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現金紅利和股票紅利具體指的是什麼
現金紅利,即公司分配時向股東分派現金。這種分紅方式可以使股東獲得直接的現金收益,是最為普遍的一種分紅形式。
股票紅利,即上市公司以本公司的股票代替現金作為股利向股東分紅的一種方式,又稱為送紅股。所送紅股是由盈餘公積金轉增資本形成的,屬於無償增資發行股票。由於所送股票是按股東所持股份的比例分配的,每位股東在公司擁有的權益比例並不發生變化。同時,這種分紅方式使公司賬戶上的部分留存收益轉化為股本,公司資產及負債並未受到影響。送紅股的好處在於,一方面股東獲得了所派發的股票,日後可以在股票二級市場上出售獲益;另一方面,現金可以保留在公司內部,既增加了公司的資本,又為公司擴大生產經營保存了資金。
Ⅱ 股市派發現金紅利是好事情嗎
滬深股市的上市公司進行利潤分配一般只採用股票紅利和現金紅利兩種
當上市公司向股東分派股息時,就要對股票進行除息;當上市公司向股東送紅股時,就要對股票進行除權
股權登記都通過計算機交易系統自動進行,只要在登記的收市時還擁有股票,股東就自動享有分紅的權利
進行股權登記後,股票將要除權除息,也就是將股票中含有的分紅權利予以解除。除權除息都在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後進行。除權之後再購買股票的股東將不再享有分紅派息的權利
除息價=登記日的收盤價—每股股票應分得權利
股權價=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1+每股送股率)
Ⅲ 股息紅利送紅股的利弊
在上市公司分紅決策中,我國股民通常傾向於選擇送紅股。這種分配方式與不分紅、留存利潤等手段並無本質區別,都是將股東應得的利潤用於企業的持續發展。這種方式對企業的好處在於,它能增強企業的經營實力,擴大生產規模,且不必動用大量現金,因為企業的現金儲備通常有限。
然而,不派現或留存利潤的利潤將轉化為資本公積金,而送紅股則會增加股本,反映在股東權益中。盡管如此,上市公司在股本變化後需要進行相關登記和公告,但不影響凈資產總額,未來經營實力也不會因此改變。
對於股東而言,送紅股相較於不分紅有優勢。首先,股票紅利的稅收政策允許按照儲蓄利率進行扣減,減少了實際稅負。其次,在股票市場供不應求時,送紅股能增加持股數量,帶動股價上漲,提升價差收益。最後,送紅股降低了股票購買門檻,可能影響股票供求平衡,提高價格。
盡管送紅股與現金分紅本質上都是回報,但兩者性質不同。現金紅利類似存本取息,而送紅股則如計復利存款,具有再投資風險。企業經營狀況良好時,送紅股可能帶來更高回報;反之,如果經營不善,可能不如現金紅利。上市公司如何選擇分紅方式,往往取決於主要股東對未來發展預期的判斷,我國上市公司的送紅股現象較為普遍,這與國家股及經營管理人員的考慮有關。
股息是股東定期按一定的比率從上市公司分取的盈利,紅利則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息之後按持股比例向股東分配的剩餘利潤。獲取股息和紅利,是股民投資於上市公司的基本目的,也是股民的基本經濟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