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提交證監會審核通常需要多長時間,有沒有相關法律規定非公開發行的股票多少時間
正常三個月。
具體流程:提交證監會核准,股東大會決議通過後,上市公司聘請保薦人和律師配合公司編制申請材料,連同保薦意見書和法律意見書提交證監會審核。證監會自上市公司報送申請材料後,一般在5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受理後二周左右會安排一次見面會,請上市公司的高管和證監會領導、業務處長及審核員溝通審核流程。見面會後當天或次日安排內部的審核會,就上市公司再融資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討論,然後向公司出具反饋意見。收到上市公司對反饋意見的回復後,一般在一周左右安排初審報告討論會決定初審報告的主要內容。會後10天左右安排發審會,並對再融資進行最終的表決,一般15天後做出核准決定。對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投向屬於國家宏觀調控的產業的,證監會需要徵求國家發改委的意見。
非公開發行股票從受理到核准一般要3個月左右,短的也有1個月以內的,具體以監管機構的審核時間為准。從券商幫助發行人把申報材料報到證監會裡面開始,直到拿批文或者撤材料或者被否決之間的過程統稱「證監會審核」。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1)發行監管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中止審查和終止審查企業基本信息情況表擴展閱讀:非公開發行個股是利好嗎,不少網友都會有這樣的疑惑,由於在股票行情好的時候,所謂的非公開發行較為廣泛,小編甚至覺得它是個股炒作的一個較為常見的題材,個股受歡迎必然是因為銷售市場炒作的緣故,而蹭熱點需要有概念,概念假如是空洞的一定不符合有關法律規范,所以說非公開發行會變成一個非常好的概念點。有時個股跌漲,利好利空全是是非非公在作祟。那?究竟個股非公開發行是利好?是利空呢,一體雙面,應當綜合來看。非公開發行雖然不需二級市場股東掏錢,但假如注入的財產質量一般,隨之總股本的相應擴張,會攤薄稀釋總股本盈利,所謂利好是不準確的。因此,資產質量的優劣算是硬道理。假如定向增發的對象(一般是控股股東)是維護全體公司股東的權益的,那便是利好消息,不然就是利空。通常情況下,非公布的定向增發都是利好消息,你想想,他發的全是大客戶和組織,依照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念頭,機構也有鎖定期,不給他們大的盈利空間,他們會同意嗎?整體而言它是一個辨證的關系,非公開發行個股是利好嗎,假如企業上市是高成長性的,具備很大的發展前景,那?,不論是公布?是非公開發行個股,都是一種利好,說明企業募投用於擴張生產,這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是能給企業創造大量的利,一個企業非公開發行個股不能片面說好還是壞,關鍵看其募投的投資方位,也有後期是否真的貫徹落實到實處去,總的來說,利好的概率大一些。非公開發行事實上是全體公司股東和新增公司股東之間的事。另外因為非公開發行相對於公開增發來講具備發售標準的寬松、審批程序的簡化及信息披露規定較低等特性,因而非公開發行結合實際會出?不標准、不合理或損害中小型股東權利的問題,這應引起監督機構的重視。為證實非公開發行豁免的合理合法,發行人務必證實發售對象是具備項目投資經驗的成熟投資人,且對相關信息有著合理的獲取方法。
非公開發行的股票什麼時候可以上市流通 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包括:發行對象不得超過35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市價的80%,發行股份6個月內(大股東認購的則為18個月)不得轉讓,大股東認購的非公開發行股份必須鎖定36個月才能出售;金融投資機構認購的非公開發行股份必須鎖定12個月才能出售。募資用途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違規行為等。非公開發行股票就是指不向投資者公開發行,而是向特定的投資者發行。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根據非公開增發的新規規定,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定對象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特定對象符合股東大會決議規定的條件; (二)發行對象不超過35名;發行對象為境外戰略投資者的,應當經監管相關部門事先批准; (三)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80%; (四)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6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18個月內不得轉讓。 當然,非公開增發股票的公司如果存在虛假陳述等行為,就不能增發。非公開增發是一個中性消息,投資者不要過分解讀。非公開發行股票一般會停盤多長 上市公司籌劃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告董事會預案期間,公司股票停牌沒有具體的時間規定。 按《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上市公司可以交易所認為合理的理由申請對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實施停牌和復牌,卻未涉及停牌期限。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業務指引》作出上述停牌規定的制度依據是《股票上市規則》,但它同樣未涉及停牌期限。 這樣的制度安排,有利於董事會推出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成熟預案並進行公告,但對二級市場的股票持有人卻是不公平的。 如果某上市公司遲遲不推出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董事會預案,那麼,它的股票也就可以不復牌,這就影響了流通股股東的流通權。 在牛市中,就有可能「錯過了好機會」,在熊市中也存在同樣的問題,會錯過「斬倉」的好機會。
一,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 : 一、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1、非公開募集的股票是不能上市流通的,所以對股價並沒有影響. 2、從公司資本金來說,非公開募集也增加了公司的資本金,因此每股凈資產的變化也不會太大. 二、非公開發行股票是利好嗎: 一體兩面,應該綜合來看.非公開發行盡管不用二級市場股東出錢,但如果注入的資產質量一般,隨著股本的相應擴大,會攤薄稀釋股本收益,所謂利好是不確切的.所以,資產質量的好壞才是硬道理. 如果定向增發的對象(通常是大股東)是維護全體股東的利益的,那就是利好,否則就是利空.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規定是什?: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規定:(1)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2)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36個月內不得轉讓;(3)募集資金使用符合有關規定;(4)本次發行將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的,還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其他規定
什麼是非公開發行股票?非公開發行股票利好還 :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
誰知道上市公司非公開增發股票的流程 - : 上市公司非公開增發股票的流程:1、公司擬定初步方案,與中國證監會初步溝通,獲得大致認可.2、公司召開董事會,公告定向增發預案,並提議召開股東大會.3、若定向增發涉及國有資產,則所涉及的國有資產評估結果需報國務院國資委...
上市公司增發非公開發行的股票 對股價有什麼影響么! - : 有一定影響,畢竟是公司融資, 如果股價比較低的話,那就比較不錯的預期,擴展公司規模,如果股價較高,那就會有很大的內在因素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 :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所謂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1)發行對象和認購條件 發行對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定對象應當符合股東大會決議規定的條件,其發行對象不超過10名....
企業非公開發行股票議案是什麼意思,對公司股價有什麼影響 - : 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是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初步方案.非公開發行股票是利好,公司得到了現金,可以擴大經營,增加流動資金,增加了公司的活力;另一方面有人(往往是大股東或者有實力的財團)願意買公司的股票,說明他們看好公司的未來,可增加全體股東(包括持有公司股票的小散戶)的信心,對二級市場的股票也有利好刺激.祝投資順利!
什麼叫非公開增發股票? - : 從性質上來說,非公開發行股票,又稱「定向增發」屬於上市公司私募行為,是上市公司和特定對象之間「兩廂情願」的選擇,然而由於發行會引起上市公司股本結構、資產質量、盈利能力、每股收益、股票價格及控制權等方面的變化,進而引起原有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資本利得及分紅收益的變化,因而將對原股東的權益產生重要影響.從這個意義上講,非公開發行實際上是全體股東和新增股東之間的事.同時由於非公開發行相對於公開增發而言具有發行條件的寬松、審核程序的簡化及信息披露要求較低等特點,因此非公開發行在實踐中會出現不規范、不公平或損害中小股東權益的問題,這應引起監管部門的高度重視.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的正文 - :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行為,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0號 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應當有利於減...
2. 在證監會的預披露中查到公司信息,披露狀態是「預先披露」,但是為什麼在IPO進程中看不到名字
1、確認下兩個表格《發行監管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中止審查和終止審查企業基本信息情況表》、《發行監管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正常審核狀態企業基本信息情況表》中的不同頁簽,建議全」工作簿「搜索。
2、如果查到預披露的招股說明書,肯定在當期的EXCEL表中有,或者你查的EXCEL表版本不對,因為每周更新。
3. 如何查看現在申報上市的企業
1、證監會官方網站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images/banner.jpg會定期公布申請上市企業的名單 在首頁「機關部門最新更新」那欄里,可以看到發行部和創業板部分別發布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審核工作流程及申報企業情況」,每半個月更新一次。
2、中國證監會為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授權,統一監督管理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維護證券期貨市場秩序,保障其合法運行。
4. 新股發行審核流程
原名《中國證監會發行監管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審核工作流程》
按照依法行政、公開透明、集體決策、分工制衡的要求,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以下簡稱首發)的審核工作流程分為受理、見面會、問核、反饋會、預先披露、初審會、發審會、封卷、會後事項、核准發行等主要環節,分別由不同處室負責,相互配合、相互制約。對每一個發行人的審核決定均通過會議以集體討論的方式提出意見,避免個人決斷。
一、基本審核流程圖
下一頁:新股發行具體審核環節簡介
二、具體審核環節簡介
1、材料受理、分發環節
中國證監會受理部門工作人員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證監會令第66號)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等規則的要求,依法受理首發申請文件,並按程序轉發行監管部。發行監管部綜合處收到申請文件後將其分發審核一處、審核二處,同時送國家發改委徵求意見。審核一處、審核二處根據發行人的行業、公務迴避的有關要求以及審核人員的工作量等確定審核人員。
2、見面會環節
見面會旨在建立發行人與發行監管部的初步溝通機制。會上由發行人簡要介紹企業基本情況,發行監管部部門負責人介紹發行審核的程序、標准、理念及紀律要求等。見面會按照申請文件受理順序安排,一般安排在星期一,由綜合處通知相關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見面會參會人員包括發行人代表、發行監管部部門負責人、綜合處、審核一處和審核二處負責人等。
3、問核環節
問核機制旨在督促、提醒保薦機構及其保薦代表人做好盡職調查工作,安排在反饋會前後進行,參加人員包括問核項目的審核一處和審核二處的審核人員、兩名簽字保薦代表人和保薦機構的相關負責人。
4、反饋會環節
審核一處、審核二處審核人員審閱發行人申請文件後,從非財務和財務兩個角度撰寫審核報告,提交反饋會討論。反饋會主要討論初步審核中關注的主要問題,確定需要發行人補充披露、解釋說明以及中介機構進一步核查落實的問題。
反饋會按照申請文件受理順序安排,一般安排在星期三,由綜合處組織並負責記錄,參會人員有審核一處、審核二處審核人員和處室負責人等。反饋會後將形成書面意見,履行內部程序後反饋給保薦機構。反饋意見發出前不安排發行人及其中介機構與審核人員溝通(問核程序除外)。
保薦機構收到反饋意見後,組織發行人及相關中介機構按照要求落實並進行回復。綜合處收到反饋意見回復材料進行登記後轉審核一處、審核二處。審核人員按要求對申請文件以及回復材料進行審核。
發行人及其中介機構收到反饋意見後,在准備回復材料過程中如有疑問可與審核人員進行溝通,如有必要也可與處室負責人、部門負責人進行溝通。
審核過程中如發生或發現應予披露的事項,發行人及其中介機構應及時報告發行監管部並補充、修改相關材料。初審工作結束後,將形成初審報告(初稿)提交初審會討論。
5、預先披露環節
反饋意見落實完畢、國家發改委意見等相關政府部門意見齊備、財務資料未過有效期的將安排預先披露。具備條件的項目由綜合處通知保薦機構報送發審會材料與預先披露的招股說明書(申報稿)。發行監管部收到相關材料後安排預先披露,並按受理順序安排初審會。
6、初審會環節
初審會由審核人員匯報發行人的基本情況、初步審核中發現的主要問題及其落實情況。初審會由綜合處組織並負責記錄,發行監管部部門負責人、審核一處和審核二處負責人、審核人員、綜合處以及發審委委員(按小組)參加。初審會一般安排在星期二和星期四。
根據初審會討論情況,審核人員修改、完善初審報告。初審報告是發行監管部初審工作的總結,履行內部程序後轉發審會審核。
初審會討論決定提交發審會審核的,發行監管部在初審會結束後出具初審報告,並書面告知保薦機構需要進一步說明的事項以及做好上發審會的准備工作。初審會討論後認為發行人尚有需要進一步落實的重大問題、暫不提交發審會審核的,將再次發出書面反饋意見。
7、發審會環節
發審委制度是發行審核中的決策機制。發審委委員共25人,分三個組,發審委處按工作量安排各組發審委委員參加初審會和發審會,並建立了相應的迴避制度、承諾制度。發審委通過召開發審會進行審核工作。發審會以投票方式對首發申請進行表決,提出審核意見。每次會議由7名委員參會,獨立進行表決,同意票數達到5票為通過。發審委委員投票表決採用記名投票方式,會前有工作底稿,會上有錄音。
發審會由發審委工作處組織,按時間順序安排,發行人代表、項目簽字保薦代表人、發審委委員、審核一處、審核二處審核人員、發審委工作處人員參加。
發審會召開5天前中國證監會發布會議公告,公布發審會審核的發行人名單、會議時間、參會發審委委員名單等。發審會先由委員發表審核意見,發行人聆詢時間為45分鍾,聆詢結束後由委員投票表決。發審會認為發行人有需要進一步落實的問題的,將形成書面審核意見,履行內部程序後發給保薦機構。
8、封卷環節
發行人的首發申請通過發審會審核後,需要進行封卷工作,申請文件原件重新歸類後存檔備查。封卷工作在落實發審委意見後進行。如沒有發審委意見需要落實,則在通過發審會審核後即進行封卷。
9、會後事項環節
會後事項是指發行人首發申請通過發審會審核後,招股說明書刊登前發生的可能影響本次發行及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應予披露的事項。存在會後事項的,發行人及其中介機構應按規定向綜合處提交相關說明。須履行會後事項程序的,綜合處接收相關材料後轉審核一處、審核二處。審核人員按要求及時提出處理意見。按照會後事項相關規定需要重新提交發審會審核的需要履行內部工作程序。如申請文件沒有封卷,則會後事項與封卷可同時進行。
10、核准發行環節
封卷並履行內部程序後,將進行核准批文的下發工作。
三、與發行審核流程相關的其他事項
發行審核過程中,我會將徵求發行人注冊地省級人民政府是否同意其發行股票的意見,並就發行人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投資管理規定徵求國家發改委的意見。特殊行業的企業還根據具體情況徵求相關主管部門的意見。在國家發改委和相關主管部門未回復意見前,不安排相關發行人的預先披露和初審會。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支持西部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改進發行審核工作服務水平,充分發揮滬、深兩家交易所的服務功能,更好地支持實體經濟發展,首發審核工作整體按西部企業優先,均衡安排滬、深交易所擬上市企業審核進度的原則實施。同時,依據上述原則,並結合企業申報材料的完備情況,對具備條件進入後續審核環節的企業按受理順序順次安排審核進度計劃。
發行審核過程中的終止審查、中止審查分別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第20條、第22條的規定執行。審核過程中收到舉報材料的,將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第19條的規定予以處理。
發行審核過程中遇到現行規則沒有明確規定的新情況、新問題,發行監管部將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並根據內部工作程序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