、不交易、不流通。 7、股權設置有差異: 股份制:企業自己不能持有自己的股份; 股份合作制:企業自己持有自己的股份,職工有分紅權,所有權歸企業。有企業集體股、職工集體股。 (四)如何選擇改制形式: 1、放棄股份合作制; 2、股本相對小與股本相對大的,一般選擇有限公司; 3、股本大於2021萬的,選擇股份有限公司;將來可能達到上市公司條件的,盡量選擇股份有限公司。 4、從審批手續角度(簡便快捷)來看,選有限公司。 二、股權的設置和分類 (一)分類 1、根據股權性質分為:普通股、優先股。 優先股股利確定,一般不參與管理, 清算 優先。 2、根據投資主體性質分為: ①國有股:國家授權投資的部門,國家股,股利上繳;國有法人股(盡 可能設置為此種)。 ②社會法人股:集體、外資、合營。 ③個人股:自然人股、社會公眾股、內部職工股。 ④公司職工股: ⑤外資股:可流通的有B股、H股;不可流通的,一般股。 ⑥社團法人股。 3、從市場交易分為:內資股、外資股。 (二)股權設置 國有法人股,社會法人股,自然人股,外資股,社會公眾股,社團法人股。 三、控股股東 1、絕對控股,股權大於50%以上;相對控股,股權大於30%以上。 2、證監會的定義: ①單獨或與他人合作,持有公司股權30%以上; ②單獨或與他人合作,持有公司表決權30%以上; ③單獨或與他人合作,能選出半數以上股東的; ④事實上控制公司運營的。 3、實際操作中:公司前五名法人,前十名自然人。 四、關聯交易 (一)定義:公司與有關人士簽訂的交易。有關人士是指: 1、控股股東; 2、與控股股東相關的人士; 3、董事、監事、高管人員; 4、董事、監事、高管人員的親屬; 5、董事、監事、高管人員的 合夥人 。 目前只上市公司才有,關聯公司往往是利潤轉移和流失的渠道,所以企業改制要注意到將來可能的問題,注意高管人員的關聯交易。 (二)內容: 1、提供原材料,包括零部件,供電、供水; 2、提供勞務; 3、資金的佔用和往來(提供貸款、擔保、 股權質押 、往來款項); 4、 土地使用權 ,廠房、設備、租賃; 5、重大資產的轉讓與出售,股權的轉讓與出售; 6、生活上提供的服務(食堂、班車); 7、對外重大的投資、合作、開發與結算; 8、產品的銷售。 (三)關聯交易的處置: 1、制訂關聯交易處理基本原則----《關聯交易協議》; 2、制訂關聯交易匯總表,以年度為期限,將每年度發生的每筆關聯交易的名稱、單位、單價、數量、金額、方式、付款方式,列表造冊。 3、重大關聯交易要有獨立董事審核、簽字。上市公司300萬以上的交易為重大關聯交易。 4、匯總表提交股東會審議;
『玖』 現金收購重大資產重組是否需要停牌
現金收購重大資產重組是需要停牌。根據查詢相關公開信息顯示:重大資產置換會停牌。上市公司資產置換是一種資產重組方式,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上市公司進行重大股權資產重組、收購等行為的,需要及時向證券交易所申請股票停牌,並且進行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