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票質押式回購是什麼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簡稱「股票質押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簡稱「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簡稱「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的特點:
門檻低:限售股+融資規模200萬起
期限活:28天年
成本優:預期年化利率水平低於信託、銀行
資金快:資金到賬優於信託、銀行
用途廣:用途廣泛,可用於實體經營
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流程:
1、融入方、融出方、證券公司各方簽署《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業務協議》;
2、證券公司根據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託向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交易申報;
3、交易系統對交易申報按相關規則予以確認,並將成交結果發送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
4、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依據深交所確認的成交結果為股票質押回購提供相應的證券質押登記和清算交收等業務處理服務。
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的質押率:
股票質地不同,質押率也相對不同,一般根據股票「股份性質→限售與融資期限→所屬行業→走勢」等因素對基準質押率進行調整以確定項目最終質押率。
最高質押率可以達到6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