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票股利在資產負債表上如何列示
【主】股票股利在資產負債表上列示方式:現行制度採用與現金股利相同的處理方法,即將未發放的股票股利作為流動負債處理。當企業宣告發放股票股利時,借記「利潤分配—應付股利」,貸記「應付股利」。實際發放時,借記「應付股利」,貸記「股本」。但股票股利不同,企業已宣告發放而尚未支付的股票股利,不需企業以資產或勞。
【次】 股票股利是股份制企業常見的股利分派方式,是企業以額外發行的股票來代替現金支付股利。
處於初創時期或擴充階段的企業,往往盡可能少發現金股利而代之以股票股利,在企業現金拮據或為刺激股票在股市上的交易量時,往往也發放股票股利。分派股票股利是將企業留存收益的一部分予以資本化,實質上是一種增資行為。
發放股票股利並不增加股東權益,但增加了股票市場上股票的流通量,從而便股東權益「稀釋」,使每股市價下降、有利於股票的流通。發放股票股利,企業不必支付現金,對股東而言,若需現金,將股票出售即可,所以股票股利是一個既不減少企業現金、又使股東分享利潤的兩全辦法。
㈡ 怎麼做一年的利潤表和資產負債表
資產負債表
資產負債表上年年末數就是今年的期初數,一年不變,今年的年末數就是明年的期初數。
資產負債表根據總帳期末余額填列 ,有什麼科目就填什麼。按表要求填,特殊的提示一下
貨幣資金是現金余額加銀行存款余額。 存貨是原材料余額加產成品余額
累計折舊余額放在固定資產下面。
流動資產+固定資產=資產總計
右面是負債帳的余額,如果應交稅金是借方余額就用負號表示 有貸款在長短期借款中反映。
損益類 未分配利潤(未分配利潤余額+本年利潤余額)如虧損用負號表示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損益表 (利潤表)
每項數據是當月的發生額,累計就是把以前的月份的相加
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稅金及附加=主營業務利潤
主營業務利潤+ 其他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支出-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營業利潤
營業利潤+ 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利潤總額
利潤總額-所得稅=凈利潤
㈢ 如何做資產負債表
資產 = 負債 + 股東權益 或者 資產-負債 = 股東權益
資產負債表也叫做平衡表(Balance Sheet )
資產負債表結構
資產:是公司所擁有的,預期在未來可以為公司帶來利益的資源。這里所說的資源,是從財務角度來看有價值的並且可以量化的資源。還有一些資源,比如公司的品牌,公司的員工,政府關系等都是公司重要資源,但是,在做財務報表時,是不會列在資產負債表中的。不同行業,不同類型的公司,其所擁有的資產也不一樣。例如,在工業製造和鐵路運輸業中,廠房與機器設備就是很重要的資產,但是在金融證券軟體等服務性行業中,這種固定資產所佔的比例卻很小。資產,按照其變現能力(即流動性)分為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兩大類:流動資產,是指在一定時間內(通常是一年)可以被轉換為現金的資產。非流動資產,是指在一定期限(通常指一年)內不能變現或者消費的資產。流動資產與非流動資產之和就是總資
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是指在一定時間內(通常是一年)可以被轉換為現金的資產。
現金:現金及銀行存款等貨幣資金。
短期投資:是指企業購入能夠隨時變現,並且持有時間不超過一年(含一年)的有價證券以及不超過一年(含一年)的其他投資,如各種債券、基金,政府和市政債券,股票等短期內可以變現的金融性資產。
應收款項:應收賬款,應收票據,應收利息,應收欠款等,是別人欠公司的,在短期內可收回的(通常是指在一年之內)。
存貨:包括成品(可立即銷售的產品);半成品(可用於加工的材料)及原材料和貯備(可用於生產和加工的原材料)
其它流動資產:是指除貨幣資金、短期投資、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存貨等流動資產以外的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是指在一定期限(通常指一年)內不能變現或者消費的資產。
房產/廠房/機器設備(「PP&E」)此類資產等又可稱為有形固定資產。
折舊:折舊是資產負債表中一個很重要的概念,它反映了預期壽命期內有形固定資產價值的降低。比如,廠房,機器設備,汽車等交通運輸工具等,隨著時間的推移,其價值都會降低,這就需要用適當的折舊方法評估資產減值額。不同公司對於折舊的計提方式是不同的,也是容易被人為操縱的地方,這點需要注意。
長期投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為現金的投資,如股權投資等
商譽(凈值):商譽通常是在企業並購過程中產生的,它產生於為收購資產而付出的價格和資產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即收購溢價),是收購者將被收購方未來預計可產生的利潤的價值計入了現在的資產。值得注意的是,對於商譽,公司將會在未來進行商譽減值處理。
無形資產(凈值):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特許權等。需要注意的是,對無形資產的准確定價和評估是非常困難的。如果資產負債表上有這項內容,最好能弄清楚它的來龍去脈。
其它長期資產:主要包括長期待攤費用,還有特准儲備物資,銀行凍結存款、凍結物資、長期訴訟中的財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