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現金股利和股票回購的異同
一、現金股利和股票回購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的行為。公司在股票回購完成後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公司將回購的股票作為「庫藏股」保留,不再屬於發行在外的股票,且不參與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庫藏股日後可移作他用,如發行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或在需要資金時將其出售。
現金股利是以現金形式分配給股東的股利。從投資者來看,之所以 投資於股票,目的在於獲得豐厚的現金股利。而從公司董事會來看,為著企業的發展,需要保留足夠的現金以增置設備和補充 周轉資金,希望把股利限制在較低水平上。但企業發放股利的多少,又直接影響到公司 股票的市場價格,進而影響到公司籌集資本 的能力。因此公司董事會須權衡輕重,制訂合理的股利方針。發放現金股利,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1)有足夠的留存收益。(2)有足夠的現金。(3)有董事會的決定。董事會的決定要建立在前兩個條件的基礎之上。
二、現金股利和股票回購的異同
相同點
所有者權益減少,現金減少;
不同點
股票回購:股東得到的資本利得,需繳納資本利得稅,稅賦低,股票回購對股東利益具有不穩定的影響,不屬於股利支付方式,可配合公司資本運作需要。
現金股利:發放現金股利後股東需繳納股利收益稅,稅賦高,穩定到手的收益,屬於股利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