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個人股票可以質押給銀行自己可以買賣嗎
股票是屬於財產權利,只能用於質押不能抵押的,個人購買的股票可以依法轉讓的,經銀行同意可以質押給銀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條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設立及轉讓限制】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② 股票可以轉讓嗎
上市公司股票可以轉讓,轉讓方法:
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市交易。
(一)股票的分類
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分為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二類。
記名股票是指在股東名冊上登記有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稱及住址,並在股票上也註明持有人姓名或名稱的股票。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如是發起人的股票,還應當標明發起人股票字樣。無記名股票是指在股票上不記載持有人姓名或名稱,可以任意轉讓的股票。任何人持有此種股票就是公司的股東,都可以憑持有的股票對公司主張股東權,享有該股票所代表的權利。公司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數量、編號及發行日期。
(二)記名股票的轉讓
根據《公司法》第140條的規定,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違反上述程序規定的股票轉讓,對公司不發生效力;即如果不依法辦理股東變更記載手續,公司股東一切應享受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仍以原公司股東名冊上的記載人為有效,股票受讓人的權益無法得到保障。這里所說有記名股票還可以採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這主要是針對目前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已實現了無紙化的股票交易的現實情況,無紙化記名股票的轉讓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進行。
為了防止個別股東利用股票轉讓分散或集中表決權,以達到操縱股東大會的目的,同時為了保證股利分配的順利進行,避免發生權益糾紛,《公司法》還規定在股東大會召開前20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5日內,不得進行記名股票轉讓引起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上市公司的股東眾多,股權轉讓頻繁,並且是在公司之外的廣大投資者中間進行的,故上市公司本身並不具備置備股東名冊的信息優勢和便利條件。現行《證券法》明確規定了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是上市公司股東名冊的置備主體。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是為證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記、存管與結算服務,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上市公司的股票按照相關規定應全部託管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股票轉讓、股票質押等交易必須經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證券法》第160條規定,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應當向證券發行人提供證券持有人名冊及其有關資料;應當根據證券登記結算的結果,確認證券持有人持有證券的事實,提供證券持有人登記資料;應當保證證券持有人名冊和登記過戶記錄真實、准確、完整,不得隱匿、偽造、篡改或者毀損。上市公司按照委託合同從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獲得的股東名冊,作為公司置備的股東名冊。換句話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置備的股東名冊是正本,公司置備的股東名冊是副本。
記名股票被盜、遺失或者滅失,股東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股票失效。人民法院宣告該股票失效後,股東可以向公司申請補發股票。
(三)無記名股票的轉讓
依法律的原則規定,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快速發展和現代電子技術的廣泛應用,目前深、滬兩地交易所均實現了股票交易的無紙化、電子化,投資者進入股市必須先到當地證券登記機構分別開立上海、深圳股票帳戶,才能進行股票交易。開立股票帳戶時,投資者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一般為身份證),並提供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聯系電話等基礎資料。投資者辦理了股票帳戶後還需在證券公司(券商)辦理相應的資金帳戶。投資者在辦妥股票帳戶及資金帳戶後方可進入市場,委託券商買賣股票。目前在我國券商提供的委託方式有填單委託、自助委託、電話委託、可視電話委託、委託機委託、網上委託等,券商受理客戶委託並審查無誤後,直接進入交易所內計算機主機進行撮合成交。交易所的自動撮合系統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進行,即在一定價格範圍內(昨收盤價的上下10%之間),優先撮合最高買入價或最低賣出價。客戶在委託買賣的次交易日應到券商處辦理交割,券商向客戶提供的交割單需列出客戶本次買賣交易的詳細資料。
③ 股權可以股票進行自由轉讓嗎
可以,需要滿足條件:(1)股份公司發起人: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2)對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3)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並且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4)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140條
規定,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④ 如果戶主突然去世,戶主賬戶里的股票能全部轉移到家人的名下嗎
假如證券戶主突然去世了,戶主證券賬戶的股票絕對不能轉移到家人的名下,但家人可以通過以下三個辦法來解決:
第一種方法,知道各種密碼
知道戶主各種密碼,包括證券登錄密碼,資金轉賬密碼,銀行卡密碼。
除了知道密碼之外,同時還需要有證券賬戶賬號,以及有戶主的銀行卡。
只要同時知道上面這種賬戶和密碼,想要拿到戶主證券賬戶的資產是非常簡單的。
因為證券非交易過戶是涉及個人財產問題,而非交易過戶涉及繼承或者贈予類型的證券過戶,必然會根據相關法律走程序的。
總結分析
總之當然遇到證券戶主突然去世了,戶主家人知道戶主還有股票資產,根據具體情況可以採取以上三種辦法拿到戶主股票的資產,針對不同的情況走不同的程序。
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知道戶主的賬戶賬號和密碼,這樣很容易拿到這筆財產,另外兩種辦法都是特別麻煩的,只有按照相關法律有程序才能拿到股票資產。
⑤ 股票可以低價轉讓嗎
股份可以低價轉讓,但對外轉讓其他股東優先購買權。同時,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國有股權轉讓的價格是有限制的。當交易價格低於評估結果的90%時,應當暫停交易,在獲得相關產權轉讓批准機構同意後方可繼續進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⑥ 股票賬戶如何轉移到別人名下
具體流程
客戶轉戶具體流程,適用於既有上海股票,又有深圳股票:
1、在當天沒有交易、申購新股和配股的情況下,時間最好選在交易日9:00-10:30,客戶本人帶身份證、股東卡、銀行卡到原營業部櫃台直接領取深圳股票轉託管和上海股票撤銷指定交易表格;
2、客戶本人直接找原營業部負責人簽字(不與其他任何人談論轉戶話題,只向營業部負責人簡單說明必須轉戶的理由,並強烈要求簽字);
3、原營業部負責人簽字後,客戶本人到櫃台出具本人身份證、股東卡和銀行卡,並告知需轉入的證券公司的深圳A股席位號,開始辦理深圳股票轉託管、上海股票撤銷指定交易業務,取得加蓋印章的深圳股票轉託管單(如果有深圳股票,辦理轉託管需交30元);
4、當天最好選在交易日13:00-14:30,客戶本人帶身份證、股東卡、銀行卡和加蓋印章的轉託管單到轉入的證券公司辦理開戶手續;
5、在交易日9:00-16:00,客戶本人帶身份證、銀行卡和第三方存管協議到銀行辦理第三方存管業務。
(6)個人股票資產可以轉讓嗎擴展閱讀:
掛失與補辦
(一)深市證券賬戶掛失與補辦
1、投資者遺失證券賬戶卡,可憑身份證到中證登記深圳分公司或其指定的證券營業嗍辦理掛失補辦證券賬號新號碼的手續。
2、如投資者同時遺失證券賬戶和身份證,需持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遺失證明、戶口本及其復印件辦理掛失和補辦手續。
3、投資者如委託他人代辦掛失,代辦人應同時出示法律公證文件。
(二)滬市證券賬戶掛失與補辦
證券營業部將按照以下程序辦理證券賬戶掛失申請:
1、認真審查投資者的本人身份證(如身份證同時遺失,須提供戶籍管轄的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證遺失證明,並貼本人近期證件照蓋公章);
2、證券賬戶所有的證券予以凍結;
3、在投資者提供由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代理機構開出相同證券賬戶登記資料的新證券賬戶後,為其辦理相應的證券轉戶手續;
4、證券營業部在受理投資者轉戶並登記其證券明細賬後,於當日閉市前將變更情況傳送上證中央登記結算公司用於變更登記;
5、證券營業部可辦理投資者撤銷掛失申請,但已辦理證券轉戶手續的證券賬戶不能撤銷掛失;
6、證券營業部在受理投資者證券賬戶掛失的證券賬戶,上證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將把掛失賬戶內的全部證券權益一次變更登記到轉入方的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