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控股股東減持期能啟動資產重組嗎
控股股東減持期應該能啟動資產重組。股市之中,常見的事就有公司重組,對於重組的股票,還有很多人喜歡,那麼對於重組的含義和對股價的影響今天我就為大家講述一下。開始之前,不妨先領一波福利--【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重組是什麼
重組是指企業制定和控制的,將會使得企業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的計劃實施行為發生極大變化。企業重組是針對企業產權關系和其他債務、資產、管理結構所展開的企業的改組、整頓與整合的過程,進而從整體上和戰略上改善企業經營管理狀況,強化企業在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推進企業創新。
二、重組的分類
企業重組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一般而言,企業重組有下列幾種:
1、合並:指兩個或更多企業組合在一起,建立一個新的公司。
2、兼並:意思是將兩個或更多企業組合在一起,不過其中一個企業仍然保留原有名稱。
3、收購:指一個企業用購買股票或資產的方式將另一企業的所有權獲得了。
4、接管:這個所說的就是公司原控股股東股權持有量被超過而失去原控股地位的情況。
5、破產:是指企業長期處於虧損狀態,沒有扭轉虧損在為盈利,最後因為沒有錢償還到期債務而導致的企業失敗。無論重組形式到底是什麼樣的,都會對股價有比較大的影響,所以重組消息要及時掌握,推薦給你這個股市播報系統,及時獲取股市行情消息:【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三、重組是利好還是利空
公司重組並不是一件壞事,一個公司發展得較差甚至虧損進行重組,更有能力的公司為該公司投入優質資產,從而置換掉不良資產,或者通過資本注入讓公司的資產結構得以改善,不斷強化公司的競爭力度。重組成功一般意味著公司將脫胎換骨,虧損或經營不善的情況就能夠徹底擺脫,成為一家優秀的公司。
在我國的股票市場上,重組題材股的炒股其實都是炒預期而已。賭它可不可能成功,只要公司重組的消息傳播出來,通常市場上都會炒的特別厲害。如果原股票資產重組後注入了新的生命活力,又轉變成能夠炒作的新股票板塊題材,重組後就會不斷出現漲停。反之,若是重組但沒有新的大量資金來注入,又或者沒有使公司的經營得到改善,這就是人們常說的股票利空,股價就會有所下落。不知道手裡的股票好不好?直接點擊下方鏈接測一測,立馬獲取診股報告:【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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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股權被質押了部分可以做資產證券化嗎
資產證券化(Asset Securitization) 是近年來出現的一種金融創新,在發達國家已有一些卓有成效的實踐。作為一種新型的融資手段,我國法律界與經濟界開始關注這一問題,並在某些領域開始實驗。 盡管經濟學家認為,我國的市場經濟發展現狀已基本具備了實施資產證券化的條件,但法學家們依然擔心中國推行資產證券化的法律環境是否成熟?其立法與司法如何規范與調整這一新型的金融活動?現行法律制度對推行資產證券化是否存在阻礙,如何進行修改或廢除?這些問題的提出成為近年來法律界關心的熱門課題,其論著和討論日益增多。本文試圖從一個方面探索與資產證券化最為相關的擔保制度中的權利質押問題,並著重對一般債權是否可以擔保進行初步分析。
一、資產證券化中的權利質押
從法律的角度看,資產證券化中的資產主要是應收帳款,即發起人擁有的對其他人的債權。發起人憑藉手中的債權擔保來進行融資,這種權利擔保一般採用質押形式。
通說,權利質押是質押的一種重要形式,它以擔保債權的履行而設立。一般認為,以所有權以外的可轉讓的財產權利而作的債權擔保是權利質押的基本屬性。因此,可以出質的權利必須是:私法上的權利、可讓與的財產權、以及有權利憑證或有特定機構管理的財產權。 我國《擔保法》對可以質押的權利作了列舉式規定(第75條第1款規定的四種形式),但對第4項「依法可以質押的其他權利」未作明確的規定。在實踐中,對「其他權利」的界定頗有爭議。傾向於擴大解釋的「肯定說」認為,只要符合可出資權利的一般特性要求,所有的財產權均可以出資 :「否定說」認為,應嚴格遵守法定質押原則。如果沒有法律上的規定,
其他權利均不得出資;第三種觀點認為,符合出資權利一般特性要求的權利原則上可以出資,但如果權利本身不具有商業上的穩定性,又不能控制的,則不宜作為質押的標的。 在資產證券化中,用於債權擔保的權利質押除了具有上述權利質押的一般要求以外,還必須符合資產證券化的本質特性。其一,這種權利質押是以可預見的現金流為支承的。可預見的現金流是進行資產證券化的前提,也是證券化產品的投資者投資的依據。最早的資產證券化的資產便是住宅房屋抵押貸款,以後又出現了信用卡應收賬、汽車貸款應收賬、版權專利費收入等。其二,這種用於質押的債權應該具有同質性,以便組建資產池。同質性是指,某些資產應具備標准化的法律文本,以便發起人將不同的債權集合成資產池。例如,銀行取得的住房抵押貸款債權,其權利憑證是貸款銀行和借款人之間權利義務的住房抵押貸款合同。這類合同都是標准化的文本,發起人可以將不同銀行享有的住宅抵押貸款債權集合成資產池,進行證券化。
二、一般債權、股份作為標的物的權利質押
學界與立法都把權利質押作為質押的一種,並與動產質押相提並論。但事實上,權利質押的成立方法和實現方法與動產質押有很多不同,尤其是債權和股票作為標的物的權利質押,其擔保作用類似於抵押。這種特殊性在資產證券化中就顯得十分突出,我們以債權和股份為例。在債權作為權利質押的情況下,由於質權人僅佔有權利憑證或僅在登記部門登記,其權利本身的真實性與權利憑證上記載的權利可能存在差異。因此,在權利質押後,如果發現權利不存在或權利落空,對質權人就會帶來損害。此外,我國現行法律沒有要求權利質押一定要通知權利的義務人,所以出質人在出質權利後還可以採取欺騙手段從權利義務人處取得權利,或放棄權利,甚至使權利消滅。在資產證券化交易過程中,資產由原始權益人將資產組合後轉移給SPV(特殊目的載體),這種轉移在法律上表現為一個契約。如果前面所提到的權利的真實性有問題,那麼將直接導致後面的契約的合法性。當資產出售後,SPV會確定一個服務商負責向原始債務人收取款項,還要委託一個信託機構負責對服務商收取款項進行管理並向債券投資者進行支付。這一連環流程都會由於權利不存在而帶來一系列法律糾紛,所謂「皮之不存,毛之焉附」的邏輯在這一流程中可見一斑。由此,一般債權作為權利質押,尤其是用於資產證券化的權利質押,在法律操作上應該有更明確、嚴格的規定。從擔保法的角度,對自始不存在的權利出質的處理,司法實務的做法是先確定質押合同無效;如果出質人的行為構成民事欺詐的,對債權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如何避免這一問題,涉及到債權證書和公示性這兩個環節。我國現行法律沒有對一般債權的質押程序作出相應的規定,擔保法僅規定質押合同自質物移交於質權人佔有時生效。也就是說,一般債權並不一定要表現為證書形式。問題是,一般債權如果沒有證書證明,作為質押的安全性和擔保性就較弱了。因此,對沒有證書的一般債權,如果用於資產證券化中的權利質押,還必須強調先製作債權證書,再交付佔有,否則質權不能有效成立。
此外,一般債權的公示性也十分重要。在資產證券化中,一般債權質押僅僅交付債權憑證並不能完全保證質權人的利益。例如,以現金作為一般債權,如果第三債務人直接向債務人清償,這些財產與債務人自己的財產混在一起,將影響質權人擔保的優先權的行使。因此,當出質人交付了債權憑證後,還必須行使一個公示程序,以保證質權人的利益。資產證券化所要進行的證券化的資產大部分是一般債權。而現行法律對一般債權質押的規定有十分籠統,這就導致實踐中的許多問題和法律糾紛難於解決。因此,以一般債權設質的應持謹慎態度,其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都應考慮在內。
在以股份作為權利質押的情況下,盡管此類質權的設定方式與債權質押的設定基本相同,但具體方式和要求因股份、股票的性質不同而異。在我國,股份有合夥股份和公司股份兩種。合夥股份的出讓須全體合夥人同意,因此不宜設質。公司股份設質,根據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性質,有不同的法律規定。前者根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適用《公司法》的有關規定,有嚴格的法律限制。只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以公司發行的股票為表現形式,在交易場所可依法自由轉讓,因而最適宜設質。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記名股票應以背書方式或法律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同時公司應將受讓人的姓名或名稱和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我國《擔保法》和《股票發行與交易暫行條例》對此作了專門的規定,即股票出質應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可見,出質登記不僅是質權的對抗要件,而且還是其成立的要件。對於無記名股票的轉讓,《公司法》未作具體的限制。理論上,無記名股票交付後質押合同即生效。對於有限責任公司股份設質,按《擔保法》第78條的規定,其成立要件是將股份出質記載於公司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且出質人將其股份出質應經過公司半數以上股東同意。此類質押合同必須以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之日起才能生效。
根據《擔保法》的規定股份質押後,質權人享有的權利可以適用動產質權的一般規定。所不同的是,股份設質後,股東不因股票出質而喪失議事表決權等與人格屬性密切相關的權利,即公益權。即質權人不能以佔有股票取代股東的地位而參與公司決策和管理。此外,法律上還對股份出質人的行為有明確的限制。即出質人未經質權人的同意,不能進行導致股份消滅的行為。如與第三人進行致使入質股權消滅或變更的法律行為。我國《擔保法》第78條規定:「股票出質後,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可以轉讓。出質人轉讓股票所得價款應向質權人提取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質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當質權人出讓股票優先受償時,如果實際所得高於所擔保債權額,應將餘款返還出質人,如果實際所得低於所擔保債權額,仍可要求出質人補足餘款。
三、權利質押在資產證券化中的風險
我們知道,證券化的基礎資產來源於原始權益人對原始債務人享有的債權。這些資產都必須滿足以下條件:即可預期的現金流或可被轉換為可預期的現金。這里,可預期性就顯得十分重要,它決定了資產支撐證券的價值。在資產證券化中,權利質押會使應收賬款的可預期性受到以下風險的威脅。第一,債務人可能延遲履行或不履行付款義務,使預期目的落空。債務不履行可能有許多因素決定。例如,一般債權出質時,未作權利證書或出質人未將債權憑證交付質權人,導致延期履行或不履行義務。此外,有些債權清償期先於所擔保債權清償期的,出質人未將債權的價格給主債權人或提存第三人。
第二,信用風險的轉移使質權人的利益受到損害。在資產證券化中,債權被轉讓給特定的目的實體(SPV),由於SPV本身不是直接貸款人或信用提供者,所以它不對債務人的信用進行審查。對發起人來說,由於應收款項轉讓給SPV,其信用風險也就轉讓給投資者,所以他也會放鬆對債務人的審查。這種信用風險的轉讓使投資者的權益無法得到保障。
第三,應收帳款的擔保融資在操作中還有一些法律上的障礙。例如,現階段對於應收賬款的擔保大多通過一般債權質押來操作。問題是,現行《擔保法》對一般債權質押沒有明確的規定,這種無法可依導致實踐中難於操作,尤其是債權人無法對自己的行為作出准確的判斷。因此,債權人對設置一般債權質權興趣不大。與此相關的另一個問題是,一般債權的安全性也一直受到質疑。債權人在一般債權上設置的質權,其優先地位得不到保障,其安全性低於抵押權。在抵押權中抵押物雖沒有轉移佔有,但抵押權人能有效地獲得對抵押的物上權利,從而可以防治債務人抵押財產或重復抵押的風險。在動產質押中,質權人通過佔有轉移物,對物有留置權。這種權力對當事人有較大的壓力,因而其擔保能力較強。 相比較而言,一般債權質押就存在很多風險。質權人僅僅佔有的是債權憑證,這一憑證本身並不代表債權,況且質權人佔有的債權憑證也不能完全阻止債務人轉移債權;退一步說,轉移之後,質權人也難於行使對物上的追索權,尤其是當質押的標的是現金的話,更談不上所謂的物上權利了。
從以上分析中我們可以看到,權利質押在資產證券化中仍有一些法律問題有待解決。當一般債權設押時,我們必須要考慮這種質押的特點和法律操作上的難點,尤其是對這種質押的出質人的處分權應有必要的限制。這部分內容大多規定在各國的民法典中,我們相信,在我國未來的《民法典》里也會有相關的規定。
3. 上市公司再被證監會立案稽查期間可以進行資產重組嗎
正在被立案調查的上市公司進入並購重組程序問題
2007年8月13日,中國證監會發布《關於上市公司立案稽查及信息披露有關事項的通知》(證監兄梁檔發[2007]111號),規定:
1、如果重組方提出切實可行的重組方案,上市公司將因此發生「脫胎換骨,更名改姓」,立案調查期間,並購重組可以同時進行。
2、啟動程序:由上市公司所在地證監局提出意見→報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會商證監會稽查局共同研究決定。
4. 在中國,股票質押有哪些方法渠道
票質押的玩法多種多樣,但歸根到底只是個融資方法,花樣主要體現在融資動機和投資方向,這裡面可真是千變萬化。
一、股票質押實現創業板借殼上市
這裡面的股票質押的花樣,是質押完全不是為了錢,而是為了完成所有權的轉換。
我見過的一個很牛逼的案例,標的是某創業板股票(前提:創業板目前禁止借殼上市),他們居然靠股票質押借殼上市了。大概流程是這樣的:
1,大股東將大部分股票(足夠變更實際控制人,可分批實現)通過場外質押的形式質押給某資產管理公司(這個資產管理公司實際上是借殼主體的全資子公司),簽署的所有協議要公證。(這幾個都是非常重要的伏筆)
2,大股東拿著這筆錢(實際上就是借殼向大股東支付的成本)愉快地玩耍去了,到期了還不起錢了。
3,資產管理公司拿著公證過的協議向法院起訴:根據協議,如果投資人在x期限內無法還款,則質押物歸我方所有用來保證資金安全。經過法院審理,確認大股東無法還款,雙方同意以此種償還債務,償還後不再追究其他責任。法院宣判後,資產管理公司找登記結算機構劃轉股權、公告。
4,以上步驟都是司法程序,劃轉股權是為了保證出借人資產安全,證監會管不著法院執行,所以到這一步,就以非常巧妙的形式通過股票質押實現了股票所有權的轉換。
5,風平浪靜內外部矛盾都差不多了,開始一通裝啊,技術、資產、人員,就一個字:裝。大旗一換,新公司成立啦。
二、股票質押實現杠桿融資
股票質押結合定增、或其他手段實現高杠桿融資。例子我不舉了,滿大街都是例子。
方式呢就通過雙重質押的形式(業內沒有這個術語,二蛋自己編的),把發行股票買的資產質押,再把新發行的股票質押,實現高杠桿融資。
1,某上市公司發布公告,定增1億股,以前20日均價10塊為發行價,募集10億元,收購二蛋牌拖拉機200台,其中向大股東配售0.8億股。
2,大股東用8億繳納了募集資金,獲得了當時8億市值的股票。上市公司獲得了10億的拖拉機資產。
3,大股東可以把定增鎖定的股票質押,按照5折算可以融資4億元。上市公司把拖拉機資產質押給了二蛋資產管理公司,按照5折算可以融資5億元。
4,這筆錢可以繼續投資。如果我們假設大股東和上市公司基本上一幫人的話,那麼相當於用10億的資金買了10億的資產之後又可以馬上融資9億元。實際上只用了1億元就換來了10億的資產,杠桿放到了10倍,9億資金還能繼續做下去。
三、股票質押輔助完成定增、重組、借殼、資產收購等
有很多這樣的重大事項需要大筆資金才能實現的,很多股東都暫時拿不出這么多錢。但是如果使用過橋資金先獲得股票,之後在把股票質押歸還過橋,就獲得了大筆股票資產,而成本僅僅是每年的利息而已。
因為案例各種各樣,我就隨便挑選一個:
1、二蛋公司准備借殼上市,方案通過審批:要出資7億元補充借殼的差價和相關費用,再額外繳納3億元給上市公司補充流動資金,保障業績。但是可以獲得市值30億的股票。
2、二蛋公司沒這么多錢,於是和三蛋證券說:我一旦獲得股票,以3折質押融資10億。
3、談妥後,二蛋公司找了筆過橋的10億資金,繳納了款項獲得了30億市值的股票。然後把股票託管到了三蛋證券,又馬上質押融資10億,歸還了過橋資金。以後每年還款1億就可以獲得30億的股票了。
定增、重組、借殼上市這類需要股東去繳納一大筆資金的項目,只有繳納足額資金才可以獲得這些股票,一旦獲得股票,你又可以拿股票去質押融資。給錢才有股票,有股票才有錢。而且順序不能倒置。所以股票質押配合過橋就可以以小搏大,沒錢也能拿到股票。
現實中有非常多的股東在方案獲批以後,都不著急的去繳納。
1、去找金融機構,確定好我一旦繳納資金獲得股票(過橋資金),你要再最短的時間內給我辦好股票質押貸款。
2、之後再找過橋確定多少錢在什麼時候給我准備好頭寸。
3、涉及的各方都把資金准備妥當後執行資產交割和股票劃轉。獲得股票後股東在最短時間找券商做好了股票質押,把這筆錢還給了過橋資金。實際情況都是先做好後續的,才做資產交割的。
四、股票質押滾動還款
股票質押如果每到期就找人做下一筆,那就相當於你一直在以一定成本長期佔用很大一筆資金!
舉例:
1、有10億股票市值,做了1年期4折股票質押,每年利息8%。
2、這樣用每年0.32億的成本就融資4億元,杠桿倍數12.5倍。
3、到期後我換了一家繼續做質押融資。這就相當於你一直用1塊錢的成本做著12塊5的事情。這種標准化業務成本很合理的。
五、股票質押實現鎖定期融資
股東通過定增、重組等方式拿了股票是沒法賣的。股票質押就給變成了提前獲得資金的方式。舉例:
1、二蛋是某豬名風投,早期投資大蛋游戲,獲得8%股權,大蛋游戲很爭氣上市了。
2、二蛋獲得了1億股股票,現在市值是50億,鎖定期1年。
3、二蛋著急啊,50多個億我能投多少項目啊,鎖定期1年我怎麼投啊。二蛋把股票質押給了三蛋證券,二折融資了10億,愉快地又投了好多項目。
六、股票質押補充流動資金、實業投資、收購資產、並購公司等
現實中簡單的股票質押貸款大部分都是這種要用錢去投向某個地方的。
1、二蛋擁有大蛋游戲50億股權,大蛋還有三蛋汽車、四蛋鋼鐵。
2、四蛋鋼鐵行業不景氣資金快斷了,1個月內大額欠款就到期了。
3、大蛋游戲搞好一個「二蛋世界「的網游,挺掙錢的。二蛋不想賣股票。
4、大蛋把股票質押了,融資的錢都給四蛋鋼鐵了,先活下去總會有機會。
現實中的案例大部分都是投資向的,要麼就是有股票向融資投個什麼項目,買個什麼公司,要麼就是資金周轉需要。都是比較簡單和直接的融資。
七、股票質押黑科技
股票質押是有違約金率的,如果你到期無法還錢是要按天收取罰息的,罰息可以設置得很高,尤其是做場外股票質押的。
如果在股票質押到期的時候,哼哼,通過各種手段讓股東無法還款,拖一個月、兩個月的。而且出現違約和別人要起訴你什麼的,你還指望誰願意接盤繼續給你質押融資啊。金融機構的信譽全毀啦。再加上按天手續的高額罰款,還不起錢股票就是別人的了,不同於案例一的是這次是你被陷害的失去了股票。
其實這個很平常,萬一你資金斷裂了你一樣要清倉還錢的。如果股票被新資金方接手,又轉讓給了你的競爭對手。
花樣就是這些了,核心拼的就是券商、基金子公司、信託的速度還有後續服務。
1、速度:其實大部分的資金還是從銀行出,或者金融機構募集的資金。為什麼快?因為銀行不用管你投向什麼,你愛投什麼投什麼,銀行關注的,是你的股票在融資期間會不會跌平倉線。只要不跌破平倉線,對我而言就是沒有風險的,因為我可以在二級市場上拋售,收回資金。所以,只要有個券商給我嚴格盯好股價,我就不用太在意他投向哪裡。只要我選擇接的這個股票業績好、經營穩定就行。所以才能在快則1周多2周的時間就辦成幾個億的質押貸款。
有的機構流程熟悉,銀行關系硬,手裡的資金方多,做這個超級快,有的就比較慢了。融資只是一方面,後續的綜合服務才是券商真正拼的內容。
2、後續服務:這個就多了去了,股票質押不怎麼掙錢,標准業務畢竟是。關鍵是你能接觸很多上市公司股東,跟上市公司有合作、或者為股東的各種後續需求提供服務,這才是關鍵,才是贏利點。
5. 股票質押回購是重大資產重組嗎
不是資產重組。
作為剛剛進入證券市場的新手,有一些時候也是會看到自己持有的股票背後的上市公司公告稱要解除質押。那麼質押是什麼意思呢?質押要如何分類?又會帶來怎麼樣影響呢?今天就讓我這個鏖戰市場多年的老股民給大家答疑解惑,那麼大家看這一篇是完全夠了的!開始之前,先點擊下方鏈接獲取一份機構精選牛股:【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股票質押是什麼意思?
股票質押,即上市公司的最大控股股東把他持有的股票當作抵押品,然後向銀行去申請貸款或是給第三者的貸款來提供擔保。跟股票質押相對應的還有一個概念就是股票質押式回購,簡單來說就是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再找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融入資金,還約定好有關之後返還資金以及解除質押的交易。
我們需要去留意下,對於股票質押而言,有一定的限制,要是,一家商業銀行接受的用於質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能高於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一定的比例,這個比例是10%。另外來說,質押的股票已經抵扣給了其他單位,要想質押的股票進行操作交易,那是不行的。無論是警戒線,還是平倉線,都是質押懸在頭頂的兩把利劍。一般來說,平倉線為140%,比警戒線少20%。如果說股票價格下跌抵觸到了質押平倉線,那麼質押的股票將會被質押機構強制拋售,造成的影響是不可小看的。還有需注意的一點是股票質押是有時間和比例限制的,股票質押貸款的期限由雙方共同來決定的,不過期限最長也只有一年,質押率再怎麼高也不能超過60%。
而股權質押,實質上是作為一種擔保方式,即是擔保債務的實行,債權人將會依法獲得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出質的股權,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當然債權人就是有權早一些享受股權。簡單來說股份質押指的就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議在出質人所持有的股份上設定限制性物權。當債務人到期後都還沒進行償還債務時,債權人是可以依約定就股份折價受償的,或者說,就把該股份買而就其所得價金優先受償的一種擔保方式。就在平時,可以看看股市播報,了解股市的最新行情,了解股市的最新資訊,提高自己的知識水平,以此來避免虧損的風險。投資者朋友想要了解質押情況的話,推薦【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二、為什麼會有股票質押?股票質押是好事還是壞事?
股票質押其實是上市公司經常會使用的一種融資手段。通常在財務周轉情況不好,公司經營情況不好的時候,那麼,一些占股比例大的大股東就偏向於這種融資方式。但事實上,股票質押是有風險的,如果說股票價格下跌抵觸到了質押平倉線,且大股東未補倉或回購,{還不上,股票質押-22}最終的結果是股價下跌乃至崩盤。所以,作為有想法的投資者,一定要小心公司的質押行為可能帶來的不良影響。
1、股權質押公告對於上市公司的股價短期內有消極的影響,是由於在公司現金流不足的情況下,會選擇股權質押,這樣就會讓市場預期將變得更低了。
2、我們以更長遠的來看,如果上市公司股東進行質股票押,對股價的影響屬於中性甚至有點偏好。
股票質押會對股價有一定的推動作用,但是影響股價的還有很多因素,得結合不同的技術指標向更深層次了解。如果實在沒法判斷,可以直接進入這個診股平台,輸入股票代碼,可以幫你判斷解禁股的情況如何,值不值得買:【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三、怎麼辦理股票質押?
按照物權法規定,簽訂了質押合同才可以進行股權質押。再到工商局去辦理一個股權出質設立登記就好了,提供辦理的相關材料依據就可以了。研究到這里,大家是否都已經了解了股票質押的相關內容了呢?希望給各位朋友都帶來了收獲,希望投資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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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大股東質押全部股票大多是要重組嗎
首先得看他壓了股票獲得資金用途是做什麼,大股東質押股票對個股來說,可以理解為利好,最起碼不擔心大股東減持套現
7. 大股東股權質押是否對重組有影響
股東進行股權質押只是為了獲得貸款,以維持日常生產經營,與重組無關。一旦重組方案通過,可以隨時解壓,不會影響公司企業的重組事宜。
在生活中,可能大家有聽過甚至因為需資金應急有做過汽車、房屋質押等手續。股市事實上也存在「質押」這個東西,那麼咱們首先在今天認識一下「股權質押」的有關內容吧。讓知識面能得到拓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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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股權質押」?
1.股權質押的意思
股權質押就是眾多擔保方式當中的一種,即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公司)或是第三人依法將其股權扣押給債權人(銀行等),如果出現了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者是發生了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時,作為債務人他是有錢享受該股票的優先受償的。在這里所表示的「股權」既包括了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的出資,而且也包括了這一些股份有限公司已經上市的股票或還沒有上市股票。
2.公司進行股權質押的原因
當一個公司要進行股權質押時,一般說明了這個公司的資金周轉困難,財務狀況難以保持正常經營,很著急需要資金來補充現金流。
發生這樣的狀況之後,需要進行股權質押:
如果說企業最近需要2000萬的資金,採用股權質押的方式進行融資,如果銀行借錢給他,如果是五折的折扣率,那麼實際到手的資金是1000萬。防止他無法償還銀行本金,平倉線和預警線就是銀行為這個設置的,已保證自己的利益不會損失,一般兩者多為140-160%或130-150%。
還有,在公司的股權質押上是有上限的,一般是股票質押的質押率5折到6折,基本上是5折,期限尋常是半年至2年,這最後的質押率水平,我們要憑據公司資質來確定才行。值得注意的是,若股權凍結了的話那將不能進行質押。
3.哪裡可以查看股權質押的相關內容?
查詢地方可以是:上市公司的官網或者某些金融終端等查詢。要是在股市裡還是要多多注意公司股權質押信息,其他重要的信息也是需要大家重視的。建議大家把下面這一份投資日歷給收藏起來,里邊涵蓋公司除權除息、新股申購和停牌復牌等具體信息:專屬滬深兩市的投資日歷,掌握最新一手資訊
二、股權質押是好事還是壞事?對股票有影響嗎?
股權質押其實就是融資的工具,可以補充或彌補現金流、改善企業的經營現狀。
但是,它會有平倉或爆倉以及為保持股權而喪失控制權這樣的風險。
對股票的影響是否是好的,還是要根據具體問題進行分析。
1、利好股票的情況
如果公司進行股權質押來獲得流動資金的目的是為了經營主業或者開展新項目,完全可視作利好,畢竟還是比較利於開疆擴土。另外,你所質押的股票是流通的股票的話,這意思也就是市面上該股的股票數量變少了,需求量的情況,基本是無變化的,那麼就是拉升該股所需的資金量減少,那處在市場風口的話就比較容易開啟行情。
2、利空股票的情況
若是上市公司只是為了一個償還短期債務以及無關公司發展大計的支出的目的,這也表明了公司財務的窘況,投資者會減少對該公司的預期和好感度。再有,萬一股權進行高質押,要是導致股票下跌,甚至跌破預警線的話,證券公司一旦出售質押股票,容易成為反面反饋,影響市場對該股的做多情緒,以至於股價可能會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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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股票質押意味著什麼
股票質押是什麼意思?是指借款人以其自身或第三人持有依法可以轉讓和出質的某上市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作為質押物向銀行申請貸款。股權質押貸款是在融資擔保方式上的一種創新,將大大增加企業的融資機會,有助於這些企業創新能力的提高,加速其產品更新換代及產業化進程,成為企業尤其是高科技中小企業融資的救命法寶。
至於部分解除質押,其實是很正常的做法。作為上市公司的資金使用來講,對於資金的使用肯定有其固有節奏和計劃,那麼有計劃的進行股票的管理,資金流的控制,也是必須要做的事情。股票質押有雙面性:
一是說明公司或大股東的資金緊張,基本面轉差。
二是股票質押了意味著就沒有賣出的可能,對市場拋壓減小。所以不能簡單說是利好還是利空。建議是,關注股東後續動作,若是將解除質押的股票再融資,是利好。若是將解除質押的股票套現,然後投向並購重組等戰略實施也是利好。
一、解除質押股票會漲嗎?
股票質押時,市場上流通的股票量要變少,使股票似乎變得金貴起來,股價可能要上漲;反之,解除股票質押時,流通股增多,可能下跌。
但因為股權質押有質押率,股價跌至一定比例觸發警戒線時需要補充質押物,股東為緩解資金壓力多會維護股價不至於跌至警戒線位置。
二、股票質押能否轉讓?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二百二十六條: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以基金份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