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債轉股怎麼轉
債轉股轉成股票的方式為:打開交易軟體,選擇滬深→可轉債業務→債轉股,接著輸入想轉股的可轉債代碼,轉股代碼(輸入可轉債代碼後,一般會自動跳出來),接著輸入想要轉股的數量,點擊確定即可。
注意事項:
1、轉股期內可轉債才能轉股,可轉債轉股期一般為可轉債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後至可轉債到期日為止。期間任何一個交易日都可轉股。轉股操作必須在該可轉債發債公告約定的轉股期內的交易日進行,轉股時間與股票和債券的交易時間相同。其次,投資者必須通過託管該債券的證券公司進行轉股申報。各證券公司會提供各自的服務平台(如網上交易、自助委託或人工受理等),將投資者的轉股申報發給交易所處理。
2、申請轉股的可轉債總面值必須是1000元的整數倍。申請轉股最後得到的股份為整數股,當尾數不足1股時,公司將在轉股日後的5個交易日內以現金兌付。兌付金額為小數點後的股數乘以轉股價,比如剩餘0.88股,轉股價5元,則兌付金額為0.88*5=4.4元。
拓展資料
股票交易
一字型:即開盤價、收盤價、最高價、最低價在同一價位。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1)漲停:開盤即以漲停價開出,至收盤為止,漲停未被打開過,全天均以最高價成交,說明買盤旺盛,該股屬於強勢股。(2)跌停:開盤即以跌停價開出,至收盤為止,跌停未被打開過,全天均以最低價成交,說明賣盤沉重,該股屬於弱勢股。(3)交易非常冷清,全日交易只有一檔價位成交。
交易時間
周一至周五 (法定休假日除外)
上午9:30 --11:30 下午13:00 -- 15:00
競價成交
(1) 競價原則: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價格較高的買進委託優先於價格較低買進委託,價格較低賣出委託優先於較高的賣出委託;同價位委託,則按時間順序優先。
(2) 競價方式:上午9:15--9:25進行集合競價;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進行連續競價 (對有效委託逐筆處理)。
交易單位
(1) 股票的交易單位為「股」,100股=1手,委託買入數量必須為100股或其整數倍;
(2) 基金的交易單位為「份」,100份=1手,委託買入數量必須為100份或其整數倍;
(3) 國債現券和可轉換債券的交易單位為「手」,1000元面額=1手,委託買入數量必須為1手或其整數倍;
(4)當委託數量不能全部成交或分紅送股時可能出現零股 (不足1手的為零股),零股只能委託賣出,不能委託買入零股。
報價單位
股票以「股」為報價單位;基金以「份」為報價單位;債券以「手」為報價單位。例:行情顯示「深發展A」30元,即「深發展A」股現價30元/股。
交易委託價格最小變動單位:A股、基金、債券為人民幣0.01元;深B為港幣0.01元;滬B為美元0.001元;上海債券回購為人民幣0.005元。
漲跌幅限制
在一個交易日內,除首日上市證券外,每隻證券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個交易日收市價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超過漲跌限價的委託為無效委託。
「ST」和「*ST」
在股票名稱前冠以「ST」和"*ST""的股票表示該上市公司最近兩年連續虧損,或虧損一年,但凈資產跌破面值、公司經營過程中出現重大違法行為等情況之一,交易所對該公司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股票交易日漲跌幅限制5%。"
Ⅱ 可轉債轉股如何操作
可轉債轉股詳細操作方法
滬深兩市的可轉債轉股程序有很大不同,各有幾種方法。
上海市場
在證券交易頁面,委託賣出,輸入轉股代碼(注意不要輸成轉債代碼,否則就成買賣交易了),再輸入要轉股的數量即可(不用填轉股價,系統自動顯示的是100元)。有的券商界面中,委託買入亦可。這是因為,只要你下面輸入的是轉股代碼,則系統就默認為你要行使轉股的權利。
券商櫃台或電話轉股,方法同上。
深圳市場
網上轉股:在證券交易頁面,選擇其他委託(各個券商界面可能會有所區別,有疑問可向您的券商咨詢)中的轉股回售,操作方式選擇可轉債轉股,下面可以輸轉股代碼,也可輸入可轉債代碼,輸入要轉股的數量即可。同上海市場,選擇其他業務轉股,但這時只能輸可轉債代碼。
拓展資料
與一般債券相比,可轉換債券的利率是比較低的,發行的可轉換債券的票面利率多在1%上下,只具有象徵意義,利率的高低對可轉換債券不具有決定性的意義。
從實踐上看,規定是可轉換債券的利率不超過一年期銀行存款利率,而一般債券的年利率要高於銀行同期存款利率的40%左右;從另一方面看,可轉換債券的利率越高,說明其債券屬性上升而股票屬性下降,投資者從轉股獲得的收益相應下降,可能反而得不償失。總而言之,票面利率不應是投資者關注的重點。
轉股價格是所有條款的核心
可轉換債券的轉股價格越高,越有利於老股東而不利於可轉債持有人;反之,轉股價格越低,越有利於可轉債持有人而不利於老股東。由於可轉換債券的發行公司控制在老股東手中,所以發行人總是試圖讓可轉換債券持有人接受較高的轉股價格。
新發行可轉換債券的二級市場價格普遍低於面值,正是這種思路的體現。陽光轉債發行以後,各家發行人及承銷商都接受了這樣的"國際化思路":可轉換債券的轉股價格要高於二級市場價格一定幅度,最好在30%以上。
殊不知,簡單的拿來主義勢必造成嚴重的水土不服:與國際市場不同,國內市場股票的價格與流通盤的大小有相當大的關系,可轉換債券全部轉變為股票以後,必然造成流通盤的大幅度增加,進而必然拉低發行人的二級市場股票價格。由於可轉換債券的轉股價格在條款設計上,與轉換前的二級市場價格掛鉤,
這樣,一旦可轉換債券的轉股期開始以後,投資者就會發現,初始轉股價格原來如此高高在上。這里僅僅論及流通盤的因素,更不要說可轉換債券轉股造成收益的稀釋(在A股市場,這幾乎是必然的)、股性的呆滯、對當時指數位置的判斷等等。
為了吸引投資者盡快把債券轉換為股票,應對二級市場上股票價格的波動和利潤分配等造成的股本變動,一般可轉換債券都規定了轉股價格的修正條款。為分配紅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現金分紅等設計的調整公式雖然復雜,但這個公式一般是嚴密而周全的,對發行人和投資者都能夠做到公平合理;關鍵在於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
一般而言,由於轉股價格相對保持不變,股票二級市場價格的走高能夠給投資者帶來收益,促使其積極轉股,有利於發行人和投資者雙方達到最初目的,所以轉股價格一般不會向上調整;但是,如果股票二級市場價格的低迷,甚至長期低於轉股價格,投資者行使轉股權就要出現虧損,不利於發行人達到轉股的目的,也不利於投資者獲取收益。
所以,可轉換債券一般都規定有向下修正條款。也就是說,在股票價格低於轉股價格並且滿足一定條件時,轉股價格可以向下修正,直至新的轉股價格對投資者有吸引力,並促使其轉股。應該說,向下修正條款是對投資者的一種保護。
向下修正條款是對投資者的一種保護,也是為發債公司本身利益著想留得一條後手。之所以要向下修正,主要是擔心回購潮造成公司的資金鏈出現緊張的問題,修正後能促進轉股,也解決了公司的緊張局面。
Ⅲ 如何將可轉債轉成股票
轉債要在轉股期內才能轉股。現在市場上交易的可轉債轉股期一般是在可轉債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後至可轉債到期日為止;已處於轉股期的可轉債,T日買入T日就可以進行債轉股操作,轉成的股票T+1日可以賣出。
操作時間: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1、撥打對應賬戶的券商客服電話,驗證身份後,即可讓客服幫忙委託轉股。
2、持有人到對應的證券公司營業網點,讓工作人員來幫忙完成。
3、登錄證券賬戶,點擊持有的可轉債選擇委託賣出,然後輸入轉股代碼,然後再輸入轉股的數量。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
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投資價值
可轉換債券具有股票和債券的雙重屬性,對投資者來說是"有本金保證的股票" 。 可轉換債券對投資者具有強大的市場吸引力,其有利之處在於:
1.可轉換債券使投資者獲得最低收益權。
可轉換債券與股票最大的不同就是它具有債券的特性,即便當它失去轉換意義後,作為一種低息債券,它仍然會有固定的利息收入;這時投資者以債權人的身份,可以獲得固定的本金與利息收益。
如果實現轉換,則會獲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獲得股息收入。可轉換債券對投資者具有"上不封頂,下可保底"的優點,當股價上漲時,投資者可將債券轉為股票,享受股價上漲帶來的盈利;當股價下跌時,則可不實施轉換而享受每年的固定利息收入,待期滿時償還本金。
2.可轉換債券當期收益較普通股紅利高。
投資者在持有可轉換債券期間,可以取得定期的利息收入,通常情況下,可轉換債券當期收益較普通股紅利高,如果不是這樣,可轉換債券將很快被轉換成股票。
3.可轉換債券比股票有優先償還的要求權。
可轉換債券屬於次等信用債券,在清償順序上,同普通公司債券、長期負債(銀行貸款)等具有同等追索權利,但排在一般公司債券之後,同可轉換優先股,優先股和普通股相比,可得到優先清償的地位。
Ⅳ 可轉債如何轉換成股票
1、時間上有規定,可轉債要轉成股票需要在轉股內完成,市場上交易的可轉債通常是需要在可轉債發起結束日起,在六個月後到可轉債到期日之間,能夠在任何一個交易日將可轉債轉為股票。
2、可轉債轉為股票不會收取任何費用,將可轉債轉為股票也不需要多預留資金,是完全免費的。
3、可轉債有提前贖回條款,這點是可轉債持有人需要密切關注的,在公司發出贖回的公告後,需要持有人及時將可轉債轉為普通股票或者直接賣出可轉債,否則可能面臨到損失。公司一般只會按照不超過105元面值來贖回還未轉股的可轉債。在2007年8月份,上海電力轉債就有三家基金公司在內的投資者因為沒有及時將可轉債轉為股票,導致總損失超過了兩千萬元。
4、申請轉股的可轉債面值為1000的整數倍,當尾數不足1股時,公司將會在轉股日後的五個交易日內實行現金兌付。使用股價乘以小數點後的股數,比如0.8股,每股價格為10元,那麼兌付金額為8元。
可轉債轉股操作方法如下:
1、自行網上操作,可轉債持有人在規定的十年內登錄到證券賬戶中,選擇委託賣出,然後輸入轉股代碼,然後再輸入轉股的數量,注意,切勿輸入轉債代碼,否則會成為交易,系統顯示的價格是100元,不需要填寫轉股價。不同券商操作界面有差異,有的需要委託買入。不管什麼交易平台,在轉股時輸入轉股代碼,系統就會默認為可轉債持有人將行使轉股的權利。
2、撥打客服電話轉股,證券市場是可以通過電話委託交易或者轉股的,撥打對應賬戶的券商客服電話,驗證身份後,即可讓客服幫忙委託轉股。
3、線下轉股,就是可轉債持有人到對應的證券公司營業網點,讓工作人員來幫忙完成。
綜合以上,可轉債想要轉為股票操作方法是很簡單的,但是也需要注意轉股時間,轉股委託時的代碼,別超過轉股時間造成了經濟損失。可轉債既有債券也有股票的功能,所以對於買入可轉債後的處理方式有3種。1,在規定的時間轉換成股票。(一般正股價高於轉股價時選擇),轉股後需等到第二個交易日才能做賣出處理。2,直接進行可轉債買賣交易了解頭寸,獲取差價。3,按照債券的功能,到期後向債券發行方兌換本息。這種情況適用於可轉債價格低於本息之和。
Ⅳ 可轉債怎樣轉成股票
轉債要在轉股期內才能轉股。現在市場上交易的可轉債轉股期一般是在可轉債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後至可轉債到期日為止;已處於轉股期的可轉債,T日買入T日就可以進行債轉股操作,轉成的股票T+1日可以賣出。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綜述
可轉換債券 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時期內按一定比例或價格將之轉換成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證券的債券。
可轉換債券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簡稱,又簡稱可轉債,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兼具債權和股權的特徵。
可轉換債券 英語為:convertible bond(或convertible debenture、convertible note)。公司發行的含有轉換特徵的債券。在招募說明中發行人承諾根據轉換價格在一定時間內可將債券轉換為公司普通股。轉換特徵為公司所發行債券的一項義務。可轉換債券的優點為普通股所不具備的固定收益和一般債券不具備的升值潛力。
債券轉換
當債券持有人將轉換成股票時,有兩種會計處理方法可供選擇:賬面價值法和市價法。
採用賬面價值法,將被轉換債券的賬面價值作為換發股票價值,不確認轉換損益。贊同這種做法的人認為,公司不能因為發行證券而產生損益,即使有也應作為(或沖抵)資本公積或留存損益。再者,發行可轉換債券旨在把債券換成股票,發行股票與轉換債券兩種為完整的一筆交易,而非兩筆分別獨立的交易,轉換時不應確認損益。
在市價法下,換得股票的價值基礎是其市價或被轉換債券的市價中較可靠者,並確認轉換損益。採用市價法的理由是,債券轉換成股票是公司重要股票活動,且市價相當可靠,根據相關性和可靠性這兩個信息質量要求,應單獨確認轉換損益。再者,採用市價法,股東權益的確認也符合歷史成本原則。
Ⅵ 轉債怎麼轉股票
可轉債只能在規定的轉股期間內進行轉換,而可轉債的轉股期通常是在轉債發行完畢的當日開始計算,持續六個月的時間,在這期間都可以直接轉換。進行轉股的時候,直接在相關證券軟體的交易界面中將可轉債進行售出,選擇轉股的相關代碼以及需要轉入的數額即可。不過有的證券軟體的頁面中顯示的是買入,同樣只需輸入轉股的相關代碼後即可將可轉債轉為股票。
拓展資料
可轉債轉股怎麼操作?
1、上海市場
在證券交易頁面進行委託賣出,輸入轉股代碼而不是轉債代碼,再輸入想要轉股的數量就可以了。而有的券商頁面中,委託買入也可以,因為只要輸入轉股代碼系統就默認為你是要形式轉股的權利。如果是通過券商櫃台或是電話轉股的時候方法同上。
2、深圳市場
在證券交易頁面,選擇其他委託中的轉股回售,操作方式選擇「可轉債轉股」,下面可以輸入轉股代碼,也可以輸入轉債代碼,然後輸入要轉股的數量就可以了。如果選擇其他業務轉股,這時就只能輸入可轉債代碼了。
可轉債轉股數量=轉債手數×1000/轉股價格,另外投資者進行可轉債轉股要注意以下這些問題:
1.可轉債轉股時間一般來說是在可轉債發行結束之日起6個月之後到可轉債到期為止。
2.可轉債轉股無需任何費用。
3.一般來說可轉債是有提前贖回條款,因此債券的持有者需要對此密切關注,當發行公司發出贖回公告的時候,持有者就需要考慮是否出售手中的債券或者是轉換成為股票,因為發行公司一般只會按照超過面值非常小的金額(一般不超過105元)來贖回全部沒有未轉股的債券。
4.可轉債申請轉股的總面值必須是1000元的整數倍。
可轉債在股市中算是受歡迎的產品了,而且可轉債打新不需要其他條件,只要投資者開立證券賬戶,就可以參與可轉債打新,如果你不符合新股打新條件,那麼可轉債打新也是一個選擇。
Ⅶ 債券怎麼轉股票 哪裡操作
打開交易軟體,選擇滬深→可轉債業務→債轉股,接著輸入想轉股的可轉債代碼,轉股代碼(輸入可轉債代碼後,一般會自動跳出來),接著輸入想要轉股的數量,點擊確定即可。
轉股期內可轉債才能轉股,可轉債轉股期一般為可轉債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後至可轉債到期日為止。期間任何一個交易日都可轉股。
以東方財富為例:
操作環境:
品牌型號:iPhone13
系統版本:iOS15.4
app版本:v9.9.5
【拓展資料】
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日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債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
基本要素:
債券盡管種類多種多樣,但是在內容上都要包含一些基本的要素。這些要素是指發行的債券上必須載明的基本內容,這是明確債權人和債務人權利與義務的主要約定,具體包括:
1.債券面值
債券面值是指債券的票面價值,是發行人對債券持有人在債券到期後應償還的本金數額,也是企業向債券持有人按期支付利息的計算依據。債券的面值與債券實際的發行價格並不一定是一致的,發行價格大於面值稱為溢價發行,小於面值稱為折價發行,等價發行稱為平價發行。
2.償還期
債券償還期是指企業債券上載明的償還債券本金的期限,即債券發行日至到期日之間的時間間隔。公司要結合自身資金周轉狀況及外部資本市場的各種影響因素來確定公司債券的償還期。
3.付息期
債券的付息期是指企業發行債券後的利息支付的時間。它可以是到期一次支付,或1年、半年或者3個月支付一次。在考慮貨幣時間價值和通貨膨脹因素的情況下,付息期對債券投資者的實際收益有很大影響。到期一次付息的債券,其利息通常是按單利計算的;而年內分期付息的債券,其利息是按復利計算的。
4.票面利率
債券的票面利率是指債券利息與債券面值的比率,是發行人承諾以後一定時期支付給債券持有人報酬的計算標准。債券票面利率的確定主要受到銀行利率、發行者的資信狀況、償還期限和利息計算方法以及當時資金市場上資金供求情況等因素的影響。
5.發行人名稱
發行人名稱指明債券的債務主體,為債權人到期追回本金和利息提供依據。
上述要素是債券票面的基本要素,但在發行時並不一定全部在票面印製出來,例如,在很多情況下,債券發行者是以公告或條例形式向社會公布債券的期限和利率。
Ⅷ 債券怎樣轉換成股票
如果投資者購買了可轉債,可以直接在交易軟體上轉換成股票,一般每個證券公司的交易軟體上都有「債轉股」的功能,只要打開該功能後,輸入轉股的代碼和轉股的數量就能完成轉股操作。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Convertible bond)是債券持有人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可轉換債券的特點是債權性、股權性、可轉換性。
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其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基本收益:
當可轉換債券失去轉換意義,就作為一種低息債券,它依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如果實現轉換,投資者則會獲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獲得股息收入。
最大優點:
可轉換債券具備了股票和債券兩者的屬性,結合了股票的長期增長潛力和債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優勢。此外,可轉換債券比股票還有優先償還的要求權。
可轉換債券轉股公式:
可轉換債券轉換股份數(股)=轉債手數 *100/ 當次初始轉股價格
初始轉股價格可因公司送股、增發新股、配股或降低轉股價格時進行調整。若出現不足轉換1股的可轉換債券余額時,在T+1日交收時由公司通過登記結算公司以現金兌付。
投資者在投資可轉換債券時,要充分注意以下風險:
一、可轉換債券的投資者要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
二、利息損失風險。當股價下跌到轉換價格以下時,可轉換債券投資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因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利率,所以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
三、提前贖回的風險。許多可轉換債券都規定了發行者可以在發行一段時間之後,以某一價格贖回債券。提前贖回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後,強制轉換了風險。
當股市形勢看好,可轉換債券隨二級市場的價格上升到超出其原有的成本價時,投資者可以賣出可轉換債券,直接獲取收益;
當股市低迷,可轉換債券和其發行公司的股票價格雙雙下跌,賣出可轉換債券或將轉債變換為股票都不劃算時,投資者可選擇作為債券獲取到期的固定利息。當股市由弱轉強,或發行可轉換債券的公司業績看好時,預計公司股票價格有較大升高時,投資者可選擇將債券按照發行公司規定的轉換價格轉換為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