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銀行股分紅後什麼時候賣最劃算
股票分紅後隨時可以賣出。但是持股時間和納稅比例有關系。持有股票一年以上只需繳納現金分紅5%的稅費、一個月以上繳納稅費10%、一個月以內繳納稅費20%。
所以投資者如果想少交一點分紅稅的話,那麼就可以考慮長期持股,做價值投資。前提是這個標的有長期投資的價值。
可能分紅稅對小資金影響不大,但是對大資金還是有影響的。
拓展資料
投資者購買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對該公司進行投資,同時享受公司分紅的權利,一般來說,上市公司分紅有兩種形式;向股東派發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上市公司可根據情況選擇其中一種形式進行分紅,也可以兩種形式同時用。
現金股利
現金股利是指以現金形式向股東發放股利,稱為派股息或派息;股票股利是指上市公司向股東分發股票,紅利以股票的形式出現,又稱為送紅股或送股;另外,投資者還經常會遇到上市公司轉增股本的情況,轉增股本與分紅有所區別,分紅是將未分配利潤,在扣除公積金等項費用後向股東發放,是股東收益的一種方式,而轉增股本是上市公司的一種送股形式,它是從公積金中提取的,將上市公司歷年滾存的利潤及溢價發行新股的收益通過送股的形式加以實現,兩者的出處有所不同,另外兩者在納稅上也有所區別,但在實際操作中,送紅股與轉增股本的效果是大體相同的。
配股
配股也是投資者經常會遇到的情況,配股與送股轉增股本不同,它不是一種利潤的分配式,是投資者對公司再投資的過程。配股是指上市公司為了進一步吸收資金而向公司股東有償按比例配售一定數額的股票,它本身不分紅,而是一種籌資方式,是上市公司的一次股票的發行,公司股東可以自由選擇是否購買所配的股票。
「按季分紅」就是國外上市公司成熟的表現,表明國外公司是重視回報股東的。中國股市還是一個重融資輕回報的市場。在中國股市裡融資才是第一位的,至於回不回報投資者,其實是一件無所謂的事情。在中國股市裡,上市公司5年、8年甚至10幾年不回報投資者似乎也是正常的。因為中國股市並沒有形成一種以不分紅為恥辱的風氣。國內的上市公司為什麼要因為國際板公司的「按季分紅」而感到無地自容呢?實際上,國內股市也還是有重視分紅的公司,比如那些A+H股上市公司。
Ⅱ 上市公司、投資銀行和股票之間的資本關系是什麼樣的
簡單點來講吧。。
上市公司,沒上市之前就是一塊石頭,需要投資銀行投資,包裝,打造,變為一塊玉,去上市,按照份額出售。
股票就是這塊玉的份額,。。有很多的份額,可能被分成1000萬份,有可能被分成幾億份。。
然後投資銀行,再對這塊玉,進行,評估,,有沒有價值,價值低估的時候,他們也會買,價值高估的時候,就一般不會去買。。
Ⅲ 銀行股破凈率這么高,會不會被外資買走啊
外資壓根就不是投資中國,他們大都是投機中國的。
至從深股通、滬股通開通以來,你看他們資金進出操作的特點就明白了。他們在嚴格按照自己的規則,低買高賣,頻繁操作,每次操作失誤比我們少的多。所以現在有很多人把他們的進出作為風向標。
至於說到銀行股破凈率高,會不會被外資買走。這個問題你放心,外國投資是機構投資,他們不是傻瓜,比我們精明的多,有利時,時機成熟,他們自然會跟進。對銀行股他們更是輕車熟路。因為在我們的銀行股上市時,他們作為所謂的"戰略投資者"拿到了我們國內股民無資格投資的大量原始股。上市解凍後,高市價賣給了我們國內投資者。他們在我們銀行股上賺的錢,是以百億千億級計算的。這桶金是我們國內投資人永遠也沒份的。
所以說機會有了他們自然會來,至於什麼時候來,什麼時候走,與破凈率有無關系,他們也不會告訴我們,只能睜大眼睛盯著點,能跟上喝點湯,跟不上或跟錯了,只能做韭菜了。個人小認識,僅供討論。
銀行股破凈率這么高,會不會被外資買走啊?
大家好,我是謙秋說,一個浸潤資本市場18年的老股民。 對於銀行股會不會被外資買走,我還真的有話要說,其實外資一直在虎視眈眈的買入,好幾家上市銀行股的大股東已經是外資了。看看南京銀行就清楚了,看看杭州銀行就明白了,再瞧瞧北京銀行 。我非常痛心的看到,銀行類的上市公司對於市值如此之低,被外資大快朵頤,居然沒有任何市值管理的動作。也實在是搞不明白,真正市場上如此低估的好公司,居然被公募私募基金視而不見。反倒是外資機構,偷偷的在買,甚至不惜買成第一大股東。
這個有點杞人憂天了,根本不可能會被外資買光,即使買也只是很少的比例,根本不會對國資背景造成任何影響。
第一,講講普通上市公司的收購程序。根據我們國家證券法的相關規定,如果一方在二級市場累計購買股票數達到公司股本總額的5%就要向監管層報告、對外公告並通知上市公司了。這時,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就會知道有人在二級市場購買公司股票。同時,在達到5%以後每增加5%持股數量,比如買了10%、15%以後都要公告並通知上市公司的。大股東一看,有人可能想爭奪控制權了,就會採取措施予以回應,比如也開始買股票以保證自己的持股比例不會被競爭對手超過。
第二,買賣股票不是誰都可以的。我們國家實施的是資本管制。外資不能隨意購買股票,要麼通過港股通、要麼通過qffi基金,但這些渠道都是受管控且有額度限制的,基本不可能買下整個上市公司。因此,上述第一點其實也是針對國內企業收購上市公司的情形。外資基本上連5%都買不到。這是金融資本管制的好處,不太用擔心我們國家最重要公司被外資買走。
第三,我們來看看銀行們的股東構成就會知道,即使未來放開資本管制允許外資隨便買賣股票也是買不了多少銀行的股票的。
以工商銀行為例,前兩大股東分別為持股34.71%的中央匯金和持股31.14%的財政部。中央匯金的實際控制人是國務院,財政部是國務院直屬部委。也就是說,國務院實際掌控了工商銀行62.85%的股份。其他的一些國有企業和機構持股就不算在裡面了。這62.85%的股份已經足夠了。
同樣的道理,其他銀行的絕大部分股份也掌握在國務院那裡,比如農業銀行的前兩大國家股東總共持股75.02%。
外資買股票是要有對手盤的,有人賣他才能買進。你覺得國務院會把股票賣給他們嗎?別說外資了,連國內企業也不可能買到。因此,外資最多隻能買到37%的工商銀行和25%的農業銀行,而且這只是理論上的最大數字,實際中根本不可能。
第四,其他的一些股份制銀行和城商行背後的第一大股東要麼是國務院要麼是各地方的國資委,根本不可能被外資賣走很多股票。況且現在的外資也第二步都還沒突破(資本管制)。
銀行股確實到了最好的投資價格底部,但年年見銀行股掙錢多,分紅極少,國家應出台政策硬性規定每年上市公司掙的錢分紅比率不得低於百分之五十,這樣好多公司連假帳都難做了。
其他銀行不知道,以中國銀行為例,90%股權都在國資委,外資能做點什麼?現價3.2?前幾天看到的,資產有6塊多,買了股票不分紅,外資又能做什麼?有價無市,誰接盤?
在38家已上市的銀行股中,市凈率低於1的上市銀行有29家,換言之只有9家銀行股高於1倍市凈率水平。
一般來說,市凈率指的是每股股價與每股凈資產的比率,市凈率越低的上市公司,往往意味著上市公司的投資價值較高。但是,在實際情況下,市凈率指標未必完全說明股票市場的投資價值,因為市凈率只是判斷市場價值高低的一項指標,專業的機構投資者還會考慮到市盈率、凈資產收益率、不良率、不良撥備等指標。對銀行板塊來說,本身屬於政策驅動的行業,對政策敏感性很強,銀行股投資價值的高低更容易受到政策的主導影響,所以對銀行股投資仍需要考慮到多方面的因素。
現在洗刷銀行股,可在股市裡呆久了的人都應該還沒忘記18年的銀行股行情的事情吧?哪一年除了銀行股其他的多少股票綿綿不絕的一路下跌啊,基本上被腰斬都是少的,就是股市定海神針茅台那也是有跌停的時候,反而那一年現在看起來死翹了的工農建中那可是一路創新高哦,所以現在不是銀行股的風口而已,以後銀行股還會在某年某月暴漲的,風水輪流轉罷了。
現在銀行股價格高還是低自有市場來評判,只要想買誰都可以去買銀行股,內資可以買外資也可以買,如果真感覺是便宜貨為什麼內資不買它們呢?就算真被外資買完了又能怎麼樣呢,它買再多也不過小股東,最多也就是等每年一兩次的分紅而已,他們真進來為股市托底不是更好嗎?股市正好缺資金呢!
好處來說,目前銀行股低位,股息率很多5%以上。比定存銀行要強,屬於有點像買債券了
股價上漲爆發力可能不大強,尤其房地產調控後,這塊蛋糕吃不飽了
如果我是外資,肯定要以銀行股為主,問題是外資,特別是大規模外資,沒有進場的意願。
這個問題不用擔心,外資不會買走同時也買不走,就算買走了也拿不動!
上圖是工商銀行的十大股東佔比情況,匯金和財政部合計佔比65.85%,國家佔比絕大部分股份,剩下34.15%的股份外資怎麼買也不會形成控股權,這樣外資買不走!
證券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用通俗簡單語言):當 投資者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時,要 書 面 公告。這 樣 觸 發 了 第 一條 規 定。
證券法第八十八條規定(用通俗簡單語言):你繼續買,當 投資者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三 十 時 ,這 時 已 形 成 了 要 約 收 購。繼續進行收購的,應當依法向該上市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約,意 思這 時 上 市 公司所 有 股 東 可 以按 現 行股 價 賣 給 外 資 ,外 資 得 買 。這 樣 又 觸 發 了 第 二條 規 定。
外資還是不死心,買買買!當買到占上市公司總股本超過75%時,又解發證券法第五十條第三款規定: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現 在買 走 了 75%那 么 二 級 市 場股 份就 少 於 25%,這 時 外 資 已 完 成 了 收 購 上 市 公司,同 時 上 市 公司股 權 分 布 已 不 具 備上 市 條 件,該 公 司依 法 終 止上 市 交 易或 退 市 。
外資在股市買完了也收購了,必須按同等條件收購剩下的25%股份。收購完成後該公司不再具備上市條件,直接退市。這下好了,外資用了一大堆錢買了一大堆股票,最後上市銀行退市了,退市了股票沒有了錢也沒有了!
以上是本人根據證券法的觀點,不知道是否准確,歡迎大家討論糾正!
Ⅳ 銀行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處置時間
三年。3年以後,所持有的股份陸續解禁,就可以賣出了。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發行的股票。銀行,是依法成立的經營貨幣信貸業務的金融機構,是商品貨幣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
Ⅳ 銀行類股票盈利怎麼樣,推薦購買嗎
金融業被成為萬業之母,而銀行的地位毋庸置疑,但是我們的銀行股雖然利潤佔到了所有上市公司的50%甚至更高!但是這些利潤的90%都來自息差,這說明他們的利潤基本上都來自壟斷!而眾所周知,無論是貿易戰,還是之前的其他貿易紛爭,我們在金融行業過於保護自己,不夠開放一直是談判的焦點之一。此外,銀行的報表也一直被外界質疑,認為有粉飾、包裝不良資產的嫌疑,所以未來銀行業的基本面會面臨很大變化,甚至是根本性的反轉也未必沒有可能。
基本股息比例高的公司有國家隊和社會保障基金,因為他們更喜歡股息的穩定性,而且比銀行利息高得多。因此,如果你是一個風險厭惡者,你可以配置銀行股長期持有,以獲得穩定的回報。最後,在選擇銀行股時,盡量選擇實際控制人或大股東實力較強的機構,因為現在允許銀行破產。我們應該盡量避免小型城市商業銀行和踩雷。關注銀行股的朋友相信他們都知道包商銀行。我仍然建議,在投資股票基金和其他產品時,首先要考慮的是風險,而不是收入,因為我們應該學會在這個市場上生存。
Ⅵ 銀行一般什麼情況下會減持上市公司的股票
對於銀行來說,它是和我們普通人的投資邏輯肯定是相同的,並不會做出一些反投資邏輯的事情,所以說對於這些銀行來說,他們在減持上市公司的股票的時候,也會考慮各種各樣的因素,其中最為關鍵的肯定就是這支股票背後公司的運行是否存在著一定的問題,如果這支股票背後的公司經營出現了重大問題的話,不能夠繼續持續經營下去的話,那麼對於銀行來說,肯定會及時減持這家公司的股票。
Ⅶ 銀行股權轉讓法律限制是怎樣的
一、銀行股權轉讓規定 銀行主要業務是存款和貸款,銀行存貸是主要功能,老百姓喜歡首爛陵將錢存在銀行,不僅有一定的利息,而且安全性也是比較高的, 銀行貸款 也是自己主要收入來源之一,通過銀行貸款可以解決自己資金的燃眉之急,也可以享受較低的 貸款利率 。 銀行股權就是銀行 上市公司 。可以在證_交易所開立股票賬戶以後買賣交易。投資銀行股目前是較好的選擇。因為銀行股的市盈率較低、價格相對較低、業績較好,多數銀行股票每年都有分紅的。較低的銀行股票目前只有2元多一股,起步最低要100股即可。但投資股市買賣交易金額在2000元以上,費用相對較低一些。投資銀行股票選擇較低的位置買入,可以中長期持有,每年光分紅即可。等銀行股票上漲較多時,可以選擇賣出即可有收益。 二、轉讓股份之銀行股權的法律限制 1、 股東持有的股份應依法轉讓。 2、 股東轉讓其持有的股權時,原股東無優先受讓權,無須股東大會批准。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_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3、 向金融機構入股要進行股東資格審查,根據有關規定,股份制商業銀行進行股權轉讓時,如股權比例低於股份總額的5%,股權受讓方的股權資格由本行董事會按照《 商業銀行法 》和《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有關辦法》審核,股權比例超過股份總額的5%,經本行董事會審核後報銀監會審批。故股份制商業銀行股東股權轉讓時,要報經本行董事會批准。 4、 受讓方的資格要求: 《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有關辦法》對受讓方的資格規定要求如下: (一) 股權受讓方為境內非金融機構的,應符合以下條件: 1、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 2、 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或有效的組織管理方式; 3、 具有良好的社會聲譽、誠信記錄和納稅記錄,能按期足額償還機構的貸款本金和利息; 4、 具有較長的發展期和穩定的經營狀況; 5、 具有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和資金實力; 6、 財務狀況良好,最近三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 7、 年終分配後,凈資產達到全部資產的30%(合並會計報表口徑); 8、 除國務院規定的投資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權益性投資余額原則上不超過本企業凈資產的50%(合並會計報表口徑); 9、 入股資金來源真實合法。 (二) 股權受讓方為境內金融機構的,應符合以下條件: 1、 銀行資本充足率不低於8%,非銀行金融機構資本總額不低於加權風險資產總額的10%; 2、 權益性投資余額原則上不超過其凈資產的50%(合並會計報表口徑); 3、 最近三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 4、 公司治理良好,內部控制健全有效; 5、 主要審慎監管指標符合監管要求。 (三) 境外金融機構的條件另行規定。 股東申請轉讓本行股權時,轉讓、受讓雙方應向本行董事會提交以下材料: 1、 轉讓、受讓雙方的《 股權轉讓協議 》; 2、 轉讓方股權轉讓申請、公司董事會或經理辦公會股權轉讓的決議、轉讓方證明股權狀態良好的聲明函、轉讓方企業法人 營業執照 、轉讓方所持本行股權證復印件; 3、 受讓方股權轉讓申請、公司董事會或經理辦公會受讓股權的決議、受讓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受讓方法人 身份證 復印件,受讓方最近三年的財務報表,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受讓方股東資格專項審計報告。其中,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受讓方股東資格專項審計報告要對銀監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有關辦法》中所列的條件作出肯定性的說明。 董事會批准股東轉讓其股權後,銀行董事會辦公室負責進行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將受讓人的名稱、地址以及股份數記載於股東名冊,通知有關各方,收回轉讓方股權證,向受讓方發放股權證,並到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 《 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股權轉讓】 有限責任公司 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歷銷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者戚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 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相較於其他股權,銀行股權具有相對風險較低,安全穩定等方面的因素,因而為大多數人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