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票賬戶可用資金與可取資金有什麼區別賣出股票、基金、國債後什麼時候能取現
沒接觸過股票的朋友,剛剛開通股票賬戶時可能會被資產、市值、可用資金、可取資金之類的概念弄混。既不知道哪個數據表示賬戶有多少錢,也不清楚買了多少股票,還有時候明明看著賬戶有錢卻取不出來。今天,就給大家科普一下,關於股票賬戶的一些基礎知識。B. 請問股票賬戶中資金余額、可取現金、最新市值和總資產的關系
資金余額是可是買股票的錢,如果你不買的話第二天就會劃到可用資金裡面,可用資金就是一直沒有做股票交易的錢,這個錢可以直接買股票 也可以從股票賬號劃出道資金賬號裡面,可取現金就是可以劃出的資金賬號的錢。最新市值就是你現在所持有股票的市值,總資產就是持有的股票的市場和沒有買股票的錢 這是股票賬戶的錢。 其他的也就沒什麼了 你經常交易的話就找到規律了,因為股票是t+1 如果你當天賣出所有股票的話不再交易其他股票 第二天你看到自己的賬戶就平衡了 。
C. 股票中的可用金額和可取金額有什麼區別
區別如下:
1、定義不同:
可用金額就是賬戶裡面可以用來繼續購買股票的金額;而可取金額則是上一個交易日或更早之前的可用金額,表示可以用來出金的金額。
2、條件不同:
可用金額不一定可以用來申請出金,但是可取金額是全部可以用申請出金的。
3、關系不同:
可用金額是當天可以買股票的資金(為可取金額+買賣股票的余額);可取金額是當天可以轉到銀行取用的資金(為前一交易日的可用金額)。
(3)可用資金和可取資金股票擴展閱讀
一般規定:
允許交易的證券,必須是依法發行並交付的證券。所謂依法發行並交付,是指證券的發行是完全按照有關法律的規定進行的,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具有法律依據,通過發行程序並將證券已經交付給購買者。
也就是說,進行證券交易的當事人依法買賣的證券,是其合法持有的證券。非依法發行的證券,即證券的發行,沒有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這樣的證券,不得買賣。
依法發行的股票或者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都允許依法進行交易。依法發行的證券可以進行交易,但並不排除法律根據證券的性質和其他情況,對某些證券的交易作出限制性規定。在現實中,對某些證券的轉讓期限作出限制是可能存在的。
如有些債券,只允許在發行後滿一定期限才可轉讓。對於股票,如我國《公司法》對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轉讓限定為3年之內不得轉讓。再如對上市公司中,內部職工股的轉讓也有期限的限制。凡是法律對轉讓期限作出限制性規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內,該種證券不得買賣。
經依法核準的上市交易的證券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必須採用公開的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公開的集中競價,是所有有關購售該證券的買主和賣主集中在一個市內公開申報、競價交易,每當買賣出價相吻合就構成一筆買賣,交易依買賣組連續進行,每個買賣形成不同的價格。
公開的集中競價具有過程公開性、時間連續性、價格合理性和對快速變化的適應性等特點。
D. 關於股票的,什麼叫可取可用跟可取為什麼不一樣的
1. 賬戶可取資金指可以從賬面上轉出提現的資金,股票賬戶可用是指賬戶中可以用於交易的資金,股票賬戶可取是指股票賬戶中可以轉出到銀行卡的資金,股票當天賣出股票所獲得的資金,當天可用不可取,當天可以繼續進行交易,取出需要到第二個交易日。
2. 通常來說股票交易是T+1才能確認份額,確認份額之後資金才會轉換為可取狀態,而投資者在申請贖回以後在未確認份額之前的資金也同樣是可以用來交易股票的,屬於用資金而不屬於可取資金。
3. 如果投資者當日賣出了股票,就會出現可用於可取不一樣的情況,這是因為當日賣出股票所得的資金在當日是不可以取出的,需要等下一個交易日方可取出。這是因為股市收盤後,中國結算登記公司會對所有證券賬戶進行統一的結算登記,登記完畢之後才可以將資金取出,一般在16:00後完成,這早已過了銀證轉賬的時間,所以需要等到下一交易日才可以取出。
拓展資料
一、股票
1.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它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
2. 股票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二、交易時間
大多數股票的交易時間是:
1. 交易時間4小時,分兩個時段,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2. 上午9:15開始,投資人就可以下單,委託價格限於前一個營業日收盤價的加減百分之十,即在當日的漲跌停板之間。9:25前委託的單子,在上午9:25時撮合,得出的價格便是所謂「開盤價」。9:25到9:30之間委託的單子,在9:30才開始處理。
3. 如果你委託的價格無法在當個交易日成交的話,隔一個交易日則必須重新掛單。
4. 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為五一國際勞動節、十一國慶節、春節、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
三、交易費用
1. 股票買進和賣出都要收傭金(手續費),買進和賣出的傭金由各證券商自定(最高為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三,最低沒有限制,越低越好。),一般為:成交金額的0.05%,傭金不足5元按5元收。賣出股票時收印花稅: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 (以前為3‰,2008年印花稅下調,單邊收取千分之一)。
2. 2015年8月1日起,深市,滬市股票的買進和賣出都要照成交金額0.02‰收取過戶費
以上費用,小於1分錢的部分,按四捨五入收取。
還有一個很少時間發生的費用:批量利息歸本。相當於股民把錢交給了券商,券商在一定時間內,返回給股民一定的活期利息。
E. 股票賬戶 余額 可用 可取
可取:指隨時可以轉出證卷帳戶的資金。可用指可以買股票的資金,余額指總資金減去持有的股票市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