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國內的券商減持,賣出的研報感覺很少,基本上都是增持、買入什麼的為什麼
關於樓主這個問題,以前在第一財經有過相關的報道。因為上市公司的首發、增發、發債券等,都是券商的業務,跟券商自身的利益息息相關,所以券商不敢得罪他們,只能寫一些好的內容,不寫壞的方面,這直接導致了券商研究報告不說實話的結果。也有一些是有些機構在裡面坐莊,為了激發利好和出貨只能寫好的研報,讓散戶去買這個股票。所以券商報告只是看看而已,不要過分相信。
B. 券商為上市公司相關股東辦理大宗交易方式減持業務時,還需特別履行哪些職責
券商應當向提出大宗交易委託的客戶履行相關提醒、告知和督促義務:一是提醒股份減持方,其減持行為必須符合中國證監會及本所有關上市公司股東股份變動的監管要求,並督促其按規定履行相關停止交易、報告及信息披露義務;二是提醒股份受讓方,知曉並遵守《實施細則》有關受讓方轉讓限制的相關規定。
C. 券商如何為其客戶辦理以大宗交易人工受理方式減持股份業務
《業務指南》對會員為其客戶辦理以大宗交易人工受理方式減持股份,作出了詳細規定。與辦理現有大宗交易業務相同,會員需對客戶提交的大宗交易委託,按照相關規定就客戶身份信息、交易賬戶、交易價格、交易股數、交易金額、減持股份數量等進行合規性檢查,確保客戶身份信息與交易賬戶准確有效,確保大宗交易申報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有關大宗交易等相關規定,確保減持股份數量符合《若干規定》、《實施細則》有關減持比例限制的規定。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由於是人工受理,會員應當實時對投資者通過大宗交易申報的股份數量或資金金額予以相應處理,確保人工申報數據及時納入交易管理系統,嚴防清算交收違約風險。
具體辦理流程方面,一是交易雙方所涉會員應當就同一筆交易,完整准確了解買賣雙方資料、申報指令要素、減持股東類別和股份來源等信息,分別填寫《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監高股份減持大宗交易人工受理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並加蓋會員單位、分支機構或相關業務部門公章;二是交易雙方所涉會員必須於交易日下午13:00前,以傳真方式提交《申請表》至本所市場監察部,並電話予以確認;三是本所依據相關規定,對符合要求的申請予以處理,大宗交易具體成交結果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當日確認並發送的清算交收數據為准,本所不再發送成交回報信息;對不符合要求的申請,本所將不予受理,並電話告知會員業務聯絡人。
D. 上市公司股票減持規定
大股東減持採取集中競價交易的,在連續任意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大股東減持採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連續任意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大股東減持採取協議轉讓方式的,單個受讓方的受讓比例不得低於公司股份總數的5%,轉讓價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規定執行,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交易所業務規則另有規定的除外。
要注意的是持有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東,24個月後解禁,也就是24個月才能進行減持,持有5%以下的非流通股,12個月後解禁,也就是12個月才能進行減持。
【拓展資料】
流通股:
流通股是指上市公司股份中,可以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數量。其概念,是相對於證券市場而言的。在可流通的股票中,按市場屬性的不同可分為A股、B股、法人股和境外上市股。與流通股對應的,還有非流通股,非流通股股票主要是指暫時不能上市流通的國家股和法人股。
國家股:
國家股是指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投資的部門以國有財產向公司投資而形成的股份。國有法人股是指國有企業法人、國有事業、社會團體法人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財產向獨立於自己的公司投資而形成的股份。兩者的股份均為國有股,均需接受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監管,但由於具體的投資主體不同,因而在股權管理上也有所區別。國家為了加強對公司國有股股權的監管,先後制定了《股份制試點企業國有股權管理實施意見》、《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權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規范性文件。
法人股:
[fǎ rén gǔ]法人股是指企業法人或具有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資產,向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權部分投資所形成的股份。如果該法人是國有企業、事業及其他單位,那麼該法人股為國有法人股;如果是非國有法人資產投資於上市公司形成的股份則為社會法人股。
E. 股票減持是什麼意思
1.股票減持指的是持股人銷賣掉個人持股份額內的一部分股票,但這不一定會導致股票價格下跌。
2.股票減持為高位套現或者低位減持時,這對股票是一種離場或者待觀察信號。
3.股東大量減持股票的時候,有可能帶來利空的風險。
4.多個股東進行股票減持的時候,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大幅波動,存有一定的投資風險。
以上為股票減持的含義以及其對股票下跌的影響,通常來說,股票持有人為了在股票交易中獲得利潤,會提升股票價格之後再進行出貨銷售,當然,也存在部分交易者在有人接盤的情況下,會把股票以特定價格拋售,以此獲得總體計算收益。
拓展資料:
大股東減持股份的方式分為:集中競價交易減持、大宗交易減持、協議轉讓減持。
在股票市場中,集中競價交易減持是大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的股票轉讓。
而大宗交易減持是大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統交易進行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不低於30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人民幣200萬元的股票轉讓。
而協議轉讓減持是股東通過與投資者達成一致意見後在中國登記結算機構辦理過戶交割進行股票轉讓。
根據《減持規定》來看,上市公司大股東在三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一。
而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並導致股份出讓方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東身份的,股份出讓方、受讓方應當在減持後六個月內在繼續按照規定進行減持。
並且,上市公司大股東計劃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當在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預先披露減持計劃。上市公司大股東減持計劃的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擬減持股份的數量、來源、減持時間、方式、價格區間、減持原因。
F. 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股票,是指在整個二級市場交易時間段(9:30-15:00)賣
你好,集中競價減持是指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在集合競價期間賣出手中的股票行為,對上市公司的股票會產生一定的影響。股票的集合競價時間是:9.15-9.30;深市集合競價時間是:9.15-930;下午收盤前3分鍾。
如果大股東不看好公司的發展,通過集中減持進行套現,則可能會引起投資者投資信心喪失,拋出手中的股票,導致股價下跌;如果減持給員工進行股票激勵,提高員工的生產積極性以及生產效率,或者投入產業創新,發展主營業務,則可能會引起股價上漲。
同時,根據相關規定,大股東通過集中競價減持,在3個月內所減持的股份總數不得超過上市公司總股份的1%;在年底上市公司通過集中競價減持,則投資者可以預期年末分紅不理想,沒有送轉股的可能性。
除了集中競價減持,還有連續競價減持以及大宗交易減持。
風險揭示:本信息部分根據網路整理,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G. 證券公司能幫上市公司做那些常規業務
1、財務顧問、發行股票、企業戰略投資引進、避稅減持等。
2、融資類:股票質押式回購、公司債券、定向增發,等;
3、並購類:尋找並購標的,發行並購產業基金;
4、理財類:上市公司現金流理財投顧對接;
5、資產證券化:不良資產出表、現金流資產ABS、應收賬款回購、等。
(7)證券公司做股票減持業務擴展閱讀:
證券公司分類:
從證券經營公司的功能分,可分為:
1、證券經紀商
即證券經紀公司。代理買賣證券的證券機構,接受投資人委託、代為買賣證券,並收取一定手續費即傭金,如東吳證券蘇州營業部,江海證券經紀公司。
2、證券自營商
即綜合型證券公司,除了證券經紀公司的許可權外,還可以自行買賣證券的證券機構,它們資金雄厚,可直接進入交易所為自己買賣股票。如國泰君安證券。
3、證券承銷商
以包銷或代銷形式幫助發行人發售證券的機構。實際上,許多證券公司是兼營這3種業務的。按照各國現行的做法,證券交易所的會員公司均可在交易市場進行自營買賣,但專門以自營買賣為主的證券公司為數極少。
另外,一些經過認證的創新型證券公司,還具有創設權證的許可權,如中信證券。證券登記公司是證券集中登記過戶的服務機構。它是證券交易不可缺少的部分,並兼有行政管理性質。它須經主管機關審核批准方可設立。
H. 證券法中對減持行為做出了怎樣的限制性規定
證券法》第38條規定:依法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法律對其轉讓期限有限制性規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內不得買賣。
■《證券法》第86條第二款規定: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後,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百分之五,應當依照前款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後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證券法》第193條第二款規定,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報送有關報告,或者報送的報告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三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證券法》第204條規定:違反法律規定,在限制轉讓期限內買賣證券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買賣證券等值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