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涓鍥芥渶澶х殑鏍′紒鐮翠駭錛屾浘騫村叆1333浜匡紝濡備粖鎬庢牱錛
寰堝氬彲鑳介兘閬囧埌涓涓闂棰橈紝閭e氨浼氱粡甯告敹鍒拌繖涔堜竴瀹朵紒涓氱殑寰嬪笀鍑姐傚師鍥犳槸榪濊勪嬌鐢ㄤ粬浠鐨勫瓧浣擄紝鏄渚墊潈鐨勮屼負銆
榪欏跺叕鍙稿氨鏄鍖楀ぇ鏂規i泦鍥銆傛柟姝i泦鍥㈡垚絝嬩簬1986騫達紝鏄鍖椾含澶у︽姇璧勫壋鍔炵殑澶у瀷鍥芥湁鎺ц偂浼佷笟闆嗗洟錛屾棗涓嬫湁6瀹舵帶鑲″叕鍙革紝鍛樺伐鏁板氳揪榪4涓囷紝榪樻帓鍦ㄤ腑鍥500寮轟紒涓氱殑絎138浣嶏紝榪樻槸浜氭床鍝佺墝500寮虹殑絎196鍚嶃傝屼笖鍦ㄨ屼笟鍐呮湁鏋侀珮鐨勫0瑾夊拰鍦頒綅錛岀劧鑰屽氨鏄榪欎箞涓瀹朵紒涓氾紝鏈榪戠牬浜т簡錛岃繕璐熷洪珮杈3000澶氫嚎銆
鑰屼綔涓轟腑娑堟¤繑鍥芥渶澶х殑鏍′紒鍖楀ぇ鏂規i泦鍥錛屼篃娌℃湁閫冭繃鐮翠駭鐨勫懡榪愶紝鍙堜竴鍥戒駭宸ㄥご鐨勮槳鐒跺掍笅錛屽緢澶氫漢涔熸槸琛ㄧず闈炲父鎯嬫儨錛屾瘯絝熷寳澶ф柟姝i泦鍥浠庡壋鍔炶嚦浠婏紝涓鐩翠韓鏈夐潪甯擱珮鐨勭ぞ浼氬0瑾夛紝瀹冧篃鏄鐢變腑鍥芥渶楂樺﹀簻鍖椾含澶у﹀湪1986騫達紝鍒涘姙鐨勫ぇ鍨嬪浗鏈夋帶鑲′紒涓氥
鍖楀ぇ鏂規i泦鍥㈠壋鍔炶嚦浠婏紝鏃椾笅鎷ユ湁鐨勬柟姝g戞妧錛屾柟姝f帶鑲★紝鏂規h瘉鍒革紝鍖楀ぇ鍖昏嵂錛屽寳澶ц祫婧愶紝涓鍥介珮縐戠瓑6瀹朵笂甯傚叕鍙革紝鍝鎬曞湪2018騫達紝鍖楀ぇ鏂規i泦鍥㈢殑騫存敹鍏ラ兘楂樿揪1333浜垮厓錛屽苟浣嶅眳涓鍥戒紒涓500寮虹138浣嶃
璋佷篃娌℃湁鎯沖埌錛岃繖鏍蜂竴涓鐢卞寳澶у悕鏍″壋鍔炵殑騫存敹鍏ョ牬鍗冧嚎鐨勬暀鑲茶屼笟宸ㄥご錛屽備粖鍗撮潰涓寸潃鐮翠駭閲嶇粍鐨勭獦澧冦
鑰屽湪鍏鍙哥粡钀ヨ川閲忓傛ゅ樊鐨勬儏鍐典笅錛屽寳澶ф柟姝g殑綆$悊灞傝繕鍦ㄤ韓鍙楅珮鍚寰呴亣錛岄潰瀵規棤娉曞伩榪樼殑鍊哄姟鏃訛紝鍖楀ぇ鏂規d竴杈硅〃紺轟笉浼氱牬浜э紝涓杈瑰張緇勫緩鍊烘潈浜哄斿憳浼氳禆璐︼紝琛屼負鑷鐩哥煕鐩俱
榪欎篃鏄璁稿氭牎浼佺殑鐜扮姸錛岀敱浜庝紒涓氱$悊緇撴瀯涓嶅熷悎鐞嗭紝瀵艱嚧緇忚惀鏁堢巼浣庝笅錛岃櫧鐒惰韓鎶鍚嶆牎鐨勫厜鐜錛屼絾鏄浜嬪疄涓婂崰鏈夌潃鍥藉剁殑璧勬簮銆
寰鏃ョ殑鍥藉墮噸鍣錛屽備粖鍙樻垚紺句細姣掔槫錛屽洜姝ゆ牎浼佹敼闈╁彉寰楀娍鍦ㄥ繀琛屻
涔熸湁浜虹寽嫻嬶細闅鵑亾鏄闈涓2020騫寸殑鐤鎯咃紝鍖楀ぇ鏂規i泦鍥㈡墰涓嶄綇浜嗐傚彲浜嬪疄涓婂湪2019騫村勾搴曪紝鍖楀ぇ鏂規i泦鍥㈢殑璐熷哄氨宸茬粡杈懼埌浜3030浜匡紝鍙浠ヨ存槸涓涓鍗佽凍鐨勭儌鎽婂瓙錛屽苟涓旀瘡澶╀簭鎹熷氨杈懼埌1183涓囷紝鏈夋伅璐熷烘洿鏄鏈1600浜褲
璐熷虹瘡緔鐨勬柟姝i泦鍥錛岃櫧鐒惰瀹e憡鐮翠駭錛屼絾鍖椾含閾惰屼篃琛ㄧず錛屾柟姝h櫧鐒舵病鏈夊伩榪樼殑鑳藉姏錛岄偅鏄鏈夐噸緇勭殑浠峰箋
鍙闂棰樻槸闈㈠硅繖鏍蜂竴涓宸ㄥぇ鐨勫惛閲戦粦媧烇紝涔熸病鏈変漢鏁㈠仛鎺ョ洏渚犮備腑鍥芥渶澶х殑鏍′紒鐮翠駭錛屾浘騫村叆1333浜匡紝濡備粖璐熷3030浜挎棤浜烘帴鐩橈紝瀵逛簬鏂規i泦鍥錛屼綘鎬庝箞鐪嬶紵
鏂規g戞妧鑲$エ鏄浠涔堟椂鍊欏彂琛岀殑錛屽彂琛屼環鏄澶氬皯
涓婂競鍏鍙擱噸緇勬湁浠ヤ笅鍑犱釜姝ラわ細
1銆佽皟鏌ユ懜搴曪紝鏀墮泦鏉愭枡
瀵歸噸緇勪紒涓氱殑緇忔祹鏁堢泭鐘跺喌銆佽祫浜ц儲鍔$姸鍐點佸唴閮ㄧ粍緇囨満鏋勭姸鍐點佷漢鍛樼姸鍐點佷紒涓氬姙紺句細鐘跺喌銆佷駭鍝佹妧鏈璁懼囩姸鍐點佷紒涓氱$悊鐘跺喌絳夎繘琛屽叏闈㈣皟鏌ユ懜搴曘
2銆佹槑紜鎬濊礬錛岃捐℃柟妗
鎴愮珛浼佷笟閲嶇粍宸ヤ綔棰嗗煎皬緇勶紝緇勭粐寰楀姏浜哄憳錛岀潃鎵嬪規湰浼佷笟鍐呴儴銆佸栭儴鐜扮姸鍜岄棶棰樿繘琛屽垎鏋愩傚傚惖鏄庣『浼佷笟閲嶇粍鐨勭洰鐨勪笌鍩烘湰鎬濊礬銆傚湪姝ゅ熀紜涓婄潃鎵嬫嫙璁浼佷笟閲嶇粍瀹炴柦鏂規堬紝鍏鍙哥珷紼嬶紝闆嗗洟絝犵▼錛岄厤濂楁柟妗堢瓑涓緋誨垪閲嶇粍鏂囦歡銆
3銆佽亴宸ヨㄨ猴紝涓婃姤瀹℃壒
銆婂疄鏂芥柟妗堛嬩氦鑱屽伐璁ㄨ猴紝灝嗛噸緇勫師鍒欏強姝ラゅ憡璇夎亴宸ワ紝鍚鍙栬亴宸ユ剰瑙侊紝鍚屾椂瀵硅亴宸ヨ繘琛屾濇兂鍔ㄥ憳鍜屽︿範鏁欒偛錛屽苟瀵逛紒涓氶珮涓綰х$悊浜哄憳榪涜屽垎綾誨煿璁錛岀粺涓鎬濇兂璁よ瘑銆傚皢銆婂疄鏂芥柟妗堛嬮佸悇鏈夊叧閮ㄩ棬鍚鍙栨剰瑙侊紝騫跺湪鏀垮簻鏈夊叧閮ㄩ棬鐨勬寚瀵煎府鍔╀笅鏈鍚庝慨璁㈡柟妗堬紝涓婃姤鍥芥湁璧勪駭鐩戠潱綆$悊鏈烘瀯瀹℃壒銆
4銆佹竻浜ф牳璧勶紝鐣屽畾浜ф潈
鎸夊浗瀹舵湁鍏寵勫畾錛屽紑灞曟竻浜ф牳璧勫伐浣滐紝榪涜岃祫浜ф竻鐐廣佺洏搴撱侀犲唽絳夈傚瑰噯澶囪繘琛岄噸緇勭殑璧勪駭榪涜屽噯紜璇勪及銆傜晫瀹氫駭鏉冿紝娓呯悊鍊烘潈鍊哄姟錛屾牳瀹炰紒涓氭硶浜鴻儲浜у崰鐢ㄩ噺錛屽垝鍒嗙粡钀ユц祫浜т笌闈炵粡钀ユц祫浜э紝浠庢昏祫浜т腑鍓旈櫎鍜屽墺紱諱笁綾昏祫浜э紙浼佷笟鐨勯潪涓諱笟璧勪駭銆侀棽緗璧勪駭鍜屾嬁楗ュ叧闂鐮翠駭浼佷笟鐨勬湁鏁堣祫浜э級鍜岄潪緇忚惀鎬ц祫浜с
5銆佹嫙瀹氶噸緇勪紒涓氱殑鑲℃潈緇撴瀯
鍦ㄩ噸緇勪紒涓氫腑錛屽備綍瀹炵幇浜ф潈澶氬厓鍖栵紝鍥芥湁鑲℃槸鎺ц偂銆佸弬鑲¤繕鏄瀹屽叏閫鍑猴紝紺句細娉曚漢鑲″拰鑱屽伐鑲$殑鑲℃潈姣斾緥濡備綍紜瀹氭墠鑳芥縺鍔卞拰綰︽潫鏈夋晥鍒惰錛岄渶瑕佺『瀹氱戝﹀悎鐞嗙殑鑲℃潈緇撴瀯錛屽緩絝嬭勮寖鐨勭幇浠d駭鏉冨埗搴︺
6銆侀氳繃浜ф潈浜ゆ槗甯傚満錛岀『瀹氶噸緇勮祫浜т環鏍
鍥芥湁璧勪駭鐨勫勭疆瑕佽繘鍏ヤ緷娉曟垚絝嬬殑浜ф潈浜ゆ槗鏈烘瀯鍏寮浜ゆ槗錛屼笉寰楃佷笅浜ゆ槗錛屽繀欏誨厖鍒嗘姭闇蹭駭鏉冭漿璁╀俊鎮錛屽箍娉涘緛闆嗗彈璁╂柟錛屽埄鐢ㄥ崗璁銆佹嫑鏍囥佹媿鍗栫瓑甯傚満鍖栨墜孌碉紝紜瀹氶噸緇勮祫浜т環鏍箋
7銆佸姙鐞嗕駭鏉冧氦鍓插強娉曞緥鎵嬬畫
鏍規嵁銆婁駭鏉冭漿璁╁悎鍚屻嬶紝鍔炵悊浜ф潈浜ゅ壊錛岀劧鍚庢寔浜ф潈浜ゆ槗鏈烘瀯鍑哄叿鐨勩婃垚浜ょ『璁や功銆嬶紝鍔炵悊宸ュ晢銆佸湡鍦般佷駭鏉冪瓑鍙樻洿鎵嬬畫銆
8銆佸彂甯冮噸緇勫叕鍛
浠ヤ笂榪囩▼榪涜屾湡闂達紝娑夊強鐩稿簲鑲$エ搴旇ユ槸鍋滅墝鐨勶紝騫跺畾鏈熷叕甯冨叕鍛婏紝浣犺寸殑澶ф定鍙鑳芥槸閲嶇粍鍋滅墝鍓嶅凡緇忔湁娑堟伅鐏甸氳祫閲戣繘鍦猴紝鎴栬呴噸緇勫畬鎴愬嶇墝鍚庢満鏋勬姠絳歸犳垚榪炵畫鍑犱釜涓瀛楁定鍋溿
浠婂ぉ鑲$エ娑ㄨ繖涔堝氾紝鏂規g戞妧緙哄仠鐗岋紝榪欐槸濂借繕鏄鍧忓憿錛
鏂規g戞妧鑲$エ鏄1985-11-01緗戜笂鍙戣岋紝鍙戣屼環鏄姣忚偂50鍏冦傦紙鏁版嵁鏉ユ簮浜庝笢鏂硅儲瀵岀綉錛
鍏鍙稿悕縐幫細鏂規g戞妧闆嗗洟鑲′喚鏈夐檺鍏鍙
鑻辨枃鍚嶇О錛欶ounder Technology Group Corp
A鑲′唬鐮侊細600601A鑲$畝縐幫細鏂規g戞妧
璇佸埜綾誨埆錛氫笂浜ゆ墍涓繪澘A鑲℃墍灞炶屼笟錛氱數瀛愪俊鎮
鎴愮珛鏃ユ湡錛1985-01-14涓婂競鏃ユ湡錛1990-12-19
緗戜笂鍙戣屾棩鏈燂細1985-11-01鍙戣屾柟寮忥細鍏朵粬鍙戣屾柟寮忔瘡鑲¢潰鍊(鍏)錛5000
鍙戣岄噺(鑲)錛100涓囨瘡鑲″彂琛屼環(鍏)錛5000
鍙戣屾誨競鍊(鍏)錛500涓 棣栨棩寮鐩樹環(鍏)錛1853棣栨棩鏀剁洏浠(鍏)錛1853
棣栨棩鎹㈡墜鐜囷細002%棣栨棩鏈楂樹環(鍏)錛1853
鍚鍒拌偂紲ㄥ仠鐗屽嚭鐜扮殑鏃跺欙紝鑲℃皯閮戒笉鐭ラ亾璇ユ庝箞鍔炲ソ錛岀悊涓嶆竻澶寸華錛屾槸濂芥槸鍧忎篃涓嶆竻妤氥傚叾瀹烇紝閬囧埌浜嗕袱縐嶅仠鐗岀殑鎯呭喌鐨勬椂鍊欙紝騫朵笉闇瑕佸お鎷呭咖錛屼絾鏄濡傛灉瑕佺板埌絎涓夌嶆儏鍐電殑璇濓紝閭d箞鍗冧竾瑕佸煎緱娉ㄦ剰錛
鍦ㄤ負澶у朵粙緇嶅仠鐗岀殑鍐呭逛箣鍓嶏紝鍏堢粰澶у跺垎浜浠婃棩鐨勭墰鑲″悕鍗曪紝鎴戜滑蹇呴』瑕佸湪娌℃湁琚鍒犱箣鍓嶏紝璇烽嗗彇涓涓嬶細緇濆瘑浠婃棩3鍙鐗涜偂鍚嶅崟娉勯湶錛岄熼嗭紒錛侊紒
涓銆佽偂紲ㄥ仠鐗屾槸浠涔堟剰鎬濓紵涓鑸浼氬仠澶氫箙錛
鑲$エ鍋滅墝閫氫織鐨勮В閲婂氨鏄鈥滄煇涓鑲$エ涓存椂鍋滄浜ゆ槗鈥濄
閭d箞絀剁珶鍋滃氫箙錛屾湁鐨勮偂紲ㄥ仠鐗屼笉浼氳秴榪囦竴涓灝忔椂灝辨仮澶嶄簡錛岃屾湁鐨勮偂紲ㄥ仠鐗1000澶╀互涓婇兘鏈夊彲鑳斤紝鍋滅墝鍘熷洜鏄鍐沖畾鍋滅墝鏃墮棿闀跨煭鐨勯噸瑕佸洜緔犮
浜屻佷粈涔堟儏鍐典笅浼氬仠鐗岋紵鑲$エ鍋滅墝鏄濂芥槸鍧忥紵
鍋滅墝鍘熷洜鍩烘湰涓婃槸榪欎笁縐嶆儏鍐碉細
錛1錛夊彂甯冮噸澶т簨欏
鍏鍙哥殑錛堜笟緇╋級淇℃伅鎶闇層侀噸澶у獎鍝嶉棶棰樻緞娓呫佽偂涓滃ぇ浼氥佽偂鏀廣佽祫浜ч噸緇勩佹敹璐鍏煎苟絳夋儏鍐點
鍋滅墝閭f槸閫氳繃澶т簨閫犳垚鐨勶紝瀵艱嚧鐨勬椂闂磋勫畾涔熶笉涓鏍鳳紝鍙鏄榪樻槸鍦20涓浜ゆ槗鏃ュ唴銆
姣斿傞噸澶ч棶棰樻緞娓咃紝鍙鑳藉氨1涓灝忔椂錛岃偂涓滃ぇ浼氱畝鍗曠殑璇村氨鏄涓涓浜ゆ槗鏃ワ紝璧勪駭閲嶇粍鍜屾敹璐鍏煎苟絳夌畻鏄闈炲父澶嶆潅鐨勬儏鍐碉紝鍋滅墝鏃墮棿浼氭寔緇濂藉嚑騫淬
錛2錛夎偂浠鋒嘗鍔ㄥ紓甯
褰撹偂浠鋒定璺屽箙榪炵畫鍑虹幇寮傚父娉㈠姩錛屾瘮濡傝存繁浜ゆ墍鏈夋潯瑙勫畾錛氣滆繛緇涓変釜浜ゆ槗鏃ュ唴鏃ユ敹鐩樹環娑ㄨ穼騫呭嚲紱誨肩瘡璁¤揪鍒奧20%鈥濓紝鍋滅墝1灝忔椂錛屼竴鑸鎯呭喌鍗佺偣鍗婂氨澶嶇墝浜嗐
錛3錛夊叕鍙歌嚜韜鍘熷洜
鏍規嵁鐩稿叧鐨勭$悊璧勬枡瑙勫畾錛屽叕鍙稿傛灉鍙戠敓娑夊強閫犲亣鎴栬呰繚瑙勪氦鏄擄紝灝嗚佸彈鍒板仠鐗屽勭綒 錛屽仠鐗屾椂闂磋嗘儏鍐佃屽畾銆
涓婇潰鐨勪笁縐嶅仠鐗岀姸鍐碉紝涔愯傜殑鐘跺喌鏄錛1錛夛紙2錛変袱縐嶅仠鐗岋紝鍙鏈(3)榪欑嶆儏鍐典細璁╀漢鐑︽伡銆
灝辨嬁鍓嶉潰涓ょ嶆儏鍐墊潵鐪嬶紝瑕佹槸鑲$エ澶嶇墝閭e氨浠h〃浜嗗埄濂斤紝渚嬪傝繖縐嶅埄濂戒俊鍙鳳紝鎴戜滑瑕佹彁鍓嶇煡閬撳氨鍙浠ユ彁鍓嶅竷灞銆傛嫢鏈夎繖涓鑲$エ紲炲櫒浣犱細鏈夊傜炲姪錛屾彁閱掍綘鍝浜涜偂紲ㄤ細鍋滅墝銆佸嶇墝錛岃繕鏈夊垎綰㈢瓑閲嶈佷俊鎮錛屾瘡涓鑲℃皯閮藉繀澶囷細涓撳睘娌娣變袱甯傜殑鎶曡祫鏃ュ巻錛岃交鏉炬妸鎻′竴鎵嬩俊鎮
鍙鏄鐭ラ亾鍋滅墝銆佸嶇墝鐨勬棩瀛愪篃鏄涓嶈岀殑錛屾槑鐧借繖涓鑲$エ濂戒笉濂斤紝甯冨矓鏄浠涔堬紝鎵嶆槸鏈涓昏佺殑錛
涓夈佸仠鐗岀殑鑲$エ瑕佹庝箞鎿嶄綔錛
閮ㄥ垎鑲$エ鍦ㄥ嶇墝鍚庢垨璁鎬細澶ф定涔熸垨璁鎬細澶ц穼錛岃偂紲ㄦ湭鏉ユ槸鍚﹀彲浠ュ嚭鐜頒笂鍗囪秼鍔胯繖鏄寰堥噸瑕佺殑錛岃繖鏄闇瑕佷粠涓嶅悓瑙掑害鍘繪濊冪殑錛屼粠鑰屽緱鍑虹浉鍏崇粨璁恆
娌変笉浣忔皵瀹規槗鑷涔遍樀鑴氱殑錛岄渶瑕佽嚜宸卞幓澶氬氳緇冿紝鍥犱負鍑虹幇榪欑嶆儏鍐靛湪榪欓噷鏄紱佸繉錛屽硅偂紲ㄨ繘琛屽叏闈㈢殑鍒嗘瀽錛岃繖鏄棣栬佺殑銆
浠庝竴涓鍒濆嬫秹鍙婄殑浜虹殑瑙掑害鏉ヨ冭檻錛屽逛簬璇嗗埆鑲$エ濂藉潖鏉ヨ存槸寰堥毦鐨勪竴浠朵簨錛屽叧浜庤瘖鑲℃柟闈㈢殑鐭ヨ瘑瀛﹀愯繖閲屾湁涓浜涘緩璁錛屽摢鎬曚綘鏄鎶曡祫灝忕櫧錛屾ゆ椂涓鍙鑲$エ鐨勫ソ鍧忚嚜宸辮兘鍒嗘瀽鍑烘潵錛氬厤璐規祴涓嫻嬩綘鐨勮偂紲ㄥソ涓嶅ソ
搴旂瓟鏃墮棿錛2021-09-08錛屾渶鏂頒笟鍔″彉鍖栦互鏂囦腑閾炬帴鍐呭睍紺虹殑鏁版嵁涓哄噯錛岃
Ⅱ 是不是證監會有新規定,停牌最多不能超過三個月
是的。
深交所發布的《上市公司停復牌業務備忘錄》要求,備忘錄規定購買或出售資產、對外投資、相關方籌劃控制權轉讓和募集資金不涉及重大資產購買事項的非公開發行股票等事項的停牌時間不超過10個交易日;募集資金涉及重大資產購買的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的停牌時間不超過1個月;重大資產重組的停牌時間不超過3個月。
預計停牌時間超謹褲過3個月的,公司應當召開股東大會審議繼續停牌的議案,決定公司是否繼續停牌籌劃相關事項;對於長期停牌的公司,保薦機構、財務顧問等中介機構核實公司前期籌劃事項進展,並發表專業意見。
(2)國有資產轉讓股票是否停牌擴展閱讀:
規范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積極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為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業務,維護市場效率,保護投資者的交易權、知情權等合法權益空晌桐,在總結監管實踐的基礎上,針對前期市場出現的新情況,深交所制定發布了《上市公司停復牌業務備忘錄》。
深交所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次斗坦停復牌業務備忘錄的制定,秉承了以信息披露為核心、強化歸位盡責、加強監管的理念,明確了上市公司在維護投資者交易權和知情權方面的責任與義務。
備忘錄要求上市公司在籌劃重大事項時,應做好信息保密和分階段披露工作,維護市場交易連續性,審慎判斷停牌時間。考慮到在實踐中,上市公司確實存在難以分階段及時披露所籌劃事項且確有需要申請停牌的情形,備忘錄要求公司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停牌時間過長,不得濫用停牌損害投資者的交易權和知情權。
同時,對於違反備忘錄的規定,濫用停牌和無故拖延復牌時間的,備忘錄明確交易所可通過公告等形式,向市場說明有關情況,並對公司股票實施復牌處理。
對於上市公司濫用停牌權利、信息披露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以及違反相關公開承諾的,交易所可以採取監管措施或者予以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交易所將及時提請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核查。
Ⅲ 你好!~國有上市公司股票重組停牌是否有時間規定
大多數股民聽到股票停牌時,都變得稀里糊塗,也不知道是好是壞。其實,遇到兩種停牌情況不用過度擔心,然而碰到第三種情況的時候,你就需要格外的警醒!
在為大家介紹停牌的內容之前,先把今天的牛股名單推薦給大家,趁還沒被刪前,抓緊時間領取:【絕密】今日3隻牛股名單泄露,速領!!!
一、股票停牌是什麼意思?一般會停多久?
股票停牌說白了就是「某一股票臨時停止交易」。
要是問最終需要停多久,有的股票從停牌到恢復所耗時間才一小時左右,但是有的股票可能停牌很長時間,1000多天都有可能,還有可能繼續下去,還是要分析一下具體停牌原因到底是什麼。
二、什麼情況下會停牌?股票停牌是好是壞?
股票停牌大體上可以歸結以下三種情況:
(1)發布重大事項
公司的(業績)信息披露、重大影響問題澄清、股東大會、股改、資產重組、收購兼並等情況。
重大事項引發的停牌,影響的時間肯定不相同,不過最遲還是不會超過20個交易日。
比如重大問題澄清,可能就1個小時,股東大會它是一個交易日,資產重組和收購兼並等算是非常復雜的情況,停牌時間可能長達好幾年。
(2)股價波動異常
要是股價漲跌幅連續不斷的發生了異常的波動,例如這樣深交所有條規定:「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停牌1小時,大約在十點半就復牌。
(3)公司自身原因
停牌時間要根據公司涉嫌違規交易等情況的嚴重性而確定具體的時間。
停牌情況出現上面三種,(1)(2)停牌都是好的現象,只有(3)是壞事。
對於前兩種情況來說,股票復牌代表利好,譬如這種利好信號,可以提早知道就可以優先規劃好方案。這個股票神器可以幫到你,提醒你哪些股票會停牌、復牌,還有分紅等重要信息,每個股民都必備:專屬滬深兩市的投資日歷,輕松把握一手信息
就算知道停牌、復牌的日子還遠遠不夠,明白這個股票好不好,布局是什麼,才是最主要的?
三、停牌的股票要怎麼操作?
有些股票在復牌後會大漲,也可能大跌,因此股票的成長性是十分重要的,這是需要運用到很多不同的思維方式去分析與研究的。
大家要學會沉住氣,不亂陣腳,對股票進行全面的分析,這是首要的。
從一個新手的方面來考慮,判斷股票的好壞是一件令人非常頭大的事情,診股是需要方法的,在這里學姐可以推薦一些解決方法,哪怕你是投資小白,此時一隻股票的好壞自己能分析出來:【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好不好?
應答時間:2021-09-08,最新業務變化以文中鏈接內展示的數據為准,請點擊查看
Ⅳ 關於國有股東公開徵集轉讓上市公司股份有何規定
公開徵集轉讓是指國有股東依法公開披露信息,徵集受讓方轉讓上市公司股份的行為。
網友咨詢:
關於國有股東公開徵集轉讓上市公司股份有何規定?
律師解答:
國有股東擬公開徵集轉讓上市公司股份的,在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後,應書面告知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依法披露,進行提示性公告。國有控股股東公開徵集轉讓上市公司股份可能導致上市公司控股權轉移的,應當一並通知上市公司申請停牌。上市公司發布提示性公告後,國有股東應及時將轉讓方案、可行性研究報告、內部決策文件、擬發布的公開徵集信息等內容通過管理信息系統報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
公開徵集信息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擬轉讓股份權屬情況、數量,受讓方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受讓方的選擇規則,公開徵集期限等。公開徵集信息對受讓方的資格條件不得設定指向性或違反公平競爭要求的條款,公開徵集期限不得少於10個交易日。
律師補充: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通過管理信息系統對公開徵集轉讓事項出具意見。國有股東在獲得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同意意見後書面通知上市公司發布公開徵集信息。國有股東收到擬受讓方提交的受讓申請及受讓方案後,應當成立由內部職能部門人員以及法律、財務等獨立外部專家組成的工作小組,嚴格按照已公告的規則選擇確定受讓方。
公開徵集轉讓可能導致上市公司控股權轉移的,國有股東應當聘請具有上市公司並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或者其他符合條件的財務顧問機構擔任財務顧問。財務顧問應當具有良好的信譽,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且與受讓方不存在利益關聯。
國有股東確定受讓方後,應當及時與受讓方簽訂股份轉讓協議。股份轉讓協議應當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轉讓方、上市公司、擬受讓方的名稱、法定代表人及住所;
(二)轉讓方持股數量、擬轉讓股份數量及價格;
(三)轉讓方、受讓方的權利和義務;
(四)股份轉讓價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五)股份登記過戶的條件;
(六)協議生效、變更和解除條件、爭議解決方式、違約責任等。
【法律依據】
《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監督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公開徵集轉讓是指國有股東依法公開披露信息,徵集受讓方轉讓上市公司股份的行為。
Ⅳ 國有企業收購股權管理辦法有哪些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上市公司國有股權變動行為,推動國有資源優化配置,平等保護各類投資者合法權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上市公司國有股權變動行為,是指上市公司國有股權持股主體、數量或比例等發生變化的行為,具體包括:國有股東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通過證券交易系統轉讓、公開徵集轉讓、非公開協議轉讓、無償劃轉、間接轉讓、國有股東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國有股東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增持、協議受讓、間接受讓、要約收購上市公司股份和認購上市公司發行股票;國有股東所控股上市公司吸收合並、發行證券;國有股東與上市公司進行資產重組等行為。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國有股東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企業和單位,其證券賬戶標注「SS」:(一)政府部門、機構、事業單位、境內國有獨資或全資企業;(二)第一款中所述單位或企業獨家持股比例超過50%,或合計持股比例超過50%,且其中之一為第一大股東的境內企業;(三)第二款中所述企業直接或間接持股的各級境內獨資或全資企業。第四條上市公司國有股權變動行為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度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國有經濟布局結構調整方向,有利於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第五條上市公司國有股權變動涉及的股份應當權屬清晰,不存在受法律法規規定限制的情形。第六條上市公司國有股權變動的監督管理由省級以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負責。省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報經省級人民政府同意,可以將地市級以下有關上市公司國有股權變動的監督管理交由地市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負責。省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需建立相應的監督檢查工作機制。上市公司國有股權變動涉及政府社會公共管理事項的,應當依法報政府有關部門審核。受讓方為境外投資者的,應當符合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或負面清單管理的要求,以及外商投資安全審查的規定,涉及該類情形的,各審核主體在接到相關申請後,應就轉讓行為是否符合吸收外商投資政策向同級商務部門徵求意見,具體申報程序由省級以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商同級商務部門按《關於上市公司國有股向外國投資者及外商投資企業轉讓申報程序有關問題的通知》(商資字〔2004〕1號)確定的原則制定。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級人民政府有關規定,須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的上市公司國有股權變動事項,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履行報批程序。第七條國家出資企業負責管理以下事項:(一)國有股東通過證券交易系統轉讓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未達到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比例或數量的事項;(二)國有股東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在本企業集團內部進行的無償劃轉、非公開協議轉讓事項;(三)國有控股股東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公開徵集轉讓、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及所控股上市公司發行證券,未導致其持股比例低於合理持股比例的事項;國有參股股東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公開徵集轉讓、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事項;(四)國有股東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增持、協議受讓、認購上市公司發行股票等未導致上市公司控股權轉移的事項;(五)國有股東與所控股上市公司進行資產重組,不屬於中國證監會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范圍的事項。第八條國有控股股東的合理持股比例(與國有控股股東屬於同一控制人的,其所持股份的比例應合並計算)由國家出資企業研究確定,並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備案。確定合理持股比例的具體辦法由省級以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另行制定。第九條國有股東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變動應在作充分可行性研究的基礎上制定方案,嚴格履行決策、審批程序,規范操作,按照證券監管的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等義務。在上市公司國有股權變動信息披露前,各關聯方要嚴格遵守保密規定。違反保密規定的,應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第十條上市公司國有股權變動應當根據證券市場公開交易價格、可比公司股票交易價格、每股凈資產值等因素合理定價。第十一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通過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管理信息系統)對上市公司國有股權變動實施統一監管。國家出資企業應通過管理信息系統,及時、完整、准確將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變動情況報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其中,按照本辦法規定由國家出資企業審核批準的變動事項須通過管理信息系統作備案管理,並取得統一編號的備案表。第二章國有股東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通過證券交易系統轉讓第十二條國有股東通過證券交易系統轉讓上市公司股份,按照國家出資企業內部決策程序決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核批准:(一)國有控股股東轉讓上市公司股份可能導致持股比例低於合理持股比例的;(二)總股本不超過10億股的上市公司,國有控股股東擬於一個會計年度內累計凈轉讓(累計轉讓股份扣除累計增持股份後的余額,下同)達到總股本5%及以上的;總股本超過10億股的上市公司,國有控股股東擬於一個會計年度內累計凈轉讓數量達到5000萬股及以上的;(三)國有參股股東擬於一個會計年度內累計凈轉讓達到上市公司總股本5%及以上的。第十三條國家出資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決定或批准國有股東通過證券交易系統轉讓上市公司股份時,應當審核以下文件:(一)國有股東轉讓上市公司股份的內部決策文件;(二)國有股東轉讓上市公司股份方案,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轉讓的必要性,國有股東及上市公司基本情況、主要財務數據,擬轉讓股份權屬情況,轉讓底價及確定依據,轉讓數量、轉讓時限等;(三)上市公司股份轉讓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四)國家出資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第三章國有股東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公開徵集轉讓第十四條公開徵集轉讓是指國有股東依法公開披露信息,徵集受讓方轉讓上市公司股份的行為。第十五條國有股東擬公開徵集轉讓上市公司股份的,在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後,應書面告知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依法披露,進行提示性公告。國有控股股東公開徵集轉讓上市公司股份可能導致上市公司控股權轉移的,應當一並通知上市公司申請停牌。第十六條上市公司發布提示性公告後,國有股東應及時將轉讓方案、可行性研究報告、內部決策文件、擬發布的公開徵集信息等內容通過管理信息系統報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第十七條公開徵集信息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擬轉讓股份權屬情況、數量,受讓方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受讓方的選擇規則,公開徵集期限等。公開徵集信息對受讓方的資格條件不得設定指向性或違反公平競爭要求的條款,公開徵集期限不得少於10個交易日。第十八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通過管理信息系統對公開徵集轉讓事項出具意見。國有股東在獲得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同意意見後書面通知上市公司發布公開徵集信息。第十九條國有股東收到擬受讓方提交的受讓申請及受讓方案後,應當成立由內部職能部門人員以及法律、財務等獨立外部專家組成的工作小組,嚴格按照已公告的規則選擇確定受讓方。第二十條公開徵集轉讓可能導致上市公司控股權轉移的,國有股東應當聘請具有上市公司並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或者其他符合條件的財務顧問機構擔任財務顧問(以下簡稱財務顧問)。財務顧問應當具有良好的信譽,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且與受讓方不存在利益關聯。第二十一條財務顧問應當勤勉盡責,遵守行業規范和職業道德,對上市公司股份的轉讓方式、轉讓價格、股份轉讓對國有股東和上市公司的影響等方面出具專業意見;並對擬受讓方進行盡職調查,出具盡職調查報告。盡職調查應當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一)擬受讓方受讓股份的目的;(二)擬受讓方的經營情況、財務狀況、資金實力及是否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和不良誠信記錄;(三)擬受讓方是否具有及時足額支付轉讓價款的能力、受讓資金的來源及合法性;(四)擬受讓方是否具有促進上市公司持續發展和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能力。第二十二條國有股東確定受讓方後,應當及時與受讓方簽訂股份轉讓協議。股份轉讓協議應當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一)轉讓方、上市公司、擬受讓方的名稱、法定代表人及住所;(二)轉讓方持股數量、擬轉讓股份數量及價格;(三)轉讓方、受讓方的權利和義務;(四)股份轉讓價款支付方式及期限;(五)股份登記過戶的條件;(六)協議生效、變更和解除條件、爭議解決方式、違約責任等。第二十三條國有股東公開徵集轉讓上市公司股份的價格不得低於下列兩者之中的較高者:(一)提示性公告日前30個交易日的每日加權平均價格的算術平均值;(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上市公司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值。第二十四條國有股東與受讓方簽訂協議後,屬於本辦法第七條規定情形的,由國家出資企業審核批准,其他情形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核批准。第二十五條國家出資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國有股東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公開徵集轉讓時,應當審核以下文件:(一)受讓方的徵集及選擇情況;(二)國有股東基本情況、受讓方基本情況及上一年度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三)股份轉讓協議及股份轉讓價格的定價說明;(四)受讓方與國有股東、上市公司之間在最近12個月內股權轉讓、資產置換、投資等重大情況及債權債務情況;(五)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六)財務顧問出具的盡職調查報告(適用於上市公司控股權轉移的);(七)國家出資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第二十六條國有股東應在股份轉讓協議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收取不低於轉讓價款30%的保證金,其餘價款應在股份過戶前全部結清。在全部轉讓價款支付完畢或交由轉讓雙方共同認可的第三方妥善保管前,不得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第二十七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關於國有股東公開徵集轉讓上市公司股份的批准文件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管理信息系統出具的統一編號的備案表和全部轉讓價款支付憑證是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辦理上市公司股份過戶登記手續的必備文件。上市公司股份過戶前,原則上受讓方人員不能提前進入上市公司董事會和經理層,不得干預上市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第四章國有股東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非公開協議轉讓第二十八條非公開協議轉讓是指不公開徵集受讓方,通過直接簽訂協議轉讓上市公司股份的行為。第二十九條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國有股東可以非公開協議轉讓上市公司股份:(一)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並存在退市風險或嚴重財務危機,受讓方提出重大資產重組計劃及具體時間表的;(二)企業主業處於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主要承擔重大專項任務,對受讓方有特殊要求的;(三)為實施國有資源整合或資產重組,在國有股東、潛在國有股東(經本次國有資源整合或資產重組後成為上市公司國有股東的,以下統稱國有股東)之間轉讓的;(四)上市公司回購股份涉及國有股東所持股份的;(五)國有股東因接受要約收購方式轉讓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六)國有股東因解散、破產、減資、被依法責令關閉等原因轉讓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七)國有股東以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出資的。第三十條國有股東在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後,應當及時與受讓方簽訂股份轉讓協議。涉及上市公司控股權轉移的,在轉讓協議簽訂前,應按本辦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聘請財務顧問,對擬受讓方進行盡職調查,出具盡職調查報告。第三十一條國有股東與受讓方簽訂協議後,屬於本辦法第七條規定情形的,由國家出資企業審核批准,其他情形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核批准。第三十二條國有股東非公開協議轉讓上市公司股份的價格不得低於下列兩者之中的較高者:(一)提示性公告日前30個交易日的每日加權平均價格的算術平均值;(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上市公司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值。第三十三條國有股東非公開協議轉讓上市公司股份存在下列特殊情形的,可按以下原則確定股份轉讓價格:(一)國有股東為實施資源整合或重組上市公司,並在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轉讓完成後全部回購上市公司主業資產的,股份轉讓價格由國有股東根據中介機構出具的該上市公司股票價格的合理估值結果確定;(二)為實施國有資源整合或資產重組,在國有股東之間轉讓且上市公司中的國有權益並不因此減少的,股份轉讓價格應當根據上市公司股票的每股凈資產值、凈資產收益率、合理的市盈率等因素合理確定。第三十四條國家出資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國有股東非公開協議轉讓上市公司股份時,應當審核以下文件:(一)國有股東轉讓上市公司股份的決策文件;(二)國有股東轉讓上市公司股份的方案,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不公開徵集受讓方的原因,轉讓價格及確定依據,轉讓的數量,轉讓收入的使用計劃等;(三)國有股東基本情況、受讓方基本情況及上一年度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四)可行性研究報告;(五)股份轉讓協議;(六)以非貨幣資產支付的說明;(七)擬受讓方與國有股東、上市公司之間在最近12個月內股權轉讓、資產置換、投資等重大情況及債權債務情況;(八)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九)財務顧問出具的盡職調查報告(適用於上市公司控股權轉移的);(十)國家出資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第三十五條以現金支付股份轉讓價款的,轉讓價款收取按照本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辦理;以非貨幣資產支付股份轉讓價款的,應當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第三十六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關於國有股東非公開協議轉讓上市公司股份的批准文件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管理信息系統出具的統一編號的備案表和全部轉讓價款支付憑證(包括非貨幣資產的交割憑證)是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辦理上市公司股份過戶登記手續的必備文件。第五章國有股東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無償劃轉第三十七條政府部門、機構、事業單位、國有獨資或全資企業之間可以依法無償劃轉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第三十八條國有股東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無償劃轉屬於本辦法第七條規定情形的,由國家出資企業審核批准,其他情形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核批准。第三十九條國家出資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國有股東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無償劃轉時,應當審核以下文件:(一)國有股東無償劃轉上市公司股份的內部決策文件;(二)國有股東無償劃轉上市公司股份的方案和可行性研究報告;(三)上市公司股份無償劃轉協議;(四)劃轉雙方基本情況、上一年度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五)劃出方債務處置方案及或有負債的解決方案,及主要債權人對無償劃轉的無異議函;(六)劃入方未來12個月內對上市公司的重組計劃或未來三年發展規劃(適用於上市公司控股權轉移的);(七)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八)國家出資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第四十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關於國有股東無償劃轉上市公司股份的批准文件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管理信息系統出具的統一編號的備案表是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的必備文件。第六章國有股東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間接轉讓第四十一條本辦法所稱國有股東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間接轉讓是指因國有產權轉讓或增資擴股等原因導致國有股東不再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情形的行為。第四十二條國有股東擬間接轉讓上市公司股份的,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後,應書面通知上市公司進行信息披露,涉及國有控股股東的,應當一並通知上市公司申請停牌。第四十三條國有股東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間接轉讓應當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確定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價值,上市公司股份價值確定的基準日應與國有股東資產評估的基準日一致,且與國有股東產權直接持有單位對該產權變動決策的日期相差不得超過一個月。國有產權轉讓或增資擴股到產權交易機構掛牌時,因上市公司股價發生大幅變化等原因,導致資產評估報告的結論已不能反映交易標的真實價值的,原決策機構應對間接轉讓行為重新審議。第四十四條國有控股股東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間接轉讓,應當按本辦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聘請財務顧問,對國有產權擬受讓方或投資人進行盡職調查,並出具盡職調查報告。第四十五條國有股東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間接轉讓的,國有股東應在產權轉讓或增資擴股協議簽訂後,產權交易機構出具交易憑證前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核批准。第四十六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國有股東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間接轉讓時,應當審核以下文件:(一)產權轉讓或增資擴股決策文件、資產評估結果核准、備案文件及可行性研究報告;(二)經批準的產權轉讓或增資擴股方案;(三)受讓方或投資人徵集、選擇情況;(四)國有產權轉讓協議或增資擴股協議;(五)國有股東資產作價金額,包括國有股東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作價說明;(六)受讓方或投資人基本情況及上一年度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七)財務顧問出具的盡職調查報告(適用於國有控股股東國有產權變動的);(八)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第四十七條國有股東產權轉讓或增資擴股未構成間接轉讓的,其資產評估涉及上市公司股份作價按照本辦法第四十三條規定確定。第七章國有股東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第四十八條本辦法所稱國有股東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是指上市公司國有股東依法發行、在一定期限內依據約定條件可以交換成該股東所持特定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債券的行為。第四十九條國有股東發行的可交換公司債券交換為上市公司每股股份的價格,應不低於債券募集說明書公告日前1個交易日、前20個交易日、前30個交易日該上市公司股票均價中的最高者。第五十條國有股東發行的可交換公司債券,其利率應當在參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銀行票據利率、同行業其他企業發行的債券利率,以及標的公司股票每股交換價格、上市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等因素的前提下,通過市場詢價合理確定。第五十一條國有股東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屬於本辦法第七條規定情形的,由國家出資企業審核批准,其他情形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核批准。第五十二條國家出資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國有股東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時,應當審核以下文件:(一)國有股東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的內部決策文件;(二)國有股東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的方案,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國有股東、上市公司基本情況及主要財務數據,預備用於交換的股份數量及保證方式,風險評估論證情況、償本付息及應對債務風險的具體方案,對國有股東控股地位影響的分析等;(三)可行性研究報告;(四)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五)國家出資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第八章國有股東受讓上市公司股份第五十三條本辦法所稱國有股東受讓上市公司股份行為主要包括國有股東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增持、協議受讓、間接受讓、要約收購上市公司股份和認購上市公司發行股票等。第五十四條國有股東受讓上市公司股份屬於本辦法第七條規定情形的,由國家出資企業審核批准,其他情形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核批准。第五十五條國家出資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國有股東受讓上市公司股份時,應當審核以下文件:(一)國有股東受讓上市公司股份的內部決策文件;(二)國有股東受讓上市公司股份方案,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國有股東及上市公司的基本情況、主要財務數據、價格上限及確定依據、數量及受讓時限等;(三)可行性研究報告;(四)股份轉讓協議(適用於協議受讓的)、產權轉讓或增資擴股協議(適用於間接受讓的);(五)財務顧問出具的盡職調查報告和上市公司估值報告(適用於取得控股權的);(六)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七)國家出資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第五十六條國有股東將其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或可交換公司債券轉換、交換成上市公司股票的,通過司法機關強制執行手續取得上市公司股份的,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制度的規定辦理,並在上述行為完成後10個工作日內將相關情況通過管理信息系統按程序報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第九章國有股東所控股上市公司吸收合並第五十七條本辦法所稱國有股東所控股上市公司吸收合並,是指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之間或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與非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之間的吸收合並。第五十八條國有股東所控股上市公司應當聘請財務顧問,對吸收合並的雙方進行盡職調查和內部核查,並出具專業意見。第五十九條國有股東應指導上市公司根據股票交易價格,並參考可比交易案例,合理確定上市公司換股價格。第六十條國有股東應當在上市公司董事會審議吸收合並方案前,將該方案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核批准。第六十一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國有股東所控股上市公司吸收合並時,應當審核以下文件:(一)國家出資企業、國有股東的內部決策文件;(二)國有股東所控股上市公司吸收合並的方案,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國有控股股東及上市公司基本情況、換股價格的確定依據、現金選擇權安排、吸收合並後的股權結構、債務處置、職工安置、市場應對預案等;(三)可行性研究報告;(四)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五)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第十章國有股東所控股上市公司發行證券第六十二條本辦法所稱國有股東所控股上市公司發行證券包括上市公司採用公開方式向原股東配售股份、向不特定對象公開募集股份、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份以及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等行為。第六十三條國有股東所控股上市公司發行證券,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取得批准。屬於本辦法第七條規定情形的,由國家出資企業審核批准,其他情形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核批准。第六十四條國家出資企業、國有資產監管機構批准國有股東所控股上市公司發行證券時,應當審核以下文件:(一)上市公司董事會決議;(二)國有股東所控股上市公司發行證券的方案,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相關國有股東、上市公司基本情況,發行方式、數量、價格,募集資金用途,對國有股東控股地位影響的分析,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風險評估論證情況、償本付息及應對債務風險的具體方案等;(三)可行性研究報告;(四)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五)國家出資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第十一章國有股東與上市公司進行資產重組第六十五條本辦法所稱國有股東與上市公司進行資產重組是指國有股東向上市公司注入、購買或置換資產並涉及國有股東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發生變化的情形。第六十六條國有股東就資產重組事項進行內部決策後,應書面通知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依法披露,並申請股票停牌。在上市公司董事會審議資產重組方案前,應當將可行性研究報告報國家出資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預審核,並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通過管理信息系統出具意見。第六十七條國有股東與上市公司進行資產重組方案經上市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後,應當在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召開前獲得相應批准。屬於本辦法第七條規定情形的,由國家出資企業審核批准,其他情形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核批准。第六十八條國家出資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國有股東與上市公司進行資產重組時,應當審核以下文件:(一)國有股東決策文件和上市公司董事會決議;(二)資產重組的方案,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資產重組的原因及目的,涉及標的資產范圍、業務情況及近三年損益情況、未來盈利預測及其依據,相關資產作價的說明,資產重組對國有股東及上市公司權益、盈利水平和未來發展的影響等;(三)資產重組涉及相關資產的評估備案表或核准文件;(四)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五)國家出資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第六十九條國有股東參股的非上市企業參與非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資產重組事項由國家出資企業按照內部決策程序自主決定。第十二章法律責任第七十條在上市公司國有股權變動中,相關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或國家出資企業應要求終止上市公司股權變動行為,必要時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不履行相應的內部決策程序、批准程序或者超越許可權,擅自變動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的;(二)向中介機構提供虛假資料,導致審計、評估結果失真,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三)相關方惡意串通,簽訂顯失公平的協議,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四)相關方採取欺詐、隱瞞等手段變動上市公司國有股權,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五)相關方未在約定期限內履行承諾義務的;(六)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規定,涉嫌內幕交易的。第七十一條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本辦法的規定變動上市公司國有股權並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可以責令國有股東採取措施限期糾正;國有股東、上市公司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或者相關企業按照許可權給予紀律處分,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第七十二條社會中介機構在上市公司國有股權變動的審計、評估、咨詢和法律等服務中違規執業的,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將有關情況通報其行業
Ⅵ 資產重組必須停牌嗎
法律分析: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上市公司在重大資產重組期間應做好保密工作,不可提前泄露重組消息。另外,還明確上交所上市部在相關股票交易時間不接受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涉及的股票停牌申請、相關信息披露文件的接收和審核。對於上市公司而言,股權轉讓不一定會停牌。只有出現上文中包括的六種情形,才會被要求必須停牌,停止上市買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