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並購中股票支付方式的概念及優缺點
股票支付優缺點
(1)對目標企業來說
優:目標企業的股東不失去他們的所有權,而是成為並購完成後企業的新股東。
(2)對主並企業來說
優:不會影響主並企業的現金狀況。
缺:①主並企業股本結構發生變化,股權稀釋(極端結果是目標企業的股東通過主並企業增發的股票取得對並購完成後企業的主導控制權)。
① 需手續多,耗時耗力。
n股票支付是指主並企業通過增加發行本公司股票,以新發行的股票替換目標企業的股票,從而達到並購目的的一種支付方式。
『貳』 當牛市,用現金並購還是股票並購好
按企業並購的付款方式劃分,並購可分為以下多種方式:
1、用現金購買資產:是指並購公司使用現款購買目標公司絕大部分資產或全部資產,以實現對目標公司的控制。
2、用現金購買股票:是指並購公司以現金購買目標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票,以實現對目標公司的控制。
3、以股票購買資產:是指並購公司向目標公司發行並購公司自己的股票以交換目標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資產。
4、用股票交換股票:此種並購方式又稱「換股」。一般是並購公司直接向目標公司的股東發行股票以交換目標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票,通常要達到控股的股數。通過這種形式並購,目標公司往往會成為並購公司的子公司。
5、債權轉股權方式:債權轉股權式企業並購,是指最大債權人在企業無力歸還債務時,將債權轉為投資,從而取得企業的控制權。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控制的企業大部分為債轉股而來,資產管理公司進行階段性持股,並最終將持有的股權轉讓變現。
6、間接控股:主要是戰略投資者通過直接並購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東來間接地獲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權。例如北京萬輝葯業集團以承債方式兼並了雙鶴葯業的第一大股東北京制葯廠,從而持有雙鶴葯業17524萬股,占雙鶴葯業總股本的57.33%,成為雙鶴葯業第一大股東。
7、承債式並購:是指並購企業以全部承擔目標企業債權債務的方式獲得目標企業控制權。此類目標企業多為資不抵債,並購企業收購後,注入流動資產或優質資產,使企業扭虧為盈。
8、無償劃撥:是指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門作為國有股的持股單位直接將國有股在國有投資主體之間進行劃撥的行為。有助於減少國有企業內部競爭,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公司大集團。帶有極強的政府色彩。如一汽並購金杯的國家股。
『叄』 企業並購中現金支付的主要特點是什麼有哪些優缺點
特點:一旦目標公司的股東收到其所擁有股份的現金支付,就失去了對原公司的任何權益。對於並購公司來說,以現金進行支付,對原有股東的權益不會有任何稀釋,但卻有一項沉重的即時現金負擔。
一、現金支付的優點:
1、估價簡單明了。
2、從收購方角度看,以現金作為支付工具的最大優勢是速度快,可使有敵意情緒的目標公司措手不及,無法獲取得充分的時間實施反並購措施,同時也使與收購公司競購的公司或潛在對手公司因一時難以籌措大量現金而無法與之抗衡,有利於收購交易盡快完成。
3、對於目標公司而言,現金收購可以將其虛擬資本在短時間內轉化為現金,目標公司不必承擔證券風險,日後亦不會受到兼並公司發展前景、利息率以及通貨膨脹率變化的影響,交割又簡單明了,所以常常是目標公司最樂意接受的一種收購支付方式。
二、現金支付的缺點:
1、對於兼並方而言,以現金收購目標公司,現有的股東權益雖不會因此而被「淡化」,但卻是一項沉重的即時現金負擔。
2、對於目標公司的股東而言,現金收購方式使他們無法推遲資本利得的確認,從而提早了納稅時間,不能享受稅收上的優惠。
(3)用現金和股票並購的優缺點擴展閱讀
購方在選擇支付方式時,應當以考慮並購目的為主、綜合考慮其他因素為輔。
1、以買殼上市為目的,主要是為了獲得被並購方能夠直接從證券市場上融資的資格。並購方如果以現金支付,可能會對企業的經營周轉帶來資金壓力,還會因為被並購企業的業務質量不高,
並購後很難形成償還債務的現金流優勢,此時就應該將被並購方的原有業務進行整體剝離。因此,並購方最好選擇資產置換方式,以植入自身優質業務。
2、以財務性重組為目的,這是基於被並購方管理不善或治理結構存在缺陷,導致其市值遠遠低於經營能力所創造的價值。財務性重組意味著並購方將旨在獲取這部分管理收益或治理收益。此類並購一般選擇現金支付方式。
3、以戰略性重組為目的,即以並購雙方利益相關者尤其是管理層的通力合作為前提,謀求業務的整合價值最大化。因為是合作性重組,並購雙方的利益要從並購後存續企業的持續經營活動中實現,所以這種並購採用股權支付方式,可以減少並購時的支付壓力,同時與被並購方共同承擔風險。
『肆』 股權置換加現金方式並購的優缺點
股權並購的優點
1、與新設投資方式和資產並購相比,無需履行新公司的設立程序,僅需履行對目標公司的股權變更程序即可以完成投資行為。一般來說,股權並購要求投資者繼續使用目標公司這個經營平台,目標公司將存續下去。
2、與新設投資方式相比,產品銷售和業務開展的起步點高。這是因為在股權並購的情況下,公司名稱不變,公司主體不變,僅僅是公司股東變化,產品銷售的市場主體不變,仍是目標公司。公司投資後很容易就繼承了目標公司原有的產品銷售渠道和市場份額以及業務關系,產品銷售和業務開展無需從零開始。
3、與新設投資方式相比,技術、管理員工隊伍和普通員工隊伍是現成的,省去了大量的培訓時間和培訓經費。這是因為在股權並購的情況下,除目標公司的高管人員會有所調整外,其他員工與目標公司的勞動合同將會繼續有效,除雙方協議解除,否則將繼續履行下去。
4、對生產型企業來說,與新設投資方式相比,可以節約基本建設時間。因為在新設投資情況下,新公司需要在完成基本建設後才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而這需要一年以上甚至幾年的時間。而股權並購無需進行基本建設即可直接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很可能獲得當年投資當年見效的成果。
5、與新設投資方式相比,可以節約大量的新企業、新產品、新市場、新渠道的宣傳費用和開發費用,因此一般不會出現新設公司在經營之初的虧損期。
6、與新設投資方式相比,投資的現金流相對較小。這是因為股權並購是投資公司與目標公司股東之間對目標權益的交換,而權益則相當於目標公司總資產額減去總負債額。因此,在投資公司向目標公司投資之前,目標公司已經為投資公司准備了借貸資金,因此無需投資公司再去融資或者大量的現金。而在新設投資的方式下,可能需要子公司融資或者需要投資公司注入大量資金。
7、與資產並購相比,可以節約流轉稅稅款。在資產並購的情況下,交易的標的是目標企業的所有權,其中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和無形資產因發生所有權轉移,需要投資公司依法繳納契稅,需要目標公司依法繳納營業稅。而在股權並購的情況下,作為目標公司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和無形資產不存在轉移所有權的問題,即使因目標公司變更企業名稱需要變更產權證照上所有人名稱的,也不為所有權轉移,均無需繳納營業稅和契稅。
8、可以化競爭對手為受投資公司的友軍,這是股權並購與新設投資相比最大的優點。在新設投資的方式下,目標市場的競爭對手照樣存在,投資公司的加入只能使競爭更加激烈。而在股權並購的情況下,競爭對手減少了,而投資公司自己的隊伍卻壯大了,從而改變了競爭態勢,投資公司容易獲得壟斷利潤。
股權並購的缺點
從股權並購的實務中看,股權並購與新設投資方式相比較,股權並購主要存在如下缺點:
1、由於並購前後目標公司作為民事主體是持續存在的,因而有關民事權利義務是延續的,因此,基於出讓方披露不真實、不全面,導致目標公司遭受或然負債,使投資公司對目標公司的權益減損的風險是普遍存在的。這是股權並購的主要風險,也是最難防範的風險。
2、由於目標公司的廠房、機器、設備往往是舊的,因此,雖然並購的現金流量相對新設投資較少,但並購後可能需要投入資金進行技術改造,否則可能難於提高目標公司產品的競爭力。
3、由於目標公司與員工之間的勞動繼續有效,並購後往往面臨目標公司冗員的處理,這不僅容易激化勞資矛盾,而且會增加目標公司的經濟負擔。
4、並購程序復雜,受讓股權需要徵得目標公司存續股東的同意,修改目標公司的章程需要與存續股東進行談判,為防避或然負債需要進行大量的盡職調查工作,因此,股權並購的工作成本較高。
5、並購後的整合難度大,投資公司對目標公司行使管理權的阻力大。在投資公司並購目標公司全部股權持有者特別是僅為相對控股的情況下,並購後的整合及投資公司對目標公司行使管理權都會遇到困難。股權並購後對目標公司整合和行使管理權的難度很大,張雪奎(歡迎訂制張雪奎講師股權並購實戰課程13602758072)教授將其形象地比喻為「嫁姑娘」,意思說投資公司是到人家過日子,而把資產並購比喻為「娶媳婦」意思說目標公司的資產到投資公司家中來。
6、股權並購受國家反壟斷法的規范和限制。
正確認識股權並購的優缺點,有利於在實務中揚長避短,更好地使用股權並購的投資方式。
適用股權並購的條件
1、目標企業必須是公司類型的企業,而不能是合夥企業或私營企業。因為只有公司類型的企業才有完全獨立的人格,股東才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股東對公司的權益才表現為股權,才可適用股權並購。而非公司類型的企業(包括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企業並沒有完全獨立的人格,投資人對企業的權益不表現為股權,故無股權並購可言;加上這類企業的投資人(或稱股東)對企業負連帶責任,公司不能成為這樣企業的投資人;所以公司不能對這樣的企業進行股權並購。
2、對管理不規范的公司也不適宜用股權並購。雖然說,凡是公司類型的企業都可以適用股權並購投資方式,但是如果目標公司管理不規范,特別是沒有規范、嚴謹的財務制度、財務記錄、財務核算,或者資產、財務、納稅、合同管理混亂,最好不要適用股權並購而應適用資產並購。因為對這樣的公司適用股權並購,對投資公司的風險太大。
3、出讓方無法或不願意對目標公司進行披露,而投資公司又不能從其他渠道獲得足夠的信息資料,且目標公司的股份沒有公允的市價的情況下,也不適宜採取股權並購。這是因為股權交易實質上是股東之間對其享有的對目標公司權益的交易,如果投資公司不能充分佔有目標公司的信息資料,在目標公司的股份沒有公允的市價的情況下,就沒法對出讓股份者對目標公司的享有的權益作出正確的判斷,也無法進行股權並購。
4、目標公司的股東特別是出讓股權股東不存在虛假出資和出資違約的情況,不存在依法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情況。因為,如果存在這類情況,投資公司並購後將置於風險中。
5、目標公司的產品、市場份額、銷售渠道、品牌、機器設備、場地等應當對投資者有利用價值,如果沒有利用價值,投資公司就沒有並購的必要。當然,如果投資公司需要目標公司的殼,則當屬別論。
6、在某些情況下,目標公司的資產橫跨幾個行業,其中有投資公司不需要的,或者投資公司不能持有的,或者有些已經是垃圾資產的。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投資公司擬對目標公司進行股權並購,就應當要求目標公司對沒有利用價值的資產或投資公司不能持有的資產、業務進行剝離,或者採用資產並購的方式將垃圾資產甩掉。
『伍』 並購支付方式的優缺點
法律分析:並購現金支付方式的優點:
1、現金收購只涉及到目標企業的估價,簡單明了;
2、便於交易盡快完成;
3、支付金額明確界定,有利於股價的穩定。
現金收購的缺點:對並購方而言,現金支付方式需要企業籌集大量現金,是一項重大的即時現金負擔,這會給企業帶來巨大的現金壓力;現金支付對目標公司股東而言,當無法推遲確認資本利得,會涉及到較重的稅務負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八條 法人應當依法成立。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經費。法人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設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機關批準的,依照其規定。
第五十九條 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
『陸』 公司並購用現金或股票方式支付有什麼不一樣,對企業有什麼影響
現金就是從企業的現金流裡面拿錢購買,這要求企業必須有強大的現金流做後盾才行。而一般一個企業現金充足的話,一般而言這個企業都是做得很好的,就是企業賣的產品服務回收的錢非常快,而且多,就是說這個企業賺錢能力非常強
股票只是現金等價物。如果股票價格上漲,那麼收取股票的單位就會賺更多的錢,否則就和現金一樣或者賣企業賣的錢少一些。企業持有的股票一般都是大小非之類,或者再融資之類獲得的,也就是說股票一般不可以當天就賣出,需要持有一段時間,這期間風險和收益並存的。
所以,從這上面2個就可以大致知道用現金和股票並購時候的好處和壞處了
『柒』 企業並購選擇現金支付對年報中的哪些數據有影響
我們知道企業並購是其進行資源整合和實現快速擴張的重要途徑,有利於企業的產業結構調整,有利於企業在以後市場競爭中處於有利地位。企業並購中的支付方式有哪些,各自的優缺點又是什麼?下面讓小編為您詳細介紹一下。
企業並購的支付問題是並購企業以何種資源獲取目標企業的控制權,在實際操作中主要採取下列支付方式或支付方式組合:
(一)現金支付方式。現金支付是並購活動中最清楚而又最快捷的一種支付方式,在各種支付方式中最為常見。具體來說,企業並購中的現金支付方式是收購企業通過支付現金來獲得目標企業的資產或控制權。一旦目標企業的股東收到對其所擁有的股份的現金支付,就失去了對原企業的所有權益。
現金支付的優勢:第一,現金收購只涉及到目標企業的估價,簡單明了;第二,現金支付是最清楚的支付方式,對並購雙方都給予明確的現金流,便於交易盡快完成;第三,支付金額明確界定,不會發生變化,現金收購不會影響並購後的公司資本結構,有利於股價的穩定。
現金收購的缺點:對並購方而言,現金支付方式需要企業籌集大量現金,是一項重大的即時現金負擔,這會給企業帶來巨大的現金壓力;現金支付對目標公司股東而言,當無法推遲確認資本利得,會涉及到較重的稅務負擔。
(二)換股支付。換股並購可以說是一種不需要動用大量現金而進行優化資源配置的方法。換股支付可有三種情況:增資換股、庫存股換股和母公司與子公司交叉換股。
換股支付的優點:第一,收購方不需要支付巨大的現金流,具有減輕財務壓力、適宜大規模並購的優勢。因此,換股支付並購交易的規模相對較大;第二,交易完成後,目標公司納入兼並公司,但目標公司的股東仍然保留其所有者權益。也就是說,原股東參與新公司的收益分配;第三,目標公司的股東可以推遲收益時間,享受稅收優惠,就是遞延納稅的好處。
換股並購的缺點:第一,對並購方而言,新增發的股票改變了其原有的股權結構,從而導致股東權益被削減,其結果可能使原股東喪失對公司的控制權;第二,股票發行要受到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監督以及其所在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的限制,發行手續繁瑣、遲緩會使得競購對手有時間組織競購,也使得不願意被並購的目標公司有時間部署反並購措施;第三,換股收購經常會招來風險套利者,套利群體造成的壓力以及每股收益被稀釋的預期會招致收購方股價的下滑。
(三)杠桿收購。杠桿收購的主體一般是專業的金融投資公司,投資公司收購目標企業的目的是以合適的價錢買下公司,通過經營使公司增殖,並通過財務杠桿增加投資收益。這種收購方式概括來說就是根據杠桿原理,使收購方可以用少量的資金得到目標企業的全部或部分股權。
優勢:第一,並購項目對資產或現金的要求很低,減輕了收購企業的短期財務壓力,產生協同效應;第二,杠桿收購的股權回報率遠高於普通資本結構下的股權回報率,通過將生產經營延伸到企業之外,從而使運營效率得到提高;第三,通過驅除過度多元化所造成的價值破壞影響,改進領導力與管理;第四,享受稅收優惠。杠桿收購來的公司其債務資本往往占公司全部資本的90%~95%,因此杠桿收購公司便可享受一定的免稅優惠;第五,高額利息償付的壓力,迫使管理人員不得不想方設法提高運營績效和生產效率,如剝離非核心業務、縮減規模、降低成本、技術改造等。
局限性:第一,融資成本高,償債壓力大。由於資本結構中的債務佔了絕大部分,杠桿收購的風險較高,貸款利率也往往較高,如若收購者管理經營不善,則極有可能被債務壓垮;第二,並購公司有可能會通過盜用第三方的財富來榨取目標公司的額外現金流,如聯邦政府;第三,被收購公司由於支付利息而享受免稅政策,在隨後的生產運營過程中只有很少的賦稅,但股東分配到的股息享受不到這樣的優惠。此外,杠桿收購最大的風險存在於出現金融危機、經濟衰退等不可預見事件,以及政策調整,等等。這將會導致定期利息支付困難、技術性違約、全面清盤。
(四)資產置換。資產置換是指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以優質資產或現金置換上市公司的呆滯資產,或以主營業務資產置換非主營業務資產等情況,包括整體資產置換和部分資產置換等形式。資產往往發生在公司上市的過程中,一個母公司在子公司收購完成以後,將自己的優勢項目或資產賣給子公司,然後把子公司的不良經營項目賣給第三方或者自己,這樣即可借子公司的殼實現間接上市的目的。
優點:
1、支付過程中沒有用現金,減少了購買方的現金壓力;購買方在買入優質資產的同時剝離了盈利能力較低的資產,一舉兩得;
2、購買方在置換出資產時可以實現一筆可觀的投資收益或者營業外收入。
弊端:由於資產置換類似於物物交換,往往難以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