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怎麼量刑
一、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怎麼量刑
1、行為人構成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若是單位犯此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條
【欺詐發行證券罪】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等發行文件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存托憑證或者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後果特別嚴重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實施前款行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後果特別嚴重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罰金。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
二、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構成要件具體是什麼
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構成要件如下:
1、客體要件。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即國家對證券市場的管理制度以及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2、客觀要件。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在客觀上必須具有在招股說明書、認股躬、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3、主體要件。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的主體主要是單位。自然人在一定條件下也能成為犯罪的主體;
4、主觀要件。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在主觀上只能依故意構成,過失不構成本罪。即行為人明知自己所製作的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債券募集辦法等不是對本公司狀況或本次股票、債券發行狀況的真實、准確、完整反映,仍然積極為之者。因而本罪行為人的罪過實質是詐欺募股或詐欺發行債券。
B. 欺詐發行股票罪
法律分析:1.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等發行文件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存托憑證或者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特別巨大、後果特別嚴重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六十條 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等發行文件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存托憑證或者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後果特別嚴重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實施前款行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後果特別嚴重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C. 新刑法欺詐發行股票罪怎麼判
欺詐發行股票罪,是指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犯本罪的,具體量刑標准如下:
1、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後果特別嚴重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犯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後果特別嚴重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罰金。
3、單位犯前本罪的,對單位判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規定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六十條,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等發行文件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存托憑證或者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後果特別嚴重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實施前款行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後果特別嚴重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D. 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怎麼判
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既遂的,一般判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單處罰金;犯罪數額達到巨大標准、造成特別嚴重後果或情節特別嚴重的,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六十條
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等發行文件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存托憑證或者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後果特別嚴重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 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怎麼判刑
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既遂判刑規定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後果特別嚴重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六十條
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等發行文件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存托憑證或者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後果特別嚴重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實施前款行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後果特別嚴重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罰金。
F. 因欺詐發行債券被判處刑罰的有哪些案例
欺詐發行債券罪既遂有以下懲罰:1、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2、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罰金的數額根據犯罪具體情節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條第一款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等發行文件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存托憑證或者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後果特別嚴重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