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安凍結期限1年新規定
法律分析:公安凍結期限1年新規定如下:1、公安機關凍結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為六個月。凍結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為二年。 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公安機關應當在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每次續凍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2、每次續凍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繼續凍結的,應當按照規定重新辦理凍結手續。逾期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的,視為自動解除凍結。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三十三條 需要凍結犯罪嫌疑人在金融機構等單位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的,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協助凍結財產通知書,通知金融機構等單位執行。
⑵ 有權機關凍結期限新規定
法律分析:1、公安機關凍結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為六個月。凍結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公安機關應當在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每次續凍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次續凍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繼續凍結的,應當按照本規定第二百三十三條的規定重新辦理凍結手續。逾期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的,視為自動解除凍結。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二百三十三條 需要凍結犯罪嫌疑人在金融機構等單位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的,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協助凍結財產通知書,通知金融機構等單位執行。
第二百三十六條 凍結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為六個月。凍結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公安機關應當在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 續凍結手續。每次續凍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次續凍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繼續凍結的,應當按照本規定第二百三十三條的規定重新辦理凍結手續。逾期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的,視為自動解除凍結。
⑶ 解除司法凍結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法律分析:解除凍結的法律依據是《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凍結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一般為兩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公安機關應當在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二百三十六條 凍結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為六個月。凍結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公安機關應當在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每次續凍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每次續凍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繼續凍結的,應當按照本規定第二百三十三條的規定重新辦理凍結手續。逾期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的,視為自動解除凍結。
⑷ 公安凍結賬戶新規定2020
法律分析:公安機關凍結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為六個月。凍結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公安機關應當在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每次續凍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每次續凍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繼續凍結的,應當重新辦理凍結手續。逾期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的,視為自動解除凍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四條 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已被凍結的,不得重復凍結。
⑸ 銀行卡一般被公安凍結多久
公安機關凍結銀行卡的期限是六個月。凍結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公安機關應當在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每次續凍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每次續凍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繼續凍結的,應當按照相關規定重新辦理凍結手續。儲蓄卡解凍如果是因為輸錯密碼導致銀行卡凍結,需要持卡人攜帶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到銀行網點進行解凍;如果是司法原因而造成的銀行卡凍結,需要由原告提出解凍申請,持卡人的銀行卡才可以解凍。信用卡解凍如果是因為信用卡逾期而導致的信用卡凍結,持卡人需要盡快還清錢款,然後打電話通知銀行申請解凍。銀行卡是指經批准由商業銀行含郵政金融機構向社會發行的具有消費信用、轉賬結算、存取現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銀行卡減少了現金和支票的流通,使銀行業務突破了時間和空間的限制,發生了根本性變化。銀行卡自動結算系統的運用,使這個「無支票、無現金社會」的夢想成為現實。
拓展資料:儲蓄卡被公安局凍結多久會自動解凍這個是沒有具體的規定,只要案件沒有結束,那麼就會一直被凍結,如果案件結束了的話,一般在結束之後的六個月就會自動的解凍,這都是要看實際情況來進行處理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⑹ 公安機關凍結時間最長多久
法律分析:公安機關凍結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為六個月。凍結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為二年。
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公安機關應當在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每次續凍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次續凍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二百四十三條 凍結存款、匯款、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期貨保證金等財產的期限為六個月。每次續凍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對於重大、復雜案件,經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凍結存款、匯款、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期貨保證金等財產的期限可以為一年。每次續凍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二百四十四條 凍結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為二年。每次續凍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第二百四十五條 凍結股權、保單權益或者投資權益的期限為六個月。每次續凍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⑺ 公安凍結期限新規定
公安機關凍結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為六個月。凍結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為二年。 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公安機關應當在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每次續凍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每次續凍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法律分析:公安機關凍結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為六個月。凍結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為二年。 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公安機關應當在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每次續凍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每次續凍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凍結是指人民法院在進行訴訟保全或強制執行時,對被申請執行人在銀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單位的存款所採取的不準其提取或轉移的一種強制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凍結措施時,不得凍結被申請執行人銀行賬戶內國家指明用途的專項資金。但被申請執行人用這些名義隱蔽資金逃避履行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凍結。
凍結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的最長期限為六個月,需要繼續凍結的,應在凍結到期前向銀行、信用合作社等辦理凍結手續,否則,逾期不辦理,視為自動解除凍結。
權利人書面申請出售被凍結的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不損害國家利益、被害人、其他權利人利益,不影響訴訟正常進行的,以及凍結的匯票、本票、支票的有效期即將屆滿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依法出售或者變現,所得價款應當繼續凍結在其對應的銀行賬戶中;沒有對應的銀行賬戶的,所得價款由公安機關在銀行指定專門賬戶保管,並及時告知當事人或者其近親屬。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三十三條
需要凍結犯罪嫌疑人在金融機構等單位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的,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協助凍結財產通知書,通知金融機構等單位執行。
第二百三十六條:凍結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為六個月。凍結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公安機關應當在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每次續凍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每次續凍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繼續凍結的,應當按照本規定第二百三十三條的規定重新辦理凍結手續。逾期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的,視為自動解除凍結。
⑻ 公安凍結賬戶新規定2022
公安凍結賬戶規定具體如下:
1、公安機關凍結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為六個月;
2、凍結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公安機關應當在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
3、每次續凍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每次續凍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三十三條
需要凍結犯罪嫌疑人在金融機構等單位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的,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協助凍結財產通知書,通知金融機構等單位執行。
第二百三十六條
凍結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為六個月。凍結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公安機關應當在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每次續凍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每次續凍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繼續凍結的,應當按照本規定第二百三十三條的規定重新辦理凍結手續。逾期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的,視為自動解除凍結。
銀行卡解凍流程有哪些
1、如果儲蓄卡因輸錯密碼而被凍結了,需要用戶本人攜帶有效的身份證原件及銀行卡到銀行網點解凍;
2、如果儲蓄卡因為司法等原因被凍結,則需要在履行相應的義務後才能解凍;
3、如果是很久沒有使用儲蓄卡,導致櫃面業務被凍結,也需要本人持有身份證和銀行卡去櫃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