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每股經營現金流是什麼意思
每股經營現金流指用公司經營活動的現金流入(收到的錢)-經營活動的現金流出(花出去的錢)的數值除以總股本。即每股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每股經營現金流)=經營活動產生現金流量凈額/年度末普通股總股本。
Ⅱ 每股經營現金流怎麼計算的
每股經營現金流指用公司經營活動的現金流入(收到的錢)-經營活動的現金流出(花出去的錢)的數值除以總股本。
即每股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每股經營現金流)=經營活動產生現金流量凈額/年度末普通股總股本。
經營期凈現金流量計算是以收付實現制為基礎的,不僅要考慮收入、成本,還要區分付現成本與非付現成本。在考慮所得稅因素的情況下,凈現金流量計算變得比較復雜:
首先,須根據收入、付現成本、非付現成本計算稅前利潤;
Ⅲ 怎樣計算每股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
層次:
第一,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凈流量: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產生充足的現金凈流入,企業才有能力擴大生產經營規模,增加市場佔有的份額,開發新產品並改變產品結構,培育新的利潤增長點。一般講該指標越大越好。
第二,凈利潤現金含量:是指生產經營中產生的現金凈流量與凈利潤的比值。該指標也越大越好,表明銷售回款能力較強,成本費用低,財務壓力小。
第三,主營收入現金含量:指銷售產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與主營業務收入的比值,該比值越大越好,表明企業的產品、勞務暢銷、市場佔有率高。
第四,每股現金流量:指本期現金凈流量與股本總額的比值,如該比值為正數且較大時,派發的現金紅利的期望值就越大,若為負值派發的紅利的壓力就較大。
每股經營現金流量反應經營活動現金流量凈額與流通在外普通股數量的比值。
每股經營現金流量=經營活動現金流量凈流量÷流通在外普通股數量
經營活動現金凈流量=經營活動現金凈額-優先股股利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凈增加額-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按照填入現金流量表中的數據來計算)
Ⅳ 股票中每股經營活動現金流量與每股現金流量的區別
每股現金凈流量:企業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流入(收入)減去流出(支出)的余額(凈收入或凈支出)與企業總股本的比值。公式表示為:現金凈收入或凈支出/總股本。
每股經營活動現金流量則不同,根據業務活動的劃分,通常分為經營活動,籌資活動和投資活動,在這三類活動中,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最為重要,因為它反映了企業通過實際經營活動,運用企業資源創造現金的能力,每股經營活動現金流量也就是反映了企業運用每股資本創造現金的大小,這種經營活動和籌資活動、投資活動不同,它具有可持續的特點,也就是說在其他情形不變的情況下,經營活動的持續所帶來的穩定創現能力,通常情況下該指標越大越好,當然在具體分析時還要考慮企業所處的發展階段。
Ⅳ 如何分析每股經營現金流量
在中國《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第十一條指出:「現金流量是反應企業會計期間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和流出的報表。現金流量應當按照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項活動的現金流出類分項列出」。可見「現金流量表」對權責發生制原則下編制的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是一個十分有益的補充,它是以現金為編制基礎,反映企業現金流入和流出的全過程,它有下面四個層次。
第一,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凈流量: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產生充足的現金凈流入,企業才有能力擴大生產經營規模,增加市場佔有的份額,開發新產品並改變產品結構,培育新的利潤增長點。一般講該指標越大越好。
第二,凈利潤現金含量:是指生產經營中產生的現金凈流量與凈利潤的比值。該指標也越大越好,表明銷售回款能力較強,成本費用底,財務壓力小。
第三,主營收入現金含量:指銷售產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與主營業務收入的比值,該比值越大越好,表明企業的產品、勞務暢銷、市場佔有率高。
第四,每股現金流量:指本期現金凈流量與股本總額的比值,如該比值為正數且較大時,派發的現金紅利的期望值就越大,若為負值派發的紅利的壓力就較大。
通常現金流量的計算不涉及權責發生制,會計假設就是幾乎造不了假,若硬要造假也容易被發現。比如虛假的合同能簽出利潤,但簽不出現金流量。有些上市公司在以關聯交易操作利潤時,往往也會在現金流量方面暴露有利潤而沒有現金流入的情況,所以利用每股經營活動現金流量凈額去分析公司的獲利能力,比每股盈利更如客觀,有其特有的准確性。可以說現金流量表就是企業獲利能力的質量指標。
Ⅵ 每股經營現金流多少為好
每股經營現金流指用公司經營活動的現金流入(收到的錢)-經營活動的現金流出(花出去的錢)的數值除以總股本。即每股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每股經營現金流)=經營活動產生現金流量凈額/年度末普通股總股本。
這一指標主要反映平均每股所獲得的現金流量,隱含了上市公司在維持期初現金流量情況下,有能力發給股東的最高現金股利金額。公司現金流強勁,很大程度上表明主營業務收入回款力度較大,產品競爭性強,公司信用度高,經營發展前景有潛力。
現金流量就必須和利潤放在一起看。於是有人提出凈利潤現金保障倍數(即每股經營現金流量凈額/每股收益或經營現金流量凈額/凈利潤)的概念,還根據實務中的經驗提出了1.2~1.5倍的常態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