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市公司信披違規立案嚴重嗎
上市公司信披違規立案是很嚴重的。信披違規指的是上市公司沒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信息披露,而是出現了延遲披露、虛假辯昌念信息等違規情況攜困。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與投資者和社會公眾全面溝通信息的橋梁。通過相關信息的披露,投資者及社會公眾可以獲取有關信息,從而做出理性的決策。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主要分為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兩類。而涉及收購事項時,往往適用臨時報告制度。之所以收購事項中的法定信息要依法披露,是因為它往往會導致公司股權結構或管理層等的巨大震盪,從而可能嚴重影響投資者利益,因此必須依法披露。目前,我國現行的上市公司收購信息披露制度主要適用《證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滬、深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08年修訂版)》。
目前,涉及收購行為的信息披露主要有持股預警披露制度與要約收購信息披露制度兩種。前者亦稱「大股東報告義務」,它是指投資者迅大直接或間接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行在外的有表決權股份達到一定比例,或達到該比例後持股數量發生一定比例的增減變動時,即應當向上市公司、公司上市的證券交易所及證券監管部門披露有關情況的義務;而後者既是要約收購信息披露制度,它指收購者公開向目標公司所有股東發出要約,以一確定的條件在一定期間內購買占目標公司相當大百分比的股份,從而達到控制目標公司的目的。目前我國的證券法中規定了強制要約收購制度。法定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依照上述法律規定,切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以保障投資者的利益。
信息披露違規罪的立案標准指的是:本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的行為,就應當立案追訴。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指依法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公司和企業,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指依法負有信息披露 義務的公司和企業,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 財務會計報告 ,或者對依法應當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規定披露,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依法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公司、企業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或者對依法應當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規定披露,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貳』 信披違規立案的股票都會st嗎
都會。信披違規立案的股票指的是違反了相關法律體系的股票,而st股票指的是特別處理的股票,是出現財務狀況或其他狀況異常的,兩者的意義是相同的,所以是都會st的,所以股民在購買股票時,是需要認准股票種類的。
『叄』 創業板退市新規則
一、交易類強制退市
1、滬市主板
(一)在本所僅發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連續120個交易日通過本所交易系統實現的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500萬股,或者連續20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人民幣1元;
(二)在本所僅發行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連續120個交易日通過本所交易系統實現的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100萬股,或者連續20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人民幣1元;
(三)在本所既發行A股股票又發行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其A、B股股票的成交量或者收盤價同時觸及本條第
(一)項和第
(二)項規定的標准;
(四)上市公司股東數量連續20個交易日(不含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0個交易日)每日均低於2000人;
(五)上市公司連續20個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盤總市值均低於人民幣3億元;
(六)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2、科創板
(一)通過本所交易系統連續120個交易日實現的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200萬股;
(二)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1元;
(三)連續20個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盤市值均低於3億元;
(四)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股東數量均低於400人;
(五)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3、深市主板(中小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4、創業板
與科創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二、財務類強制退市
1、滬市主板
13.3.1
上市公司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相關財務指標觸及本節規定的財務類強制退市情形的,本所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上市公司連續兩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相關財務指標觸及本節規定的財務類強制退市情形的,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13.3.2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一)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人民幣1億元,或追溯重述後一個會計年度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人民幣1億元;
(二)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或追溯重述後一個會計年度期末凈資產為負值;
(三)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四)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表明公司已披露的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導致該年度相關財務指標實際已觸及第
(一)項、第
(二)項情形的;
(五)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2、科創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3、深市主板(中小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4、創業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三、規范類強制退市
1、滬市主板
13.4.1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一)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自前述期限屆滿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後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2個月內仍未改正;
(二)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半年度報告或者經審計的年度報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自前述期限屆滿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後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2個月內仍未披露;
(三)因半數以上董事無法保證公司所披露半年度報告或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內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自前述期限屆滿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後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2個月內仍未改正;
(四)因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要求限期改正但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自前述期限屆滿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後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2個月內仍未改正;
(五)因公司股本總額或股權分布發生變化,導致連續20個交易日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自前述期限屆滿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後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1個月內仍未解決;
(六)公司可能被依法強制解散;
(七)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產清算申請;
(八)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13.4.14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股票因第13.4.1條第一款第
(一)項規定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後2個月內,仍未披露經改正的財務會計報告;
(二)公司股票因第13.4.1條第一款第
(二)項規定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後2個月內,仍未披露符合要求的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
(三)公司股票因第13.4.1條第一款第
(三)項規定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後2個月內,半數以上董事仍然無法保證公司所披露半年度報告或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
(四)公司股票因第13.4.1條第一款第
(四)項規定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後2個月內,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
(五)公司股票因第13.4.1條第一款第
(五)項規定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後6個月內,仍未解決股本總額或股權分布問題;
(六)公司股票因第13.4.1條第一款第
(六)項、第
(七)項規定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公司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被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等強制解散條件成就,或者法院裁定公司破產;
(七)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向本所申請撤銷退市風險警示;
(八)公司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申請未被本所同意。
2、科創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3、深市主板(中小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4、創業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四、重大違法類強制退市
1、滬市主板
13.5.1
本規則所稱重大違法類強制退市,包括下列情形:
(一)上市公司存在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嚴重損害證券市場秩序的重大違法行為,且嚴重影響上市地位,其股票應當被終止上市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違法行為,情節惡劣,嚴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嚴重影響上市地位,其股票應當被終止上市的情形。
13.5.2
上市公司涉及第13.5.1條第
(一)項規定的重大違法行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被中國證監會依據《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一百六十條作出有罪生效判決;
(二)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構成重組上市,申請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被中國證監會依據《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一百六十條作出有罪生效判決;
(三)公司披露的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認定的事實,導致連續會計年度財務類指標已實際觸及本章第三節規定的終止上市情形;
(四)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認定的事實,公司披露的營業收入連續兩年均存在虛假記載,虛假記載的營業收入金額合計達到5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營業收入合計金額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凈利潤連續兩年均存在虛假記載,虛假記載的凈利潤金額合計達到5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凈利潤合計金額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利潤總額連續兩年均存在虛假記載,虛假記載的利潤總額金額合計達到5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利潤總額合計金額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資產負債表連續兩年均存在虛假記載,資產負債表虛假記載金額合計達到5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凈資產合計金額的50%(計算前述合計數時,相關財務數據為負值的,則先取其絕對值再合計計算);
(五)本所根據上市公司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影響等因素認定的其他嚴重損害證券市場秩序的情形。
前款第
(一)項、第
(二)項統稱欺詐發行強制退市情形,第
(三)項至第
(五)項統稱重大信息披露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13.5.3
上市公司涉及第13.5.1條第
(二)項規定的重大違法行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一)上市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二)上市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銷主營業務生產經營許可證,或者存在喪失繼續生產經營法律資格的其他情形;
(三)本所根據上市公司重大違法行為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嚴重程度,結合公司承擔法律責任類型、對公司生產經營和上市地位的影響程度等情形,認為公司股票應當終止上市的。
2、科創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3、深市主板(中小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4、創業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五、主動退市
1、滬市主板
13.7.1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本所申請主動終止上市:
(一)公司股東大會決議主動撤回其股票在本所的交易,並決定不再在本所交易;
(二)公司股東大會決議主動撤回其股票在本所的交易,並轉而申請在其他交易場所交易或轉讓;
(三)公司向所有股東發出回購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約,導致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四)公司股東向所有其他股東發出收購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約,導致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五)除公司股東外的其他收購人向所有股東發出收購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約,導致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六)公司因新設合並或者吸收合並,不再具有獨立主體資格並被注銷;
(七)公司股東大會決議公司解散;
(八)中國證監會和本所認可的其他主動終止上市情形。
2、科創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3、深市主板(中小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4、創業板
與滬市主板基本一致,文本略有差異。
法律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 第二節 交易類強制退市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連續一百二十個交易日通過本所交易系統實現的股票累計成交量低於200 萬股;
(二)連續二十個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 1 元;
(三)連續二十個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盤市值均低於 3 億元;
(四)連續二十個交易日每日公司股東人數均少於 400 人;
(五)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節、財務類強制退市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交易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一)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 1 億元,或追溯重述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 1 億元;
(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或追溯重述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期末凈資產為負值;
(三)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四)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導致該年度相關財務指標實際已觸及本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
(五)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肆』 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會退市嗎
根據
《關於改革完善並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徵求意見稿)》,上市公司存在欺詐發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違法,被證監會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證監會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的,交易所應當暫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其中,對欺詐發行與重大信息披露違法作了差異化安排:重大信息披露乎瞎違法暫停上市公司,若在規定時限內全面糾正了違法行為、及時撤換了有關責任人員、對民事賠償責任承擔作出了妥善安排的,其股票可歲困空以恢復上市交易。但對於欺詐發行暫停上市公司,除非發現其行為不構成欺詐發行,否則其股票應當在規定時限內終止上市交易。
換言之,欺詐發行一旦被認定,公司將面臨「殺無赦」。重大信息披露違法的公司則有「求生」機會,可進行多方面的改正,特別是做出妥善的民事賠償安排。由此,欺詐發行與重大信息披露違法的成本不同。前者面臨民事賠償尺棗、回購新股、強制退市及刑事處罰,造假者將付出高昂沉重的代價。
『伍』 被證監會立案的股票後果很嚴重嗎
被證監會立案的股票後果很嚴重。會生以下較嚴重的後果:
1、股價大跌
證監會立案屬於一種重大的利空消息,會引起市場上的投資者恐慌,為了減少損失,大量的拋出手中的股票,從而導致股價大幅下跌。
2、可能引發暫停上市
根據上交所、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如上市公司出現因欺詐發行或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情形、其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交易滿三十個交易日,由交易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
證券違規內容有:
1.欺詐發行股票和債券罪。是指在招股說明書、股份認購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情節嚴重的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的行為。這種犯罪既包括自然人犯罪,也包括單位犯罪。
2.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罪。指公司向股東及社會公眾提供虛假或隱瞞的財務會計報告,嚴重損害股東或其患者人利益的行為。
3.擅自發行股票、公司債券罪。是指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擅自發行公司、企業股票或者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情節嚴重的患者的行為。包括自然人犯罪和單位犯罪。
4.內幕交易罪與內幕信息披露。是指知悉證券交易內幕信息或者非法獲取證券內幕信息的人,在與證券發行、交易有關的信息公開前或者其患者對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且情節嚴重的買賣證券或者披露信息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案件調查實施辦法》
第二條 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調查部門負責對證券期貨違法違規案件的調查。稽查一局負責組織、協調、督導、檢查派出機構的案件調查,系統交辦案件,統一調配資源,指導實施調查,復核調查結果。
《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
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上市公司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十六個月內受到過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或者上市公司或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正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的,不得非公開發行股票。
『陸』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後果
1、違規披露造成損失的,負民事賠償責任。投資人,如股東、公司等,因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虛假陳述,而遭受損失的,可以
要求其賠償差額損失、傭金損失、印花稅損失及相應的利息損失。
2、可能會被證監會行政處罰。證監會對違反信息披露制度的一般採取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記入誠信檔案等監
管措施;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中國證監會依法處罰。
3、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一、信息披露違規罪會受到的處罰有哪些?
1、構成信息披露違規罪的,一般會被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單處罰金;
2、屬於情節特別嚴重情形的,則會跡友被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如果單位犯本罪的,應對單位處罰金,其直接責任人員會被處本罪個人犯相應的刑罰。
二、信息罩州衡披露違法違規是什麼意思?
信披違規指的是上市公司沒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信息披露,而是出現了延遲披露、虛假信息等違規情況。常見的信披違規有以下這些表現:
1、沒有在規定的時間披露信息,而是延遲進行信息披露。這是最常見的信披違規形式,如果上市公司沒有按時進行信息披露,交易所會對上市公司的股票進行停牌處理,以示懲罰。
2、披露的信息出現了前後矛盾。部分上市公司在同一會計年份披露的信息中,前後兩次披露的信息出現了不同。上市公司對公眾展示的采購信息、供應商、合同等關鍵數據出現了不一致或自相矛盾的情況。
3、上市公司未能履行自己在信息披露中的承諾。雖然公司信譽非常重要,但受到各種條件的限制,還是有些上市公司無法完全兌現自己的承諾。
4、上市公司在進行信息披露的時候,出現了避重就輕的情況。在某些時候,監管部門會要求上市公司對某個事項進行說明,但是某些上市公司進行公開披露的時候,在說明材料里避重就輕,對關鍵問題含糊其詞。
5、上市公司在發布年度財報之後,又對年度財報進行修訂。上市公司進行修訂的內容包括了補充遺漏的財務報表、會計師名字、高管持股數額,更改數字單位等。
法律依據
《刑法》
第一百六十一條 依法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公司、企業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或者對依法應當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規定披露,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前款規定的公司、企業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實施或者組織、指使實施前款行為的,或者隱瞞相關事項導致前款規定的情形發生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犯前款物做罪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是單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柒』 上市公司涉嫌信披違法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影響股票走勢嗎
會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臨時報告,並予公告,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
下列情況為前款所稱重大事件: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公司訂立重要合同,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公司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重大損失;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監事或者經理發生變動。
(7)最新股票信息披露違規擴展閱讀:
股票走勢的相關要求規定:
1、當指數上漲,黃色曲線在白色曲線走勢之上時,表示發行數量少的股票漲幅較大;而當黃色曲線在白色曲線走勢之下,則表示發行數量多的股票漲幅較大。
2、當指數下跌時,假如黃色曲線仍然在白色曲線之上,這表示小盤股的跌幅小於大盤股的跌幅;假如白色曲線反居黃色曲線之上,則說明小盤股的跌幅大於大盤股的跌幅。
『捌』 信披違規會被st嗎
信披違規,嚴重的話會被ST。根據查詢相關資料信顯示,信披是信息披露的伏余簡稱,多與違規一起困廳拿使用,即信披違規。對財務狀況或其他狀況出現異常的上市公司股票進行特別處理(SpecialTreatment),並在簡稱前冠汪搭以ST,因此這類股票成為ST股。
『玖』 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是什麼意思
信披違規指的是上市公司沒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信息披露,而是出現了延遲披露、虛假信息等違規情況。常見的信披違規有以下這些表現:
(1)沒有在規定的時間披露信息,而是延遲進行信息披露。這是最常見的信披違規形式,如果上市公司沒有按時進行信息披露,交易所會對上市公司的股票進行停牌處理,以示懲罰。
(2)披露的信息出現了前後矛盾。部分上市公司在同一會計年份披露的信息中,前後兩次披露的信息出現了不同。上市公司對公眾展示的采購信息、供應商、合同等關鍵數據出現了不一致或自相矛盾的情況。
(3)上市公司未能履行自己在信息披露中的承諾。雖然公司信譽非常重要,但受到各種條件的限制,還是有些上市公司無法完全兌現自己的承諾。
(4)上市公司在進行信息披露的時候,出現了避重就輕的情況。在某些時候,監管部門會要求上市公司對某個事項進行說明,但是某些上市公司進行公開披露的時候,在說明材料里避重就輕,對關鍵問題含糊其詞。
(5)上市公司在發布年度財報之後,又對年度財報進行修訂。上市公司進行修訂的內容包括了補充遺漏的財務報表、會計師名字、高管持股數額,更改數字單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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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 ST股眾生相:股價集體飆漲 游資身影頻現
總的來看,在這波「保殼大戰」中,有的ST公司獲得了成功,有的則不那麼如意。
自2月1日止跌以來,A股的ST板塊指數走出一波單邊上漲的行情,截止3月8日收盤,期間漲幅達27.54%。
板塊指數上揚的同時,該板塊內的多隻個股也呈現出飆漲之勢。
從2月1日到3月8日收盤,*ST毅達(600610.SH)期間漲幅排在板塊第一,為140.24%,ST康得新(002450.SZ)以71.73%的漲幅排在第二,*ST凡谷(002194.SZ)期間漲幅達到51.8%,排名第三。
除了上述個股外,板塊內還有5隻ST股的期間漲幅在40%至50%之間,25隻ST股期間漲幅在30%至40%之間,期間漲幅超過20%的就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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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資瘋炒
結合資料來看,ST股近期的上漲並非來自基本面的改善,很大程度上是游資在炒作。
以ST長油(601975.SH)為例,該股在3月8日早間開盤便收獲一字漲停,全天成交4018萬元。
(圖片來源:)
此外,還有近期21個交易日收獲19個漲停板的*ST毅達。該股在2019年2月28日上漲5.11%,全天成交5044萬元,盤後登上了龍虎榜。
而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沈陽大西路證券營業部在2月28日賣出467.47萬元,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江陰分公司當天賣出274.16萬元,華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泉州豐澤街證券營業部當天賣出198.01萬元。這三家營業部占據了賣出席位的前三名。
(圖片來源:)
除了上述兩只個股外,ST新光在3月8日登上了龍虎榜,ST康得新、*ST凡谷分別在2月28日、2月22日出現在龍虎榜上。
實際上,很長時間以來,A股游資都有炒作ST股的習慣。總的來看,ST板塊個股有以下兩個顯著特點。
一是企業業績差,負面消息纏身。如本次板塊內漲幅最大的*ST毅達在2015年至2017年的凈利潤分別為-654.63萬元、468.82萬元、-11.29萬元。
而據財報顯示,該公司在2018年的前三季度虧損了2174.1萬元。近期,*ST毅達更是傳出了業務完全停滯,全部高管集體失聯,信批工作不做,甚至連上交所都聯系不上的消息。
(圖片來源:同花順)
二是股價低,流通市值小。據格隆匯查閱的資料顯示,截止3月8日收盤,*ST皇台股價報4.53元,流通市值為8.04億元;*ST巴士股價為3.98元,流通市值為8.78億元;ST九有股價僅為2.42元,流通市值為12.92億元;*ST毅達股價為4.06元,流通市值為15.25億元;*ST凱迪股價為1.24元,流通市值為37.67億元。
在大盤行情差的時候,游資一般還不敢大肆炒作業績差的ST股,但是每次大盤環境轉好,市場內的低價股很大概率會被消滅。此時,ST股價低、盤小的特點就會成為游資炒作最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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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殼」眾生相
雖然近期股價大漲,但是很多ST股的基本面其實並沒有得到改善,一直處於「保殼」的狀態。
在2018年四季度,為了成功「保殼」,這些ST公司除通過轉讓資產、資產重組等「常規」手段外,還出現了「引入戰略投資者」等新的方式。
通過轉讓資產「保殼」的方式除出售子公司外,也有企業選擇了賣房。如*ST雙環在2018年業績預告中表示,報告期內能實現扭虧主要是因為轉讓子公司的股權,獲得了投資收益。
類似的ST股則有,*ST上普、*ST廈華等多家公司。
(圖片來源:*ST雙環公告)
而通過賣房實現「保殼」的,如*ST椰島在公告中表示,公司通過海南產交所掛牌出售陽光置業公司60%股權和椰島綜合樓資產,加上澄邁老城土地收儲收益和政府補助等事項,累計給公司貢獻非經常性收益約2.48億元。
此外,*ST撫鋼在2018年11月22日公告稱,重整計劃獲得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計劃主要內容包括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債權分類方案、債權調整及受償方案等。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為:以公司A股總股本為基數,按每10股轉增不超過5.72股的比例實施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共計轉增不超過7.44億股股票。
與此同時,該公司再次收到東北特鋼集團贈予資金人民幣2.1億元。截至目前,公司已經累計收到東北特鋼集團贈予資金5.1億元。
*ST凡谷則是地方國資馳援的民企代表之一。該公司在去年11月初發布了股權轉讓公告。公司表示,為引入戰略投資者,公司實控人之一孟慶南擬向華業戰略投資、華業價值投資,協議轉讓公司股份合計1.07億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9%,轉讓價約4.43元/股,總價4.75億元。
總的來看,在這波「保殼大戰」中,有的ST公司獲得了成功,有的則不那麼如意。
如*ST新能在2018年10月29日發布的公告中稱,預計報告期內將實現盈利9.5億元至12億元,基本回到2016年虧損前的業績水平。
此外,還有*ST凡谷、*ST聖萊、*ST東南、*ST天化、*ST因美均成功實現扭虧,*ST寶鼎更是因在2018年成功扭虧在3月6日已經撤銷退市風險警示,股票簡稱也改回了寶鼎科技。
當然了,也有上市公司「保殼」不是那麼順利。如*ST皇台在2016年及2017年的凈利潤分別為-1.27億元、-1.88億元。雖然在2018年該公司做出了非常大的努力,但是據最新的業績預告顯示,該公司在2018年再度虧損7000萬元至9000萬元。*ST信通則同樣是連虧三年,存在退市風險。
在這些ST公司中,*ST長生的情況比較特殊。該公司因2018年的疫苗造假事件基本已經涼了。
此外,*ST撫鋼也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在2018年實現扭虧,但是在2018年3月,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根據最終調查結果,公司如觸發《上市規則》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條件,公司股票將可能被終止上市。
值得投資者注意的是,從長一點的周期來看,雖然在行情火爆時,ST股會被游資爆炒實現股價飆漲,但是一旦行情回落,這個板塊內的個股相較於績優股來說下跌的風險無疑要大很多,普通投資者最好遠離。
(文章來源: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