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經傳軟體怎麼樣
經傳軟體,全稱經傳證券輔助決策系統,是一款非常簡單實用的付費證券決策系統(俗稱股票軟體)。
經傳系列軟體採用橫向樣本工具統計市場上的機會數量來判定大盤不同環境下的選股方法。在面對市場復雜多變的信息來源影響甚至誤導中小投資者的前提下,軟體重點專注於對主力、資金的研究,並成功建立了新入主力、受傷主力、高控盤主力及拉升主力的研究模型。真正實現了鎖定主力後跟隨大盤環境進行波段操作。通過軟體工具充分地發揮中小投資者的市場優勢。簡單的數據、正確的理念、完整的方法幫助中小投資者實現在股市中進行所見即得式的操作——唯信號論。
❷ 股票軟體詐騙怎麼定罪
股票軟體詐騙涉及金額7000元,數額較大,涉嫌詐騙罪,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積極退贓,取得被害人的諒解書可以判緩刑。
❸ 被炒股app詐騙兩年,已報警立案,還能追回嗎
炒股被騙,多見於參與虛假平台交易,或者被以「薦股」「講股」等方式被人慫恿買賣股票,發生這樣的情況後,應該在保留相關證據之後及時報案,有條件的也可以向律師咨詢尋求幫助。炒股被騙之後,錢能不能追回來?從理論是看是有可能追回來的,但也還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主要是看平台是不是在運行,騙子的運作是不是還在繼續。如果符合以上條件的話,追回來的可能性就比較大。處理方式通常包括以下方式:
1.首先,炒股一旦發現被騙之後,應該保持清醒的頭腦,不要過於急躁或者急於爭辯,如果還能和業務人員聯繫上的話,繼續保持和對方正常溝通,以免打草驚蛇。將平台相關信息以及在平台的交易賬號、交易流水列印出來,同時將薦股群里的聊天記錄、社交賬號等證據保留好,一切做完之後,如果對方沒有跑路的意思,也可以直接和對方攤牌。
2.其次,將自己所整理的證據梳理出來,然後去咨詢律師,因為在很多時候是不是騙子不能明顯區分的情況下,即使報案警方也不一定會被受理。通過咨詢律師,確認被騙之後,在考慮選擇通過律師來維權,還是直接選擇報警。因為對於大多數被騙的人來說,把自己被騙的錢追回來才是王道,所以在報警之前通過律師維權,也可以給騙子迴旋的餘地,經過利弊權衡之後,也有主動退錢的情況。
3.最後,對於明顯被騙的情況,要及時報警。如果平台早已不在,聊天群已經被刪除,之前的聯系人已經聯系不上,甚至在社交軟體上被拉黑,就要及時報警。警方立案之後,通過偵查把安全破了之後,騙子還沒有把錢花完或者願意賠錢,自己被騙的損失也就追回來了。
❹ 經傳軟體忽悠人
對待軟體的正確態度是將其作為信息來源。軟體所提供的信息來自投資者的交易,屬於技術信息。
好的軟體能夠將原始的信息進行有效的加工,從而形成對投資者有用的決策參考依據。但決策需要投資者自己完成。
軟體的宣傳一般都有些誇張,這裡面有商家的責任,也有投資者的原因。如果一個軟體不拿些成功案例說事,投資者一般不會買。正是這個原因,從廣告中識別軟體是很難的。
選擇軟體的正確方法是找到他們的客戶進行咨詢,而且要多問幾個客戶使用體會。在網上問不出結果,網上大部分人因為資金量的限制,一般都拒絕買軟體。
商用的付費軟體一般提供大資金流向、市場流動性等專門的信息。這些信息免費軟體找不到,因為他們必須使用付費的數據源。找軟體要找大名牌,小軟體雖然也有好的,但畢竟實力有限。軟體商是市場選擇的,如果軟體沒用,那些付費軟體是要死掉的。
免費軟體沒什麼有價值的東西。否則,您在網上看到的那些所謂高手早就應該成為大戶了,但他們沒有。
我不想為任何一家付費軟體做廣告,所以怎樣找到好軟體,要看您的緣分了。
❺ 今天吃飯聽朋友說裝了經傳炒股軟體,說的眉飛色舞的,不過喝多了,也沒說清楚。誰了解這個,詳細說說效果
我六月份裝的經傳軟體,用的挺好的,操作上簡單,一目瞭然,經傳軟體智能輔助可以一眼就分辨出股票的趨勢的,配合主力追蹤指標和買賣點捕撈季節指標做短線,捕撈季節指標出金叉就買,出死叉就賣可簡單了,做上升回檔的股票,把握短線上的波段,我認為經傳軟體操作簡單 功能挺多的,客服的服務也好,還有選股功能,不同行情下有不同的選股方法。不錯的
❻ 鄭州股票軟體詐騙被抓員工如何判刑
詐騙罪的構成必須符合,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侵犯對象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
同時,根據根據《最高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 》四十一、集資詐騙案(刑法第192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集資詐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2、單位集資詐騙,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四十二、貸款詐騙案(刑法第193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應予追訴。
四十三、票據詐騙案(刑法第194條第1款)
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
2、單位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四十四、金融憑證詐騙案(刑法第194條第2款)
使用偽造、變造的委託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進行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進行金融憑證詐騙,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
2、單位進行金融憑證詐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四十五、信用證詐騙案(刑法第195條)
進行信用證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使用偽造、變造的信用證或者附隨的單據、文件的;
2、使用作廢的信用證的;
3、騙取信用證的;
4、以其他方法進行信用證詐騙活動的。
四十六、信用卡詐騙案(刑法第196條)
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
2、惡意透支,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
四十七、有價證券詐騙案(刑法第197條)
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庫券或者國家發行的其他有價證券進行詐騙活動,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應予追訴。
四十八、保險詐騙案(刑法第198條)
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
2、單位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