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可轉債的知識
可轉換債券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簡稱,又簡稱可轉債,通常利率較低,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業債券。
可轉債具有 債權和 股票期權的雙重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可以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轉換成 公司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資本增值。所以投資界一般戲稱,可轉債對投資者而言是 保證本金的股票。為什麼說可傳債是保證本金的股票?我們來看看哪些公司才能發行可轉債?發行人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當符合《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條件:
(1)最近3年連續盈利,且最近3年凈資產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屬於能源、原材料、基礎設施類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於7%;
(2)可轉換債券發行後,公司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0%;
(3)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40%;
(4)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還應當符合關於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從上述條件看,符合這種條件的公司都是A股市場上排名靠前的公司,信用等級較高的企業,我國還沒有出現可轉債違約的事件。
牛市跟漲,熊市跌得少:如上圖,在2005年-2014年的9年中,中證轉債指數在2006-2007年的牛市中快速上漲,但漲幅小於滬深300,這是可轉債的股性在發揮作用,主要為跟隨正股上漲,而在2008年的熊市中,跌幅較小,這是可轉的債性在發揮作用,而在上圖的9年中,可轉債的投資收益並不低於滬深300,但是波動性卻要小得多,可見可轉債風險雖低,但投資收益並不低。一般可轉債的債券隱含收益率和 相同久期相同信用等級純債相當時,可轉債就基本到底,此時的正股上漲期權相當於免費白送。
2. 可轉債可視作.債券+股票看漲期權的組合.是對是錯
贊同你的說法。但是他的期權杠桿率不是很高。
謝謝你的提問。
3. 可轉債可視作債券加股票看漲期權的組合是對還是錯
我們所生活的環境,每時每刻都會發生著各種各樣的變化,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以及科技技術的不斷進步,人們的生活方式發生了許許多多的改變。怎麼生活當中經濟活動變得越來越繁華了,在現實生活當中,我們不免不會遇到一些關於金融的問題,那麼對於可轉債,可是做債券加股票,看漲期權的組合是對還是錯的呢,對於這個問題,我們必須要謹慎看待。首先對於這種看法他是對的,一方面,可轉債可以像債券一樣,只有到期兌換本息,另一方面,在轉換期內,正股價格如果高於轉換價格。轉股時就可以賺取差價,這與看漲期無異,所以說這個組合是正確的。
4. 可轉債基金是什麼
可轉債基金的主要投資對象是可轉換債券,境外的可轉債基金的主要投向還包括可轉換優先股,因此也稱為可轉換基金。持有可轉債的投資人可以在轉換期內將債券轉換為股票,或者直接在市場上出售可轉債變現,也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金和利息。可轉債的基本要素包括基準股票、債券利率、債券期限、轉換期限、轉換價格、贖回和回售條款等。可轉債是普通債券和可轉換為股票的期權的混合物,轉債價格和基準債券價格的差額構成了內含期權的價值。
拓展資料:
其一是債券具有的利率風險。其二是股價波動的風險,因為可轉債內含轉股期權,所以發債企業股票的價格對可轉債的價格有很大的影響。雖然可轉債的價格與股價之間並不是完全正相關的關系,但是兩者是緊密聯系的。當股票價格飆升、遠離轉換價格時,可轉債價格隨之上升。
當可轉債價格遠遠高於債券的內在價值時,其存在著很大的下行風險。如果股票的價格大幅下滑,可轉債的價格也會相應下跌很多。此外,目前國內的轉債市場尚不成熟,品種數量不夠豐富,而且流動性不足,這樣會給可轉債基金構造投資組合和未來資產的及時變現帶來一定的困難。
在美國的共同基金中,可轉債基金所佔的比重並不大,目前26隻主要的可轉債(可轉換)基金資產凈值約159億美元。但是可轉債基金的長期表現不俗,至2004年4月初,上述基金過去五年的平均年回報率為7.25%,過去三年的平均年回報率為7.47%,過去一年的平均回報率為28.86%;而同期標普500指數的漲幅分別為-1.3%、2.23%、32.93%。
可轉債基金的主要投資對象是可轉換債券,境外的可轉債基金的主要投向還包括可轉換優先股,因此也稱為可轉換基金。
顧名思義,可轉債是具有可轉換性質的公司債券,即可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規定的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發行可轉債的企業的股票(基準股票)。持有可轉債的投資人可以在轉換期內將債券轉換為股票,或者直接在市場上出售可轉債變現,也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金和利息。可轉債的基本要素包括基準股票、債券利率、債券期限、轉換期限、轉換價格、贖回和回售條款等。
5. 可轉債具有債權和股票的雙重屬性
一、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可以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資本增值。所以投資界一般戲稱,可轉債對投資者而言是保證本金的股票。
二、可轉債對公司股價長期走勢造成影響,如北大荒,人家可以用債轉股,一般債轉股過程中,莊家不會拉抬股價使別人債券高價兌換成股票,可轉債還會增加公司總股本。因此一個公司發行可轉債,股價長期走勢不會很牛。
三、短期是一個小利好,可能會刺激股價走高,因為補充了公司的現金流,籌集的資金投入新的項目會帶來利潤
拓展資料:
一、當債券持有人將轉換成股票時,有兩種會計處理方法可供選擇:賬面價值法和市價法。
採用賬面價值法,將被轉換債券的賬面價值作為換發股票價值,不確認轉換損益。贊同這種做法的人認為,公司不能因為發行證券而產生損益,即使有也應作為(或沖抵)資本公積或留存損益。再者,發行可轉換債券旨在把債券換成股票,發行股票與轉換債券兩種為完整的一筆交易,而非兩筆分別獨立的交易,轉換時不應確認損益。
在市價法下,換得股票的價值基礎是其市價或被轉換債券的市價中較可靠者,並確認轉換損益。採用市價法的理由是,債券轉換成股票是公司重要股票活動,且市價相當可靠,根據相關性和可靠性這兩個信息質量要求,應單獨確認轉換損益。再者,採用市價法,股東權益的確認也符合歷史成本原則。
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初始確認:
企業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當在初始確認時將其包含的負債成分和權益成分進行分拆,在進行分拆時,應當先確定負債成分的公允價值並以此作為其初始確認金額, 確認為應付債券;再按整體發行價格扣除負債成分初始確認金額後的金額確定權益成分的初始確認金額,確認為其他權益工具。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生的交易費用,應當在負債成分和權益成分之間按照各自初始確認金額(相對公允價值)的相對比例進行分攤。
企業應按實際收到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可轉換公司債券包含的負債成分面值,貸記「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科目,按權益成分的公允價值,貸記「其他權益工具」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調整」科目。
6. 可轉換債券的特徵
你好,可轉債,即「可轉換公司債券」,意指在規定期限內,投資者可以將持有的可轉債轉換成該公司的股票。可轉債本身兼具債券與股票的屬性,當它是債券的時候,投資者的本金可獲得100%的保證,待債券到期,要求公司還本付息;而當變成股票時,投資者享有其帶來的高收益。因此,可轉債也被認為是「下有保底,上不封頂」。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1)債權性。可轉換債券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2)股權性。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3)可轉換性。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7. 可轉債可視為什麼組合
看漲期權的組合。
可轉債本質上是一個普通債券和一份股票看漲期權的組合,其價格和正股的價格有較強的正相關關系。
8. 可轉債可視作債券+股票看漲期權的組合是對還是錯
對的,可轉債作為一種公司債券,投資者有權在規定期限內按照一定比例和相應條件將其轉換成確定數量的發債公司的普通股票(以下簡稱基準股票)。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可轉債是一種含權債券,它既包含了普通債券的特徵,具有面值、利率、期限等一系列要素;也包括了權益特徵,在一定條件下它可以轉換成基準股票;同時,它還具有基準股票的衍生特徵。
(8)可轉債視為債券股票期權組合擴展閱讀
決定可轉債走勢的兩個最核心因素是正股的價格與市場情緒。若正股價格連續上漲,會帶動可轉債價格上漲,同時若市場情緒轉暖,則可轉債上市首日可轉債賺錢的概率會相應增加。比如近期行情較好,則可轉債上市首日獲利幾率較高。
目前可轉債的發行統一採用信用申購方式,即投資者只要開通了證券賬戶,就可以按照公告申購新發行的可轉債了,沒有市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