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對於同一股票的歐式看漲期權及看跌期權的執行價格均為20,美元,期限都是3個月,兩個
這是一個錯誤定價產生的套利機會,可以簡單的用Put Call Parity來檢驗(C + PV(x) = P + S)。只要等式不成立,就說明存在定價錯誤。(現實中當然是不可能存在的,)
具體的套利方法如下:
期初以無風險利率借19美元,買入一隻股票。同時賣出一個看漲期權(收到3美元),買入一個看跌期權(支付3美元),期權總成本為0。這種期權的組合被稱作Synthetic Forward Contract(合成遠期合約),無論到期日標的股票價格是多少,都會以20美元賣出,相當於一個遠期合約。
持有股票一個月以後收到1元股息。
持有股票三個月後,無論股價是多少,都以20元賣出,收到20美元。(高於20,賣出的看漲期權被對方行使,需要以20美元賣給對方;低於20,則行駛買入的看跌期權,以20美元賣給看跌期權的賣方)
歸還本息(三個月利息大約19*10%*3/12=0.475),大約19.5左右,剩餘0.5美元,加上之前收到的1美元股息,一共有1.5美元的收益。這期間無論股票價格如何變動,收益都是固定的,期初也不需要任何成本。
❷ 標的股票價格為31,執行價格為30,無風險年利率為10%,三個月期歐式看漲期權價為3,
根據買賣平價公式C(t)+K*exp[-r(T-t)]=P(t)+S(t)
其中其中C為看歐式張期權價格,K是執行價格,P是看歐式跌期權價格,S是現在的標的資產價格,r為無風險利率,T為到期日(K按無風險利率折現),兩個期權的執行價和其他規定一樣
當等式成立的時候就是無套利,不等的時候就存在套利機會
如:上式的等號改為「>」號,則可以在 t 時刻買入一份看跌期權,一份標的資產,同時賣出一份看張期權,並借現金(P+S-C),則 t 時刻的盈虧為0
到T時刻的時候,若S>K,則看漲期權被執行,得到現金K,還還本付息(P+S-C)*exp[r(T-t)], 總盈虧為{C+K*exp[-r(T-t)]-P-S}*exp[r(T-t)]>0
若S<K,則執行看跌期權,得到現金K,還本付息(P+S-C)*exp[r(T-t)],也能獲得大於零的收益
所以從總的來看,若平價公式不成立,則存在套利機會
代入數據即可
❸ 兩個相同標的資產,相同期限的歐式看漲期權的價格差一定小於這兩個期權執行價格之差么
這個答案是正確的。
舉個例子來說明:
假設一個股票的看漲期權,行權價分別為6元、7元,如果執行價格為6元的期權對應的期權費為2.5元,而執行匯率7元的期權對應的期權費為1元,期權費價差大於兩個執行價格的價差。如果是這樣,就存在套利機會。
客戶可以選擇賣出執行價格為6元的看漲期權,得到期權費2.5元;同時買入執行價格為7元的看漲期權,支付期權費1元,客戶可以獲得期權費收入1.5元。
到期日:
1、如果市場價格大於7元,兩個期權都需要交割。客戶可以按7元/股的價格買入股票,同時按6元/股賣出股票。客戶虧損1元,加上期權費收入,客戶獲利0.5元/股。
2、如果市場價格小於7元大於6元,客戶需要按6元/股賣出股票,但可以按低於7元的市場價買入股票,客戶獲利=6元-市場價+1.5元,因為-1<6元-市場價<0,所以0.5<客戶獲利<1.5
3、如果市場價格小於6元,兩個期權均無需交割,客戶獲利1.5元。
如上所述,無論到期市場價格為多少,客戶均可以獲得無風險套利,這樣的套利機會在實際操作及期權定價中是不可能出現的,因此看漲期權的價格差一定小於這兩個期權執行價格只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