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每10股派現金6元(含稅)是什麼意思
每10股派現金6元就是對每個股東按照每10股派發6元現金紅利,具體扣稅情況需要根據你持股的時間長短和持有的股票的數量來計算。
一、2015年9月7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證監會以財稅〔2015〕101號印發《關於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該《通知》決氏寬桐定,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具體規則殲坦如下:
1、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2、上市公司派發股息紅利時,對個人持股1年以內(含1年)的,上市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個人轉讓股票時,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託管機構從巧胡個人資金賬戶中扣收並劃付證券登記結算公司,
3、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應於次月5個工作日內劃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4、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按照本通知規定執行。其他有關操作事項,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於實施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48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例如,投資者取得的中國神華股息為10000元,如果他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則他應納稅額為2000元(10000*20%);如果他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則他應納稅額為1000(10000*10%);如果他持股期限超過1年,則他應納稅額為0元(10000*0%)。
(1)股票每股派發現金擴展閱讀:
這項政策主要內容有兩項
1、個人轉讓股票時,按照先進先出法計算持股期限,即證券賬戶中先取得的股票視為先轉讓。
2、比如投資者分2次買入中國神華的股票,每次1000股,其中第一次買入的股票持有超過1年,第二次買入的股票持有僅1個月。上周五中國神華分紅,那麼投資者賣出1000股中國神華股票,股息無須繳納個人所得稅,因為這1000股中國神華股票持有超過1年。
3、個人應在資金賬戶留足資金,依法履行納稅義務。證券公司等股份託管機構應依法劃扣稅款,對個人資金賬戶暫無資金或資金不足的,證券公司等股份託管機構應當及時通知個人補足資金,並劃扣稅款。
4、這種情況比較少見,可能投資者支取股息或者股息再投資,而且賣出股票時產生了嚴重的虧損,導致證券賬戶余額不足,證券公司無法代扣個人所得稅。
❷ 股票現金分紅對股價有影響嗎
股票分紅或送股後股價會下調,但並不是下跌,那叫除權或除息。
股票現金分紅是上市公司運用年度可分配利潤,以貨幣資金支付給股東的股利。現金分紅不改變股本,但股東權益減少,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業實際價值也會減少,因而每股價格就會降低,形成除息。
對於持股人來說,現金分派後,收到一筆現金分紅,持股數量不變,股價降低了,持有的股票資產減少。
持有股票1000股,股價20元,每10股現金分紅1塊,分紅後,你收到現金分紅100元,你的持股還是1000股,股價變為19.9元。(不考慮繳稅)
(2)股票每股派發現金擴展閱讀
股票上市公司分配給股東的權利,包括分紅、即領取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的權利以及配股的權利。
但由於股票在市場上一直在投資者之間進行轉讓買賣,當上市公司在一定時期向股東分派股利進行配股時,為使本公司的股東真正得到其應得的分紅配股權利,就存在著一個這種權利應該分配給股票的買入者還是賣出者才合理的問題,由此產生了股票除息與除權交易。
此外,由於公司分紅配股引起公司股本以及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業的實際價值(每股凈資產)的變動,需要在發生該事實之後以股票市場價格中剔除這部分因素。
因送股轉增股本或配股而使股本增加形成的剔除行為稱為除權,即從股價中除去股東享受的、送股轉增股本或配股的權利:而因紅利分配引起的剔除行為稱為除息,即從股價中除去股東享受現金股息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