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業銀行股權轉讓流程是什麼
商業銀行股權轉讓的具體流程主要步驟如下:1、轉讓人依法向銀保監會申請批准;2、對受讓股東進行股東資格審查;3、經本行董事會通過受讓股東進入;4、簽訂股權轉讓協議;5、辦理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中資商業銀行申請投資設立、參股、收購境內法人金融機構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二)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健全有效;(三)具有良好的並表管理能力;(四)主要審慎監管指標符合監管要求;(五)權益性投資余額原則上不超過其凈資產的50%(合並會計報表口徑);(六)具有完善、合規的信息科技系統和信息安全體系,具有標准化的數據管理體系,具備保障業務連續有效安全運行的技術與措施;(七)最近2年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和因內部管理問題導致的重大案件,但為落實普惠金融政策等,投資設立、參股、收購境內法人金融機構的情形除外;(八)最近3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九)監管評級良好;(十)銀保監會規章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2. 股權轉讓的流程是什麼
股權轉讓的步驟如下:
1、召開公司股東大會;
2、聘請律師進行律師盡職調查;
3、出讓和受讓雙方進行實質性的協商和談判;
4、出讓方(國有、集體)企業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股權轉讓申請,並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5、評估、驗資(私營有限公司也可以協商確定股權轉讓價格);
6、出讓的股權屬於國有企業或國有獨資有限公司的,需到國有資產辦進行立項、確認,然後再到資產評估事務所進行評估,其他類型企業可直接到會計事務所對變更後的資本進行驗資;
7、出讓方召開職工大會或股東大會;
8、股權變動的公司需召開股東大會,並形成決議;
9、出讓方和受讓方簽定股權轉讓合同或股權轉讓協議;
10、由產權交易中心審理合同及附件,並辦理交割手續(私營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11、到各有關部門辦理變更、登記等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