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國有企業買賣股票規定有哪些
1、國有企業不得炒作股票,不得提供資金給其他機構炒作股票,也不得動用國家銀行薯帆升信貸資金買賣股票。
2、上市公司不得動用銀行信貸資金買賣股票,不得用股票發行募集資金炒作轎謹股票,也不得提供資金給其它機構炒作股票。
3、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為長期投資而持有已上市流通股票(在國務院主管部門規定的期限以上),應向證券交易所報告。
4、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只能在交易所開設一個股票賬戶(A股),必須用本企業(法人)的名稱。
5、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數老院各部門應立即組織對所屬國有企業參與股票炒作的情況進行檢查,各地方證券管理部門要組織對轄區內的上市公司參與股票炒作的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結果要向國務院證券委報告。
B. 全資國有企業有股票嗎
全資國有企業也是有股票的。
國有企業的性質是全民所有制企業。全民所有制企業的含義就是生產資料是全民共有的企業,這個性質就註定國有企業買賣股票時是有規定的。國有的銀行和資金通過各種渠道不斷流入股市。一些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利用銀行資金信貸炒股;一些上市公司將用於生產經營的資金,股票投入股市進行租耐御投機;一些國有企業把自己的資金為了自己的發展投入股市炒股。一方面,這種現象助長了股市投機的出現;從而將國有的資產置於弊岩危險的境地,危害其安全。充分發揮社會主義股票市場作為經濟建設籌集資金的功能,促進企業轉變經營機制,為了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充分發揮社會主義股票市場作為經濟建設籌集資金的功能,促進企業轉變經營機制,有必要停止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在股票市場上的投機行為。作出了如下規定:首先國有企業不得炒股,不得向其他機構提供資金炒股,不得利用國家銀行信用資金買賣股票。本規定所稱炒股,是指在國務院主管部門規定的期限內買賣股票或者買賣股票的行為。第二上市公司不得利用銀行信用資金買賣股票,不得利用股票發行募集資金股票進行炒作,也不得向其他機構提供資金股票進行畝沒炒作。第三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進行長期投資並持有上市流通股份,超過主管部門規定的期限的,應當向證券證券交易所報告。交易所應當為了加強管理而採取相關的措施,監督相關的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牢牢遵守本規定。
C. 國企幹部上班炒股如何處理
情節嚴重的會被開除處分。
國有企業不得炒股,不得向其他機構提供資金炒股,不得利用國家銀行信用資金買賣股票。本規定所稱炒股,是指在國務院主管管理部門進行規定的期限內買賣股票市場或者通過買賣股票的行為。
D. 國有企業可以用閑置資金炒股票嗎政策允許嗎
政策是不允許,但都暗地裡操作
E. 公職人員可以炒股嗎
根據法律規定,雖然公務員因投資入股所簽訂的股權代持協議並不因違反公務員法的紀律規范而無效,但畢竟公務員投資入股屬於一種違反管理性禁止性規定的「違法行為」,即便享有了相應的股東權益,也極有可能因此而遭受行政處分,嚴重的將永遠失去「公務員」這一特殊身份。
【法律依據】
《公務員法》第五十九條第(十六)項規定,公務員應當遵紀守法,不得有違反有關規定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的行為。
拓展資料:
炒股,指倒買倒賣股票。炒股的核心內容就是通過證券市場的買入與賣出之間的股價差額,獲取利潤。
股價的漲跌根據市場行情的波動而變化,之所以股價的波動經常出現差異化特徵,源於資金的關注情況,他們之間的關系,好比水與船的關系。水溢滿則船高,(資金大量湧入則股價漲),水枯竭而船淺(資金大量流出則股價跌)。
根據上市地區可以分為:
A股:也稱為人民幣普通股票、流通股、社會公眾股、普通股。是指那些在中國大陸注冊、在中國大陸上市的普通股票。以人民幣認購和交易。
B股:也稱為人民幣特種股票。是指那些在中國大陸注冊、在中國大陸上市的特種股票。以人民幣標明面值,只能以外幣認購和交易。
H股:也稱為國企股,是指國有企業在香港(Hong Kong) 上市的股票。
S股:是指那些主要生產或者經營等核心業務在中國大陸、而企業的注冊地在新加坡(Singapore)或者其他國家和地區,但是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掛牌的企業股票。
N股:是指那些在中國大陸注冊、在紐約(New York)上市的外資股。
另外根據業績分為:
ST股:ST是指境內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被進行特別處理的股票;*ST是指境內上市公司連續三年虧損的股票。摘帽是指原來是ST的,現在去掉ST了。
垃圾股:經營虧損或違規的公司的股票。
績優股:公司經營很好,業績很好,每股收益0.5元以上。
藍籌股:股票市場上,那些在其所屬行業內佔有重要支配性地位、業績優良,成交活躍、紅利優厚的大公司股票稱為藍籌股。
開戶
1.到證券公司開戶,辦理上證或深證股東帳戶卡、資金帳戶、網上交易業務、電話交易業務等有關手續。然後,下載證券公司指定的網上交易軟體。
2.到銀行開活期帳戶,並且通過銀證轉帳業務,把錢存入銀行。
3.通過網上交易系統或電話交易系統把錢從銀行轉入證券公司資金帳戶。
4.在網上交易系統里或電話交易系統買賣股票。
5.手續費在100元左右(每家證券公司是不同的)。股市低迷時,一般免費開戶。
6.買股票必須委託證券公司代理交易,所以,必須找一家證券公司開戶。 買股票的人是不可以直接到上海證券交易所買賣的。
辦理開戶手續的步驟:開立證券帳戶 ——> 開立資金帳戶 ——> 辦理指定交易
F. 國有企業可否在二級市場用自有資金購買股票
可以啊,目前很多上市公司都在買賣自己的股票
G. 江西省嚴查國企資金違規炒股的法律問題
江西省國企一段時間以來在股市中增長過快的投資規模,終於迫使當地管理部門「出手」了。
江西省證券監管部門日前認定,江西省投資集團今年2月前後動用約3000萬元資金通過二級市場買入其上市子公司贛能股份(000899)股票1009萬股,被認定為違規操作。8日,江西省國資委下發了《關於嚴禁公有資金違規進入證券市場的緊急通知》,對國有企業進入股市的資金相關情況進行摸底,嚴查國企違規炒股行為。
據悉,在江西省,由國資委監管的企業主要有江西銅業集團公司、江西省冶金集團公司、江西省煤炭集團公司等21家,其中僅江西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和江西國盛證券屬金融投資類企業,其餘大多為實業公司。
在江西省國資委去年底制定的2007年年度投資計劃中,包括國盛證券和江西國投在內的21家省屬國有企業的金融投資項目計劃總額下限在2.1億元,平均每家1000萬元,而上限沒有設定。據當地知情人士稱,江西省的國有企業大多是生產型企業,對資金的需要比較大,一旦投資股票的資金過多且暫時無法撤退,將對生產造成難以估量的影響。因此,省國資委並不希望國企資金入市的規模太大。
但隨著股市行情的一路看漲,江西省屬國有企業在股市的投資行為更趨活躍,規模增長也較快。據稱,僅江西省冶金集團下屬某鋼鐵公司和江西銅業集團的一個部門在股票上的投資規模就接近一個億。資料顯示,江西省冶金集團旗下有新華股份(600782)和長力股份(600507)兩家上市公司,江西銅業集團控股的江西銅業則在香港、倫敦、上海三地上市。
此次被著重點名的江西省投資集團公司,自2006年12月7日至2007年2月28日動用了約3000萬元資金通過二級市場增持1009萬股「贛能股份」,平均買入成本3.275元/股,對於此事贛能股份也曾在今年三月份發布公告。根據當前股價計算,這家國有企業在短短3個月內,其賬面收益就已經近7000萬元,增長了2倍多。
據公開資料顯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江西省國資委出資監管企業資產總額達到1122億元,同比凈增207.9億元,增長22.8%,增量和增幅均創歷史新高;出資監管企業凈資產達到408.9億元,首次突破400億元大關,同比凈增71.3億元,增長21.1%,平均資本保值增值率為121.1%。
除了江西投資集團增持自己旗下上市公司這種情形,據知情人士透露,近來國企入市資金的增加,以投資其他上市公司的行為居多。這些新增入市的國企資金雖然未流失,而且收益頗豐,但監管部門仍然認定這一行為由於沒有履行要約豁免申請及信息披露程序,而屬於違規。
據此,江西省國資委日前下發了《關於嚴禁公有資金違規進入證券市場的緊急通知》,要求各企業對年度投資進度,尤其是金融投資進度進行自查。看其非主業投資是否符合企業調整、改革方向;是否符合企業投資決策程序和管理制度;投資規模是否與企業資產經營規模、資產負債水平和實際籌資能力相適應等。對確因生產經營或發展需要進入資本市場的單位,要經省國資委核准,未經批准進入資本市場的企業,要及時清理,並採取措施,追回被挪用資金。
問:
(1)江西省投資集團動用資金通過二級市場買入其上市子公司贛能股份(000899)股票1009萬股,是否違規操作?為什麼?
(2),江西省國資委是否有權對其監管的企業資金違規炒股進行控制和監管?依據是什麼
H. 公務員或者事業單位裡面的工作人員能不能炒股
公務員能炒股,需要分情況,以下四類人不能買賣股票,除此之外可以(另不得在上班時間買賣股票)。
(1)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門以及上市公司的國有控股單位的主管部門中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上述主管部門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2)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股票。
(3)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職的,或者在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估機構任職的,該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4)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離開崗位三個月內,繼續受該規定的約束。由於新任職務而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任職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必須在任職後一個月內作出處理,不得繼續持有。
I. 國有企業買賣上市公司股票
法律分析:國有企業不得炒作股票,不得提供資金給其他機構炒作股票,也不得動用國家銀行信貸資金買賣股票。本規定所稱炒作股票是指在國務院主管部門規定的期限內買入股票又賣出,或者賣出股票又買入的行為。
法律依據:《關於嚴禁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的規定》 一 國有企業不得炒作股票,不得提供資金給其他機構炒作股票,也不得動用國家銀行信貸資金買賣股票。本規定所稱炒作股票是指在國務院主管部門規定的期限內買入股票又賣出,或者賣出股票又買入的行為。二 上市公司不得動用銀行信貸資金買賣股票,不得用股票發行募集資金炒作股票,也不得提供資金給其它機構炒作股票。三 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為長期投資而持有已上市流通股票(在國務院主管部門規定的期限以上),應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交易所應採取措施,加強管理,監督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遵守本規定的有關要求。 四 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只能在交易所開設一個股票賬戶(A股),必須用本企業(法人)的名稱。嚴禁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以個人名義開設股票賬戶或者為個人買賣股票提供資金。存在上述問題的單位,必須在本規定發布之日起一個月內糾正;拒不糾正的,將從嚴處罰並追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五 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清算機構和證券經營機構,要對已開設的股票賬戶和資金賬戶進行檢查,如發現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或者以個人名義開設股票賬戶以及為個人股票賬戶提供資金的,應要求其立即糾正並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六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門應立即組織對所屬國有企業參與股票炒作的情況進行檢查,各地方證券管理部門要組織對轄區內的上市公司參與股票炒作的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結果要向國務院證券委報告。對本規定發布後繼續炒作股票的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一經查實,其收入一律沒收並處以罰款;對挪用銀行信貸資金買賣股票的企業,銀行要停止新增炒股,限期收回被挪用的炒股;對國有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由其主管部門給予撤職或開除的處分;對上市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由中國證監會認定並宣布為市場禁入者。
J. 政府資金能用來買股票嗎
政府不能直接購買股票,但是政府資金可以轉給第三方機構例如保險公司,基金公司,它們機構可以投資購買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