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票和債券的區別是什麼
股票,顧名思義,是股份公司權利的一部分。上市公司將通過出售證券為社會籌集資金,為自身發展提供資金支持。同時,購買股份將成為公司的股東並獲得分紅,但更為特殊。是的,即使公司破產,也不需要返還投資者的資金。所謂“同舟共濟”。這有點賭博和運氣成分。我們能做的就是盡量不要投資那些皮包公司;債券也面向社會融資,一種金融合約,發行有價證券,按照協議,按時支付投資者的利息並歸還本金。其最大特點是風險最小,價值相當於准貨幣,預期收益明確。
那麼,什麼是可轉換債券?
根據官方定義,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為公司普通股的債券。到這里大家就明白了。可轉換債券具有股票和債券的雙重性質。它們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換。當然,它們也有各自的特點和不足。
『貳』 股票與公司債券有什麼區別嗎
股票與公司債券的區別是,主體不同、風險不同和收益來源不同。股票是由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是一種該風險的投資活動,而債權可以由公司、政府、金融機構發行,風險相對較小,其收益來源於利息收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一百四十條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第一百五十三條
本法所稱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
第一百五十五條
公司以實物券方式發行公司債券的,必須在債券上載明公司名稱、債券票面金額、利率、償還期限等事項,並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
第一百五十六條
公司債券,可以為記名債券,也可以為無記名債券。
『叄』 公司債券與股票的區別
公司債券與股票的主要區別有以下幾點:
1.法律性質不同:股票屬於所有權證書。股東在法律上享有特定財產權即股權,股票持有人是公司所有者。而債券屬於一種債權憑證,債券持有人和債券發行人之間的法律關系屬於債權債務關系。
(3)債券與股票的評級擴展閱讀:
1.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支股票的背後都會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時,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2.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3.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4.公司債券是指股份公司在一定時期內 (如10年或20年) 為追加資本而發行的借款憑證。對於持有人來說,它只是向公司提供貸款的證書,所反映的只是一種普通的債權債務關系。
5.持有人雖無權參與股份公司的管理活動,但每年可根據票面的規定向公司收取固定的利息,且收息順序要先於股東分紅,股份公司破產清理時亦可優先收回本金。公司債券期限較長,一般在10年以上,債券一旦到期,股份公司必須償還本金,贖回債券。
『肆』 債券與股票的關系
債券市場和理財市場會互相影響。它們之間的關系在大部分的情況下是此消彼長的反向關系。常見的例子有:1.由於理財市場行情出現了爆發性的上漲,為了追求更高的收益,大量的資金湧入理財市場。而一段時間內,社會中可以用於投資的流動資金是有限的。這樣導致了同一時間內投資債券的資金減少,債券市場由此會產生相應的變動。
2.在理財行情一直走低的情況下,投資者在理財市場里遇到風險的概率會提高,為了迴避投資風險,投資者會更願意將資金投資到風險低的債券市場,從而導致債券市場上行。
『伍』 股票評級和債券評級的主要區別
股票評級主要是各大券商的分析師給的,主觀性很大,經常能看到同樣一隻股票分析師給的評級完全不同,有推薦看好的,也有看空的,通常沒有什麼特別的價值或者參考意義。債券的評級非常重要,一般在國際上能給債券評級的都是非常有公信力的、專門的評級機構(如穆迪等等),這樣的機構國內也有,但影響力較小,而且債券的評級與債券發行、價格、交易等等有著密切的關系,舉例來說如果一隻債券發行被評為AAA(最好的債券),那它的利率就可以定得比較低,價格就可以比較高(債券價格和利率是成反比的),由於評級高所以市場的投資可以認為該債券信用好,違約概率低,大家也更願意購買這支債券。股票評級就完全沒有這種作用,比較空泛。
『陸』 股票與債券有什麼區別
你好 ,股票和債券的區別:
1、發行主體不同
雖然股票和證券是籌資的手段,但債券發行人可以是國家,地方公共機構或企業;但是股票的發行人只能是股份制的公司。
2、收益不同
股票市場的投資者都知道,股票是高收益和高風險的投資項目,購買前股票的股息收益率是不確定的,股息收入也隨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而變化。相反,在購買公司債券之前,利率是固定的,固定利息可以在到期時獲得。
3、經濟關系不同
由於股票和債券的收益回報不同,市場中的經濟關系也不同。債券代表公司的一種信用,股票代表投資者對於公司的所有權,股票持有人直接或間接參與公司的業務管理許可權,但債券持有人沒有這種許可權。
4、本金償還不同
不管誰在在市場投資,都是帶著本金運作的,債券是到期支付投資者的本金,可以本帶利的得到償還;股票的本金移交給公司的話,它就無法收回了。在公司破產後,股票還需要檢查公司剩餘資產的清算,本金自然不能回收了。
5、風險大小不同
一旦公司債券到達清算期,債務人必須償還,否則債權人可以因為不能支付的理由,宣布它已經破產。而作為投資的股票只能轉讓。在公司有盈餘的情況下,才能有利益的分配請求權。可見股票風險更大。
任何形式的投資都具有不同的風險和收益。從以上差異我們可以看出,債券的投資對象和投資收益相對穩定,且交易的周轉率相對較低,因此債券投資風險比股票小。但是收益就不如股票大了。不管你是投資債券還是股票,選擇自己最想投資的就可以了。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柒』 信用評級機構評的是股票還是債券
信用評級機構評的是債務人資信情況,就是你說的債券。至於股票是由一些券商、基金研究機構給出的非標准評級。
『捌』 公司債券和股票的區別
法律分析:1、法律性質不同:股票屬於所有權證書。而債券屬於一種債權憑證,債券持有人和債券發行人之間的法律關系屬於債權債務關系。
2、法定權利和義務不同:股票持有人是公司的股東,是組成公司的成員。而公司債券的持有人是公司局外人,換而言之,持有人是公司的債權人,有權按照約定期限取得利息,收回本金,但無參與公司經營的法定權利,也無權分享公司剩餘財產。
3、期限不同:股票投資屬於永久性投資,股東無法要求公司返還其本金,所以股票不存在到期日。而公司債券則有一定的清償期,到期後公司必須返還本金。
4、收益的風險與方式不同:除了優先股外,股票是沒有固定利息的,所以投資者的收益與企業經營狀況密切相關,只有公司在盈利的情況下才能分得利息和紅利,風險比較大。而公司債券則有固定的利息率,無論公司是否盈利,都須向債券持有人支付約定的利息。
5、征稅方面的不同:股票的利息在稅後利潤中支付,債券的利息在稅前利潤中支付。
法律依據:《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四條規定,股票的發行與交易,應當維護社會主義公有制的主體地位,保障國有資產不受侵害。
『玖』 債券與股票的區別
債券與股票的區別如下:
1、期限不同和收益的風險與方式不同;
2、法律性質不同。股票是所有權證書;債券是一種債權憑證;
3、法定權利和義務不同。股票的持有人有權參加公司的經營決策,但同時在自己股份內承擔風險責任;債券持有人對公司的經營狀況不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
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拾』 債券與股票的區別
法律分析:區別有發行主體不一,存續時期不一,收益計算方式不一。債券的發行主體可以是政府、金融機構或者企業,股票的發行主體必須是股份有限公司。債券到期後發行方需按照約定進行本金利息相應償還,股票沒有時間限定。債券會根據債券風險高低設定固定利息和投入金額,股票需根據買入和賣出之間的股價差進行利潤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十條 發行人申請公開發行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依法採取承銷方式的,或者公開發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行保薦制度的其他證券的,應當聘請證券公司擔任保薦人。保薦人應當遵守業務規則和行業規范,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對發行人的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進行審慎核查,督導發行人規范運作。保薦人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