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財產申報股票帳戶資金余額要不要填
有價證券是指市值,持有的股票的總價值,與資金余額無關。
但是你的股票賬戶余額要與你的貨幣資產加總申報。
『貳』 股票余額個人事項申報需要填嗎
有價證券是指市值,持有的股票的總價值,與資金余額無關。
但是你的股票賬戶余額要與你的貨幣資產加總申報
在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中,第四條第四點中明確指出: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資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價證券、股票(包括股權激勵)、qh、基金、投資型保險以及其他金融理財產品的情況。包含理財,應該上報相關理財情況。
『叄』 個人重大事項報股票賬戶余額是零需要填報嗎
個人重大事項報股票賬戶余額是零需要填報
填報股票和基金持有情況要重點注意:
報告日期前一交易日未了結的在途交易,需要填報。
股票為親屬或他人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身份證開戶購買或實際操作的,需要填報。
配偶婚前或再婚配偶婚前的股票,需要填報。
通過證券公司、銀行、互聯網、手機APP等各種方式購買的基金或金融理財產品中屬於基金的;或以有息存款的名義吸引客戶,但實際為基金的,需要填報。
金融理財產品不能確定是否為基金的,需要填報在「個人認為需要報告的其他事項」中。
證券公司推出的各種形式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與客戶簽訂集合資產管理合同,將客戶資產交由具備資格的商業銀行或者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機構進行託管,為客戶提供資產管理服務。
『肆』 領導幹部財產申報股票如何填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下的股票和基金,不論實際由誰出資、由誰操作,均需要填報。
填報股票和基金持有情況要重點注意:報告日期前一交易日未了結的在途交易,需要填報。股票為親屬或他人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身份證開戶購買或實際操作的,需要填報。配偶婚前或再婚配偶婚前的股票,需要填報。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伍』 股票賬號裡面的資金余額是什麼意思
資金余額」表示的是截至當天你賣出後的現有資金額;「可用余額」說的是你當天賣出的回款額加原有部分,這部分資金中除原有部分外當天是不能取現的,但可以直接用於再購買股票。股市資金余額指買股票後剩下來的錢。股市可用資金是當天可以用來買股票的金額。資金余額和可用資金大多數時候是相同相等的,只有在當天有股票交易時不一樣。
當天有股票交易時,資金余額是當天買完股票賬戶內的余額,這部分的資金可以從資金賬戶轉到銀行卡里。可用資金是股票買賣之後賬戶內的總余額,其包括股票賣出的資金和股票賣出前賬戶內的資金余額,這些資金可以用來進行股票交易。此時可用資金大於資金余額。
一.資金賬戶里的余額可用可取分別是什麼意思?
可用是可以買賣交易,但不能轉至銀行卡。
可取即是在可用的情況下也可以轉至銀行卡取走。
資金賬戶即證券交易結算資金賬戶,是指投資者用於證券交易資金清算的專用賬戶。投資者只要在證券商或經紀人處開設了資金賬戶並存入了證券交易所需的資金,就具備了辦理證券交易委託的條件。
二.股票可用資金不可取的原因如下:
1、當天賣出股票的資金,只能用於繼續交易,如果要提前需要等待下一個交易日。下一個交易可用資金會成為資金余額,這時候只要在交易日就可以進行提取操作了。
2、債券逆回購當天到期的資金為可用資金,這筆資金同樣只能用於交易,要取出必須等到下一個交易日。
3、開通了理財項目設置,資金會變為可用不可取的狀態,修改理財設置的保留金額,這樣可用資金就可以取出了。
『陸』 公務員進行財產申報的時候貨幣基金需要報嗎
需要申報。財產申報的越詳細越好,房產,股票,基金凡事有收益回報的投資都需要申報。
公務員財產申報是公眾關心的熱點問題,由於公務員特別是公務員中的高級官員,他們具有掌握大量公共資源的權力,給貪污腐敗留下了很大空間,很多公務員(特別是掌握實權的高級公務員)因為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紛紛落馬並觸犯法律,公務員財產申報在兩會期間,有代表多次提出議案,建議對公務員財產申報立法。
2010年兩會期間,已經是第5次向全國人大提出相關建議的韓德雲代表對記者說,撰寫這項不到3500字的建議,「花了比較長的時間」。自從2009年得到有關方面「適時提出立法建議」答復一年來的時間,韓德雲始終關注著各地「陽光法案」的試行進展情況。因此,在鍥而不舍第5次的建議中,他用1700多字的篇幅,結合各地試行的特點,對比、分析、闡述施行這項法案的理由,又用1200多字的篇幅,強調了由全國人大立法並推行這項制度的優勢,最後,以短短500字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改革途徑。
韓德雲列舉了11項財產收入 ①工資 ②各類獎金、津貼、補貼及福利費 ③從事咨詢、講學、寫作、審稿、書畫等勞務所得 ④申報對象及其近親屬接受與申報對象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或個人贈送的現金(禮金)、有價證券、各類支付憑證、珍貴禮品(包括以婚喪嫁娶、各類節假日、子女升學、喬遷、工作變動等各種名義收受的錢物) ⑤申報對象及其近親屬接受與申報對象職務有直接或間接關系,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食宿行等方面的饋贈、款待和各種由對方給予的補償、優惠 ⑥有權擔任國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負責人的申報對象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⑦數額較大的動產、不動產購置、交易、租賃情況及資金來源 ⑧股票、債券、期貨等交易性金融資產及其收益情況及資金來源 ⑨由繼承、贈與偶然所得等形式獲得的財產 ⑩與申報對象職務有直接或間接關系的人(包括債權人和債務人)單筆數額較大的債權債務 11有權機關認為需要申報的其他財產或收入等
應進行財產申報的人員。韓德雲的建議是,擔任縣處級副職以上領導職務的公務員、擔任主任科員以上級別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以及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已正式退休但不滿5年的人員。 「官員很多腐敗和近親有關。」韓德雲稱,公務員的近親也應申報財產,近親包括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及與其共同生活的其他家庭成員。 韓德雲稱,與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同級別的國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負責人,股份制企業和中外合資企業中的由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或地方各級機關委派、批準的負責人,也應申報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