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什麼意思 是利空還是利好解讀
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是上市公司的一種新股的增量發行方式,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到底是什麼意思,還有部分人不是很了解,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是利空還是利好呢?我接下來就帶大家去看看具體情況。
發行股份購買資產
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即上市公司通過股份作為支付對價來購買資產。當特定對象以現金或者資產認購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後,上市公司用同一次非公開發行所募集的資金向該特定對象購買資產的,視同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
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應當由證監會上市部並購重組委審核。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同時募集配套資金比例不超過擬購買資產交易價格100%的,一並由並購重組審核委員會予以審核;超過100%的視為非公開發行,由發行部審核。
總體來說,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一般都是利好的多,增發股份,意味著資本增加,生產會加大,公司業務也能得到擴張。但是,這只是對有優勢的上市公司而言,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利空還是利好,得看市場的反映。
2. 發行股票購買資產怎麼理解
一、通俗點就是上市公司通過定向增發股票給特定的機構投資者,進而用募集來的資金收購自己母公司或別的公司的資產。
非公開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意思就是通過定向增發股票給特定的機構投資者,進而用募集來的資金收購自己母公司或別的公司的資產。
二、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也稱為定增。這個叫法主要是根據股票發行對象的不同,將股票發行方式分為非公開發行(Private placement)與公開發行(Public offering)。
拓展資料:
一、採用股票交換股票。採用股票交換股票這種並購方式又被稱作「換股」。一般來說,是並購公司向目標公司的股東發行股票來交換目標公司的全部股票或者大部分股票,股票購買資產通常這種換股要達到控股的股數。股票購買資產而一旦通過了這種形式的並購,目標公司一般會成為並購公司的子公司。債權轉股權方式。採用債權轉股權方式進行企業並購,指的是最大債權人在企業沒有辦法歸還債務時,股票購買資產而將債權轉為投資,股票購買資產從而取得了對該企業的控制權。在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控制下的企業大部分都是由債權轉股權方式而來,股票購買資產資產管理公司進行階段性持股,股票購買資產並最終實現所持有的股權轉讓。間接控股。股票購買資產間接控股指的是戰略投資者通過直接並購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東,從而間接地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權。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公司合並可以採取吸收合並或者新設合並。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並,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並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並,合並各方解散。
3. 並購方式包括
法律分析:1、用現金購買資產。是指並購公司使用現款購買目標公司絕大部分資產或全部資產,以實現對目標公司的控制。2、用現金購買股票。是指並購公司以現金購買目標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票,以實現對目標公司的控制。3、以股票購買資產。是指並購公司向目標公司發行並購公司自己的股票以交換目標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資產。4、用股票交換股票。此種並購方式又稱「換股」。一般是並購公司直接向目標公司的股東發行股票以交換目標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票,通常要達到控股的股數。5、債權轉股權方式。債權轉股權式企業並購,是指最大債權人在企業無力歸還債務時,將債權轉為投資,從而取得企業的控制權。6、間接控股。主要是戰略投資者通過直接並購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東來間接地獲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權。7、承債式並購。是指並購企業以全部承擔目標企業債權債務的方式獲得目標企業控制權。8、無償劃撥。是指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門作為國有股的持股單位直接將國有股在國有投資主體之間進行劃撥的行為。有助於減少國有企業內部競爭,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公司大集團。帶有極強的政府色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二章證券發行、第四章上市公司的收購,是並購重組法律體系的基礎與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