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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債券的比例

發布時間:2022-06-15 17:42:19

⑴ 哪一條法令規定在主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證券法第五十條規定申請股票上市的,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首發辦法第三十三條提高為發行人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

第五十條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1)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債券的比例擴展閱讀:

關於對借殼上市股份流動性的要求,目前並沒有相關法規給予明確、直接的規定,普遍的判斷依據是滬深交易所《上市規則》對股權分布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的解釋:指社會公眾持有的股份低於公司股份總數的25%;公司股本總額超過四億元的,社會公眾持有的股份低於公司股份總數的10%。

而上述社會公眾是指除了以下股東之外的上市公司其他股東: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法人。

⑵ 有效申購倍數是什麼

有效申購倍數就是指實際購買金額與發行金額的比率。有效申購就是把無效申購的數量進行了排除,比如只能申購3萬的申了6萬或者更多以及重復申購。倍數就是有效申購與發行數量相比,比如共發行2億,有效申購共200億,那麼有效申購的倍數就是100倍。網上投資者有效申購倍數就是在網上股民申請購買公司新發行股票數量的倍數,這個倍數決定了網下發行是否可以轉為網上發行,一般50-100倍的回撥比例為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20% ,100倍以上的回撥比例為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40% ,150倍以上的回撥後網下發行比例不超過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10% ,低於50倍則不能進行轉變。
超額認購倍數就是指證券市場發行股票或債券時投資者實際參與購買該公司的股票或債券金額與預先確定發行金額的比率。

拓展資料:

一、新股申購最佳的打新時間:

1、一般來說申購新股和時間早晚沒有什麼關系,但是可能又有點
2、根據統計,時間上的把握是會提高一定的中簽概率的
3、給你一些申購的技巧:
A、根據對中簽概率的時間段調查分析,得出結論:10:31———11:30,是申購新股的「黃金時段」,中簽命中率最高,14:31———15:00次之。
B、提高中簽的可能性:
訣竅一:迴避熱門追冷門。當出現多隻新股同時發行時,可以優先考慮較為冷門的新股。避開先發股,集中資金打後發股。假如有幾只新股幾乎同時出擊,那麼,選擇申購時間相對較晚的品種。因為大家一般都會把錢用在申購第一和第二天的新股,而第三天時,很多資金已經用完,此時申購第三天的新股,中簽率更高。
訣竅二:集中資金打大盤股。如果多隻新股同時發行,就選准一隻全倉出擊,以提高中簽率。資金較少的散戶應積極參與超級大盤股的新股申購,因為大盤新股的中簽率明顯高於小盤股。
訣竅三:資金量大保障高。當申購資金達到一定數量時,中簽率就會有保障。

二、股票中有效申購量是什麼意思?
有效申購量是指在新股申購過程中,最終確認成功申購的數量總和。比如同一隻股票重復申購一次以上的,只有第一次申購是有效的;再比如現在實行的一人多戶,如果多個賬戶同時申購,只會認定一個賬戶有效,其餘都無效。

⑶ 公司公開發行新股需符合什麼條件

(1)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2)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

(3)最近三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4)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3)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債券的比例擴展閱讀:

發行人申請公開發行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依法採取承銷方式的,或者公開發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行保薦制度的其他證券的,應當聘請具有保薦資格的機構擔任保薦人。

保薦人應當遵守業務規則和行業規范,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對發行人的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進行審慎核查,督導發行人規范運作。 保薦人的資格及其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

⑷ 股票可配售可轉債比例如何計算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對公司老股東進行配售,採用的配售比例方法並不一定相同,以深市的鞍鋼轉債(125898)和滬市的機場轉債(100009)為例:
鞍鋼轉債(125898)
配售比例與配售方法為按每股鞍鋼新軋A股股票配售2元可轉債的比例進行配售。本次優先配售採取取整的辦法,實際配售量以1000 元為單位,凡按照配售比例計算出配售量不足仟元的部分, 視為投資者放棄。

舉例如下:
如在配售權登記日下午收市後某鞍鋼新軋A股股東持有400股鞍鋼新軋A股股票,按配售比例計算配售數量800元可轉債,根據取整配售原則,此數量少於1000元,視為該投資者放棄配售;

如某投資者持有600股鞍鋼新軋A股股票,按配售比例計算配售數量1200元可轉債,根據取整配售原則,該投資者實際可配售1000元,其餘200元視為該投資者放棄;

如某投資者持有2800股鞍鋼新軋A 股股票,按配售比例計算配售數量5600元可轉債,根據取整配售原則,該投資者實際可配售5000元可轉債,其餘600元視為該投資者放棄。

上述配售量的計算按股票帳戶進行,同一股票帳戶中託管在不同券商處的鞍鋼新軋股股票數量將按同一股票帳戶進行累加,根據累加額計算該股票帳戶可獲配數量。

機場轉債(100009)
在對老股東配售時,規定的配售方法為:以截止股權登記日收市後登記持有的股份數,按每100股可認購2 張的比例計算,以四捨五入原則取整為1手的整數倍。社會公眾股股東可配售的機場轉債手數計算公式為:可配售可轉債手數=股權登記日收市後持有股數×2/1000(四捨五入取整)。

每個股票帳戶的認購數量不得低於1手(10張), 超過1手的必須為1 手(10張)的整數倍。
投資者應詳細閱讀關於配售部分的內容。

(4)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債券的比例擴展閱讀: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具有債權和股權的雙重特性。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債權性:
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股權性: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可轉換性: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

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

正因為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雙重特點,對企業和投資者都具有吸引力。1996年我國政府決定選擇有條件的公司進行可轉換債券的試點,1997年頒布了《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2001年4月中國證監會發布了《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極大地規范、促進了可轉換債券的發展。

可轉換債券具有雙重選擇權的特徵:
一方面,投資者可自行選擇是否轉股,並為此承擔轉債利率較低的成本;
另一方面,轉債發行人擁有是否實施贖回條款的選擇權,並為此要支付比沒有贖回條款的轉債更高的利率。

雙重選擇權是可轉換公司債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徵,它的存在使投資者和發行人的風險、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圍以內,並可以利用這一特點對股票進行套期保值,獲得更加確定的收益。

⑸ 單個資金投資於股票和債券的比例是多少

由於我國股票發行額度管理和行政審批制度是在1992年經濟過熱背景下產生的,它對抑制地方經濟的過分擴張沖動、維護市場秩序、培育投資者和市場中介機構都發揮了積極作用,也給股票市場法制建設提供了必要的時間和空間[1](P33)。正是因為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對於中國經濟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政府一直把轉換國有企業經營機制及提高國有資本形成效率作為其首要政策目標,而實現該目標的手段顯然只能是帶有企業性質和產業政策導向的政府控制下的額度審批制。國有銀行不良債權的巨額增加以及金融風險的迅速積累,要求國家改變國有壟斷產權形式的內部結構,在國有金融安排作為國有企業配套制度的性質並未發生改變,而相對重要性比過去大為提高的前提下,通過股票市場國有壟斷產權結構的設計,賦予股票市場與國有銀行的儲蓄動員以同樣的內涵,使股票市場成為國有金融壟斷制度的擴展和延伸,股票市場因此成為國有企業及地方政府與國家爭奪金融資源、新的國家壟斷產權的內部博弈場所,股票發行過程自然類似於信貸規模的分配,發行額度的分配在實質上成為國家對國有企業實施金融補貼或金融支持的一種新方式。這意味著國家需要對股票市場進行嚴格的控制,無論是地方政府或者國務院企業主管部門的初審,還是證券監管部門的復審,均要在國家股票發行額度計劃內進行。 一、我國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的現狀 地方政府債券,是指以地方政府為發行主題的債券,一般用於交通、通訊、住宅、教育、醫院和污水處理系統等地方性公共設施的建設。地方政府債券在西方發達國家已有已將近200年的歷史,其中美國和日本的地方政府債券無論在發行規模還是發行模式上都最具代表性。 在我國,地方政府債券一直受到抑制。在20世紀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出現過短暫的地方政府債券,當時許多地方政府發行債券是為了籌集資金修路建橋。但到了1993年,這一行為被國務院制止了,而且在1995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明確規定「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原因是地方政府承兌能力差、債務管理能力欠缺。地方政府債券的禁令一直保持到2009年。 但伴隨著經濟形式、體制因素的不斷變化和地方自製、財政分權改革的深入,學界對地方政府債券發行的討論越來越多,要求地方政府發行債券的呼聲越發強烈。由美國次貸引起的金融危機,使中國經濟受到巨大影響,為應對金融危機,中國出台了很多政策,其中為了減緩中央政府的財政負擔,國家出台發行地方政府債券。2009年首次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是指經國務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政府為發行和償還主體,由財政部代理發行並代辦還本付息和支付發行費的可流通記賬式債券。 二、我國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的必要性 (一)、拉動內需,實現經濟穩定增長 當前,由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國際金融危機尚未見底,2009年將是我國經濟發展非常困難的一年。為擴大內需,2009年我國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通過發行國債較大規模增加政府公共投資。國債資金主要用於公路鐵路等基礎設施、民生工程、環境保護、結構調整和技術改造、汶川大地震災後重建等。大規模的國債投資短時間內對經濟有巨大的拉動作用,但長期這種拉動作用是有限的,此時就應該充分發揮地方政府債券的作用。地方政府配合中央政府,採取積極的財政政策,充分調動資金,加快資金使用效率,帶動地區經濟增長,從而推動整個國家的經濟穩定增長。 (二)、減少中央財政壓力,完善地方政府財政職能 1994年以來,我國實行分稅制,明確中央與地方的事權。對於中央政府來說,一方面要承擔國家機關運行、外交、科研,宏觀調控支出及國家直屬事業單位發展;另一方面,還要協調地方發展,財政壓力相當大。為調動各方面積極性,減緩中央財政壓力,地方政府應相應安排配套資金,根據實際情況擴大本級政府投資,政府投資資金來源其中之一就是地方政府證券。分稅制的實施中,存在著地方稅體系不完善、缺乏主體稅種、有稅種無稅收或徵收成本偏高及地方稅的立法和管理許可權過於集中等問題。多數地方財政入不敷出,沒有能力通過政府投資和擴大財政支出實現地方財政配置資源實現經濟增長的能力。因此,應該適當賦予地方發行職權的權利。 (三)、增加地方融資渠道,促進地方經濟增長 目前,國家加大對基礎設施的建設和投資,基礎設施的不斷完善一方面可以改善地區的投資環境,引進投資,促進經濟增長;同時可以改善居民生活環境,有利於社會穩定。對基礎設施的投資資金來源,既有中央財政撥款,又得依靠地方政府財政支持。而地方政府面對巨大的投資資金,以地方財政收入是無法滿足的,要依靠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擴大資金來源。 (四)、發展我國資本市場,增加投資渠道轉目前我國債券市場的運作還不夠規范,金融產品結構欠合理,形成了以國債為主,金融債和企業債比重較小的債券市場結構,這導致廣大居民的投資渠道過窄。在這種情況下,以政府信用為保證發行地方政府債券,不僅能擴大直接融資規模,還為廣大投資者提供了更廣闊的投資渠道。 三、我國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的制度安排 在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時,應該遵循償債能力原則、效益原則、對地方公債適用范圍限定的原則和以促進發展為目標,而不是以援助貧困為目標的原則。並應 制定相應的制度安排: (1)完善分稅制,明確中央與地方政府的事權。為了避免發行地方政府發債所造成的債券市場紊亂,應該繼續深化分稅制的改革,實現中央和地方兩級政府的事權與財權獨立。 (2)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債券監管體制,保持安全性。地方政府債券比起國債,信用度相對缺乏,安全性不高,為保護投資者利益、避免地方政府濫用資金,建立地方政府債券監管體制非常必要。可由國家計劃部門和財政部門及證監會共同負責我國地方債券的管理,保證其穩定發展。計劃部門根據國民經濟發展計劃和經濟結構調整的要求,把握資金的使用方向;財政部門則根據宏觀經濟政策的要求,確定地方債券發行總規模;證監會主要對地方債券的發行、流通和償還進行監管。 (3)完善債券信用評級制度,以市場約束地方政府發行債券。根據發行地區的稅收能力和項目收益能力,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其進行科學、嚴謹、動態的信用評估。同時地方政府應該進行信息披露,包括發行規模、資金使用方向、資金使用情況、財政收入狀況及項目收益性。這樣有利於投資者做出正確的投資選擇,並對其進行監督,約束地方政府,達到資金有效使用。 表1 1986-2003年我國證券市場籌資額比較(單位:億元)年份企業債國債金融債股票年325593430759622003年358628045201357

⑹ 股票分紅 發行債券的問題

大多數人對於股份分紅還是很陌生,很少人能說得透徹。大家跟著學姐一起學習一下關於股票分紅的知識吧,對股票分紅感興趣的朋友,認真看完就會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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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分紅的意思
(1)股票分紅是什麼?股票多久分一次紅?
上市公司對股東的投資回報便是股票分紅,上市公司在經營和投資所得的盈利中,投資者可以獲得一定的紅利,金額是以股票份額的相應比例來定的。一般來說,上市公司會決定在半年報或者年報的時候進行分一次紅。但這個時間是不一定的,還是取決於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具體情況以公司發布的公告為准。
(2)股票怎麼分紅?怎麼領取?什麼時候到賬?
股份分紅按兩種形式來進行,送現金和送股票,比如「每10派X元」的意思是每十股派x元的現金。「每10轉X股」就意味著這只股票每買10股會送你10股股票。
通常情況下分紅都是除權除息日當天就能到賬的,不過偶爾也是有例外的。關鍵還是要看上市公司是怎麼樣安排的,到賬時間一般不會超過半月。一些盤子龐大的股票,分紅涉及的金額很大,需要的結算時間肯定也會比較多。分紅送股送現金都是自動進行的,投資者不需要做任何事情,耐心等待就是唯一要做的事情。
(3)怎麼知道有哪些分紅的股票?怎麼查看自己的股票有沒有分紅?
如果有股票分紅,那上市公司肯定會發布公告,你可以在手機的行情軟體中進行了解。但大多數的行情軟體沒有把分紅信息做得很好,於是許多好的投資機會都被錯過了。這款軟體非常好推薦給你,關於股票解禁、上市、 分紅的信息這個投資日歷會實時進行更新,對股民們而言,這絕對是一款神器,點擊即可領取!專屬滬深兩市的投資日歷,助你快速了解行情
(4)股票分紅需要扣稅嗎?如何規定?
不可否認的是,股票分紅肯定需要納稅,股票所得紅利扣稅額度與持有股票的連續時間長短兩者關系是直接的。買入股票的時間不同,按照「先進先出」的這個原則,對應計算持股時間是多少。關於詳細的交稅標准,如下圖。


三、股票分紅是利好還是利空,可以買嗎?
本來長期來看,分紅對股價來說更多的是中性平衡的,並不能以此來作為買賣憑據,不能把上市公司是否分紅作為評判一家公司好壞的唯一依據。
因為股票分紅的影響是短期的,較長時間市場走勢還是要參考公司的基本面情況。基本面傑出的公司, 總體趨勢一般說來都處於上漲,長期趨勢沒有遭受短期漲跌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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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思考題:成功的企業經營者如何把握企業發行股票和發行債券的比例

我成功的企業經營者必須要樹立起正確的經營戰略,可以通過發行股票和發行債券。

⑻ 可轉債配售比例一般多少

可轉債沒有配售比例,可轉債是通過打新或者上市後在交易所購買所得,配債有配售比例,各股票的配售比例不同,投資者以上市公司公告為准,上海市場:可配售手數=股權登記日收市後持有股數×配售比例/1000,深圳市場:可配售張數=股權登記日收市後持有股數×配售比例/100。
配債是指上市公司向股東配售可分離交易型可轉債,即如果投資者持有該公司的股票,就能獲得該公司發行債券的優先認購權;可轉債是一種具有債券和轉換為股票雙重性質的債券。
(8)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債券的比例擴展閱讀:
一,配售原因
上市公司之所以要進行可轉債配售,是因為可轉債的轉股特性,即在轉股期內,可轉債持有者可以將手中的可轉債轉換成公司的股票。其中之一是股東權益被稀釋。
假設甲公司發行了一隻可轉債,股東張三是甲公司股東,他決定不使用配售權利。那麼當可轉債持有者轉股之時,甲公司的總股本增加。因為張三的持股數量沒變,所以他的股份佔比就減少了,即股東權益被稀釋。
可轉債持有者為什麼要轉股?當然是有利可圖,但有什麼「利」可圖呢?其中之一就是轉股價與正股價的價差(轉股價是可轉債轉成股票的價格,正股價是股票本身的價格)。
四,可轉債是上市公司為了融資向投資者發行的一種普通債券,具有股票和債券雙重屬性,投資者可以利用可以轉債進行套利,其6種套利方法如下:
1、折價轉股套利
投資者以約定價格轉股,當轉股後成本低於正股價的時候,賣出即可獲利。
2、正股漲停轉股套利
正股漲停後,投資者無法買入正股,可借道轉債買入,如果次日繼續漲停,則出現套利機會。
3、博弈回售套
當出現拉抬股價的情況時,投資者可以用折價轉股套利,即在轉股價70%附近反復買入賣出,獲得套利;當出現下調轉股價的情況時,投資者可以買入轉債,用博弈下調轉股價套利策略
4、博弈下調轉股價套利
當上市公司下調轉股價的時候,轉股的動機一般來說非常強烈,此時買入轉債,如果能夠成功轉股,套利成功,獲利空間也比較大。
5、配售套利
投資者可以提前買入正股,等待拉升;而在可轉債公開發行時,配售到相應的轉債之後,轉債上市價格上升,進行套利。
6、博弈強贖倒計時套利
當正股價持續10天在轉股價130%以上的時候,就是博弈套利的時機,一般這個時候可能出現股價在130%上下波動的情況,此時可以反復買賣正股,形成套利。

⑼ 發行公司債券數額要求是什麼

法律分析: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

2、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十五條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必須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所列資金用途使用;改變資金用途,必須經債券持有人會議作出決議。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除應當符合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遵守本法第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但是,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上市公司通過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方式進行公司債券轉換的除外。

⑽ 成功的企業經營者如何把握企業發行股票和發行債券的比例

成功的企業經營者,應該是多考慮企業管理,而不是投資其他方面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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