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是利好還是利空
屬於比較中性的消息。可轉債可以轉換為股票,這對於一家公司來說屬於利空,因為股本擴大了,攤薄了每股收益,導致市盈率「高企」;但是公司得到了一筆發展資金,對公司來說這是利好。
B. 股票轉債券什麼意思
股票轉債券的完整文字表述應該是「股票可轉債券」:實際上就是該上市公司的增發可以適時轉為股票的一種債券,轉或不轉都是持有人自己說了算。兄弟科技上市公司今日發行「兄弟發債」就是這種可轉債。搖號配售,一個號只有10股(1000元)、買到手一般都會賺錢,但沒有新股賺得多。
C. 如何用債券轉成股票
影響可轉債投資價值的關鍵因素之一是轉換價格,是指可以換成一股普通股的票面價值,如果可轉債的票面價值為100元,每股股票的轉換價格為5元,那麼轉換率為20%,轉換價格或轉換率會隨著時間變動,同事還要考慮到債券持有期限內的股票分割和股息發放等因素,做出相應的調整。
關鍵因素之二是轉換價值,是指可轉債當時的股票市價可以轉換成多少股票。一般而言,轉換價值等於轉換率乘以每股股票的當時市價,例如,票面價值為100元的可轉債的轉換率為20%,可以換到的股票時間為每股6元,那麼轉換價值就為120元。
由於轉換價格是事先約定的,所以股票市價越高,轉換價值也越高,反之亦然。因此可轉債的轉換價值與股票市價有關。
但是可轉債的實際市價也在波動,一級市場的而發行價格的市盈率也在變動,他可能與轉換價值相同或者不同,如果實際市價超過或者低於轉換價值,可轉債則為升水或貼水。
你好
D. 怎麼才能把債券轉成股票
把債券轉成股票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一是必須持有的是可轉債;二是必須是持有到可轉期間;三是必須自己主動申請、操作轉股,如果持有可轉債者自己沒有申請,公司將視為自動放棄轉債機會。
E. 債券轉股票
可轉換債券是公司發行的.....由投資者認購的....轉換的股票是新增加的....算是變相發行IPO
F. 可轉債隨時可以轉換成股票嗎
當然不可以隨時轉換啦,一般在轉股期內才能轉股。這個時間是什麼具體怎麼操作可以往下詳細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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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轉債是什麼?
如果上市公司有向投資者借錢的想法,可通過發行可轉債的方式籌集資金。可轉債也被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也就是說它既是債券,在一定條件的作用下可轉換成股票,借錢方立馬變成了股東,盈利也增加了。
講個例子,某家上市公司,它發行可轉債,當面值為100元的時候,假設5塊錢是轉股價格的話,也就意味著在後期可以換成20股的股票。在後期假設這只股票上漲至10塊錢這個水平,當初就100元價值的就可轉債,現在,就直接可以換到了10×20=200元的股票,整體收益竟然翻了一番。
但是,如果說股價下跌我們也可以選擇繼續持有不轉股,在持有期間,公司仍舊會繼續支付利息,同時,有些可轉債也是可以回售的,如果說在最後兩個計息年度內不間斷三十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70%時,我們也可以建議公司以債券面值加上當期的利息的價格回售我們的債券。所以可以看到的是,可轉債既能夠讓投資者感受到債券的穩健性,同時也能感受到股票價格波動帶來的刺激感,還能作為資產配置的工具,在兼顧更高的收益的時候,也是可以抵禦市場整體下跌造成的風險。例如之前的英科轉債就在一年裡面,它都從當初100元漲到高達3618元,這也太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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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轉債怎麼買賣?如何轉股?
(一)如何買賣
1、發行時參與
當你持有該債券所對應的股票之時,是可以獲得優先配售的資格的;倘若沒有持股,就只可以參加申購打新,中簽是買入的唯一條件。要想賣出優先配售和申購打新,則需要等到債券上市之後才可以。
2、上市後參與
與股票買賣操作沒啥區別,和股價一樣,轉債的價格基本上都是根據市場實時變化的,但僅僅是可轉債的1手僅10張,而且用的是T+0交易制度,也就是說投資者是可以隨買隨賣的。
(二)如何轉股
只要是轉股就必須在轉股期。目前市場上交易的可轉債轉股期一般是在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後至可轉債到期日為止,在規定的期間里任何一個交易日都可進行免費轉股。
三、可轉債價格與股票價格有哪些關系?
可轉債的價格與股價是有很強的關聯性的,如果在股市牛市的時候,可轉債的價格都會伴隨著股票價格有所漲動,要是在熊市了就會一起跌。和股票相比,可轉債的風險要小一些,畢竟可轉債有回售和債券的收益。但是奉勸大家在投資可轉債之前,還是得要看個股的趨勢,如果不太清楚某隻個股的話,就點擊這個鏈接了解一下吧,輸入自己想要了解的股票代碼,進行深度分析:【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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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債券轉股票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那麼當可轉換債券轉股後會稀釋上市公司每股的業績,股價可能會下跌,會對上市公司有負面影響。特別是轉股的量比較大的時候,就有可能具有利空效益。但是,如果可轉債發行投入的項目效益非常好,股價也有可能會上漲,可以帶動上市公司的業績層面,那麼會對上市公司有利好的效益。
【拓展資料】
債券轉股票技巧如下:
一、股市行情萎靡不振,交易萎縮,指數一路下跌時,不適宜出售可轉換債券或轉債轉換為股票,此時應該保留轉債,獲取固定的利息。
二、股市行情由弱轉強,交易逐漸上漲,指數上升時,可以將債券按照相應價格轉換為股票,以獲得公司業績分紅等其他利益。
三、股市行情好,交易旺盛,指數一路飆升,可轉換債券超出成本價格時,可以直接賣出債券,直接獲利。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的一種形式,其持有人可以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它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業債券,是公司債券的一種,不僅有債權的特徵,也有期權的特徵。
可轉債注意事項如下:
一、轉股期內可轉債才能轉股,可轉債轉股期一般為可轉債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後至可轉債到期日為止,期間任何一個交易日都可轉股。
二、可轉債交易支持T+0,即當天買入當天即可賣出,如果債券價格波動較大,也可以選擇提前在高點賣出,拿回本金。
三、為了保護公司利益,可轉債一般都配有提前贖回條款,也就是當股價上漲遠超過可轉債約定的轉股價格時,公司可強制按約定價格提前贖回。因此投資者需要把握轉股時機,以免因提前贖回而損失預期收益。
H. 可轉債是不是基金 如何轉成股票 轉成股票是否劃算
可轉債不是基金,可轉債是債券,屬於債券類別,轉成股票也是需要時產是的,一般是6個月,等債券到期。一般人是通過打新來賺取小額利潤,很少有人會持有到變成股票,但是你也可以嘗試一下。
I. 公司債券轉股票利好還是利空
公司債券轉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要看對象是誰,對於債權人來說就是利好,對於先持股者就是利空。很簡單的道理,手中有債券的人,可以可以通過債轉股可變通成股票,成為名副其實的股東,可享受一切該公司的權益。但是對於先期持有該股股票的人來說,就是不好的消息,因為該股的數量會增加,給該股炒作帶來一定的困難。
【拓展資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它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目前國內市場,就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被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可以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資本增值。
對於已經持有可轉債正股的投資者來說,除了可以享受配售小賺一筆之外,更關心的則是股票股價的走勢。公司發行可轉債對於股票到底有何影響,是利好還是利空,這才是關鍵。
可交換債券主要特徵:
一、可交換債券和其轉股標的股分別屬於不同的發行人,一般來說可交換債券的發行人為控股母公司,而轉股標的的發行人則為上市子公司。
二、可交換債券的標的為母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股票,為存量股,發行可交換債券一般並不增加其上市子公司的總股本,但在轉股後會降低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持股比例。
三、可交換債券給籌資者提供了一種低成本的融資工具。由於可交換債券給投資者一種轉換股票的權,其利率水平與同期限、同等信用評級的一般債券相比要低。因此即使可交換債券的轉換不成功,其發行人的還債成本也不高,對上市子公司也無影響。
J. 在什麼情況下將轉債換成股票是合理的
什麼是可轉債?
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目前國內市場,就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被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可以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資本增值。所以投資界一般戲稱,可轉債對投資者而言是保證本金的股票。
基本收益:
當可轉債失去轉換意義,就作為一種低息債券,它依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如果實現轉換,投資者則會獲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獲得股息收入。
最大優點:
可轉債具備了股票和債券兩者的屬性,結合了股票的長期增長潛力和債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優勢。此外,可轉債比股票還有優先償還的要求權。
投資風險:
投資者在投資可轉債時,要充分注意以下風險:
一、可轉債的投資者要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二、利息損失風險。當股價下跌到轉換價格以下時,可轉債投資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因可轉債利率一般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利率,所以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第三、提前贖回的風險。許多可轉債都規定了發行者可以在發行一段時間之後,以某一價格贖回債券。提前贖回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後,強制轉換了風險。
投資防略:
當股市形勢看好,可轉債隨二級市場的價格上升到超出其原有的成本價時,投資者可以賣出可轉債,直接獲取收益;當股市低迷,可轉債和其發行公司的股票價格雙雙下跌,賣出可轉債或將轉債變換為股票都不劃算時,投資者可選擇作為債券獲取到期的固定利息。當股市由弱轉強,或發行可轉債的公司業績看好時,預計公司股票價格有較大升高時,投資者可選擇將債券按照發行公司規定的轉換價格轉換為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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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債的根本還是"債",需要還本付息;
但是這種債有個特殊性,就是債權人有權利根據債務人的股票價格的情況把債轉換為股票,相應得,債權也就轉換為股權.
當你認為該公司的業績增長會比較好而股價表示很高時,就是將"轉債"轉換為股票的時候.
轉債,全名叫做可轉換債券(Convertible bond;CB)
以前市場上只有可轉換公司債,現在台灣已經有可轉換公債。
簡單地以可轉換公司債說明,A上市公司發行公司債,言明債權人(即債券投資人)於持有一段時間(這叫閉鎖期)之後,可以持債券向A公司換取A公司的股票。債權人搖身一變,變成股東身份的所有權人。而換股比例的計算,即以債券面額除以某一特定轉換價格。例如債券面額100000元,除以轉換價格50元,即可換取股票2000股,合20手。
如果A公司股票市價以來到60元,投資人一定樂於去轉換,因為換股成本為轉換價格50元,所以換到股票後利即以市價60元拋售,每股可賺10元,總共可賺到20000元。這種情形,我們稱為具有轉換價值。這種可轉債,稱為價內可轉債。
反之,如果A公司股票市價以跌到40元,投資人一定不願意去轉換,因為換股成本為轉換價格50元,如果真想持有該公司股票,應該直接去市場上以40元價購,不應該以50元成本價格轉換取得。這種情形,我們稱為不具有轉換價值。這種可轉債,稱為價外可轉債。
乍看之下,價外可轉債似乎對投資人不利,但別忘了它是債券,有票面利率可支領利息。即便是零息債券,也有折價補貼收益。因為可轉債有此特性,遇到利空消息,它的市價跌到某個程度也會止跌,原因就是它的債券性質對它的價值提供了保護。這叫Downside protection 。
至於台灣的可轉換公債,是指債權人(即債券投資人)於持有一段時間(這叫閉鎖期)之後,可以持該債券向中央銀行換取國庫持有的某支國有股票。一樣,債權人搖身一變,變成某國有股股東。
可轉換債券,是橫跨股債二市的衍生性金融商品。由於它身上還具有可轉換的選擇權,台灣的債券市場已經成功推出債權分離的分割市場。亦即持有持有一張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投資人,可將債券中的選擇權買權單獨拿出來出售,保留普通公司債。或出售普通公司債,保留選擇權買權。各自形成市場,可以分割,亦可合並。可以任意拆解組裝,是財務工程學成功運用到金融市場的一大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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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交易期間,因以下情況下暫停交易:
暫停原因及停牌時間
公布因發行股票、送股等引起股本變動 暫停交易半天。
如在交易日內披露,則見報當天暫停交易半天;如在非交易日披露,在見報後第一個交易日暫停交易半天。
公布進行收購、兼並或改組等活動
公布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
公布發生涉及公司的重大
訴訟案件
公布中期報告或年度報告
公布股東收益分配方案
公司公布有關股份變動涉及
調整轉換價格的信息暫停交易一天。
在交易日召開股東大會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上述的規定,當可轉換債券公司在交易日召開股東大會,從召開當日到信息披露需要一天半的時間,這點也與A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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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轉換債券作為兼具股票和債券雙重屬性的衍生品種,其條款之復雜遠遠超過了單純的股票或債券,而近期雅戈爾等轉債發行條款的修改,又使得判斷其投資價值變得更加撲朔迷離。那麼,投資者應如何分析,才能做到簡單明了而又不失准確呢?
可轉換債券條款雖多,但最影響其投資價值判斷的,無非是四條:利率條款、轉股價格、贖回條款、回售條款。
票面利率只具有象徵意義
與一般債券相比,可轉換債券的利率是比較低的,目前發行的可轉換債券的票面利率多在1%上下,只具有象徵意義,利率的高低對可轉換債券不具有決定性的意義。從實踐上看,目前的規定是可轉換債券的利率不超過一年期銀行存款利率,而一般債券的年利率要高於銀行同期存款利率的40%左右;從另一方面看,可轉換債券的利率越高,說明其債券屬性上升而股票屬性下降,投資者從轉股獲得的收益相應下降,可能反而得不償失。總而言之,票面利率不應是投資者關注的重點。
轉股價格是所有條款的核心
可轉換債券的轉股價格越高,越有利於老股東而不利於可轉債持有人;反之,轉股價格越低,越有利於可轉債持有人而不利於老股東。由於可轉換債券的發行公司控制在老股東手中,所以發行人總是試圖讓可轉換債券持有人接受較高的轉股價格。
目前新發行可轉換債券的二級市場價格普遍低於面值,正是這種思路的體現。陽光轉債發行以後,各家發行人及承銷商都接受了這樣的"國際化思路":可轉換債券的轉股價格要高於二級市場價格一定幅度,最好在30%以上。殊不知,簡單的拿來主義勢必造成嚴重的水土不服:與國際市場不同,國內市場股票的價格與流通盤的大小有相當大的關系,可轉換債券全部轉變為股票以後,必然造成流通盤的大幅度增加,進而必然拉低發行人的二級市場股票價格。由於可轉換債券的轉股價格在條款設計上,與轉換前的二級市場價格掛鉤,這樣,一旦可轉換債券的轉股期開始以後,投資者就會發現,初始轉股價格原來如此高高在上。這里僅僅論及流通盤的因素,更不要說可轉換債券轉股造成收益的稀釋(在目前的A股市場,這幾乎是必然的)、股性的呆滯、對當時指數位置的判斷等等。
為了吸引投資者盡快把債券轉換為股票,應對二級市場上股票價格的波動和利潤分配等造成的股本變動,一般可轉換債券都規定了轉股價格的修正條款。為分配紅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現金分紅等設計的調整公式雖然復雜,但這個公式一般是嚴密而周全的,對發行人和投資者都能夠做到公平合理;關鍵在於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一般而言,由於轉股價格相對保持不變,股票二級市場價格的走高能夠給投資者帶來收益,促使其積極轉股,有利於發行人和投資者雙方達到最初目的,所以轉股價格一般不會向上調整;但是,如果股票二級市場價格的低迷,甚至長期低於轉股價格,投資者行使轉股權就要出現虧損,不利於發行人達到轉股的目的,也不利於投資者獲取收益。所以,可轉換債券一般都規定有向下修正條款。也就是說,在股票價格低於轉股價格並且滿足一定條件時,轉股價格可以向下修正,直至新的轉股價格對投資者有吸引力,並促使其轉股。應該說,向下修正條款是對投資者的一種保護。
參考資料:http://ke..com/view/134737.html?wtp=tt
可轉債轉成股票有幾種情況
(1)自願轉股:
假設某投資者持有絲綢轉債1手,即1000元面值。在該轉債限定的轉股期限內,此 人將其持有的絲綢轉債全部申請轉股,當時的轉股價(R)假定為5.38元。交易所交易系 統接到這一申請,並核對確認此1000元有效後,會自動地將這1000元轉債(P)進行轉股 。轉股後,該投資者的股東帳戶上將減少1000元的絲綢轉債,增加S數量(S=P/R的取整=1000/5.38的取整=185),即185股吳江絲綢股份公司的股票。而未除盡的零債部分,交 易系統自動地以現金的方式予以返還,即該投資者的資金帳戶上增加C數量(C=P-S×R=1000-185×5.38=4.7元),即4.7元的現金。
(2)有條件強制性轉股:
如某可轉債所設有條件強制性轉股條款為:「當本公司正股價連續30個交易日高於當時生效的轉股價達到120%時,本公司將於10個交易日內公告三次,並於第12個交易 日進行強制性轉股,強制轉股比例為所持可轉債的35%,強制轉股價為當時生效的轉股價的102%。」假設某日因該強制轉股條件生效而進行強制轉股時,某投資者擁有面值 為1000元的可轉值,而當時生效的轉股價為4.38元,則該投資者被強制轉股所得股票數量為S,S=P'/R'的取整部分,P'為被進行強制轉股的可轉債數量=(1000×35%)四舍五 入後所得的整數倍=400,R'為強制轉股價=4.38×102%≈4.47,S=400/4.47的取整部分=89(股),不夠轉成一股的零債部分以現金方式返還,返還數量C=P'-S×R'=400-89×4.46=3.06元。
最終,這次有條件強制轉股結束後,該投資者股東帳戶上該種可轉債和股票的增減數量為:減400元面值的可轉債,增89股相應的股票;現金帳戶上增加3.06元。
(3)到期無條件強制性轉股:
以絲綢轉債為例,該可轉債設有到期無條件強制性轉股條款,為:「在可轉債到期日(即2003年8月27日)前未轉換為股票的可轉債,將於到期日強制轉換為本公司股票, 若2003年8月27日並非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則於該日之下一個交易日強制轉換為 本公司股票。在此之前10個交易日,本公司將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報刊上刊登公告3次提醒可轉債持有人。可轉債持有人無權要求本公司以現金清償可轉債 的本金,但轉股時不足一股的剩餘可轉債,本公司將兌付剩餘的票面金額。」
該可轉債最後一年利率為1.80%,假設其到期強制轉股價格為4.08元,如某投資者在2003年8月27日仍持有絲綢轉債1000元,則該投資者所持有的1000元轉債將被全部進 行強制轉股。其轉股所得股數為S=1000/4.08的取整部分=245,轉股後的剩餘零債則予 以返還本金和最後一年利息,本息計算公式:C=(1000-245×4.08)×(1+1.80%)=0.41(元)。
這樣,該可轉債持有人的股東帳戶上將沒有絲綢轉債,而增加吳江絲綢股票245股 ,其現金帳戶上將增加0.41元現金,該持有人也由債權人完全轉為吳江絲綢公司的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