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是利好還是利空
募集的資金僅是為該項目專門使用的,受到監管部門的監管,不得不得挪作他用。對於散戶來說應該說是一個利好。
【拓展資料】
募集資金是指上市公司公開發行證券(包括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配股、增發、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等)以及非公開發行證券向投資者募集的資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募集的資金。
公司應當在募集資金到賬後1個月以內與保薦人、存放募集資金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商業銀行」)簽訂三方監管協議(以下簡稱「協議」)。協議至少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司應當將募集資金集中存放於專戶;
(二)公司一次或12個月以內累計從專戶支取的金額超過1000萬元或發行募集資金總額扣除發行費用後的凈額(以下簡稱「募集資金凈額」)的5%的,公司及商業銀行應當及時通知保薦人;
(三)商業銀行每月向公司出具銀行對賬單,並抄送保薦人;
(四)保薦人可以隨時到商業銀行查詢專戶資料;
(五)公司、商業銀行、保薦人的違約責任。 公司應當在全部協議簽訂後及時報深交所備案並公告協議主要內容。 上述協議在有效期屆滿前因保薦人或商業銀行變更等原因提前終止的,公司應當自協議終止之日起1個月以內與相關當事人簽訂新的協議,並及時報深交所備案後公告。
公司募集資金應當存放於董事會決定的專項賬戶(以下簡稱「專戶」)集中管理,募集資金專戶數量(包括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業設置的專戶)原則上不得超過募投項目的個數。 公司存在兩次以上融資的,應當獨立設置募集資金專戶。 公司因募投項目個數過少等原因擬增加募集資金專戶數量的,應事先向深交所提交書面申請並徵得其同意。
⑵ 什麼是募集資金賬戶
募集資金賬戶的定義
募集資金賬戶是專門用於存儲企業或機構通過發行股票、債券等公開募資方式籌集的資金的銀行賬戶。這種賬戶的主要目的是確保募集資金的專項使用,保障投資者的權益,並接受相關監管部門的監督。
詳細解釋如下:
1. 募集資金賬戶的功能:
當企業或機構通過公開募資方式籌集資金時,這些資金需要一個專門的賬戶進行存儲和管理。募集資金賬戶就是為此目的而設立的。它用於接收、存儲和管理從投資者那裡募集來的資金。
2. 確保資金專項使用:
這種賬戶的一個關鍵特點是,它可以確保募集資金的專項使用。這意味著企業不能將募集來的資金用於其他非約定的用途,而是必須按照事先承諾的用途使用資金。這有助於保護投資者的利益,確保資金的安全性和合規性。
3. 接受監管部門的監督:
由於募集資金涉及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因此往往受到相關監管部門的嚴格監管。這些監管部門會定期檢查募集資金賬戶的使用情況,確保其合規性。同時,企業也需要定期向投資者和監管部門報告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和進度。
4. 提高透明度和信任度:
設立募集資金賬戶有助於提高企業的透明度和信任度。通過公開募集資金的方式籌集資金的企業往往需要建立高度的信譽和透明度,以確保投資者的信任和支持。因此,使用募集資金賬戶可以有效地展示企業的透明度和責任感。通過這種方式,企業可以贏得投資者的信任和支持,為其長期發展奠定基礎。
總的來說,募集資金賬戶是一種重要的金融工具,它確保了募集資金的專項使用,提高了企業的透明度和信任度,並接受相關監管部門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