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是股票質押回購業務有什麼要求
撈油水不能怕弄臟手,只消境遇下會採取怎樣的行動,我們通過這種預
B. 股票質押回購協議
第一條 證券公司開展股票 質押 回購業務,應當與融入方簽訂《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協議》(以下簡稱「業務協議」)。業務協議應當載明當事人姓名、住所等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於: 甲方(指融入方,下同):姓名(或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 營業執照 /個人 身份證 件號碼、聯系方式等。 乙方(指證券公司,下同):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聯系方式等。 若乙方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戶作為資金融出方(以下簡稱「融出方」)的,業務協議應當載明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戶的名稱及相關信息。乙方根據相關資產管理合同的約定代表融出方簽署本協議,相關法律後果均由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戶承擔。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比照執行。 第二條 業務協議應當載明訂立業務協議的目的和依據。 第三條 業務協議應當對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標的證券、初始交易金額、購回交易金額、初始交易日、購回交易日、回購期限、到期購回、提前購回、延期購回、補充質押、部分解除質押、終止購回、違約處置、履約保障比例等特定用語進行解釋或定義,並符合 上海 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 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中國結算」)的相關規定。 第四條 業務協議應當載明甲乙雙方的聲明與保證,包括但不限於: (一)甲乙雙方應當具有合法的股票質押回購交易主體資格。甲方不存在法律、行政 法規 、部門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等禁止、限制或不適於參與股票質押回購交易的情形; (二)甲乙雙方用於股票質押回購的資產(包括資金和證券,下同)來源合法,並保證遵守國家反洗錢的相關規定。甲方向乙方質押的標的證券未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或其他第三方權利,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或權利瑕疵; (三)甲方承諾按照乙方要求提供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保證提供信息的真實、准確和完整性,信息變更時及時通知乙方。甲方同意乙方對信息進行合法驗證,同意乙方應監管部門、上交所、中國結算等單位的要求報送甲方相關信息; (四)甲方承諾審慎評估自身需求和風險承受能力,自行承擔股票質押回購的風險和損失; (五)甲方承諾遵守股票質押回購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交易規則等規定; (六)甲方為 上市公司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且以持有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參與股票質押回購的,則承諾遵守法律法規有關短線交易的規定; (七)甲方為持股5%以上的股東,且以其持有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參與股票質押回購的,則承諾按照有關規定的要求及時、准確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八)標的證券質押或處置需要獲得國家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准或備案的,甲方承諾已經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事先辦理了相應手續,否則將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風險; (九)乙方以其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參與股票質押回購,承諾已經獲得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客戶的合法授權;相關資產管理合同已約定質權人登記為乙方,並約定由乙方負責交易申報、盯市管理、違約處置等事宜; 乙方以其管理的定向資產管理客戶參與股票質押回購,已經獲得定向資產管理客戶的合法授權,相關資產管理合同已約定質權人登記為定向資產管理客戶或乙方,並約定由乙方負責交易申報、盯市管理、違約處置等事宜; (十)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已在上交所開通了股票質押回購交易許可權,並且該交易許可權並未被暫停或終止; (十一)乙方承諾具備開展股票質押回購的必要條件,能夠為甲方進行股票質押回購提供相應的服務; (十二)乙方承諾按照業務協議約定,基於甲方真實委託進行交易申報。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進行虛假交易申報,或者擅自偽造、篡改交易委託進行申報的,應當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但已達成的交易結果不得改變; (十三)甲乙雙方均承諾在協議有效期間維持上述簽署聲明,並保證其真實有效。 第五條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甲方已充分知悉並同意,融出方為乙方時,乙方是甲方股票質押回購的交易對手方,同時乙方又根據甲方委託辦理有關申報事宜;融出方為乙方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戶時,乙方作為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戶的管理人,同時根據資產管理合同的約定與甲方的委託,負責有關交易申報等事宜。 第六條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股票質押回購的標的證券為上交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或其他經上交所和中國結算認可的證券。 第七條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甲乙雙方進行股票質押回購的證券賬戶與資金賬戶的,包括但不限於:甲方開立的上海A股證券賬戶應當指定在乙方;待購回期間,甲方不得撤銷、變更指定交易關系。 第八條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股票質押回購的要素以及相應的計算公式,包括但不限於: (一)初始交易日、購回交易日、標的證券、股份類別、標的證券數量、初始交易金額、購回交易金額等; (二)利息計算公式及支付方式; (三)購回交易金額計算公式; (四)履約保障比例的計算公式及相關閥值; (五)融入方應付金額的計算方式; (六)標的證券停牌期間市值計算公式。 第九條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在股票質押回購中的交易委託、申報、成交、結算、盯市、權益處理、違約處置等事宜,約定內容應當符合上交所和中國結算的有關規定。 第十條 融出方是證券公司的,業務協議應當約定質權人登記為乙方;融出方是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業務協議應當約定質權人登記為乙方;融出方是定向資產管理客戶的,業務協議應當約定質權人登記為定向資產管理客戶或乙方。 第十一條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由乙方負責交易申報、盯市、違約處置等事宜。 第十二條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乙方對股票質押回購初始交易及相應的補充質押、部分解除質押進行合並管理。 第十三條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包括: 1.初始交易交收完成後獲得相應資金; 2.向乙方查詢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情況; 3.購回交易交收完成後,已質押的相應證券及 孳息 解除質押。 (二)甲方義務包括: 1.初始交易時,保證其證券賬戶內有足夠的標的證券,交易指令申報成功後接受相應的 清算 與質押結果。因其證券賬戶標的證券余額不足或賬戶狀態不正常導致交易無法申報、申報失敗或質押失敗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2.待購回期間,依據業務協議的約定支付利息; 3.購回交易時,保證其資金賬戶內有足夠的資金,交易指令申報成功後接受相應的清算與資金交收結果。因其資金賬戶資金余額不足或賬戶狀態不正常導致交易無法申報、申報失敗或資金交收失敗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4.甲方開立的上海證券賬戶應當指定在乙方,待購回期間,甲方不得撤銷、變更指定交易關系; 5.按照上交所、中國結算的有關規定支付有關費用。 第十四條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權利包括: 1.乙方或乙方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為融出方的,初始交易交收完成後取得相應標的證券及孳息的質權; 2.待購回期間,依據業務協議的約定收取利息; 3.購回交易交收完成後按照約定取得返還資金; 4.甲方違約時,有權按照協議約定處置相應質押標的證券並優先受償。處置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甲方 欠款 時,有權繼續向甲方追償; 5.甲方違約時,對於處置相應質押證券所得價款,按照協議約定進行資金扣劃。 (二)乙方義務包括: 1.融出方為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向定向資產管理客戶時,在資產管理合同等相關文件中向集合計劃客戶或定向客戶充分揭示可能產生的風險; 2.進行初始交易委託時,保證其相關資金賬戶內有足夠的資金余額,交易指令申報成功後接受相應的清算與資金交收結果。因資金賬戶內資金余額不足或賬戶狀態不正常導致交易無法申報、申報失敗或資金交收失敗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4.根據甲方委託申報交易指令; 5.負責盯市管理,在履約保障比例達到或低於約定數值時,按照協議約定通知甲方。 第十五條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提前購回和延期購回的適用條件以及上述情形下購回交易金額的調整方式等內容。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涉及跨市場 吸收合並 的,甲方應當提前購回。 延期後累計的回購期限應當符合上交所和中國結算的相關規定。 第十六條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當履約保障比例達到或低於約定數值時,乙方應當通知甲方採取相應的措施。上述措施包括提前購回、補充質押標的證券以及其他方式。 第十七條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相關權益處理事項加以約定,包括但不限於: (一)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產生的無需支付對價的股東權益,如送股、轉增股份、現金紅利等,一並予以質押; (二)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產生的需支付對價的股東權益,如老股東配售方式的增發、配股等,由融入方自行行使,所取得的證券不隨標的證券一並質押; (三)待購回期間,甲方基於股東身份享有出席股東大會、提案、表決等權利。 第十八條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甲方將有限售條件股份用於股票質押回購的,解除限售日應當早於回購到期日。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在解除限售條件滿足時,甲方應當及時要求上市公司申請辦理解除限售手續。 第十九條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違約事件的情形及其處理方式等,包括但不限於: (一)甲方的各種違約事件,以及甲方相應的 違約責任 及處理方式; (二)乙方的各種違約事件,以及乙方相應的違約責任及處理方式。 質押標的證券為仍處於限售期的有限售條件股份的,業務協議應當約定具體的處理方式;質押標的證券為個人持有的有限售條件股份的,業務協議應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處置時稅費的處理。 第二十條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質押標的證券及相應孳息的擔保范圍、處置流程及方式、處置所得的償還順序等具體內容。 第二十一條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終止購回的適用情形、處理方式及法律後果。 第二十二條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異常情況的情形及其處理方式、法律後果。異常情況包括: (一)質押標的證券或證券賬戶、資金賬戶被司法等機關凍結或 強制執行 ; (二)質押標的證券被作出終止上市決定; (三)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提前終止; (四)乙方被暫停或終止股票質押回購交易許可權; (五)乙方進入風險處置或破產程序; (六)上交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業務協議還應當約定,因甲方或乙方自身的過錯導致異常情況發生的,其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業務協議應當載明通知與送達的有關事項,包括但不限於: (一)甲乙雙方的詳細聯絡方式,例如通信地址、郵政編碼、指定聯絡人、固定電話號碼、傳真號碼、行動電話號碼、電子信箱等。業務協議還應當約定一方聯絡方式變更時,通知另一方的方式和時間; (二)乙方履行各項通知義務的方式,如自行簽領書面通知、電子郵件通知、簡訊通知、郵寄書面通知、電話通知、公告通知等,並應當約定乙方發出上述通知後視為送達的期限。 第二十四條 業務協議應當載明因火災、地震等不可抗力,非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的技術系統異常事故,法律、法規、政策修改,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免責情形等因素,導致協議任何一方不能及時或完全履行協議,免除其相應責任的條款。 第二十五條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適用的法律和爭議處理方式,並明確約定因股票質押回購產生的任何爭議、糾紛,由協議各方協商或通過約定的爭議處理方式解決。 甲乙雙方之間的糾紛,不影響中國結算上海 分公司 依據上交所確認結果已經辦理或正在辦理的證券質押登記和資金交收等業務。 第二十六條 業務協議應當載明甲方為個人的,業務協議由甲方本人簽字;甲方為機構的,業務協議由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 第二十七條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協議成立與生效條件、協議期限、協議終止條件、協議份數等事項。 第二十八條 業務協議應當在簽章前明確載明「甲方已經認真閱讀並全面接受業務協議全部條款,已充分知悉、理解業務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自願參與股票質押回購,並承擔由此產生的風險和法律後果。
C. 股票質押式回購利好
股票 質押 式回購利好與否,簡單來說,就是股票質押式回購是否呈現出好的增長態勢,那麼要如何判斷呢要怎麼樣才能看出它其中的利好態勢呢接下來我們就針對這個問題展開探討。 所謂 股權質押 式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辦法》對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的適當性管理作出了規定。其中,融入方是指具有股票質押融資需求且符合證券公司所制定資質審查標準的客戶;融出方包括證券公司、證券公司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戶、證券公司資產管理 子公司 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戶。 「證券公司與客戶達成股權質押回購交易,可獲取與雙融業務等費率的可觀利息收益。」申銀萬國行業分析師孫婷表示,「由於客戶進行股權質押融資融入的資金沒有任何使用限制。因此,質押回購業務比雙融業務擁有更廣泛的客戶基礎,空間更大。」 據了解,目前可以開展股權質押融資的主體分別為銀行、信託、券商和典當等。 股票質押式回購說白了就是短期融資行為。控股股東如果賣掉所持有的股票會影響他的控股地位,選擇質押式回購即保住控股地位又能籌到資金。前期有資金流入企業短期刺激股價上揚,後期還錢導致資金流出企業會刺激股價下跌。至於幅度還要綜合其他因素。 這個應該算是一個中性的,短期看是利空,中長線,要看其投資可增長性,如果有前景,中長線看是利好。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流程 1、融入方、融出方、證券公司各方簽署《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業務協議》; 2、證券公司根據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託向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交易申報; 3、交易系統對交易申報按相關規則予以確認,並將成交結果發送中國結算 深圳 分公司 ; 4、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依據深交所確認的成交結果為股票質押回購提供相應的證券質押登記和 清算 交收等業務處理服務。 總之,股票質押式回購利好要著重看股票的增長態勢,增長態勢好,那麼就是利好的趨勢,結合這樣的情況,我們就更容易的判斷出股票的未來走勢,得到更多的收益。
D. 什麼是股票質押回購業務有什麼要求呢
回購的含義是什麼?上市公司和央行這兩者的回購有什麼區別呢?回購對股價是否有益處?相信對於很多小夥伴來說,都迫切的想了解,學姐馬上給大家科普一下。開始之前,不妨先領一波福利--機構精選的牛股榜單新鮮出爐,走過路過可別錯過:【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證券市場中的回購是什麼
證券回購代表著和證券回購交易一樣的意思,意思就是證券買賣雙方在成交的同時里就約定在未來某一時間以某一價格雙方再反向成交。股票回購和債券回購其實就是證券回購中的一種。
1、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買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股票的行為。所回購完成的股票都可以被公司注銷。可是在絕大部分時候,公司會把回購股票看作是「庫藏股」進行留存,不會干預短時間內的交易和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庫藏股日後可移作他用,好比實行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再或者就是需要資金的時候就出售掉它。
2、債券回購:所謂的這個債券回購就是債券交易的雙方在進行債券交易的同時,以契約方式約定了在未來的某一個日子裡使用著約定的價格(本金和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利息),由債券「賣方」向「買方」,也就是正回購方向逆回購方再次購買該筆債券的交易行為。我們以交易發起人作為視角來看,凡是要抵押出債券的,一般還有借入資金的交易都被稱為進行債券正回購;只要是主動借出資金的情況,獲取債券質押的交易就稱為進行逆回購。想知道手裡的股票好不好?直接點擊下方鏈接測一測,立馬獲取診股報告:【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二、上市公司回購股票
若是上市公司回購股票的話會因為這些原因:①實行股權激勵計劃;②避免惡意收購;③提高公司收益率;④穩定公司股價,提高公司形象。那麼回購股票的話會是利好還是利空呢?還是需要按照實際情況來進行分析:
1、回購後注銷:倘若在股價低估的狀況下,回購股票並且注銷,這種做法將使公司的總體股票數量減少,每一股的收入將大大提高,股票這樣回購的話是利好。若是在沒有出現股價被低估的情況下就回購股票,刻意的引導一些不明情況的群眾來抬高股價,就會對股東的利益造成損失,這是一種隱形的利空。
2、回購不注銷:若是公司在低位回購股票的話,把它當作庫存股份繼續保留,之後在股價處於高位時,派發股份用為其他用途。公司有嫌疑可能會自己炒自己的股票,那麼不注銷便可以說是利空。當然,從短期來看的話,回購股票就可以說是大資金買入股票,股價也就會相應上漲很多。
三、央行正、逆回購
央行回購能分為正回購和逆回購兩種,正回購是央行在公開市場上吞吐貨幣的行為,當然逆回購也是,就是一種貨幣政策。央行的逆回購的主要宗旨在於以下兩點,不僅可以做到調節市場資金的流動性,還能調節利率。
一方用相對規模的債券作為抵押,去融入資金,這一過程稱之為正回購,還會做出保障在日後再購回所抵押債券的交易行為。這種方式也是央行在做公開市場操作時經常使用的一種方式,央行利用正回購方式,也就可以達到市場回籠資金的效果;逆回購其實是央行向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並且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會有價證券賣給一級交易商的交易行為,逆回購為央行向市場上投放流動性的操作,逆回購要是到期了就說明是央行從市場收迴流動性的一個操作。
那麼央行回購到底有利益還是無利益呢?我們需要分情況來分析:
1、逆回購:央行使用資金去和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意思就是向市場投放資金,資金進入實體企業過後,就能刺激企業運轉,所以會對股市利好。然後市場上的資金增加了以後,這樣也就能夠有多餘的資金進入股市,這樣的話就刺激股市上漲。
2、正回購:央行在賣出逆回購的時候其實就是在回籠資金,市面流動資金減少,就沒有多餘的自己在流入到股市當中,進而造成了悲觀的投資情緒,使得股價下跌。因此及時的知道回購消息是非常重要的,【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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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流程
股票質押式回購 交易的業務流程並不復雜。其主要包括:1、融入方、融出方、證券公司各方簽署《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業務協議》。 2、證券公司根據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託向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交易申報。 3、交易系統對交易申報按相關規定予以確認,然後將成交結果發送結算的分公司。 4、結算的分公司依據所在地所屬的交易所確認的成交結果為股票質押回購提供相應的證券質押登記和清算交收等業務處理服務。
F. 股票質押式回購是什麼意思
回購的流程是怎樣的?上市公司和央行這兩者的回購有什麼區別呢?回購對股價有積極作用還是無作用?相信很多小夥伴都迫切想知道,學姐來幫各位科普一下吧。開始之前,不妨先領一波福利--機構精選的牛股榜單新鮮出爐,走過路過可別錯過:【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證券市場中的回購是什麼
證券回購,即證券回購交易,表達的意思也就是證券買賣雙方在成交同時就約定於未來某一時間以某一價格雙方再反向成交。證券回購也囊括著股票回購和債券回購。
1、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應用資金運轉等辦法,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股票的行為。股票在回購完成後公司可以將其注銷。然而在超過半數的情況下,公司會將回購股票當做「庫藏股」保留下來,短時間內不插手交易,也不會干擾到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庫藏股以後可用作別的地方,好比實行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亦或是當需要資金時就出售掉它。
2、債券回購:它指的是在債券交易的雙方在進行債券交易這個時候,以契約方式約定在將來某一日期以約定的價格(本金和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利息),債券有「賣方」(正回購方)和「買方」(逆回購方),前者向後者在此購回該筆債券的交易行為。從交易發起人的這個角度來看,但凡是抵押出債券,關於借入資金的交易就是進行債券正回購;只需要是資金主動借出的,獲取債券質押的交易就稱為進行逆回購。想知道手裡的股票好不好?直接點擊下方鏈接測一測,立馬獲取診股報告:【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二、上市公司回購股票
上市公司回購股票會主要是以下的幾個原因:①實行股權激勵計劃;②避免惡意收購;③提高公司收益率;④穩定公司股價,提高公司形象。那麼回購股票究竟利好還是利空呢?還是要看實際情況如何:
1、回購後注銷:假如在股價低估的情形下,回購股票,隨後注銷,這種做法將使公司的總體股票數量減少,每一股的收入將大大提高,這樣操作是利好。若是沒有發生股價被低估的情況就對股票回購,有意吸引不明真相的群眾來哄抬股價,股東的利益就會損失,這其實就是利空被藏了起來。
2、回購不注銷:倘若公司在低位回購股票的情況之下,並且是作為庫存股不參與股份注銷,之後在股價正當高位時,派發股份另做他用。公司可能會去炒自己的股票,因此不注銷的含義是利空。自然,從短期來看,回購股票就和大資金買入股票是一樣的,這非常有利於股價的上漲。
三、央行正、逆回購
正回購和逆回購的回購方式是央行回購的方式,不管是正回購還是逆回購,都是央行在公開市場上吞吐貨幣的行為,能說是一種貨幣政策。央行逆回購的主要目標在於對市場進行以下調節,不管是資金流動性還是利率都可以調節。正回購:一方以一定規模債券作抵押融入資金,並且還會承諾日後再購回所抵押債券的交易行為。這種方法經常作為央行公開市場操作的手段之一,央行利用正回購方式就能夠達到從市場回籠資金的效果;逆回購的行為也就是央行向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還要在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將有價證券賣給一級交易商的交易行為,逆回購實質上是央行向市場上投放流動性的操作,如果逆回購到期,就說明了這是央行從市場收迴流動性的一個操作。那麼央行回購究竟利好還是利空呢?同樣需要分情況來討論:
1、逆回購:中國人民銀行(也就是央行)使用資金向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意思就是向市場投放資金,當資金進了實體企業後,是能夠刺激企業運轉的,因此會對股市利好的。等市場上的資金在增加後,這樣也就能夠有多餘的資金進入股市,這樣的話也就隨之刺激股市上漲了。
2、正回購:央行在做出賣出逆回購的行為時就是在回籠資金,市面上的錢減少就沒有多餘資金流入股市,進而造成了悲觀的投資情緒,股價會下跌不少。所以早早的了解到回購消息是真的很重要,【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應答時間:2021-08-26,最新業務變化以文中鏈接內展示的數據為准,請點擊查看
G. 什麼是「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股票質押融資成本一般是多少
你好,票質押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股票質壓融資,一般通道分為融資融券、和大股東股票質壓融資,
①先說一下融資融券里的股票質押融資,投資者先要開通交易商里的融資融券資格,然後在融資融券帳戶買入融資融券標的股票,然後再將股票質壓給券商,券商提供資金讓投資者有新的資金再購入新的股票。
②另外一種就是大股東,大機構把自己的股票質壓給銀行,銀行按一定比例向大股東提供流動資金,質壓時間兩者約定。
H. 股票質押式回購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不一定是利好,屬於中性消息,但不是利空。股票質押式回購是指資金融入方通過質押股權獲得資金,並約定未來回購出質的股權的活動。
【法律依據】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第二條
股票質押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以下簡稱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以下簡稱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第六條
融入方、融出方、證券公司各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本辦法的規定,簽署《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業務協議》(以下簡稱《業務協議》)。
證券公司代理進行股票質押回購交易申報的,應當依據所簽署的《業務協議》、基於交易雙方的真實委託進行,未經委託進行虛假交易申報,或者擅自偽造、篡改交易委託進行申報的,證券公司應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I. 投資者參與股票質押式回購的標的證券的權益如何處理
根據《業務辦法》,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產生的無需支付對價的股東權益,如送股、轉增股份、現金紅利等,一並予以質押;標的證券產生的需支付對價的股東權益,如老股東配售方式的增發、配股等,由融入方自行行使,所取得的證券不隨標的證券一並質押;融入方基於股東身份享有出席股東大會、提案、表決等權利。
J. 什麼是「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
股票質押融資主要是股票抵押融資。不涉及等到期以後股票價格會怎麼樣。你的對手是券商。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就是你把股票以一個價格賣給券商。然後約定未來某個時間約定以另一個價格(這個可以和賣出去價格不一樣)買回來。那麼涉及交易套利,不單是融資了。而且你的對手可能是另一個客戶,而不是券商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