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普通人使用股票期貨進行賺錢的,應該如何操作呢
期貨就跟股票差不多的操作方式,就是通過證券交易所進行購買,一般來說,購買的東西可以是金融產品,也可以是農產品,也可以是金屬產品。然後我們可以投資一部分的資金,資金是可以一次性的進行投資,也可以在 以後持續加倉,這個取決於自己的經濟實力,一般周期是一個周,一個月或者是一年以後,具體的時間是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的,到期後,我們將自己的標的物賣出,這就是期貨的過程。
不管在任何時代,不管在任何的年紀,都應該主動學習,不能夠放棄學習,因為學習是非常重要的,對每一個人來說,都是非常重要,如果,一個學生,不學習,整天荒廢學業的話,那麼他長大後,肯定是一個不學無術的人,如果一個想要投資的人,不學習就開始投資,那麼他肯定也是一個投資失敗者,可見學習,對於每一個人都是非常重要的。
學習的時候, 我們可以從購買股票或者是基金的一些書籍,開始看起,學習到一定的階段後,然後再去進行實踐操作,這樣的效果是事倍功半的。
㈡ 上市公司用發行股票集資來的錢,買期貨,股票之類高風險的金融投資違法嗎
一般上市公司公開發行股票之前,都會在招股說明說中指明籌資來的資金的用途的,一般情況下都是為了擴大再生產,用於主營業務的投資使用,所以要看他為不違法就看他籌集來的資金的用途與他招股說明書符合不?
㈢ 現在利用資金優勢操縱股價不違法嗎
利用資金優勢操縱股價的行為是違法的。
我國《刑法》第182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1、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的;
2、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或者相互買賣並不持有的證券,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3、以自己為交易對象,進行不轉移證券所有權的自買自賣,或者以自己為交易對象,自買自賣期貨合約,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4、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的。
大資金買股票不違法。大資金一般不涉及到利用資金優勢操縱證券價格就不違法。還有就是如果資金量特別大,而買的股票市值比較小的話,當持股比例達到5%要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為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防止機構大戶操縱股價,《證券法》規定,投資者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以公告,並且履行有關法律規定的義務。
對於投資者來講,這類容易被操縱的個股,通常都有一些特徵。比如總市值小,通常只有幾十億元;每日換手率低,經常不超過1%;每日成交金額小,大多不到1億元;分時圖走勢不流暢;業績平庸,波動大或較差;有經營、信披問題等。投資者易仔細辨別。
對於A股市場來講,只有保持零容忍態度,堅決打擊證券違法違規行為,才能凈化A股生態環境,為A股走出長期慢牛市打下基礎。也只有這樣,才能更好保護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