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股票重組,有什麼具體規定
公司重組於股市來講,就是一件常見的事情,很多人就是喜歡買重組的股票,那麼今天我就詳細給大家講講重組的含義和對股價的影響。開始之前,不妨先領一波福利--【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重組是什麼
重組是指企業制定和控制的,將顯著改變企業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的計劃實施行為。企業重組是針對企業產權關系和其他債務、資產、管理結構所展開的企業的改組、整頓與整合的過程,以此從整體上和戰略上改善企業經營管理狀況,強化企業在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推進企業創新。
二、重組的分類
企業重組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一般而言,企業重組有下列幾種:
1、合並:意思是把兩個或更多企業組合在一起,然後建立起一個新的公司。
2、兼並:也就是把兩個或更多企業組合相,但是仍然保留住其中一個企業的名稱。
3、收購:指一個企業獲得了另一企業的所有權,通過購買股票或資產的方式。
4、接管:指公司原控股股東股權持有量被超過而失去原控股地位的情況。
5、破產:是指企業處於一種長期的損失狀態,不能扭虧為盈,結果沒有能力償還欠下的債務,從而導致企業失敗。不管重組形式究竟是怎樣的,對股價來說都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因此重組消息的獲取一定要及時,推薦給你這個股市播報系統,及時獲取股市行情消息:【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三、重組是利好還是利空
公司重組並不是一件壞事,重組普遍是一個公司發展得不好甚至虧損,實力更強的公司通過向這家公司置入優質資產,並置換不良資產,或者讓資本注入從而讓公司的資產結構得以改善,不斷的加強公司的市場競爭力。一旦能夠成功重組,就意味著公司將脫胎換骨,能夠從虧損或經營不善中擺脫出來,蛻變一個優質的企業。
中國股市顯示出,像是重組題材股的炒股都只是炒預期。賭它會不會成功,一旦公司要重組的消息傳了出來,一般在市場上都會炒的很厲害。如果新的生命活力在原股票資產重組後再注入進來,又轉變成能夠炒作的新股票板塊題材,重組後就會不斷出現漲停。相反,如若重組之後又沒有全新的資金大量投入,換一句話說,就是沒有將公司經營完善,這種情況又被稱作股票利空,股價的價格將會衰弱。不知道手裡的股票好不好?直接點擊下方鏈接測一測,立馬獲取診股報告:【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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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2019修正)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規范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行為,保護上市公司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上市公司質量不斷提高,維護證券市場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經營活動之外購買、出售資產或者通過其他方式進行資產交易達到規定的比例,導致上市公司的主營業務、資產、收入發生重大變化的資產交易行為(以下簡稱重大資產重組)。
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應當符合本辦法的規定。
上市公司按照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核準的發行證券文件披露的募集資金用途,使用募集資金購買資產、對外投資的行為,不適用本辦法。第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重大資產重組損害上市公司及其股東的合法權益。第四條上市公司實施重大資產重組,有關各方必須及時、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信息,保證所披露或者提供信息的真實、准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第五條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重大資產重組活動中,應當誠實守信、勤勉盡責,維護公司資產的安全,保護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第六條為重大資產重組提供服務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遵循本行業公認的業務標准和道德規范,嚴格履行職責,對其所製作、出具文件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承擔責任。
前款規定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不得教唆、協助或者夥同委託人編制或者披露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報告、公告文件,不得從事不正當競爭,不得利用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謀取不正當利益。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所知悉的重大資產重組信息在依法披露前負有保密義務。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利用重大資產重組信息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市場等違法活動。第八條中國證監會依法對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中國證監會審核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或者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申請,可以根據上市公司的規范運作和誠信狀況、財務顧問的執業能力和執業質量,結合國家產業政策和重組交易類型,作出差異化的、公開透明的監管制度安排,有條件地減少審核內容和環節。第九條鼓勵依法設立的並購基金、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等投資機構參與上市公司並購重組。第十條中國證監會在發行審核委員會中設立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審核委員會(以下簡稱並購重組委),並購重組委以投票方式對提交其審議的重大資產重組或者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申請進行表決,提出審核意見。第二章重大資產重組的原則和標准第十一條上市公司實施重大資產重組,應當就本次交易符合下列要求作出充分說明,並予以披露:
(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有關環境保護、土地管理、反壟斷等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
(二)不會導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條件;
(三)重大資產重組所涉及的資產定價公允,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和股東合法權益的情形;
(四)重大資產重組所涉及的資產權屬清晰,資產過戶或者轉移不存在法律障礙,相關債權債務處理合法;
(五)有利於上市公司增強持續經營能力,不存在可能導致上市公司重組後主要資產為現金或者無具體經營業務的情形;
(六)有利於上市公司在業務、資產、財務、人員、機構等方面與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人保持獨立,符合中國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獨立性的相關規定;
(七)有利於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結構。第十二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購買、出售資產,達到下列標准之一的,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一)購買、出售的資產總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期末資產總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
(二)購買、出售的資產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所產生的營業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營業收入的比例達到50%以上;
(三)購買、出售的資產凈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期末凈資產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且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
購買、出售資產未達到前款規定標准,但中國證監會發現存在可能損害上市公司或者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重大問題的,可以根據審慎監管原則,責令上市公司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補充披露相關信息、暫停交易、聘請獨立財務顧問或者其他證券服務機構補充核查並披露專業意見。
⑶ 股票重組停牌時間規定
股票重組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上市公司籌劃重大事項停復牌業務指引》中指出,籌劃重大資產重組的,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停牌後連續籌劃重組的,停牌不超過5個月;籌劃非公開發行的,原則上不超過1個月。
停牌期間更換重組標的的,也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復牌,進入重大資產重組停牌程序滿3個月後不得更換重組標的並繼續停牌。對濫用停牌和無故拖延復牌的,將採取監管措施或紀律處分。
《上市公司停復牌業務備忘錄》主要從明確相關重大事項的最長停牌時間、加大投資者對長期停牌行為的監督、細化停復牌事項的信息披露要求、強化停牌約束和加強中介機構作用等五個方面對上市公司停復牌業務予以規范,並加強了對停復牌業務的監管。
備忘錄還規定,購買或出售資產、對外投資、相關方籌劃控制權轉讓和募集資金不涉及重大資產購買事項的非公開發行股票等事項的停牌時間不超過10個交易日;募集資金涉及重大資產購買的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的停牌時間不超過1個月;重大資產重組的停牌時間不超過3個月。
停牌是指股票由於某種消息或進行某種活動引起股價的連續上漲或下跌,由證券交易所暫停其在股票市場上進行交易。待情況澄清或企業恢復正常後,再復牌在交易所掛牌交易。
⑷ 重組停牌時間新規定
上市公司因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停牌的,應當承諾自發布進入重大資產重組程序的公告日起至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或者草案首次披露日前,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0個自然日。確有必要延期復牌的,上市公司可以在停牌期滿前按本所有關規定申請延期復牌,累計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上市公司申請停牌到期後未申請延期或雖申請延期但未獲同意的,本所將對該公司證券復牌。上市公司及相關方承諾不進行重大資產重組的期限未屆滿的,本所將不接受公司股票重組停牌的申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第二條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⑸ 重大資產重組新規,重組對象是不是都要求ipo標准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09號,以下簡稱「《重組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將重大資產重組及借殼上市的有關規定歸納如下:
重大資產重組的定義
指《重組辦法》第二條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即: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經營活動之外購買、出售資產或者通過其他方式進行資產交易達到規定的比例,導致上市公司的主營業務、資產、收入發生重大變化的資產交易行為。
重大資產重組的基本要求
根據《重組辦法》第十一條,歸納如下:
(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有關環境保護、土地管理、反壟斷等法規;
(二)不會導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條件;
(三)所涉資產定價公允,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和股東合法權益情形;
(四)所涉資產權屬清晰,過戶或者轉移無法律障礙,相關債權債務處理合法;
(五)有利於上市公司增強持續經營能力,無可能導致上市公司重組後主要資產為現金或無具體經營業務的情形;
(六)有利於上市公司在業務、資產、財務、人員、機構等方面與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人保持獨立,符合獨立性相關規定;
(七)有利於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結構。
注意
以上原則要作出充分說明,並予以披露。另外,根據監管部門答復:對於涉及其他主管部門批復的,中介機構應當就本次交易涉及哪些部門批復、是否為前置審批、批復進度、不確定性風險,以及無法獲取相關批復對本次交易的影響等事項發表明確意見並予以披露。
5. 重大資產重組的構成標准
根據《重組辦法》第十二條,對購買、出售的資產要求如下:
(一)總額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期末資產總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
(二)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所產生的營業收入
占上市公司同期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營業收入的比例達到50%以上;
(三)凈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期末凈資產額的比例達到 50%以上,且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
注意:
未達到前款規定標准,但證監會發現存在可能損害上市公司或者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重大問題的,可責令上市公司補充披露相關信息、暫停交易、聘請獨立財務顧問或者其他證券服務機構補充核查並披露專業意見。
6. 借殼上市的構成標准。
根據《重組辦法》,構成借殼上市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第一
、上市公司的控制權發生變更;
第二
、上市公司向收購人及其關聯人購買的資產總額,占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前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期末資產總額的比例達到100%以上。
第三
、符合《重組辦法》第十一條的要求,並予以披露(見本文二)。
第四
、符合《重組辦法》第四十三條規定的要求。
(一)充分說明並披露交易有利於提高上市公司資產質量、改善財務狀況和增強持續盈利能力,減少關聯交易、避免同業競爭、增強獨立性;
(二)最近一年及一期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須經注會專項核查確認,該意見所涉及事項的重大影響已經消除或者將通過本次交易予以消除;
(三)上市公司及其現任董事、高管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正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情形,涉嫌犯罪或違法違規的行為已經終止滿3年,交易方案有助於消除該行為可能造成的不良後果,且不影響對相關行為人追究責任的除外;
(四)充分說明並披露上市公司發行股份所購買的資產為權屬清晰的經營性資產,並能在約定期限內辦理完畢權屬轉移手續。
上市公司為促進行業的整合、轉型升級,在其控制權不發生變更的情況下,可以向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關聯人之外的特定對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所購買資產與現有主營業務沒有顯著協同效應的,應當充分說明並披露本次交易後的經營發展戰略和業務管理模式,以及業務轉型升級可能面臨的風險和應對措施。
特定對象以現金或者資產認購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後,上市公司用同一次非公開發行所募集的資金向該特定對象購買資產的,視同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
根據監管部門答復
:上市公司發行股份擬購買的資產為企業股權時,原則上在交易完成後應取得標的企業的控股權,如確有必要購買少數股權,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少數股權與上市公司現有主營業務具有顯著的協同效應,或者與本次擬購買的主要標的資產屬於同行業或緊密相關的上下遊行業,通過交易一並注入有助於增強上市公司獨立性、提升整體質量。
(二)少數股權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對應的營業收入、資產總額、資產凈額三項指標,均不得超過上市公司同期合並報表對應指標的20%
。
此外
,少數股權對應的經營機構為金融企業的,還應當符合金融監管機構及其他有權機構的相關規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涉及購買股權的,也應當符合前述條件。
第五
、借殼上市與IPO要求等同
。即主板(含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購買的資產對應的經營實體應當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責任公司,且符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規定的其他發行條件。
第六
、購買的資產屬於金融、創業投資等特定行業的,要符合證監會相關規定。
最後,需要特別注意
的是,創業板上市公司不得實施借殼的交易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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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發與重大資產重組、借殼的區別
做重組預期的必須要搞明白增發與重大資產重組的區別,這樣就可以知道哪些股可以重組,哪些股可以搞增發,什麼時間內不能增發或重組,節約不少時間成本,也有利於縮小選股范圍,靈活股票操作方式。今天就用最直白明了的語言說說區別,有錯誤之處請高手指正,喜歡口出不遜、裝叉裝淡者請你繞行。
先說說增發
,增發說白了就是通過發行股份融資,融的錢投向或還債或補充資金或購買資產。這裡面又分公開增發和定向增發。公開增發因為面對的是公眾,影響廣泛,比較嚴格,必須是財務健康正常公司,且無違法違紀污點。定向增發因為面對十個左右的發行者,所謂周瑜打黃蓋,就要求寬松,只要無違法違紀無污點就行了。所以ST公司只能搞定向增發。
再說說重大資產重組。
一般資產重組都是通過發行股票進行的,投入的方向當然是購買資產。從這種意義上來說,發行股票的資產重組就是增發購買資產,似乎就是增發。但重大資產重組在違法違紀上要求就比較低,雖然也要求了不存在立案情況,但責任高管辭職的可繼續;沒有做出行政處罰滿36個月以及公開譴責滿12個月的規定,只是說涉嫌犯罪或違法違規的行為已經終止3年這種籠統的限制。這就大大放寬了可重大資產重組公司的范圍。因此,重大資產重組是ST公司的救命稻草。
借殼就是規定更嚴格的重大資產重組
,控制人發生變化並且資產額達上一年的百分之百,審批等同於IPO。
總結一下,爛公司可搞借殼(創業板除外)和重大資產重組,好公司才有權公開增發,無污點的爛公司也可搞定向增發。
⑹ 上市公司停牌重組有什麼規定
上市公司因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停牌的,應當承諾自發布進入重大資產重組程序的公告日起至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或者草案首次披露日前,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0個自然日。確有必要延期復牌的,上市公司可以在停牌期滿前按本所有關規定申請延期復牌,累計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
當聽說股票出現停牌的時候,股民都是雲里霧里的不知怎麼辦好,並不知道這是好現象還是壞現象。其實,遇到了兩種停牌的情況的時候,並不需要太擔憂,然而碰到第三種情況的時候,你就需要格外的警醒!
那麼,在和大家一起討論停牌內容之前,先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最新的牛股名單,抓緊時間,在還沒有被刪之前,趕緊領取:【絕密】今日3隻牛股名單泄露,速領!!!
一、股票停牌是什麼意思?一般會停多久?
股票停牌最簡單的說法就是「某一股票臨時停止交易」。
那麼究竟停多久,停牌一個小時就恢復如初的股票還是有的,而有的股票停牌1000天以上都有可能,時間長短還是取決於下面的停牌原因。
二、什麼情況下會停牌?股票停牌是好是壞?
股票停牌以下三種情況是主要原因:
(1)發布重大事項
公司的(業績)信息披露、重大影響問題澄清、股東大會、股改、資產重組、收購兼並等情況。
停牌那是通過大事造成的,導致的時間規定也不一樣,可是還是在20個交易日內。
倘若是說清楚一個大問題可能要花一個小時,股東大會基本是一個交易日,資產重組與收購兼並等這些相對於比較復雜的情況,停牌時間到底有多久,反正少不了幾年。
(2)股價波動異常
要是股價漲跌幅連續不斷的發生了異常的波動,比如出現了這樣的狀況深交所有條規定:「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停牌1小時,很多很情況下再十點半都可以恢復交易。
(3)公司自身原因
停牌時間要根據公司涉嫌違規交易等情況的嚴重性而確定具體的時間。
以上三種情況的停牌,(1)(2)兩種停牌都是好事,只有(3)是壞事。
對於第一種和第二種的情況可以看出,要是股票復牌那就代表了利好,這種利好信號提醒我們,如果能夠提早知道就提早做好規劃。這個股票神器於你有益,提醒你哪些股票會停牌、復牌,還有分紅等重要信息,每個股民都必備:專屬滬深兩市的投資日歷,輕松把握一手信息
只是知道停牌、復牌的日子也是不行的,明白這個股票好不好,布局是什麼,才是最主要的?
三、停牌的股票要怎麼操作?
在復牌後有些股票可能會大漲,有些股票可能會大跌,關鍵看手裡的股票成長性怎麼樣,這需要從全方位的角度去分析。
大家要學會沉住氣,不亂陣腳,對股票進行全面的分析,這是首要的。
從一個才踏入此領域的新人來說,對於識別股票好壞來說是很難的一件事,關於診股方面的知識我這里有一些建議,可以提供各種方法幫助投資新手,此時一隻股票的好壞自己能分析出來:【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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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終止非公開發行股票後三個月內不得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么
是的,新規後就是這么規定的。
針對公司重組一事,是股市中最常見的,也有不少投資者喜歡買重組的股票,那麼今天我就讓大家對於重組的含義和對股價的影響有個基本的認識。開始之前,不妨先領一波福利--【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重組是什麼
重組其實就是企業制定和控制的,能夠將企業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的計劃實施行為顯著改變。企業重組是針對企業產權關系和其他債務、資產、管理結構所展開的企業的改組、整頓與整合的過程,然後再是從整體上和戰略上來改善企業經營管理狀況,強化企業在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推進企業創新。
二、重組的分類
企業重組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一般而言,企業重組有下列幾種:
1、合並:意思是說把兩個或更多企業組合在一起,成立一個新的公司。
2、兼並:意思就是將兩個或更多企業組合在一起,但其中一個企業仍然將它的原有名稱保留。
3、收購:指一個企業以購買股票或資產的方式獲取另一企業的所有權。
4、接管:說的是公司原控股股東股權持有量被超過而失去原控股地位的這樣的情況。
5、破產:指企業長期處於虧損的情況,不能轉變虧損為盈利,最終沒有償還債務的實力,故而企業失敗。不管那種重組形式,都會對股價產生一定的波動,所以重組消息一定要及時獲取,推薦給你這個股市播報系統,及時獲取股市行情消息:【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三、重組是利好還是利空
公司重組一般是好事,重組通常就是一個公司發展不好甚至虧損,經過實力更強的公司的優質資產置入,並使不良資產得以置換,或者通過資本注入使公司的資產結構得到改善,不斷強化公司的競爭力度。公司能夠成功重組的話,一般就意味著公司將會脫胎換骨,虧損或經營不善的情況就能夠徹底擺脫,成為一家優秀的公司。
來看中國股市,對於重組題材股的一系列炒作也都是炒預期,賭它有沒有成功的機會,一旦有重組公司的消息傳出來,市場上一般都會炒的特別猛。一旦在原股票重組資產中注入了新的生命活力,又變成可以炒作的新股票板塊題材,那麼重組後該股票就會不斷地出現漲停的現象。相反,如若重組之後又沒有全新的資金大量投入,再者就是沒有使得公司經營措施更加完善,那麼就是利空,股票的價格將有所下跌。不知道手裡的股票好不好?直接點擊下方鏈接測一測,立馬獲取診股報告:【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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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新規持續發酵,64股終止重組!
自重組新規實施以來,受新政影響,上市公司重組擱淺數量激增。
華神集團(000790)公告稱,公司決定撤回2015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公司首次通過並購戰略擴大醫葯領域布局的計劃擱淺。
此前證監會發布了《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此次修訂從認定標准、監管配套、中介機構責任等三方面對重組上市行為提出了十分嚴格的監管要求。
「重組新規主要規范並購重組,促進估值體系修復,引導資金脫虛就實。」對此,華南一家券商投行人士如是說,特別是完善了借殼上市認定標准,多方位圍堵規避借殼。今後要想規避借殼需要資產總額、 資產凈額、營業收入、凈利潤等四個會計科目同時不觸線,財務上操作難度明顯加大。
類似借殼接連被叫停
申科股份對外公告稱,公司收到通知,經並購重組審核委員會第56次工作會議審核,公司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事項未獲通過。審核意見為:申請材料顯示,本次交易完成後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認定依據披露不充分,標的公司本次交易作價與歷次股權轉讓定價差異合理性披露不充分,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四條的相關規定。
申科股份曾發布《關於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之回復》的公告。證監會要求申科股份結合相關方背景及投資意圖,補充披露華創易盛高價受讓上市公司股權並擬參與募集配套資金、樊暉擬參與募集配套資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特意為本次交易設計的相關安排,上述各項交易是否為一攬子交易,是否存在其他協議或安排,是否存在規避重組上市監管的情形說明。
對上述質疑,申科股份回應稱:華創易盛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進程中,已經確定了對上市公司運行戰略投資的策略,其披露了未來不排除通過認購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及/或通過協議轉讓、二級市場增持等方式繼續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華創易盛當時已有意願在未來重組方案確定後,若需要募集配套資金,華創易盛願意參與認購。除已經披露的協議及其安排外,上述各方之間不存在其他協議或者安排,不存在規避重組上市監管的情形。
不過,從審核結果來看,監管部門顯然沒有認同公司的說法。類似的重組設計同樣出現在金剛玻璃上,證監會同樣也沒有放行。從反饋意見來看,證監會同樣要求公司披露不構成借殼上市的理由和依據,是否存在規避借殼上市的情形。
64家公司終止重組
統計數據顯示,累計已有16家公司宣布終止重組,取消定向發行計劃。自6月17日重組新規發布以來,受重組新規影響,64家上市公司不得不放棄了定向發行計劃。早在今年前5個月,單月終止資產重組的公司最多不超過20家。可見,自重組新規以來,終止重組公司上升的趨勢十分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