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票發行債券是利好還是壞
發行公司債券是公司融資的一種形式,對該公司股票一般沒有直接影響。但若融資用途投向公司業務,並能夠為公司帶來新的利潤或者擴大規模,公司債自然對該公司發展有利,因此公司債一般對公司是正面影響。
申購公司債券,網上資金申購按照現行新股資金申購上網發行業務模式辦理,實行T+3日申購資金解凍。
發行債券,也是一種融資手段。
企業債相對股票來說,需要支付的是一定的利息。債券相對股票也享有優先賠付權利。債券的好處就是公司的股權不受影響(錢聚網注,即不會增大股本)。
而如果通過增發股票融資的話,會稀釋原股東的股權。
持股的人跟買不買債券沒有任何關系的。沒人要你必須去買。公司發行債券與股票的聯系不是很緊密,至於影響其實也不是很大——你持有該股票也可以不買債券,對你不會有任何影響。
總的來說,
1、要看該公司發行債券的目的,是為了擴大經營,還是彌補在經營上財務的漏洞。
2、如發的債息低於銀行貸款就是利好,反之就構成壓力。一般來說,能取得發債的公司還是相對優質的公司,在牛市環境下,任何事情都被看成利好。
股票交易是股票的買賣。股票交易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通過證券交易所買賣股票,稱為場內交易;另一種是不通過證券交易所買賣股票,稱為場外交易。大部分股票都是在證券交易所內買賣,場外交易只是以美國比較完善,其它國家要麼沒有、要麼是處於萌芽階段,股票交易(場內交易)的主要過程有:(1)開設帳戶,顧客要買賣股票,應首先找經紀人公司開設帳戶。(2)傳遞指令,開設帳戶後,顧客就可以通過他的經紀人買賣股票。每次買賣股票,顧客都要給經紀人公司買賣指令,該公司將顧客指令迅速傳遞給它在交易所里的經紀人,由經紀人執行。(3)成交過程,交易所里的經紀人一接到指令,就迅速到買賣這種股票的交易站(在交易廳內,去執行命令。(4)交割,買賣股票成交後,買主付出現金取得股票,賣主交出股票取得現金。交割手續有的是成交後進行,有的則在一定時間內,如幾天至幾十天完成,通過清算公司辦理。(5)過戶,交割完畢後,新股東應到他持有股票的發行公司辦理過戶手續,即在該公司股東名冊上登記他自己的名字及持有股份數等。完成這個步驟,股票交易即算最終完成。
新股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為自己開立一個股票帳戶(即股東卡)。股票帳戶相當於一個"銀行戶頭",投資者只有開立了股票帳戶才可進行證_買賣。
如要買賣在上海、深圳兩地上市的股票,投資者需分別開設上海證_交易所股票帳戶和深圳證_交易所股票帳戶,開設上海、深圳A股股票帳戶必須到證_登記公司或由其授權的開戶代理點辦理。
股票帳戶有許多不同種類。個人投資者如需買賣滬、深股市的A股股票,則需開設A股股票帳戶。
㈡ 股票發行可轉債是利好還是利空
金融市場上的行為大多是雙面的,對股票有其利好的一面,也有利空的一面。股票發行可轉債同樣如此,有利好也有利空,兌現在股價上到底是利好還是利空要看兩方面帶來的影響。
並非所有的上市公司都可以發行可轉債,而是至少要滿足以下三點硬性要求:
①最近3年連續盈利,且最近3年凈資產利潤率平均在10%以上;屬於能源、原材料、基礎設施類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於7%。
②可轉換債券發行後,公司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0%。
③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40%
上述三點其實也比較容易理解,第一點要求換句話來說就是要求公司的業績持續優良,這是因為可轉債具有債券屬性,需要支付利息,如果公司業績不好就會支付不起利息,所以想要申請發行可轉債的公司必須是業績持續優良的公司;第二點要求則是因為許多上市公司為了發展已經有了很多負債,而負債過多一旦資金鏈斷裂就會導致公司經營出現問題,可轉債對公司而言同樣是一種負債;第三點同樣是為了保證發行可轉債的公司沒有過多的債務。
除開上述三點硬性要求外,還有募集到的資金要專款專用、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投向等要求。而實際上公司發行可轉債往往都是在有不錯的項目的情況下發行的,滿足上述條件的公司在項目的運行上大概率能獲得不錯的收益,而這也會直接提升公司業績,對股價的提升來說就是有利的。
綜上:發行可轉債是利好還是利空要看實際情況,就歷史情況來說可轉債的發行大多都屬於中性偏利好。不過需要知道的是歷史情況不代表未來情況,在投資的時候還是要根據實際情況來選擇。
【溫馨提示: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㈢ 發行債券對股票來說是利好還是利空
企業發行債券會對股票市場產生一定的利好,因為上市公司通過發行債券是為了籌集資金,這種融資成本低很多,融資周期較長,融資資金充足,能在-定程度上緩解股市資金流動的緩慢性,給公司發展帶來資金支持,從而使上市公司基本面_上升,有能力逐步吸收股市中的流動資金;也有可能帶來利空,比如轉股量很大,就容易造成利空。
國債就是國家向社會全體群眾發行的債券以此融集資金才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國債有一定期限, 到期定會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但國債發行會給股市帶來一些影響。 假如政府在某一年度 入不敷出,引起很強的財政赤字,國家就必須採取措施彌補這種赤字,即面向社會公眾發行國債,吸納社會資金,抑制市場上的資金投入,這樣會使得股市流動資金減少,從而引起股價下跌;假如國內消費水平很低,國家在這種情況下發行國債,能夠促進人們消費,拉動經濟的增長,資金流動也會使得股市上漲。
拓展資料:
1、以國債、金融債等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為主要投資對象的基金稱為債券型基金,因為其投資的產品收益比較穩定,又被稱為「固定收益基金」。根據投資股票的比例不同,債券型基金又可分為純債券型基金與偏債_型基金。
2、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國,比較典型的政府債券是國庫券。
3、金融市場是指經營貨幣資金借貸、外匯交易、證券交易、債券和股票發行、黃金等貴金屬交易的場所的總稱。直接金融市場和間接金融市場的結合構成了整個金融市場。金融市場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分類:(1)按融資期限可分為短期金融市場和長期金融市場。短期金融市場又稱貨幣市場,包括票據貼現市場、短期存貸款市場、短期債券市場和金融機構間同業拆借市場;長期金融市場又稱資本市場,包括長期貸款市場和證券市場。 (2)按交易對象可分為本幣市場(包括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證券市場等。
㈣ 上市公司發行債券是利好還是利空
這個不好說,得看發行公司得目的,下面具體介紹一下:
1、如果企業想更好的發展,那肯定是利好。上市公司發債,募集資金,都會在發債說明書上面說明資金用途,單純從發債角度看來,都是用於擴大經營的,是利好;
2、如果企業是發展遇到大困難,想搞小動作,那肯定是利空。如果企業債券的項目不明確,那麼就盡量不要投資。
拓展資料:
發行債券是發行人以借貸資金為目的,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向投資人要約發行代表一定債權和兌付條件的債券的法律行為,債券發行是證券發行的重要形式之一。是以債券形式籌措資金的行為過程通過這一過程,發行者以最終債務人的身份將債券轉移到它的最初投資者手中。
按期計息
銀行債券應按期計提利息;溢價或折價發行債券,其實際收到的金額與債券票面金額的差額,應在債券存續期間內分期平均攤銷。攤銷方法應採用實際利率法。
分期計提利息及攤銷溢價、折價時,應區別情況處理:
面值發行債券應計提的利息,借記「利息支出」、「金融企業往來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計利息)。
溢價發行債券,按應攤銷的溢價金額,借記本科目(債券溢價),按應計利息與溢價攤銷額的差額,借記「利息支出」、「金融企業往來支出」等科目,按應計利息,貸記本科目(應計利息)。
折價發行債券,按應攤銷的折價金額和應計利息之和,借記「利息支出」、「金融企業往來支出」科目,按應攤銷的折價金額,貸記本科目(債券折價),按應計利息,貸記本科目(應計利息)。
按期付息
對於銀行按期付息、到期償還本金的應付債券,按期計提的利息也可以在「應付利息」科目核算。銀行按期計提利息時,借記「在建工程」、「長期待攤費用」科目,貸記「應付利息」科目。
債券到期,支付債券本息時,借記本科目(債券面值、應計利息)或「應付利息」科目,貸記「存放央行款項」等科目。
銀行發行的可轉換銀行債券應在本科目中設置「可轉換銀行債券」明細科目核算。發行的可轉換銀行債券在發行以及轉換為股票之前,應按一般債券進行賬務處理。
當可轉換銀行債券持有人行使轉換權利,將其持有的債券轉換為股票,按債券的面值,借記本科目(債券面值),按未攤銷的溢價或折價,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債券溢價、債券折價),按已提的利息,借記本科目(應計利息),按股票面值和轉換的股數計算的股票面值總額,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科目,按實際用現金支付的不可轉換股票的部分,貸記「現金」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科目。未轉換為股份的可轉換銀行債券,其到期還本付息的賬務處理,按上述一般債券處理。
銀行在發行債券時,應將待發行債券的票面金額,債券票面利率、還本期限與方式、發行總額、發行日期和編號、委託代售部門、轉換股份等情況在備查簿中進行登記。
本科目按債券種類設置明細賬。
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銀行尚未償還的債券本息。
㈤ 上市公司發行債券是利好還是利空
公司發行債券利好還是利空,需要分情況而定:
1、如果企業想更好的發展,那肯定是利好。上市公司發債,募集資金,都會在發債說明書上面說明資金用途,單純從發債角度看來,都是用於擴大經營的,是利好;
2、如果企業是發展遇到大困難,想搞小動作,那肯定是利空。如果企業債券的項目不明確,那麼就盡量不要投資。
拓展資料
1.利空是指:對空頭有利,且能促使股價下跌的因素和消息,比如2010年1月12日,央行宣布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重大利空消息,導致13日滬指跌2.8%,深成指跌2.97%,存款准備金指金融機構為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需要而准備的在中央銀行的存款。
2.債券是指:是發行者為籌集資金發行的、在約定時間支付一定比例的利息,並在到期時償還本金的有價證券,其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發行者通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
3.上市公司是指:是所公開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㈥ 公司發債券對股票的影響
法律分析:1.看債券類型
一般來說,可轉換債券折股後會稀釋每股業績,有一定負面作用,特別是量很大的時候那就是利空。但同時也要看到其積極的一面,如果可轉債發行投入的項目效益非常好,也是很不錯的,那麼就是利好。
2.看公司債券投入的項目
若公司債券投入的項目能帶來可觀的效益,則利好,即對公司股票有積極影響,在一定程度上能來高股價,否則則會拉低股票向上勢頭。如經營黃金的上市公司,發行債券和增發新股是用來收購金礦,而黃金走勢堅挺的趨勢,必然給公司帶來持續更高的收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公司發行新股,股東大會應當對下列事項作出決議:
(一)新股種類及數額;
(二)新股發行價格;
(三)新股發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東發行新股的種類及數額。
㈦ 公司發債券對公司是利好還是利空
發行公司債券通常是利好,當然也存在利空的可能,關鍵是看發行債券的目的。
一般來說,發行債券的目的如果是為了擴大公司生產或與公司發展有關,是主動的尋求前途行為當然是利好,如果發行債券是被動的為了解決公司的困難,當然就是利空了。
再細說的話則更復雜,比如,何為主動?何為被動?需要投資者通過閱讀公司年報,及時了解公司第一手信息才能准確界定。
一、公開發行公司債券需要看情況而定。
上市企業有時候需要發行一些企業債券,投資股票的投資者會很迷茫這對於股票是利空消息,還是利好消息,其實股票企業發行企業債券是一種自身發展的需求,利好利空要看實際的企業情況而定。
發行企業債券有很多的目的,企業本身也需要進行發展,而企業發行債券以後對企業的項目有什麼用的作用,這點需要大家及時的關注和調研,如果企業債券的項目不明確,那麼就盡量不要投資。
債券和股票有很大的不一樣,這點大家可以在實際的操作做有所發現,一般來說債券本身不會增加股票的壓力,因為債券和股票的操作平台不同,債券的購買也不一定都是股民,但是發行企業債券量大的話,就會有一部分影響了。
企業債券本身也有很大的風險,現在的很多企業的企業債券都有下跌情況出現,而且有的企業下跌以後不會再反彈,這是因為投資的項目出現了很大的問題,這樣的企業不在少數,另外股票企業發現債券,在這樣的行情下本身就是吸納資金,所以還是遠離為好。
二、利空消息:不利於市價上漲的消息。
利空是指能夠促使股價下跌的信息,如股票上市公司經營業績惡化、銀行緊縮、銀行利率調高、經濟衰退、通貨膨脹、天災人禍等,以及其他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等方面促使股價下跌的不利消息。
利空往往會導致股市大盤的整體下跌,不斷的利空消息會造成股市價格不斷下跌,形成「熊市」。
對於空頭有利,能刺激股價下跌的各種因素和消息(如股票上市公司經營業績惡化、銀行緊縮、銀行利率調高、經濟衰退、通貨膨脹、天災人禍等,以及其他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等方面促使股價下跌的不利消息),稱為利空。
利空就是給股市帶來不好因素的消息,能刺激股指下跌。
利多就是給股高帶來好的因素消息,能刺激股指上漲。
而加息就是典型的緊縮宏觀調控政策,所以會導致利空。
㈧ 公司發債券對股價影響
法律分析:上市企業有時候需要發行一些企業債券,投資股票的投資者會很迷茫這對於股票是利空消息,還是利好消息,其實股票企業發行企業債券是一種自身發展的需求,利好利空要看實際的企業情況而定。發行企業債券有很多的目的,企業本身也需要進行發展,而企業發行債券以後對企業的項目有什麼用的作用,這點需要大家及時的關注和調研,如果企業債券的項目不明確,那麼就盡量不要投資。發行公司債券是公司融資的一種形式,對該公司股票一般沒有直接影響。但若融資用途投向公司業務,並能夠為公司帶來新的利潤或者擴大規模,公司債自然對該公司發展有利,因此公司債一般對公司是正面影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三條 本法所稱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
第一百五十四條 發行公司債券的申請經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後,應當公告公司債券募集辦法。公司債券募集辦法中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一)公司名稱;(二)債券募集資金的用途;(三)債券總額和債券的票面金額;(四)債券利率的確定方式;(五)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六)債券擔保情況;(七)債券的發行價格、發行的起止日期;(八)公司凈資產額;(九)已發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債券總額;(十)公司債券的承銷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