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安凍結期限新規定
公安機關凍結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為六個月。凍結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為二年。 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公安機關應當在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每次續凍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每次續凍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法律分析:公安機關凍結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為六個月。凍結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為二年。 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公安機關應當在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每次續凍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每次續凍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凍結是指人民法院在進行訴訟保全或強制執行時,對被申請執行人在銀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單位的存款所採取的不準其提取或轉移的一種強制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凍結措施時,不得凍結被申請執行人銀行賬戶內國家指明用途的專項資金。但被申請執行人用這些名義隱蔽資金逃避履行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凍結。
凍結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的最長期限為六個月,需要繼續凍結的,應在凍結到期前向銀行、信用合作社等辦理凍結手續,否則,逾期不辦理,視為自動解除凍結。
權利人書面申請出售被凍結的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不損害國家利益、被害人、其他權利人利益,不影響訴訟正常進行的,以及凍結的匯票、本票、支票的有效期即將屆滿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依法出售或者變現,所得價款應當繼續凍結在其對應的銀行賬戶中;沒有對應的銀行賬戶的,所得價款由公安機關在銀行指定專門賬戶保管,並及時告知當事人或者其近親屬。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三十三條
需要凍結犯罪嫌疑人在金融機構等單位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的,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協助凍結財產通知書,通知金融機構等單位執行。
第二百三十六條:凍結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為六個月。凍結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公安機關應當在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每次續凍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每次續凍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繼續凍結的,應當按照本規定第二百三十三條的規定重新辦理凍結手續。逾期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的,視為自動解除凍結。
B. 法院凍結股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
法律分析:刑訴法沒有具體規定凍結股票的期限,有關凍結財產期限的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八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四條 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已被凍結的,不得重復凍結。
C. 凍結股票期限最長為多長時間
法律分析:申請法院執行有時間限制。期限為兩年,從生效判決或者其他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後一日開始計算。那麼法院對股票的凍結期限是多長時間,法院執行過程中,查封房屋的最長期限是三年;凍結銀行存款的期限是一年;凍結股票的最長期限為三年。到期前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續行查封、凍結。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 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以其價額足以清償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額及執行費用為限,不得明顯超標的額查封、扣押、凍結。發現超標的額查封、扣押、凍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被執行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及時解除對超標的額部分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但該財產為不可分物且被執行人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其他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除外。
第三十三條 金融機構擅自解凍被人民法院凍結的款項,致凍結款項被轉移的,人民法院有權責令其限期追回已轉移的款項。在限期內未能追回的,應當裁定該金融機構在轉移的款項范圍內以自己的財產向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 有關單位收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被執行人收入的通知後,擅自向被執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權責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應當裁定其在支付的數額內向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四百八十七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
D. 公安凍結賬戶新規定2020
法律分析:公安機關凍結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為六個月。凍結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公安機關應當在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每次續凍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每次續凍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繼續凍結的,應當重新辦理凍結手續。逾期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的,視為自動解除凍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四條 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已被凍結的,不得重復凍結。
E. 銀行凍結賬戶的期限
法律分析:凍結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為六個月。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三十六條 凍結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為六個月。凍結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公安機關應當在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每次續凍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每次續凍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繼續凍結的,應當按照本規定第二百三十三條的規定重新辦理凍結手續。逾期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的,視為自動解除凍結。
F. 有權機關凍結期限新規定
法律分析:1、公安機關凍結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為六個月。凍結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公安機關應當在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每次續凍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次續凍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繼續凍結的,應當按照本規定第二百三十三條的規定重新辦理凍結手續。逾期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的,視為自動解除凍結。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二百三十三條 需要凍結犯罪嫌疑人在金融機構等單位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的,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協助凍結財產通知書,通知金融機構等單位執行。
第二百三十六條 凍結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為六個月。凍結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公安機關應當在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 續凍結手續。每次續凍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次續凍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繼續凍結的,應當按照本規定第二百三十三條的規定重新辦理凍結手續。逾期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的,視為自動解除凍結。
G. 公安凍結期限新規定是什麼
一、公安凍結期限新規定是什麼
1、公安機關凍結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為六個月。凍結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為二年。 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公安機關應當在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每次續凍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每次續凍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2、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二百三十九條
需要凍結犯罪嫌疑人財產的,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協助凍結財產通知書,明確凍結財產的賬戶名稱、賬戶號碼、凍結數額、凍結期限、凍結范圍以及是否及於孳息等事項,通知金融機構等單位協助辦理。
凍結股權、保單權益的,應當經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
凍結上市公司股權的,應當經省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
二、公安凍結銀行卡多長時間解凍
公安凍結銀行卡解凍時間分以下三種:
1、三天內解凍,這種情況通常是公安局已經查明此銀行卡與案件無關;
2、六個月之內解凍,這種情況是公安局已經破案,涉及案件的銀行卡在六個月之內解凍;
3、無限期凍結或者永久性凍結,這種情況是公安局查詢該卡資金來源不明,並且案件遲遲還沒有結案。
H. 刑事案件凍結財產的期限
法律分析:刑事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二百四十三條 凍結存款、匯款、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期貨保證金等財產的期限為六個月。每次續凍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對於重大、復雜案件,經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凍結存款、匯款、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期貨保證金等財產的期限可以為一年。每次續凍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二百四十四條 凍結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為二年。每次續凍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第二百四十五條 凍結股權、保單權益或者投資權益的期限為六個月。每次續凍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I. 工商銀行被公安局凍結一般凍結多久
只要案子沒有結束,就一直會被凍結,如果案子結束了,凍結的銀行卡6個月之內會解凍。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凍結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為六個月。凍結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公安機關應當在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每次續凍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每次續凍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拓展資料:
1.其他凍結情況的解凍時間:
工商銀行卡被凍結,首先得找到被凍結的原因,如果是信用卡,持卡人未還清信用卡欠款,就可以及時把款項還清,打電話給銀行客服,如實說明情況,一般會給信用卡解凍。
2.銀行卡如果被凍結了多久自動解凍取決於是何種原因導致的銀行卡被凍結,不同情況的解凍周期是不一樣的,常見被凍結的解除情況如下:
假如密碼輸入次數達3次,銀行卡被凍結,,這個屬於短暫凍結,24小時後可自動解凍。
3.如果是銀行卡丟失進行掛失處理,導致銀行卡被凍結,沒有自動解凍周期,需要申請人帶著身份證信息重新辦理銀行卡補辦手續,如果丟失的銀行卡被找到,可以致電客服人員進行解凍。
4.如果是個人經濟違法行為,導致銀行卡被凍結:將事件處理完畢,欠款還清,方可向銀行申請解凍。銀行卡被法院凍結,一般不能超過6個月,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和其他資金的期限也不得超過6個月;如果是情況特殊或者司法需要,可以延期3個月。如果持卡人涉嫌犯罪,需要賠付或繳納罰金,就會永久凍結銀行卡賬戶。
操作環境:工商銀行v.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