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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證券法怎麼規定股票上市

發布時間:2022-08-22 10:49:10

『壹』 新《證券法》對上市制度作了哪些調整現行上市制度的實施有哪些具體安排

上交所投教專員

原《證券法》對於股票、公司債券等證券在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定了具體的上市條件。此外,還就聘請上市保薦人、申請上市應報送文件以及上市公告等事項作了要求。

新《證券法》不再具體規定上市條件,明確由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作出規定;同時,明確上市規則規定的上市條件要就發行人的經營年限、財務狀況、最低公開發行比例和公司治理、誠信記錄等提出要求。此外,新《證券法》也不再規定上市保薦人、申請上市應報送文件以及上市公告等事項。

以科創板為例,《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中除了從股本總額、公開發行股份比例等指標角度規定了通用的上市條件外,還規定了五項市值及財務指標,以包容不同類型科創企業的上市需求。上市規則也就紅籌企業、具有表決權差異安排企業上市規定了相應的上市標准,以適應這些企業申請在科創板上市。

需要說明的是,聘請上市保薦人、上市相關文件報送和披露等雖然不再是《證券法》具體規范的事項,但上交所主板、科創板上市規則中對上市保薦、上市相關文件報送和披露作出了規范要求,公司申請上市時仍應當遵守相關規則的規定。

『貳』 申請股票上市要符合哪些條件

申請股票上市要符合以下條件:
1、公司運行良好,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2、最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3、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經濟犯罪等法律規定的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十二條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三)最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四)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
公開發行存托憑證的,應當符合首次公開發行新股的條件以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叄』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2022修正)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規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行為,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根據《證券法》《公司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適用本辦法。

境內公司股票以外幣認購和交易的,不適用本辦法。第三條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應當符合《證券法》《公司法》和本辦法規定的發行條件。第四條發行人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須真實、准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第五條保薦人及其保薦代表人應當遵循勤勉盡責、誠實守信的原則,認真履行審慎核查和輔導義務,並對其所出具的發行保薦書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負責。第六條為證券發行出具有關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應當按照本行業公認的業務標准和道德規范,嚴格履行法定職責,並對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負責。第七條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對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核准,不表明其對該股票的投資價值或者投資者的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股票依法發行後,因發行人經營與收益的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責。第二章發行條件第一節主體資格第八條發行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經國務院批准,有限責任公司在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公開發行股票。第九條發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3年以上。

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第十條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第十一條發行人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第十二條發行人最近3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第十三條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第二節規范運行第十四條發行人已經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第十五條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已經了解與股票發行上市有關的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第十六條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任職資格,且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36個月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最近12個月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第十七條發行人的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營運的效率與效果。第十八條發行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最近36個月內未經法定機關核准,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過證券;或者有關違法行為雖然發生在36個月前,但目前仍處於持續狀態;

(二)最近36個月內違反工商、稅收、土地、環保、海關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受到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

(三)最近36個月內曾向中國證監會提出發行申請,但報送的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或者不符合發行條件以欺騙手段騙取發行核准;或者以不正當手段干擾中國證監會及其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工作;或者偽造、變造發行人或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簽字、蓋章;

(四)本次報送的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五)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

(六)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第十九條發行人的公司章程中已明確對外擔保的審批許可權和審議程序,不存在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進行違規擔保的情形。第二十條發行人有嚴格的資金管理制度,不得有資金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以借款、代償債務、代墊款項或者其他方式佔用的情形。

『肆』 股票上市的條件

《證券法》第十二條規定,股票上市需要滿足的條件:
(一)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三)最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四)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
公開發行存托憑證的,應當符合首次公開發行新股的條件以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拓展資料:
股票上市是指已經發行的股票經證券交易所批准後,在交易所公開掛牌交易的法律行為,股票上市,是連接股票發行和股票交易的"橋梁"。
在我國,股票公開發行後即獲得上市資格。上市後,公司將能獲得巨額資金投資,有利於公司的發展。新的股票上市規則主要對信息披露和停牌制度等進行了修改,增強了信息披露的透明性,是一個進步,尤其是重大事件要求細化持續披露,有利於普通投資者化解部分信息不對稱的影響。
股票上市後,會有更多的投資者認購公司股份,公司則可將部分股份轉售給這些投資者,再將得到的資金用於其他方面,這就分散了公司的風險。
股票上市後便於投資者購買,自然提高了股票的流動性和變現力。
股票上市必須經有關機構審查標准並接受相應的管理,執行各種信息披露和股票上市的規定,這就大大增強了社會公眾對公司的信賴,使之樂於購買公司的股票。同時,由於一般人認為上市公司實力雄厚,也便於公司採用其他方式(如負債)籌措資金。
上市公司為社會所知,並被認為經營優良,會帶來良好聲譽,吸引更多的顧客,從而擴大銷售量。
股票上市後,公司股價有市價可循,便於確定公司的價值,有利於促進公司財富最大化。
股份公司發行的股票,在經有關部門批准後,就可以在股票市場(證券交易所)公開掛牌進行上市交易活動。
股票要上市交易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並按一定的原則和程序進行操作與運轉。 在股票交易中,為了有效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不損害公共利益,股票在上市過程中一般要遵循一下幾個原則:
公開性,公開性原則是股票上市時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它要求股票必須公開發行,而且上市公司需連續的、及時地公開公司的財務報表、經營狀況及其他相關的資料與信息,使投資者能夠獲得足夠的信息進行分析和選擇,以維護投資者的利益。
公正性,指參與證券交易活動的每一個人、每一個機構或部門,均需站在公正、客觀的立場上反映情況,不得有隱瞞、欺詐或弄虛作假等致他人於誤境的行為。
公平性,指股票上市交易中的各方,包括各證券商、經紀人和投資者,在買賣交易活動中的條件和機會應該是均等的。
自願性,指在股票交易的各種形式中,必須以自願為前提,不能硬性攤派、橫加阻攔,也不能附加任何條件。

『伍』 股票上市需要滿足的條件有哪些

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必須具備的條件:1、最近三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2、公司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3、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十三條公司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二)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三)最近三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四)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陸』 上市公司股票上市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上市公司股票上市需要滿足的條件包括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以及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五十條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柒』 簡述公司股票上市的條件

法律分析:
公司股票要上市對股本總額、股份總數中的佔比,公開股份的比例都有要求,最重要的是要經國務院相關機構核准。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①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②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③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④公司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證券法》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只有滿足以上四種,才可以上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五十二條 申請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報送下列文件:
(一)上市報告書;
(二)申請股票上市的股東大會決議;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營業執照;
(五)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財務會計報告;
(六)法律意見書和上市保薦書;
(七)最近一次的招股說明書;
(八)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文件。

衍生問題:
公司回購股份怎麼規定
中國證監會自受理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備案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未提出異議的,上市公司可以實施回購方案。採用集中競價方式回購股份的,上市公司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無異議函後的5個工作日內公告回購報告書;採用要約方式回購股份的,上市公司應當在收到無異議函後的兩個工作日內予以公告,並在實施回購方案前公告回購報告書。

『捌』 新《證券法》規定,申請證券上市交易應當符合什麼條件

申請證券上市交易,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上市條件。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上市條件,應當對發行人的經營年限、財務狀況、最低公開發行比例和公司治理、誠信記錄等提出要求。

『玖』 新《證券法》對股票公開發行上市條件做了哪些精簡優化

上交所投教專員

公開發行注冊制的一個核心要義,是真正把選擇權交給市場。新《證券法》對股票公開發行條件做了精簡和優化,將可以由投資者判斷的事項轉化為嚴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大力推動直接融資,增強資本市場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能力。

一是增強包容性。將「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修改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允許尚未實現盈利的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不再將依法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員工人數計算在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范圍內,進一步為企業在公開發行上市前依法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掃清了制度障礙。這一規定也將直接在科創板實施。

二是提升透明度。將「最近三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修改為「最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將「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修改為「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將原來需要作出較多實質判斷的發行條件優化為具體、客觀的執行標准。

三是注重統籌性。新《證券法》調整了上市公司發行新股制度,不再區分公開與非公開發行。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時,無論是否面向特定對象發行,不適用首次公開發行條件,由中國證監會規定發行條件和具體管理辦法。

四是取消法定上市條件。新《證券法》刪除了股票上市法定條件和報送文件的規定,改為由證券交易所做出規定,並明確了上市條件應當具備的要素。

『拾』 上市公司股票上市條件是怎樣的

成為上市公司必須滿足的條件有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以及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等。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夠上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五十條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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