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德國有股市嗎
有。
德國股票市場是股票發行和買賣的交易場所。德國的股票主要有普通股和優先股兩種。優先股分為有表決權和無表決權兩種。在德國一個公司發行的無表決權優先股的總面值不能超過其他種類股票的總面值之和。德國股票大多是無記名股票,只有保險公司的股票採取記名形式。德國所有昅票都必須載明面值,面值通常為50德國馬克,但也有面值為100德國馬克的股票。股票的買賣交易主要是在法蘭克福證券交易所進行的。
❷ 德國法蘭克福指數總共多少只股票
德國法蘭克福指數總共30隻股票。
DAX指數(又稱Xetra DAX,一般也稱之為法蘭克福DAX指數),是由德意志交易所集團(Deutsche Börse Group)推出的一個藍籌股指數。該指數中包含有30家主要的德國公司。
DAX指數是全歐洲與英國倫敦金融時報指數齊名的重要證券指數,也是世界證券市場中的重要指數之一。
DAX指數於1987年推出,以取代當時的Börsen-Zeitung指數和法蘭克福匯報指數(Frankfurter Allgemeinen Zeitung Aktienindex)。1988年7月1日起開始正式交易,基準點為1000點。指數以"整體回報法"進行計算,即在考慮公司股價的同時,考慮預期的股息回報。
DAX 指數是德國最受重視的股價指數,但該指數僅由30種藍籌股組成,被認為范圍過窄而不適合作為股市整體表現的指標。DAX30與美國標准普爾500、法國CAC-40股指及英國倫敦金融時報100股價指數一樣是以市值加權的股價平均指數,而不是簡單平均的股價平均指數。
但與其他指數不同的是,DAX30指數試圖反映德國股市的總收益情況,而其他指數則只反映市場價格的變化。DAX30指數考慮到股息收入,名義上將所有股息收入(按成分股的比重)再投資在股票上。如此,即便德國股票價格沒有變動,DAX30指數仍可能因股息收入而上漲。DAX30指數的期貨和期權合約在歐洲期貨期權交易所(EUREX)掛牌買賣。
❸ 在德國上市的股票怎樣查
首先,並沒有中林公司,或者0000817005這樣一隻股票。
英為財情擁有全球上市公司股票行情,你搜索中林公司或0000817005,會發現並沒有結果,說明不存在這樣的股票。
德國上市的每一隻股票,在英為財情都可以查到,
見:德國股市
點開每隻股票,可以查看其行情走勢,公司資料,技術分析等。
❹ 上海拜耳股票代碼是什麼
拜耳是在德國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碼為BAYGn。
拜耳公司,總部位於德國的勒沃庫森,在六大洲的200個地點建有750家生產廠;擁有120,000名員工及350家分支機構,幾乎遍布世界各國。高分子、醫葯保健、化工以及農業是公司的四大支柱產業。公司的產品種類超過10000種。該公司生產過阿司匹林、海洛因等產品。
2018年6月7日,拜耳公司宣布完成對美國生物技術公司孟山都的收購,孟山都股東獲得每股128美元的補償。
2018年12月,世界品牌實驗室編制的《2018世界品牌500強》揭曉,拜耳排名第294。
❺ 請問下在法蘭克福證交所上市的中國股票有哪些
新光亞洲、山東工友機械、Asia4Sale.com 、亞洲竹業 、豐泉環保、中德垃圾技術公司等等
法蘭克福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業務全部由德國政府商會管理。上市可供交易超過80萬種德國和其它國家的多種金融產品,其中包括來自130多個國家的超過11,000家公司的股票、逾1千種交易所交易基金(ETF)、交易所交易商品(ETC)及交易所交易債券(ETN);2萬3千種固定收益證券,如債券、抵押債券和無擔保債券;大約3,000種投資基金和超過70萬種的結構性產品,例如憑證和認股權證。
根據德國證券交易法,在證券交易所中從事證券交易的銀行、證券公司和經紀個人必須遵守下列規定:從事證券交易的企業,如銀行證券部和證券公司必須經國家批准,才有資格代替客戶從事證券買賣。上述證券經營機構應有足夠的金融資產作為保證基金,以應付突發事件的發生。經營機構的全部證券買賣業務都需在證券交易所辦理公證、擔保等法律手續。對於從事證券經紀業務的個人必須經過專門業務訓練,應具備足夠的經營資產,按政府商會的統一規定從事證券買賣業務。
❻ 德國有幾個證券交易市場
一個,在美茵河畔法蘭克福(Frankfurt am Maine),指數的名字叫DAX,據說只有30隻股票。。。
❼ 證券主要有哪些種類
1、貨幣證券,可以用來代替貨幣使用的有價證券則商業信用工具,主要用於企業之間的商品交易、勞務報酬的支付和債權債務的清算等,常見的有期票、匯票、本票、支票等。
2、資本證券,它是指把資本投入企業或把資本供給企業或國家的一種書面證明文件,資本證券主要包括股權證券(所有權證券)和債權證券,如各種股票和各種債券等。
3、貨物證券(商品證券)是指對貨物有提取權的證明,它證明證券持有人可以憑證券提取該證券上所列明的貨物,常見的有棧單、運貨證書、提貨單等。
(7)法蘭克福證券交易所股票類型擴展閱讀:
證券交易特點
1、證券交易是特殊的證券轉讓
是指證券持有人依轉讓意思及法定程序,將證券所有權轉移給其他投資者的行為,其基本形式是證券買賣。在廣義上,證券轉讓還包括依照特定法律事實將全部或部分證券權利移轉給其他人的行為或者設定證券質押行為等。
所謂依照特定法律事實發生的轉移,包括因贈與、繼承和持有人合並等發生的證券權利轉移;所謂設定質押,為依照擔保法規定,以證券作為債務擔保的行為。根據《證券法》第30條,證券交易主要指證券買賣,即依照轉讓證券權利意思而發生的轉讓行為。
2、證券交易是反映證券流通性的基本形式
流通性是確保證券作為基本融資工具的基礎。證券發行完畢後,證券即成為投資者的投資對象和投資工具,賦予證券以流通性和變現能力,可使得證券投資者便利地進入或者退出證券市場。
不同證券的流通性存有差異,股份公司依法發行和上市的股票,除社會公眾股股票可依照證券交易所規定的交易規則自由轉讓外,公司發起人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所持股份在法定期限內不得轉讓,國家股和法人股的流通性受到影響。
3、證券轉讓須藉助證券交易場所完成
證券交易場所是依法設立、進行證券交易的場所,包括進行集中交易的證券交易所以及依照協議完成交易的無形交易場所。前者如國際上著名的紐約證券交易所、倫敦證券交易所和法蘭克福證券交易所,我國上海證券交易所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也屬於集中交易場所。
後者如美國全美證券商自動報價系統(NASTAQ)以及各國的店頭交易場所,我國場外交易場所主要包括原有的STAQ和NET兩個交易系統。
4、證券交易須遵守相應交易規則
為確保證券交易的安全與快捷,維護資本市場的穩定與發展,我國頒布和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證券法》是調整證券交易的特別法,《公司法》對股份及公司債券轉讓也規定有原則性規則,《合同法》作為調整交易關系的一般法律規范,同樣適用於對證券交易關系的調整。
其他法律、法規如《民法通則》、《銀行法》、《保險法》和《刑法》也直接或間接地調整著證券交易關系。證券交易所頒布的自律性規范,也具有法律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