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央銀行只能發行債券不能發行股票嗎,那為什麼還發行的中央銀行股票謝謝
中央銀行是政府機關,不可以發行股票,作為管理金融的機關,他可以通過發行央票來調節流動性
② 美聯儲股權構成是什麼有沒有被美國政府控股幕後大股東是不是操控它
美聯儲的制度設計赫然是互相牽制的「恐怖平衡」的結果。美聯儲是一個名為國有實為「純粹」私有的中央銀行。對於美聯儲的控制權,沃伯格提出「國會控制美聯儲,總統任命董事會成員」的原則,形成了一個看似絕妙的由「總統任命,國會審核,獨立人士任董事,銀行家做顧問」的體制結構。通過這樣的制度設計,美聯儲成為美國的控股機構。從此,美國成為了一個偽裝成國家的私人銀行。
拓展資料
美國聯邦儲備系統(The Federal Reserve System),簡稱為美聯儲(Federal Reserve),負責履行美國的中央銀行的職責。這個系統是根據《聯邦儲備法》(Federal Reserve Act)於1913年12月23日成立的。美聯儲的核心管理機構是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
所謂股東是聯邦儲備銀行的股東,而不是聯邦儲備局的股東。聯邦儲備局是聯邦政府的一部分,是政府機構。所以不能籠統地說這些股東是整個美聯儲的股東。
《聯邦儲備法案》明確規定,美聯儲的會員銀行就是其股東。美國的全國性銀行必須成為美聯儲的會員銀行,接受貨幣管理辦公室監管。
所謂股東的權利和上市公司股東的權利完全不同。聯邦儲備銀行股東持有的股票不能公開轉讓或者出售,也不能對美聯儲的利潤進行分紅。美聯儲每年按照6%的固定利率發放利息。這些股東平時也不幹預美聯儲公開市場政策的制定。
聯邦儲備系統由位於華盛頓特區的聯邦儲備委員會和12家分布全國主要城市的地區性的聯邦儲備銀行組成。傑羅姆·鮑威爾為現任美聯儲最高長官(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主席)。作為美國的中央銀行,美聯儲從美國國會獲得權力,行使制定貨幣政策和對美國金融機構進行監管等職責。
③ 美國股市是從哪年哪月哪日開始的
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於1811年由經紀人按照粗糙的《梧桐樹協議》建立起來並開始運營,從此有了美國股市。
美國股票市場和股票投資的200年的發展大體經歷過了四個歷史時期。
1、第一個歷史時期是從18世紀末到1886年,美國股票市場初步得到發展。
2、第二個歷史時期是從1886年——1929年,此一階段美國股票市場得到了迅速的發展,市場操縱和內幕交易的情況非常嚴重。
3、第三個歷史時期是從1929年大蕭條以後至1954年,美國股市開始進入重要的規范發展期。
4、第四個歷史時期是從1954年--,機構投資迅速發展、美國股票市場進入現代投資時代。
(3)美國中央銀行發行股票擴展閱讀:
1811年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的建立標志著嚴格意義的美國證券市場真正形成。1850年代,華爾街成為美國股票和證券交易的中心。
1790年,當時的財政部長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大規模發行債券直接導致了證券市場的活躍。1861至1865年的南北戰爭時期,美國聯邦政府為軍費融資,證券市場得到空前發展,股票發行也迅速增加。
1860至1870年,鐵路股票在美國大量上市,出現了鐵路股票泡沫,使美國證券市場開始從過去的債券市場向股票市場轉化,但1886年以前的大部分時間里,美國證券市場以國債、地方政府債和企業債券的交易為主,19世紀的後幾十年股票市場才開始迅速發展起來,並成為華爾街的主角。
④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基礎知識點
2017年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匯總基礎知識點
證券實質上是具有財產屬性的民事權利,證券的特點在於把民事權利表現在證券上,使權利與證券相結合,權利體現為證券,即權利的證券化。為了幫助考生們更順利地通過考試,下面是我為大家搜索整理的2017年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匯總基礎知識點,歡迎參考學習,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證券市場概述:
1、 證券:法律憑證、書面憑證、紙面形式(或證監會規定的其他形式。),用以證明權利或曾經發生的行為。
2、 有價證券:標有票面金額,用於證明持有人或指定的特定主體對特定財產擁有所有權、債權、相關收益權的憑證。這類證券本身沒有價值,但因為代表權利,可以買賣和流通,有交易價格。
3、 有價證券屬於:虛擬資本
4、 虛擬資本:以有價證券形式存在,並能給持有者帶來一定收益的資本。(獨立與實際資本之外的一種資本存在形式,本身不在實體經濟運行過程中發揮作用。)
5、 通常,虛擬資本的價格總額不等於所代表的真實資本的賬面價格,甚至與真實資本的重置價格也不一定相等,其變化並不完全反映實際資本額的變化。
6、 有價證券分為:廣義、狹義。
7、 廣義:資本證券、商品證券、貨幣證券
8、 狹義:資本證券
9、 商品證券定義:證明持有人有商品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憑證。
10、貨幣證券定義:本身能使持有人或第三者取得貨幣索取權的有價證券。
11、資本證券定義:由金融投資或與金融投資有直接聯系的活動而產生的證券。(持有者有收入請求權)
12、有價證券的主要形式指:資本證券。
13、屬於商品證券的有:提貨單、運貨單、倉庫棧單等
14、貨幣證券主要有2大類:1商業證券(主要是商業匯票和商業本票);2銀行證券(銀行匯票、銀行本票、支票)
15、有價證券種類:按證券發行主體區分、按是否在交易所掛牌區分、按募集方式區分、按證券所代表的權利性質區分。
16、按發行主體分類:政府證券、政府機構證券、公司證券。
17、中央債券也稱:國債,通常由一國財政部發行。
18、我國目前不允許:除特別行政區以外的各級地方政府發行債券。
19、我國目前不允許:政府機構發行債券。
20、公司證券范圍:股票、公司債券、商業票據等。
21、在公司債券中,通常將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證券稱為金融“證”券,其中尤以金融“債”券最為常見。
22、按是否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上市證券、非上市證券。
23、上市證券(定義):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發行,並經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同意,允許在證券交易所內公開買賣的證券。
24、非上市證券(定義):未申請上市或不符合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條件的證券。
25、非上市證券:“不允許”在證券交易所交易,“但可以”在其他證券交易市場發行和交易。
26、屬於非上市證券的有:憑證式國債、電子儲蓄國債、普通開放式基金份額、非上市公眾公司的股票。
27、按募集方式分類:公募證券、私募證券。
28、公募證券:通過中介機構向不特定的社會公眾投資者公開發行的證券,審核較嚴格,並採取公示制度。
29、私募證券:向少數特定的投資者發行的證券,審查條件相對寬松,投資者也較少,不採取公示制度。
30、屬於私募證券的形式有:我國信託投資公司發行的信託計劃、商業銀行和證券公司發行的理財計劃、上市公司採取定向增發方式發行的有價證券。
31、按證券所代表的權利性質分類:股票、債券、其他證券。
32、證券市場上兩個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品種是:股票、債券。
33、其他證券范圍:基金證券、證券衍生產品(如金融期貨、可轉換證券、權證等)。
34、有價證券的特徵:收益性、流動性、風險性、期限性。
35、證券具有極高流動性需滿足的條件:很容易變現、變現的交易成本極小、本金保持相對穩定。
36、實現證券流動性的方式:到期兌付、承兌、貼現、轉讓。
37、證券的風險性:實際收益與預期收益的背離,或者說證券收益的不確定性。
38、債券一般有明確的還本付息的期限。是對融資雙方的保護,具有法律約束力。
39、股票沒有期限,可以視為“無期證券”。
40、證券市場是:股票、債券、投資基金等有價證券發行和交易的場所。
41、證券市場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是為解決資本供求矛盾和流動性而產生的市場。
42、證券市場以證券發行與交易的方式實現了“籌資與投資”的“對接”。有效化解了“資本的供求矛盾”和“資本結構調整”的難題。
43、證券市場的3個“顯著”特徵(3個直接交換的場所):價值、財產權利、風險。
44、有價證券本質上是:價值的一種直接表現形式。
45、證券市場結構:證券市場的“構成”及其各部分之間的“量比關系”。
46、證券市場結構有多種,重要的有:層次結構、多層次資本市場、品種結構、交易場所結構。
47、層次結構:證券進入市場的順序而形成的結構關系。
48、按層次結構劃分:發行市場、交易市場。(發行市場又叫一級或初級市場;交易市場又稱二級或次級市場)
49、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現在:區域分布、覆蓋公司類型、上市交易制度以及監管要求的多樣性。
50、根據所服務和覆蓋的上市公司類型分為:全球性市場、全國性市場、區域性市場。
51、根據上市公司規模、監管要求等差異可分為:主板市場、二板市場(創業板或高新企業版)。
52、根據交易方式分為:集中交易市場、櫃台市場(或代辦轉讓)。
53、品種結構關系構成:股票市場、債券市場、基金市場、衍生品市場。
54、債券時債權憑證:持有人與發行人之間是債權債務關系。
55、封閉式基金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
56、開放式基金通過投資者向基金管理公司申購和贖回實現流通轉讓。
57、交易所交易基金(ETF)和上市開放式基金(LOF),使開放式基金也可以在交易所掛牌交易。
58、交易所結構,按交易活動是否在固定場所進行,分為:有形市場(場內市場)、無形市場(場外市場)。
59、證券市場走向集中化的重要標志之一是:有形市場的誕生。
60、目前,場內市場和場外市場之間的截然劃分已經不復存在,出現了多層次的證券市場結構。
61、證券市場綜合反映國民經濟運行的各個維度,被稱為國民經濟的“晴雨表”。
62、證券市場的3大基本功能:籌資—投資功能、定價功能、資本配置功能。
63、證券價格的高低,由證券所能提供的“預期報酬率”的高低來決定的。
64、證券發行人是指:為籌措資金而發行債券、股票等證券的發行主體。
65、證券發行人包括:公司(企業)、政府、政府機構。
66、企業的`組織形式可分為:獨資制、合夥制、公司制。
67、現代股份制公司主要採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兩種形式。
68、能發行股票的只有:股份有限公司。
69、公司發行股票所籌集的資本屬於“自有”資本;通過發行債券籌集的資本屬於“借入”資本。
70、籌措長期資本的主要途徑:發行股票、發行長期公司(企業)債券;
71、補充短期流動資金的主要手段是:發行短期債券。
72、公司(企業)作為證券發行主體的地位有不斷上升的趨勢,原因是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和資本有機構成的不斷提高,公司(企業)對長期資本的需求將越來越大。
73、在公司債券中,通常將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證券稱為“金融證券”。(我國和日本如此,但股份制金融機構發行的股票並沒有定義為金融證券,而是歸於一般的公司股票。)
74、歐美國家能夠發行證券的金融機構一般都是股份公司,所以將金融機構發行的證券歸入“公司證券”。
75、政府發行的證券品種僅限於:債券。
76、中央政府債券:無風險債券;對應的收益率稱為:無風險利率。是金融市場最重要的價格指標。
77、中央銀行作為發行主體,主要涉及兩類證券:中央銀行股票、特殊債券。
78、中央銀行股票主要以美國為例,採取股份制組織結構,通過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但中央銀行並不享有決定中央銀行政策的權利,只能按期收取固定的紅利,類似於優先股。
79、特殊債券:主要是中央銀行出於調控貨幣供給量目的而發行的特殊債券。
80、中國人民銀行從“2003年起”開始發行中央銀行票據,期限從3個月到3年不等,主要用於對沖金融體系中過多的流動性。
81、證券投資人指:通過證券而進行投資的各類機構法人和自然人。
82、證券投資人分為:機構投資者、個人投資者。
83、機構投資者主要有:政府機構、金融機構、企業和事業法人、各類基金。
84、參與證券投資的金融機構包括:證券經營機構、銀行業金融機構、保險公司及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主權財富基金、其他金融機構。
85、證券經營機構是證券市場上“最活躍的投資者”。
86、證券經營機構的可用於進行投資的資金範圍:自有資本、營運資金、受託投資資金。
87、根據我國《證券法》規定:證券公司可以通過從事“證券自營業務”和“證券資產管理業務”,以自己的名義或代其客戶進行證券投資。
88、證券公司從事“自營”業務的投資范圍:股票、基金、認沽權證、國債、公司或企業債等上市證券以及證券監管機構認定的其他證券。
89、證券公司從事“資產管理”業務的,其投資范圍視資產管理業務的方式有所不同。
90、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眾存款的金融機構以及政策性銀行。
91、一般銀行業金融機構投資范圍僅限於:政府債券、地方政府債券。(而且通常以短期國債作為其超額儲備的持有形式)
92、我國現行法規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可用“自有資金”及銀監會規定的可用於投資的“表內資金”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
93、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於因處置貸款質押資產而被動持有的股票,只能單向賣出。
94、銀行業金融機構經中國銀監會批准後,也可通過理財計劃募集資金進行有價證券投資。
95、目前,保險公司已經超過共同基金成為“全球最大”的“機構投資者”。
97、保險公司投資運作方式:通常採用自設投資部門進行投資、委託專門機構或購買共同基金份額等方式。
98、保險公司除投資於國債之外,還可以在“規定的比例內”投資於“證券投資基金”和“股權性證券”。
99、根據中國保監會《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暫行規定》(2004年6月1日起實施),目前國內主要保險公司均發起設立了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對保險資產的投資進行集中管理,稱為證券市場的重要投資主體。
100、 截止2007年末,中國保險業投資類資產規模已超過2萬億人民幣。
101、 QFII(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制度是一國(地區)在貨幣沒有實現完全可自由兌換、資本項目尚未開放的情況下,有限度地引進外資、開放資本市場的一項過渡性的制度。
102、 在我國,QFII指符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投資管理辦法》規定,經中國證監會批准投資於中國證券市場,並取得國家外匯管理局額度批準的中國境外基金管理機構、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以及其他資產管理機構。
103、 QFII在經批準的額度內,可投資於中國證監會批準的人民幣金融工具,具體包括:交易所內上市股票、交易所內上市權證、中國證監會允許的其他金融工具。
104、 QFII可以參與:新股發行、可轉換債券發行、股票增發、配股的申購。
105、 QFII的投資規定:
(1) 單個境外投資者通過QFII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的,持股比例不得超過該公司股份總數的10%;
(2) 所有境外投資者對單個上市公司A股的持股比例總和,不超過該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的20%;
(3) 境外投資者根據《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者管理辦法》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的,其戰略投資的持股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106、 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中投),經國務院批准,於2007年9月29日宣告成立,注冊資本金為2000億美元,成為專門從事外匯資金投資的國有投資公司,以境外金融組合產品為主,開展多元投資,被視為“中國主權財富基金的發端”。
107、 參與證券投資的其他金融機構包括:信託投資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
108、 信託公司投資運作方式:可以受託經營資金信託、有價證券信託、作為投資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
109、 我國目前尚未批准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從事證券投資業務。
111、 我國現行的規定(對企業):各類企業可參與股票配售、股票二級市場投資;
113、 基金性質的機構投資者包括:證券投資基金、社保基金、企業年金、社會公益基金。
114、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我國證券投資基金可投資於股票、債券、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證券品種。
115、 在大多數國家,社保基金分為2個層次:一是國家以社會保障稅等形式徵收的“全國性基金”;二是企業定期向員工支付並委託基金管理公司的“企業年金”。
116、 全國性社會保障基金的用途和管理方式:屬於國家控制的財政收入,主要用於支付失業救濟和退休金,是社會福利網的最後一道防線,對資金的安全性和流動性要求非常高。(這部分資金的投資方向有嚴格限制:主要投向國債市場。)
117、 企業年金的投資范圍:企業年金由於由企業控制,資金運作周期長,對賬戶的資產增值有較高要求,但對投資發范圍限制不多。
118、 我國社保基金主要有兩部分組成:社會保障基金、社會保險基金。
119、 社會保障基金的運作依據:2001年底發布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
121、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直接運作的社保基金的投資范圍,限於:銀行存款、一級市場購買國債。(其他投資需委託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管理和運作,並委託社保基金託管人託管)
122、 社保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銀行存款、國債、證券投資基金、股票、信用等級在投資級以上的企業債、金融債等有價證券。
123、 社保基金的投資品種比例:
(1) 銀行存款和國債投資的比例不低於50%;
(2) 企業債、金融債不高於10%;
(3) 證券投資基金、股票投資的比例不高於40%
(4) 單個投資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資產投資於一家企業所發行的證券或單只證券投資基金,不得超過該企業所發行證券或該基金份額的5%;按成本計算,不得超過其管理的社保基金資產總值的10%。
(5) 委託單個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進行管理的資產,不得超過年度社保基金委託資產總值的20%。
124、 社會保險基金“指社會保險制度確定的用於支付勞動者或公民在患病、年老傷殘、生育、死亡、失業等情況下所享受的各項保險待遇的基金,一般由企業等用人單位(或僱主)和勞動者(或雇員)或公民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以及國家財政給予的一定補貼組成。(現階段,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的部分積累項目主要是養老保險基金,其運作依據是勞動部的各相關條例和地方的規章。)
125、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2006年年報數據,截止2006年底,我國社保基金資產規模達到2827.6億,其中證券市場相關投資約佔2/3。
126、 企業年金: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願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基金。
127、 根據我國現行法規,企業年金可由年金受託人或受託人指定的專業投資機構進行證券投資。
128、 根據2004年2月發布的《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規定,企業年金基金財產的投資范圍包括,限於:銀行存款、國債、其他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產品(包括短期債券回購、信用等級在投資級以上的金融債和企業債、可轉換債、投資性保險產品、證券投資基金、股票等)。
129、 企業年金基金財產投資按市場價計算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投資銀行活期存款、中央銀行票據、短期債券回購等流動性產品及貨幣市場基金的比例,不低於基金凈資產的20%;
(2) 投資銀行定期存款、協議存款、國債、金融債、企業債等固定收益類產品及可轉換債、債券基金的比例,不高於基金凈資產的50%。(其中投資國債的比例不低於基金凈資產的20%)
(3) 投資股票等權益類產品及投資性保險產品、股票基金的比例,不高於基金凈資產的30%。(其中投資股票的比例不高於基金凈資產的20%)
(4) 勞保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將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投資管理機構、投資產品、投資比例。
(5) 單個投資管理人管理的企業年金財產,投資於一家企業所發行的證券或單只證券投資基金,按市場價計算,不得超過該企業所發行證券或該基金份額的5%,也不得超過其管理的企業年金基金財產總值的10%。
(6) 企業年金基金限制:不得用於信用交易、不得用於向他人貸款和提供擔保、投資管理人不得從事使企業年金基金財產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130、 社會公益基金:指將受益用於指定的社會公益事業的基金,如福利基金、科技發展基金、教育發展基金、文學獎勵基金等。(我國有關政策規定,各種社會公益基金可用於證券投資,以求保值增值。)
131、 個人投資者:從事證券投資的社會自然人。
132、 為保護個人利益,對於部分高風險證券產品(如衍生產品、信託產品),監管法規除要求個人具備一定的經濟實力外,還要求相關個人具有一定的產品知識,並簽署書面的知情同意書。
133、 證券市場中介機構:為證券的發行、交易提供服務的各類機構。(包括:證券公司、其他證券服務機構。合稱為證券中介機構)
134、 證券中介機構主要有: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
135、 2006年1月1日,經修訂的《證券法》將又有的分類監管的規定調整為按照:證券經紀、證券投資咨詢、財務顧問、證券承銷和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其他證券業務等業務類型進行管理。
136、 過去的“綜合類”證券公司和“經紀類”證券公司叫法不再存在。
⑤ 介紹一下中國股票市場的發展歷史
中國證券市場從1870年至今已有120多年的歷史,經歷了三個時期:1870年至1949年的香港、上海、天津、北平的證券市場,1950年至1980年的天津、北京、香港、台灣證券市場,1981年至今的上海、深圳、香港、台灣證券市場,形成了中國證券市場發展的三個階段。
1.1870—1949年
中國歷史上最早出現的股票是洋人發行的。1840年鴉片戰爭後,外商開始在中國興辦工商企業並開始發行股票。最早在中國設立股份銀行的是英國匯豐銀行,1865年3月3日在香港設立總行,4月在上海設立分行,1870年前後中國出現了買賣外商股票的的經紀人。
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為中國的民族資本主義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環境,同時由於帝國主義忙於第一次世界大戰,放鬆了對中國市場的控制,中國民族工商業迅速發展,股份公司日益增多,股票大量發行,成為我國證券市場發展史上的一個新時期。
1914年上海股票商業公會成立,同年12月北洋政府頒布了我國第一部證券交易條例,證券交易有了初步的法規。當時的上海股票商業公會設在上海二馬路一帶(今九江路)。最初有會員12家,後增至15家,會員繳納12兩白銀作為公會資本,每月還要交會費2兩。交易品種包括政府公債、鐵路債券、公司股票及外匯等等。交易方式是現貨交易,交易時間為上午9——11時,手續費按1%—5%收取。這標志著中國人自己經營的第一家現代證券交易所誕生了。
1920年孫中山先生與虞洽卿聯名向北洋政府申請成立了上海證券物品交易所,集資500萬元,於同年7月1日開業,經營品種除證券之外還有金銀、皮毛、花紗布、糧油等等。與此同時,上海股票商業公會也根據北洋政府頒布的《證券所交易法》改組為上海華商證券交易所,集資300萬元,經紀人有55名,主要經營北洋政府發行的公債。這兩個交易所業務興隆,上海證券物品交易所開業半年就賺了100多萬,引起了各方面投資者的注意,各種證券物品交易所如雨後春筍般的建立起來,僅在上海就有200多家。隨後全國一些大城市陸續建立了證券交易所。
1918年北京股票交易所成立,1921年天津證券物品交易所成立。當時的天津證券物品交易所資本200多萬元,分為10萬多股,由天津和上海兩地籌資,理事長為曹錕之弟曹均,滬方代表由孫棣三擔任,監督人為天津一位巨紳。當年10月1日在天津東馬路開業,先是買賣公債,然後增加了股票交易,也曾興盛一時。
1921年秋,風雲突變,當時上海先後興起的150家交易所,有的發行股票成立了信託公司,因股票價格大幅下跌而倒閉,引起了連鎖反應,上海有近百家證券物品交易所倒閉,只剩下包括上海貨商交易所在內的十幾家。天津的證券物品交易所也因上海股價暴跌、交易所倒閉之風的影響,於1922年停止了營業。後來人們把1921年的交易所和信託公司的倒閉風潮稱為信交風潮,這是中國證券市場的第一次暴跌。
1949年以前中國有香港、上海、天津、北平四個證券市場。香港是開業最早的證券市場,1891年香港股票經紀協會成立,1914年易名為香港證券交易所。1921年建立了第二個證券交易所。1941年香港被日軍佔領,這兩個交易所停止活動。1947年兩個交易所合並,成立了香港證券交易所有限公司。實際上,香港從1866年開始股票買賣到1947年香港香港證券交易所成立這一階段,市場規模很小。
2.1950—1980年
1949年6月華東軍事管制委員會為了穩定上海金融秩序封閉了上海證券交易所。1949年1月天津解放,天津軍管會接收和清理了原國民黨時期的證券交易所,並在此基礎上成立了天津證券交易所,該所於1949年6月正式營業,成為新中國的第一個證券交易所。1950年2月1日北京證券交易所成立。這兩家交易所在解放初期對融通社會資金,恢復生產起了積極作用。1950年以後金融和物價趨於穩定,證券交易減少。1952年天津證券交易所並入天津投資公司,北京交易所也停業。50年代至70年代中國大陸的有價證券是國家發行的公債,但只能還本會息不能買賣和轉讓。80年代中國大陸又興起國債、企業債券和股票的交易。
香港證券市場是1949年以後一部分內地資金的轉入才逐步發展起來的,但市場狹小,銀行信貸是各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到1962年也只有65家上市公司。1965年平均月營業額410萬美元(約3200萬港元),1967年8月31日恆生指數曾降至58.61點,香港證券交易所曾兩次停市10天。 1968年香港經濟增長,使證券市場成為地方實業重要的資金來源,1969年平均月營業額2720萬美元(約2.12億港元),上市公司72家,同年12 月17日遠東證券交易所開張。
1971年9月15日金銀證券交易所開業,1972年九龍證券交易所有限公司開業,在如此狹小的地區擁有四個證券交易所是世界上罕見的。但是特殊的地理位置使香港發展為東南亞的金融中心,港英當局和中外財團的投資迅速增長。1972年香港四個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190種,當年上市的就有98種,成交額達到43.397億港元,是1969年的70多倍。1983年成交額達到482.17億港元,比1968年增長了53倍,總市值達到了1734.5億港元。在這期間香港股市也經歷了1973年和1982年的兩次暴跌。
1980年7月7日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組成,1981年3月31日正式注冊。1978年以後由於中國的改革開放政策極大地促進了香港的進出口和轉口貿易,香港房地產興旺,恆生指數又恢復到1972年的水平,1980年10月1日達到1810點,成交額達到957億港元。1982年香港股市因佳寧事件和撒切爾夫人訪華引發的所謂「信心危機」發生第二次暴跌,1983年初恆生指數跌至750點。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公布,人心穩定,恆生指數又上升到1200點。
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1949年國民黨當局逃到台灣以後,通過發行所謂「愛國債券」促進證券交易,但是真正的證券市場是從1953年開始的。台灣當局為了把地主的土地轉換給農民,對地主實行贖買政策,以七成稻穀實物債券和三成的公營事業股票(主要是台灣水泥、台灣紙業、台灣工礦、台灣農林四大公司)換取地主的土地。當時地主所得的債券和股票,連同台灣當局發行的愛國公債共22億新台幣,地主對其所擁有的股票不感興趣而大量開價出售,場外交易的商行應運而生,最繁榮時達到二三百家。
3.1980—1997年
1981年10月香港聯合證券交易所選舉了第一批成員,經過三年,原來的香港證券交易所、遠東證券交易所、金銀證券交易所、九龍證券交易所停止營業,1986年4月2日聯交所正式開業,並亨有在香港建立、經營和維護證券市場的專營權,使香港證券市場進入了一個新時期。1986年9月22日香港被接納為國際證券交易所聯合會的正式成員,開始向國際金融市場邁進。
當時香港共有上市公司258家,證券330種,其中260種是普通股票,21種是認購權證,7種是公司債券,1種是政府債券,36種是單位信託,5 種是優先股。1987年恆生指數接近4000點,但由於美國股市暴跌而引起的世界性股災,香港股市在1987年12月7日跌到1894.94點,1990 年重新恢復到3500點。90年代香港股市雖然也受到各種外界影響,但搞風險能力較強,1992年恆生指數曾達到12000點,到1997年1月香港已有 550隻股票,其中包括綜合企業、航運貨倉、酒店飲食、金融投資、地產建築、零售傳播、電子玩具、工業和公用事業九類,此外還有基金16隻,認股權證36 只,中國H股22隻,共624隻。
台灣股市80年代初的加權指數在400至500點徘徊,直到1986年才上升到1039.11點,此後幾乎是翻倍的的增長,1987年達到4673 點,1988年8789點,1989年10773點,1990年12495點,終於暴發了一次暴跌,從90年2月的12682點跌到10月份的2485 點,跌幅達80%,到年底又回復到4530點,當時的355家證券公司受到不同程序的損失。
80年代至90年代最引人注目的是深圳、上海證券市場的建立和發展。中國境內形成了深圳、上海、香港、台灣四個證券市場。
1981年中國政府開始發行國庫券,1984年7月北京天橋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這是 1979年改革開放以來證券市場發展的初級階段。到1989年全國發行股票的企業達到6000家,累計人民幣35億元,遍及北京、上海、天津、廣東、江蘇、河北、安徽、湖北、遼寧、內蒙古等省市,其中債券化的股票佔90%以上,經正式批準的比較規范的股票發行的試點企業有100多家。
除股票之外, 1986年5月8日沈陽信託投資公司率先開展了債券買賣和抵押業務,到1988年全國61個大中城市開放了國庫券流通市場,1989年全國有100多個城市的400多家的交易機構開辦了國庫券轉讓業務,1990年全國累計發行各種有價證券2100多億,累計轉讓交易額318億,證券中介機構網點達到 1600多家,1990年11月26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宣告成立,12月自動報價系統(STAQ)正式落成並投入使用,1991年7月3日深圳證券交易所開始營業,中國證券市場進入了啟動階段。
1986年9月上海工商銀行信託投資公司靜安業務部開始了股票櫃台交易,主要交易飛樂音響和延中實業兩家公司的股票,1988年上海又有海通、萬國、振興三家證券公司成立從而初步形成了場外證券交易市場。到1990年上海市場上有延中實業、真空電子、飛樂音響、愛使電子、申華電工、飛樂股份、豫園商場、鳳凰化工等8隻股票進行交易,這就是所謂的老8股。
到1991年上交所成立時除老8股之外,還有89年保值公債三種,87至91年國庫券四種,工行債券六種,交行債券一種,中行債券兩種,建行債券一種,還有上海石化、氯鹼化工等企業債券十四種。深圳證券市場從1987年啟動,到1990年已有發展、萬科、金田、安達、原野等5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公開交易,證券公司12家,營業網點16 個,深圳與上海不同,大宗的交易不是債券,而是股票。
1992年5月上海和深圳相繼開放股價,同時在兩個交易所進行規范化的場內交易,兩地綜合指數分別達到1429點和312點,到11月又分別回落到 386點和164點。1992年底,在上交所上市的A股有29隻,B股9隻,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有23隻,B股9隻。1993年2月滬深股市的指數又上升到1558點和369點,同時又有大批新股上市,到93年底,在上交所上市的A股107隻,B股22隻,國庫券5種,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76隻,B股19 只。
1994年7月29日滬深股市在擴容的壓力下分別降到325點和94點,從8月份管理層提出暫停發行新股等三項政策,兩市指數在9月份又上升到 1052點和210點。到94年底,在上交所上市A股有168隻,B股32隻,基金10隻,國債現券5種,期貨10種;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有118隻,B 股18隻,基金8隻,國債期貨15種。
1995年初由於大量資金雲集國債期貨市場,深滬股市分別降到524點和122點,5月18日國務院宣布停止國債期貨交易並處罰違規的券商,3天之內滬深股市指數上升到927點和175點(成份指數1473點),到95年底在滬深證券市場上市的證券達到460個,全年累計成交額64097億,在上交所上市的A股有184隻,B股35隻,基金12隻,國債現券6種,期貨14種,國債回購8種;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127 只,B股34隻,基金10隻,國債現券6種,期貨14種,國債回購7種。
1996年初滬深股市指數在522點和104點徘徊,但是隨著宏觀經濟的好轉和 97年香港回歸以及中國共產黨第十五大次代表大會即將召開,兩市指數迅速上升,到12月11日和12日分別達到1258點(30指數3064點)和476 點(成份指數4522點)。96年底,滬深兩市上市的證券達到667個,全年成交額41610億,在上交所上市的A股有287隻,B股42隻,基金15 只,國債現券9種,國債回購8種,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有227隻,B股43隻,基金10隻,國債現券9種,國債回購9種。
1997年5月滬深股市的指數分別達到1510點(30指數4286點)和520點(成份指數6130點)到97年10月1日在上交所上市的A股已有361隻,B股48隻,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有336隻,B股51隻。中國上海和深圳證券市場發展引起了世界各國金融界的極大關注,特別是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五次代表大會上提出發展股份制進行企業改革之後,證券市場將進一步發揮它的籌資和融資功能。
拓展資料:
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成立標志著我國證券市場開始發展。1990年12月1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開業;1991年7月3日,深圳證券交易所正式開業。
中國證券市場作為一個新興的高速成長的證券市場,在短短十幾年的時間里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交易和結算網路覆蓋了全國各地。證券市場交易技術手段處於世界先進水平,法規體系逐步完善。全國統一的證券監管體制也已經建立。證券市場在促進國有企業改革、推動我國經濟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方面發揮了突出的作用。
中國證券市場-網路
⑥ 中央銀行作為證券發行的主體,主要涉及兩類證券,一個是國債,另一個是中央銀行出於調控貨幣供給量目的而
國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央行有代理國庫的職責,就相當於是央行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