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債券和公司股票的區別
法律分析:股票與公司債券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籌資的性質不同。債券的發行主體可以是政府、金融機構或企業(公司);股票發行主體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
(二)存續時限不同。債券作為一種投資是有時間性的,從債券的要素看,它是事先確定期限的有價證券,到一定期限後就要償還。股票是沒有期限的有價證券,企業無需償還,投資者只能轉讓不能退股。
(三)收益來源不同。債券投資者從發行者手中得到的收益是利息收入,債券利息固定,屬於公司的成本費用支出,計入公司運作中的財務成本。股票投資者作為公司股東,有權參與公司利潤分配,得到股息、紅利,股息和紅利是公司利潤的一部分。
(四)價值的回歸性。債券投資的價值回歸性,其價值往往是相對固定的,不會隨市場的變化而波動。但是股票的投資價值依賴於市場對相關股份公司前景的預期或判斷,其價格在很大程度上取決公司的成長性,而不是其股息分配情況。
(五)風險性不同。無論是債券還是股票,都有一系列的風險控制措施,如發行時都要符合規定的條件,都要經過嚴格的審批,公司(企業)債券,其投資風險也要比股票投資風險小得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四條 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市交易。
㈡ 股票和債券對公司的意義有什麼不同
股票和債券對公司的意義有什麼不同?發行股票和發行債券主要有五點不同。分別是發行主體不同,收益不同,經濟關系不同,本金償還不同,風險大小不同。
股票的投資對象是金融市場的主要投資者。股票交易的周轉率較高,市場價格變化也較大,風險相對也大,但是預期的收益很高,因此吸引了大量投資者投資股票。而債券指的是籌資者給投資者的債務證據,承諾在一定時期內支付約定的利息並到期償還投資者的本金,是一種象徵債務的有價證券。
兩者之間的區別還是非常明顯的,主要表現在幾個方面:
1、發行主體不同。雖然股票和證券是籌資的手段,但債券發行人可以是國家,地方公共機構或企業,但是股票的發行人只能是股份制的公司。
2、收益不同。股票市場的投資者都知道,股票是高收益和高風險的投資項目,購買前股票的股息收益率是不確定的,股息收入也隨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而變化。相反,在購買公司債券之前,利率是固定的,固定利息可以在到期時獲得。
3、經濟關系不同。由於股票和債券的收益回報不同,市場中的經濟關系也不同。債券代表公司的一種信用,股票代表投資者對於公司的所有權,股票持有人直接或間接參與公司的業務管理許可權,但債券持有人沒有這種許可權。
4、本金償還不同。不管誰在在市場投資,都是帶著本金運作的,債券是到期支付投資者的本金,可以本帶利的得到償還;股票的本金移交給公司的話,它就無法收回了。
5、風險大小不同。一旦公司債券到達清算期,債務人必須償還,否則債權人可以因為不能支付的理由,宣布它已經破產。而作為投資的股票只能轉讓。在公司有盈餘的情況下,才能有利益的分配請求權。可見股票風險更大。
從以上差異我們可以看出,債券的投資對象和投資收益相對穩定,且交易的周轉率相對較低,因此債券投資風險比股票小。但是收益就不如股票大了。不管你是投資債券還是股票,選擇自己最想投資的就可以了。
㈢ 股票和債券的區別是什麼
股票,顧名思義,是股份公司權利的一部分。上市公司將通過出售證券為社會籌集資金,為自身發展提供資金支持。同時,購買股份將成為公司的股東並獲得分紅,但更為特殊。是的,即使公司破產,也不需要返還投資者的資金。所謂“同舟共濟”。這有點賭博和運氣成分。我們能做的就是盡量不要投資那些皮包公司;債券也面向社會融資,一種金融合約,發行有價證券,按照協議,按時支付投資者的利息並歸還本金。其最大特點是風險最小,價值相當於准貨幣,預期收益明確。
那麼,什麼是可轉換債券?
根據官方定義,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為公司普通股的債券。到這里大家就明白了。可轉換債券具有股票和債券的雙重性質。它們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換。當然,它們也有各自的特點和不足。
㈣ 股票和債券的區別
1、發行主體不同:債券的發行者主要是政府、金融機構、上市公司;股票的發行者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
2、存續期不同:債券自發行起就有期限,到期了必須償還本息;而股票沒有時間限制,投資者可自由操作買入賣出;
3、收益計算方式不同:債券會以債券的風險高低來計算收益;而股票是根據買賣差價計算收益;
4、風險不同。
拓展資料:
股票與債券的區別 股票與債券都是有價證券, 是證券市場上的兩大主要金融工具. 兩者同在一級市場上發 行,又同在二級市場上轉讓流通.對投資者來說,兩者都是可以通過公開。
1、股票只能是股份制企業發行,而債券國家,公共團體,都可以發行。
2、收益穩定性不同 。債券在購買之前利率已經固定,是固定的利息。而股票收入會變動,盈利並不是固定的。
3、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說連本帶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債一樣。股票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
4、經濟利益關系不同:債券所表示的只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而股票所表示的則是對公司的所有權。
5、在公司交納所得稅時,公司債券的利息已作為費用從收益中減除,在所得稅前列支。而公司股票的股息屬於凈收益的分配,不屬於費用,在所得稅後列支。
債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
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㈤ 公司債券和公司股票的區別是什麼
一、公司債券和公司股票的區別是什麼? 公司債券和股票是公司籌措資金的兩種工具,也是投資者進行長期投資的對象,但兩種有價證券有很大差別,主要體現在: (1)法律性質不同。股票是所有權證書,股東在法律上享有特定財產權即股權,股票持有者是公司所有者;債券是一種債權憑證,債券持有人與債券發行人之間的法律關系是 債權債務 關系。 (2)法定的權利和義務不同。股票的持有人是公司的股東,是組成公司的成員,有權參加股東大會並進行投票,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有權分享股利和剩餘財產分配,但同時在自己股份內承擔風險責任:而公司債券的持有人是公司的局外人,僅僅是公司的 債權人 ,有權按照約定期限取得利息,收回本金,但無參與公司經營的法定權利,也無權分享公司剩餘財產,但在 公司清算 時,有權比公司股東優先得到 債務清償 。債券持有人對公司的經營狀況不承擔責任。 (3)期限不同。購買股票是一種永久性投資,股東不得要求公司返還本金,它不存在到期日;而公司債券則有一定的清償期,屆時公司必須返還本金。 (4)收益的風險與方式不同。除優先股外,股票沒有固定的利息,投資者的收益與企業經營狀況密切相關,只有公司在盈利後才能分取利息和紅利,風險比較大;而公司債券則有固定的利息率,無論公司是否盈利,均須向債券持有人支付約定的利息。 二、股票與債券的聯系 1、兩者都是投資手段,體現著資本信用 它們既能為投資者帶來收益,又能為公司籌集到生產經營所需的資金。對 股份有限公司 來說,由於股票和債券共同構成其資本總量,因而兩者的發行量此消彼長,形成相應的公司資本結構。 2、流通性 兩者都屬於流通證券,可以在證券市場上買賣和轉讓,其流通價格都要在不同程度上受到銀行利率的影響 發行股票 股票是公司發給股東的入股憑證,是股東擁有公司財產所有權的法律證書 ,也是股東據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可以依法進行買賣,價格隨行就市。股票的種類有: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普通股票和優先股票、有票面值股票和無票面值股票、單一股票和復數股票等。 公司債券 債券是公司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手續發行,承擔在指定時間內支付一定利息和償還本金義務的有價證券。債券可分為記名債券和無記名債券兩種。記名債券在轉讓時,除要交付債券外 ,還要在債券上背書;無記名債券在轉讓時立即生效。公司債券持有者是公司的債權人,無權參與公司事務和業務的決策,只是根據債券金額享有向公司請求支付固定利息的權利。公司債券清償期屆滿時,公司負有向債券持有者清償債券本金的義務,公司解散時,債券持有者有權優先從公司財產中受償。 公司債券和公司股票,這兩個內容,沒有法律專業知識的網友們肯定分辨不清有什麼不同,甚至不知道是什麼意思,炒過股的人應該清楚公司的股票,但是對於公司債券卻並不了解,其實二者都是公司的一種融資方式。
㈥ 公司債券和股票的區別
公司債券與股票的區別如下:
1、權利不同。債券是債權憑證,股票是所者權憑證;
2、目的不同。發行債券是公司追加資金的需要,屬於公司的負債。發行股票則是股份公司為創辦企業和增加資本的需要,籌集的資金列入公司資本;
3、期限不同。債券一般有規定的償還期,是一種有期投資。股票通常是不能償還的。
公司股票和債券的聯系是什麼
股票和債券都是有價證券,是證券市場上的兩大金融工具。它們相同的地方就是在於兩者同樣都是有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都是先在一級市場發行,然後再在二級市場中進行流通。再者,從動態上看,股票的收益率和價格與債券的利率和價格相互影響,往往是同向運動,一般是一個價格上漲另一個也上漲,反之亦然。但是漲跌幅度不一定是一致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條
【公司債券的概念和發行條件】本法所稱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
㈦ 公司債券與股票的區別與聯系點是什麼
公司債券與股票的聯系:
1、股票與債券都是有價證券,是金融市場上兩大金融工具。
2、公司債券與股票都是在一級市場上發行,又同在二級市場上轉讓流通。
3、兩者都可以通過公開市場來買進。
股票與債券有如下區別:
1、股票只能是股份制企業發行,而債券國家,公共團體,都可以發行。
2、收益穩定性不同。債券在購買之前利率已經固定,是固定的利息。而股票收入會變動,盈利並不是固定的。
3、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說連本帶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債一樣。股票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
4、經濟利益關系不同:債券所表示的只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而股票所表示的則是對公司的所有權。
5、在公司交納所得稅時,公司債券的利息已作為費用從收益中減除,在所得稅前列支。而公司股票的股息屬於凈收益的分配,不屬於費用,在所得稅後列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三條 本法所稱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
㈧ 股票和債券有什麼區別
債券和股票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點:
1、兩者的經濟利益關系不相同;
2、兩種風險性不同。債券是一般的投資對象,它的交易轉讓周轉率比股票相對較低,而股票不僅是投資對象,
也是金融市場上主要的投資對象,交易轉讓的周轉率較高,價格變動幅度大,安全性低,風險比債券大;
3、兩者發行的主體不同,無論是國家、地方團體還是企業,都可以發行債券,而股份制企業才可發行股票;
4、兩者的收益穩定性不相同,債券的收益穩定性要高於股票;
5、兩者的保本能力不同。從本金方面看,一般債券到期後可回收本金,而股票沒有到期的說法。
拓展資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股票是股份制企業(上市和非上市)所有者(即股東)擁有公司資產和權益的憑證。上市的股票稱流通股,可在股票交易所(即二級市場)自由買賣。非上市的股票沒有進入股票交易所,因此不能自由買賣,稱非上市流通股。
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標准、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證書的簡稱,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或作價抵押,是資金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
㈨ 股票和債券的區別
1、股票只能是股份制企業發行,而債券國家,公共團體,都可以發行。
2、收益穩定性不同 。債券在購買之前利率已經固定,是固定的利息。而股票收入會變動,盈利並不是固定的。
3、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說連本帶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債一樣。股票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
4、經濟利益關系不同:債券所表示的只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而股票所表示的則是對公司的所有權。
5、在公司交納所得稅時,公司債券的利息已作為費用從收益中減除,在所得稅前列支。而公司股票的股息屬於凈收益的分配,不屬於費用,在所得稅後列支。
拓展資料:
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日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債券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
債券作為一種重要的融資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徵:
償還性
償還性是指債券有規定的償還期限,債務人必須按期向債權人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
流動性
流動性是指債券持有人可按需要和市場的實際狀況,靈活地轉讓債券,以提前收回本金和實現投資收益。
安全性
安全性是指債券持有人的利益相對穩定,不隨發行者經營收益的變動而變動,並且可按期收回本金。
收益性
收益性是指債券能為投資者帶來一定的收入,即債券投資的報酬。在實際經濟活動中,債券收益可以表現為三種形式:一是投資債券可以給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帶來利息收入:二是投資者可以利用債券價格的變動,買賣債券賺取差額;三是投資債券所獲現金流量再投資的利息收入。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