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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所股票最新

發布時間:2023-01-17 00:15:24

A. 中外股票交易規則區別以上海證券交易所和紐約證券交易所為例

國內股市交易規則(深滬兩市):

1、交易原則:價格優先、時間優先。

2、成交順序:較高買進委託優先於較低買進委託;較低賣出委託優先於較高賣出委託;同價位委託,按委託順序成交。

3、交易品種:A股、B股、國債現貨、企業債券、國債回購、基金。

4、報價單位:A股、B股以股東為報價單位,基金以基金單位為報價單位,債券以「100元面額」為報價單位;國債回購以「資金年收益率」為報價單位。

5、價格變化檔位:A股、債券、基金為0.01元;深市B股為0.01港元,國債回購為0.01%;滬市A股、債券、基金為0.01元,B股為0.002美元。

6、委託買賣單位與零股交易:A股、B股、基金的委託買單位為「股」(基金按「基金單位」),但為了提高交易系統的效率,必以100股(滬市B股為1000股)或基整數倍進行委託買賣。如有低於100股(或B股1000股)的零股需要交易,必須一次性委託賣出。同時,也不能委託買進零股,債券、可轉換債券的委託單位為1000元面值(手)。

7、交易時間: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法定公眾假期除外。

8、競 價:集合競價:上午9:15-9:25,下午2:57-3:00;

9、連續競價:上午9:30-11:30 下午1:00-2:57;

10、開市 價:某隻證券當日第一筆成交價(第一筆成交價有可能在連續競價中產生);

11、收市 價:深市為有成交的最後一分鍾內所有成交價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滬市為當日最後一筆成交價為收市價。

12、漲跌幅限制:自1996年12月16日起,證券交易所對交易的股票(含A股、B股)、基金類證券實行交易價格漲跌幅限制。在一個交易日內,除上市首日證券外,每隻證券的交易幅度不得超過10%,實施特別處理的股票(ST股票)漲跌幅度限制為5%
美股
一、交易代碼
交易代碼則為上市公司英文縮寫,例如:微軟(microsoft)的股票交易代碼為msft。
二、交易單位
交易單位沒有限制,以1股為單位。
三、漲跌幅度
無漲跌幅度限制,原有股價漲跌單位為1/16美元,現今多改為小數點制(最低為1美分)。
四、開戶手續
買賣美國股票只需要開立一個證券戶頭,此證券戶頭同時擁有銀行戶頭的功能,若您將錢存進此戶頭但未購買股票,券商會付給您利息,但要扣10%的稅,如果想免稅可選擇自動轉存短期基金,由券商代為操作獲利。
五、交易手續費
買賣美國股票的手續費,不以「交易金額」的比率計算,而以「交易筆數」為基準,而且因券商的不同而有異。例如:在知名網路券商e*trade開戶交易,每筆交易手續費為14.99~19.99美元,若在擁有中文網站並有中文客戶服務的嘉信理財charles schwab交易,每筆手續費為29.95美元。
此外,還有一種收費模式是以「交易數量」為基礎進行計算的,不同券商的收費標准也有區別。例如知名美國網路券商盈透證券的交易費按照每股0.005美元收取,所以當投資者在一筆交易中買賣1000股時,盈透證券收費0.005×1000=5美元。

B. 2021年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板股票st、*st最新規則 滬市摘帽摘星規定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所述:
上市公司出現財務狀況異常情況或者其他異常情況,導致其股票存在被強制終止上市的風險,或者投資者難以判斷公司前景,投資者權益可能受到損害,存在其他重大風險的,本所對該公司股票實施風險警示。
風險警示分為警示存在強制終止上市風險的風險警示(以下簡稱退市風險警示)和警示存在其他重大風險的其他風險警示。
上市公司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簡稱前冠以「*ST」字樣;上市公司股票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簡稱前冠以「ST」字樣,但本所另有規定的除外。
公司股票同時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和其他風險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簡稱前冠以「*ST」字樣。
(st規定)
上市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一)公司被控股股東(無控股股東的,則為第一大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余額達到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5%以上,或金額超過1000萬元,未能在1個月內完成清償或整改;或公司違反規定決策程序對外提供擔保(擔保對象為上市公司合並報表范圍內子公司的除外),余額達到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5%以上,或金額超過1000萬元,未能在1個月內完成清償或整改;
(二)董事會、股東大會無法正常召開會議並形成有效決議;
(三)一個會計年度內部控制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審計報告,或未按照規定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四)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嚴重影響且預計在3個月內不能恢復正常;
(五)主要銀行賬號被凍結;
(六)連續三個會計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凈利潤孰低者均為負值,且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的審計報告顯示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不確定性;
(七)公司存在嚴重失信,或持續經營能力明顯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等投資者難以判斷公司前景,導致投資者權益可能受到損害的其他情形。
(*st規定)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一)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人民幣1億元,或追溯重述後一個會計年度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人民幣1億元;
(二)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或追溯重述後一個會計年度期末凈資產為負值;
(三)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四)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表明公司已披露的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導致該年度相關財務指標實際已觸及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
(五)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規定)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一)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自前述期限屆滿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後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2個月內仍未改正;
(二)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半年度報告或者經審計的年度報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自前述期限屆滿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後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2個月內仍未披露;
(三)因半數以上董事無法保證公司所披露半年度報告或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內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自前述期限屆滿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後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2個月內仍未改正;
(四)因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要求限期改正但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自前述期限屆滿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後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2個月內仍未改正;
(五)因公司股本總額或股權分布發生變化,導致連續20個交易日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自前述期限屆滿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後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1個月內仍未解決;
(六)公司可能被依法強制解散;
(七)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產清算申請;
(八)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本規則第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具體包括以下情形:
(一)本所失去公司有效信息來源;
(二)公司拒不披露應當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公司嚴重擾亂信息披露秩序,並造成惡劣影響;
(四)本所認為公司存在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重大缺陷的其他情形。

C. 2021年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股票st、*st規則 深市摘帽摘星規定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0 年修訂)》所述:
上市公司出現財務狀況或者其他狀況異常,導致其股票存在終止上市風險,或者投資者難以判斷公司前景,其投資權益可能受到損害的,本所對該公司股票交易實施風險警示。

本規則所稱風險警示分為提示存在終止上市風險的風險警示(以下簡稱退市風險警示)和其他風險警示。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在股票簡稱前冠以「*ST」字樣,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在股票簡稱前冠以「ST」字樣,以區別於其他股票。公司同時存在退市風險警示和其他風險警示情形的,在股票簡稱前冠以「*ST」字樣。
(st規定)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交易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一)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嚴重影響且預計在三個月內不能恢復正常;
(二)公司主要銀行賬號被凍結;
(三)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無法正常召開會議並形成決議;
(四)公司一年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
(五)公司向控股股東或控股股東關聯人提供資金或者違反規定程序對外提供擔保且情形嚴重的;
(六)公司三個會計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凈利潤孰低者均為負值,且一年審計報告顯示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不確定性;
(七)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本規則第 條第(五)項所述「向控股股東或控股股東關聯人提供資金或者違反規定程序對外提供擔保且情形嚴重」,是指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無可行的解決方案或者雖提出解決方案但預計無法在一個月內解決的:
(一)公司向控股股東或控股股東關聯人提供資金的余額在一千萬元以上,或者占公司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 5%以上;
(二)公司違反規定程序對外提供擔保的余額(擔保對象為上市公司合並報表范圍內子公司的除外)在一千萬元以上,或占上市公司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 5%以上。
公司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其向第一大股東或第一大股東關聯人提供資金的,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st規定)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交易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一)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 1 億元,或追溯重述後一個會計年度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 1 億元;
(二)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或追溯重述後一個會計年度期末凈資產為負值;
(三)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四)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表明公司已披露的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導致該年度相關財務指標實際已觸及本條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
(五)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st規定)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交易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一)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披露;
(二)半數以上董事無法保證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真實、准確、完整,且在公司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有半數以上董事無法保證的;
(三)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未在要求期限內改正,且在公司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改正;
(四)因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要求改正但未在要求期限內改正,且在公司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改正;
(五)因公司股本總額或者股權分布發生變化,導致連續二十個交易日不再符合上市條件,在規定期限內仍未解決;
(六)公司可能被依法強制解散;
(七)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破產清算申請;
(八)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本規則第 條第(四)項所述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具體包括以下情形:
(一)公司已經失去信息披露聯系渠道;
(二)公司拒不披露應當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公司嚴重擾亂信息披露秩序,並造成惡劣影響;
(四)本所認為公司存在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重大缺陷的其他情形。

D. 北京交易所股票是幾開頭

您好!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是以4和8開頭。

(4)證券交易所股票最新擴展閱讀

北京證券交易所

1、北京證券交易所簡稱北交所,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所共同構成國內交易所的「四大」。雖然都是交易所,但每個交易所的職責和特點都不一樣。北交所:重點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服務其他優秀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上交所:聚焦國企、央企,聚焦科創板半導體集成電路等行業;深交所:主要服務民營經濟、各領域龍頭民營企業、創業板、新材料、醫療等行業;HKEx:主要服務互聯網科技型企業,包括國際金融、服務業、房地產等行業。

2、北京證券交易所是以現有的新三板精選層為基礎組建,進一步提升服務中小企業的
能力,打造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主陣地。北京證券交易所是因為我們國家要支持中小企業的創新發展,所以設立「北京證券交易所」,該交易所有利於新三板的企業深化,完善資本市場對中小企業的金融體系。現如今,我國新三板專精特新企業共約5000家,在A股上市的企業有300家,在三板掛牌的企業約780家,也就意味著還有4千多家企業沒有得到資本市場的支持,所以設立北京證券交易所是順勢而為。

3、北京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目前已經公布了,北交所交易第一天股票漲跌幅沒有限制,
第二天漲跌幅限制30%,其實行的交易規則依舊是t+1日,當日買入的證券當天不可以賣出,但是北交所另有規定的除外。北交所競價交易單筆申報不可以低於100股,每筆申報以1股為單位逐漸增加,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100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4、北京證券交易所創投概念股有:創業黑馬,中國高科,中關村,中信國安,金融街,
經緯紡機,萬通發展。北京證券交易所券商概念股有:中信建投,中金公司,中國銀河,東興證券,華創陽安。北京證券交易所金融IT概念股有:銅牛信息。

E. 股票證券公司交易怎麼收費

1、印花稅。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賣方單邊收取。
2、證管費。成交金額的0.002%。包含在交易傭金中。
3、證券交易經手費。A股,按成交金額的0.00696%收取;B股,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01%;基金,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975%;權證,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45%。包含在交易傭金中。
4、過戶費。成交金額的0.002%收取。
5、券商交易傭金:最高不超過成交金額的3‰,最低5元起,單筆交易傭金不滿5元按5元收取。在熊市的時候,券商客源不足的情況下,會低至萬分之二。
由於2,3項已經包含在傭金內,所以實際上投資者交的費用主要是印花稅,過戶費和傭金三項內容。
拓展資料
股票交易手續費是進行股票交易時所支付的手續費。委託買賣的手續費分「階段式」和「跟價式」。(1)階段式。根據股票價格和交易股數收取手續費。(2)跟價式。根據股票的交易金額收取手續費,世界上多採用跟價式。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許多國家為避免證券公司間的過度競爭,穩定證券業的經營,採取委託交易手續費最低限額制度。70年代中期以來,在證券市場自由化潮流的沖擊下、美國、英國等一些國家先後放棄這一制度,實現委託交易手續費的自由化,但日本等國仍實行這一制度。
股票交易是指股票投資者之間按照市場價格對已發行上市的股票所進行的買賣,包括場內交易和場外交易。股票公開轉讓的場所首先是證券交易所。中國大陸僅有三家交易所,即上海證券交易所、北京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
一般情況下,券商對大資金量、交易量的客戶會給予降低傭金率的優惠,因此,資金量大、交易頻繁的客戶可自己去和證券部申請。另外,券商還會依客戶是採取電話交易、網上交易等提供不同的傭金率,一般來說,網上交易收取的傭金較低。
另外,部分地方還收委託費。這筆費用主要用於支付通訊等方面的開支,一般按筆計算(由證券公司營業部決定收不收,證券公司多的地方,相互競爭,大多取消這項,比如大城市,證券公司少的地方,營業部可能收你成交一筆收一元或五元,比如小城鎮)
股票發行是指符合條件的發行人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資人出售股份、募集資金的過程。
股份公司發行的股票,在經有關部門批准後,就可以在股票市場(證券交易所)公開掛牌進行上市交易活動。股票要上市交易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並按一定的原則和程序進行操作與運轉。


F. 上交所可以看見股票漲幅限制之外的數據嘛

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每日允許最高漲幅是多少,最低
開市價又稱開盤價,是指某種證券在證券交易所每個交易日開市後的第一筆買賣成交價格。世界上大多數證券交易所都採用成交量最大原則來確定開盤價。如果開市後一段時間內(通常為半小時)某種證券沒有買賣或沒有成交,則取前一日的收盤價作為當日證券的開盤價;如果某證券連續數日未成交,則由證券交易所的場內中介經紀人根據客戶對該證券買賣委託的價格走勢提出指導價,促使成交後作為該證券的開盤價。在無形化交易市場中,如果某種證券連續數日未成交,以前一日的收盤價作為它的開盤價。
收市價又稱收盤價,通常指某種證券在證券交易所每個交易日里的最後一筆買賣成交價格。如果某種證券當日沒有成交,則採用最近一次成交價作為收盤價。初次上市的證券,以其上市前公開銷售的平均價格作為收盤價。如果證券交易所每日開前、後兩市,則會出現前市收盤價和後市收盤價,一般來說,證券交易所後市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在我國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收市價的確定有所不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收市價是以每個交易日最後一分鍾內的所有成交加權平均計算得出的,而上海證券交易所則以最後一筆成交價格作為收盤價。
最高價,指某種證券在每個交易日從開市到收市的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最高價格。如果當日該種證券成交價格沒有發生變化,最高價就是即時價;若當日該種證券停牌,則最高價就是前收市價。如果證券市場實施了漲停板制度或漲幅限制制度,則最高價不得超過前市收盤價×( l十最大允許漲幅比率)。
最低價,指某種證券在每個交易日從開市到收市的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最低價格。如果當日該種證券成交價格沒有發生變化,最低價就是即時價;若當日該種證券停脾,則最低價就是前收市價。如果證券市場實施了跌停板制度或跌幅限制制度,則最低價不得超過前市收盤價×( 1-最大允許跌幅比率)。
在證券報刊上,我們常常可以見到以月或年為時間段的開市價、最高價、最低價和收市價,這些價格都是以交易日的四種價格為基礎統計出來的。如月開市價是指當月第一個交易日的開市價,月收市價是指當月最後一個交易日的收市價,月最高價與月最低價以此類推。此外,在某種證券價格的統計中,經常會用到歷史最高價和歷史最低價,前者是指該種證券上市以來的最高成交價格,後者是指該種證券上市以來的最低成交價格。

上海證券交易所1%的漲跌幅限制是什麼時候出來的
雲鋁股份 (000807

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制度是什麼?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證券市場交易行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證券法》、《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及其他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統稱「交易所」)上市證券的交易,適用本規則。
本規則未作規定的,適用交易所其他有關規定。
第三條證券交易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四條證券交易採用無紙化的電腦集中競價等交易方式。第二章交易市場第一節交易場所
第五條 交易所設置交易場所。交易場所由交易主機、交易大廳、交易席位、報盤系統及相關的通信系統等組成。
第六條 交易主機通過報盤系統接受申報指令,撮合成交,並將交易結果發送給交易所會員。
第七條 申報指令由會員以有形席位報盤或無形席位報盤方式進入交易主機。
有形席位報盤申報指令由會員通過設在交易大廳內的交易席位輸入交易主機;無形席位報盤申報指令由會員經其櫃台系統處理後,通過無形席位報盤系統自動輸送至交易主機。
設置交易大廳的,會員通過其派駐在交易大廳內的交易員進行有形席位報盤。
進入交易大廳的,限於下列人員;
(一)登記注冊的會員交易員;
(二)場內監管人員;
(三)特許入場的人員。第二節 交易會員
第八條 具有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認可的證券經營資格的機構,經交易所審核批准後可成為會員。
第九條 根據證監會批準的業務許可,交易所核定會員的交易業務范圍。
第十條 會員在交易所辦理席位開通手續後,才能進行證券交易。
第十一條 投資者參與證券買賣,應當委託會員進行。會員接受投資者委託並申報後,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交易、交收責任。第三節 交易席位
第十二條 會員應當在交易所開設一個或一個以上的交易席位(以下簡稱「席位」)。
第十三條 席位的交易許可權由交易所規定。
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需要設置專用席位。專用席位持有人應當承擔會員的相關義務。
第十四條 交易所可以限制和調整席位數量。
第十五條 會員應當保證每個席位具備至少一種通信備份手段。
第十六條 經交易所同意,席位可以在會員之間轉讓。未經交易所許可,會員不得將席位以出租或承包等形式交由他人使用。第四節 交易品種
第十七條 下列證券可以在交易所市場掛牌交易;
(一)普通股股票(A股和B股);
(二)基金;
(三)(含企業、公司、可轉換公司、金融及等);
(四)回購;
(五)經證監會批準的其他交易品種。第五節 交易時間
第十八條 交易日為每周一至周五。每個交易日9:15至9:25為集合競價時間,9:30至11:30、13:00至15:00為連續競價時間。
國家法定假日和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交易所市場休市。
交易所認為必要時,經證監會批准,可以變更交易時間。
第十九條 交易時間內因故停市,交易時間不作順延。第六節 交易信息
第二十條 交易所每個交易日發布證券交易即時行情、股價指數等交易信息。
第二十一條 即時行情內容包括:證券代碼、證券簡稱、前收盤價、最新成交價、當日最高價、當日最低價、當日累計成交數量、當日累計成交金額、實時最高三個價位買入申報價和數量、實時最低三個價位賣出申報價和數量等。
第二十二條 即時行情通過通信系統傳輸至各會員,會員必須將其在營業場所予以公布。
第二十三條 根據市場需要,經證監會批准,交易所可以調整即時行情發布的方法和內容。
第二十四條 交易所編制反映市場成交情況的各類日報表、周報表、月報表和年報表,並及時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五條 交易所編制綜合指數、成份指數和分類指數等,以反映股市總體價格或某類證券價格的變動和走勢,隨即時行情發布。
第二十六條 指數採用派許加權綜合價格指數公式計算。計算公式為:
報告期樣本股總市值(流通市值) 報告期指數=——————————————————×基期指數
基期樣本股總市值(流通市值)
第二十七條 根據需要,交易所可以調整指數設置和編制方法。具體辦法由交易所另行規定。
第二十八條 交易所對A股和基金每日漲跌幅比例超過7%(含7%)的前5隻證券,公布其成交金額最大的5家會員營業部或席位的名稱及成交金額;漲幅或跌幅相同的,依次按成交金額和成交量選取證券。
會員應當將前款規定的交易信息在營業場所予以公布。
第二十九條 交易所市場產生的證券交易信息歸交易所所有。未經許可,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和傳播。第三章 證券經紀業務與自營業務第一節 證券經紀業務
第三十條 投資者買賣證券,應當按交易所指定的登記結算機構的規定,以實名方式在會員處開立證券帳戶和資金帳戶,並與會員簽訂證券委託買賣協議。協議一經簽訂,投資者即成為該會員經紀業務的客戶。
第三十一條 證券委託買賣協議應當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內容:
(一)會員與客戶遵守本規則及其他有關業務規則的承諾;
(二)會員已向客戶揭示證券買賣的各類風險,包括不同委託方式的風險;
(三)客戶表明會員已向其說明證券買賣的各類風險;
(四)會員受託業務范圍和許可權;
(五)指定交易或轉託管有關事項;
(六)客戶開戶所需證件及其有效性的確認方式和程序;
(七)委託、交割的方式、時間、內容和要求;
(八)交易結算資金及證券管理的有關事項;
(九)交易費用及其他收費說明;
(十)會員對客戶委託事項的保密責任;
(十一)客戶應當履行的交收責任;
(十二)違約責任及免責條款』
(十三)爭議解決辦法。
第三十二條 會員可通過櫃台委託或電話、自助終端、互聯網等自助委託方式受理並執行客戶的委託買賣指令。
櫃台委託應當填寫委託單。
電話、自助終端、互聯網等自助委託應當按交易所及會員規定的程序操作。
第三十三條 客戶的委託指令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證券帳戶號碼;
(二)證券代碼;
(三)買賣方向;
(四)委託數量;
(五)委託價格;
(六)交易所及會員要求說明的其他內容。
在經紀業務中,會員不得接受全權委託。
第三十四條 會員提供自助委託的,應當與客戶簽訂自助委託協議。
第三十五條 會員應當按有關規定妥善保管委託、申報記錄。
第三十六條 會員可以接受客戶的限價委託或市價委託。
限價委託指客戶要求按其限定的價格買賣證券,會員必須按限價或低於限價買入證券;按限價或高於限價賣出證券。
市價委託指客戶要求會員按市場價格買賣證券。
第三十七條 委託當日有效,會員與客戶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十八條 客戶可以撤銷委託的未成交部分。
第三十九條 被撤銷和失效的委託,會員應當在確認後及時向客戶返還相應的資金或證券。
第四十條 會員接受委託賣出證券必須是客戶證券帳戶上實有的證券,不得為客戶融券交易。
第四十一條 會員接受

G. 2021年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退市新規 深市退市規則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0 年修訂)》所述:
上市公司觸及本章規定的退市風險警示、終止上市情形的,本所依據本章規定程序審議和決定其股票退市風險警示、終止上市事宜。

第二節、交易類強制退市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在本所僅發行 A 股股票的公司,通過本所交易系統連續一百二十個交易日股票累計成交量低於 500 萬股;
(二)在本所僅發行 B 股股票的公司,通過本所交易系統連續一百二十個交易日股票累計成交量低於 100 萬股;
(三)在本所既發行 A 股股票又發行 B 股股票的公司,通過本所交易系統連續一百二十個交易日其 A 股股票累計成交量低於 500 萬股且其 B股股票累計成交量同時低於 100 萬股;
(四)在本所僅發行 A 股股票或者僅發行 B 股股票的公司,通過本所交易系統連續二十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 1 元;
(五)在本所既發行 A 股股票又發行 B 股股票的公司,通過本所交易系統連續二十個交易日的 A 股、B 股每日股票收盤價同時均低於 1 元;
(六)公司連續二十個交易日在本所的股票收盤市值均低於 3 億元;
(七)公司連續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東人數均少於 2000 人;
(八)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節、財務類強制退市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交易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一)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 1 億元,或追溯重述後一個會計年度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 1 億元;
(二)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或追溯重述後一個會計年度期末凈資產為負值;
(三)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四)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表明公司已披露的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導致該年度相關財務指標實際已觸及本條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
(五)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因本規則觸及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首個會計年度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 1 億元,或追溯重述後一個會計年度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 1 億元;
(二)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或追溯重述後一個會計年度期末凈資產為負值;
(三)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過半數董事保證真實、准確、完整的年度報告;
(五)雖符合第 條規定的條件,但未在規定期限內向本所申請撤銷退市風險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 條規定的條件,其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申請未被本所審核同意。
公司因觸及第條第一款第(四)項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出現前款第(四)項至第(六)項情形或者實際觸及退市風險警示指標相應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現前款第(一)項至第(三)項情形的,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第四節、規范類強制退市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交易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一)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披露;
(二)半數以上董事無法保證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真實、准確、完整,且在公司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有半數以上董事無法保證的;
(三)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未在要求期限內改正,且在公司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改正;
(四)因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要求改正但未在要求期限內改正,且在公司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改正;
(五)因公司股本總額或者股權分布發生變化,導致連續二十個交易日不再符合上市條件,在規定期限內仍未解決;
(六)公司可能被依法強制解散;
(七)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破產清算申請;
(八)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本規則第 條第(四)項所述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具體包括以下情形:
(一)公司已經失去信息披露聯系渠道;
(二)公司拒不披露應當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公司嚴重擾亂信息披露秩序,並造成惡劣影響;
(四)本所認為公司存在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重大缺陷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因第條第(一)項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起的兩個月內仍未披露過半數董事保證真實、准確、完整的相關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
(二)因第條第(二)項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起的兩個月內仍有半數以上董事無法保證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真實、准確、完整的;
(三)因第 條第(三)項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起的兩個月內仍未披露經改正的財務會計報告;
(四)因第 條第(四)項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起的兩個月內仍未改正的;
(五)因第 條第(五)項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起的六個月內仍未解決股本總額或股權分布問題的;
(六)因第條第(六)項、第(七)項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公司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被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等強制解散條件成就,或者法院裁定公司破產的;
(七)雖符合第 條和第 條規定的條件,但未在規定期限內向本所申請撤銷退市風險警示;
(八)因不符合第 條和第 條規定的條件,其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申請未被本所審核同意。
第五節、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本規則所稱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包括下列情形:
(一)上市公司存在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嚴重損害證券市場秩序的重大違法行為,其股票應當被終止上市的情形;
(二)公司存在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違法行為,情節惡劣,嚴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嚴重影響上市地位,其股票應當被終止上市的情形。
上市公司涉及本規則第 條第(一)項規定的重大違法行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被中國證監會依據《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一百六十條作出有罪裁判且生效;
(二)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構成重組上市,申請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被中國證監會依據《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一百六十條作出有罪裁判且生效;
(三)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認定的事實,公司披露的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導致公司連續會計年度財務類指標已實際觸及本章第三節規定的終止上市標准;
(四)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認定的事實,公司披露的營業收入連續兩年均存在虛假記載,虛假記載的營業收入金額合計達到 5 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營業收入合計金額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凈利潤連續兩年均存在虛假記載,虛假記載的凈利潤金額合計達到5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凈利潤合計金額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利潤總額連續兩年均存在虛假記載,虛假記載的利潤總額金額合計達到5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利潤總額合計金額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資產負債表連續兩年均存在虛假記載,資產負債表虛假記載金額合計達到 5 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凈資產合計金額的 50%。
(計算前述合計數時,相關財務數據為負值的,先取其絕對值後再合計計算);
(五)本所根據公司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影響等因素認定的其他嚴重損害證券市場秩序的情形。
上市公司涉及本規則第 條第(二)項規定的重大違法行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二)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銷主營業務生產經營許可證,或者存在喪失繼續生產經營法律資格的其他情形;
(三)本所根據公司重大違法行為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嚴重程度,結合公司承擔法律責任類型、對公司生產經營和上市地位的影響程度等情形,認為公司股票應當終止上市的。
第八節、主動終止上市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本所申請主動終止其股票上市
交易:
(一)公司股東大會決議主動撤回其股票在本所上市交易,並決定不再在交易所交易;
(二)公司股東大會決議主動撤回其股票在本所上市交易,並轉而申請在其他交易場所交易或轉讓;
(三)公司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四)公司因新設合並或者吸收合並,不再具有獨立主體資格並被注銷;
(五)公司以終止公司股票上市為目的,向公司所有股東發出回購全部股份或
者部分股份的要約,導致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六)公司股東以終止公司股票上市為目的,向公司所有其他股東發出收購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約,導致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七)公司股東以外的其他收購人以終止公司股票上市為目的,向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約,導致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八)中國證監會或本所認可的其他主動終止上市情形。

H. 北京證券交易所打新股規則

首先,滬深市場新股認購採用市值認購,即投資者需要有相應的股票底部市值參與認購。證券交易所雖然是現金認購,但不需要市值股票。就像很多投資者想認購的北方證券交易所新股一樣,他們必須確定賬戶中有多少相應的現金資產。在本次認購中,網上投資者凍結的資金部分大於實際分配金額的部分將於2021年12月27日返還。

其次,滬深新股發行規則不同。第一手是上海市場新股抽簽抽簽。北交所新股按比例分配。投資者認購的股票越多,分配的概率就越大。北交所新股配售規則是,當網上投資者有效認購總額大於網上發行總額時,每個投資者擬配售的股份數量按網上發行總額與有效認購總額的比例計算。

匯總後不足100股的部分,按照認購數量優先、同等數量優先的原則,依次分配給各投資者100股,直至無剩餘股份。

拓展資料

股票本身沒有價值,但它可以當做商品出賣,並且有一定的價格。股票價格又叫股票行市,它不等於股票票面的金額。股票的票面額代表投資入股的貨幣資本數額,它是固定不變的;而股票價格則是變動的,它經常是大於或小於股票的票面金額。股票的買賣實際上是買賣獲得股息的權利,因此股票價格不是它所代表的實際資本價值的貨幣表現,而是一種資本化的收入。
股票價格一般是由股息和利息率兩個因素決定的。例如,有一張票面額為100元的股票,每年能夠取得10元股息,即10%的股息,而當時的利息率只有5%,那麼,這張股票的價格就是10元÷5%=200元。計算公式是:股票價格=股息/利息率。
可見,股票價格與股息成正比例變化,而和利息率成反比例變化。如果某個股份公司的營業情況好,股息增多或是預期的股息將要增加,這個股份公司的股票價格就會上漲;反之,則會下跌。
認購新股
一、開戶 包括股東賬戶和資金賬戶,根據交易所的規定,投資者在申購前必須先開戶,滬市新股申購的證券賬戶卡必須辦理好指定交易,並在開戶的證券部營業部存入足額的資金用以申購。
二、申購數量的規定 交易所對申購新股的每個賬戶申購數量是有限制的。首先,申報下限上海是1000股,深圳是500股,上海認購必須是1000股或者其整數倍;深圳認購必須是500股或者其整數倍;其次申購有上限,具體在發行公告中有規定,委託時不能低於下限,也不能超過上限,否則被視為無效委託。
三、重復申購的規定 新股申購只能申購一次,並且不能撤單,重復申購除第一次有效外,其他均無效。而且如果投資者誤操作而導致新股重復申購,券商會重復凍結新股申購款,重復申購部分無效而且不能撤單,這樣會造成投資者資金當天不能使用,只有等到當天收盤後,交易所將其作為無效委託處理,資金第二天回到投資者賬戶內,投資者才能使用。
四、新股申購配號的確認 投資者在辦理完新股申購手續後得到的合同號不是配號,第二天交割單上的成交編號也不是配號,只有在新股發行後的第三個交易日(T+3日)辦理交割手續時交割單上的成交編號才是新股配號。投資者要查詢新股配號,可以在T+2日到券商處列印交割單,券商也會在該日將所有投資者的新股配號列印出來張貼在營業部的大廳內,投資者可以進行查對。一部分券商還開通了電話查詢配號的服務,投資者也可通過電話委託在查詢新股配號一欄中進行查詢。
新股配號是按照每1000股配一個號,按時間順序連續配號,號碼不間斷。每個股票賬戶在交割時只列印一個申購配號,同時列印有效申購股數,例如,交割配號為10003502,有效申購股數為5000股,則該賬戶全部申購配號為5個,依次為10003502、10003503、10003504、10003505、10003506。
五、申購新股資金凍結時間 根據新股申購的有關規定,投資者的申購款於T+3日返還其資金賬戶,也就是說,投資者可於申購新股後的第四個交易日使用該筆資金。

I. 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法律分析:為貫徹落實中央深改委審議通過的《完善上市公司退市機制實施方案》,進一步完善市場化、常態化退出機制,凈化資本市場生態,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中國證監會統一部署, 深圳證券交易所修訂了《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以下簡稱原規則)形成《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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