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第五章 交易信息
5.1.1 本所每個交易日發布證券交易即時行情、證券指數、證券交易公開信息等交易信息。
5.1.2 本所及時編制反映市場成交情況的各類日報表、周報表、月報表和年報表,並通過本所網站或其他媒體予以公布。
5.1.3 本所交易信息歸本所所有。未經許可,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使用和傳播。
經本所許可使用交易信息的機構和個人,未經同意,不得將交易信息提供給其他機構和個人使用或予以傳播。
證券交易信息的管理辦法,由本所另行制定。 5.2.1 開盤、收盤集合競價期間,即時行情內容包括:證券代碼、證券簡稱、集合競價參考價、匹配量和未匹配量等。
5.2.2 連續競價期間,即時行情內容包括:證券代碼、證券簡稱、前收盤價、最近成交價、當日最高價、當日最低價、當日累計成交數量、當日累計成交金額、實時最高五個價位買入申報價和數量、實時最低五個價位賣出申報價和數量等。
5.2.3 即時行情顯示的前收盤價為該證券上一交易日的收盤價,但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股票、上市債券上市首日,其即時行情顯示的前收盤價為其發行價;
(二)恢復上市股票上市首日,其即時行情顯示的前收盤價為其暫停上市前最後交易日的收盤價或恢復上市前最近一次增發價;
(三)基金上市首日,其即時行情顯示的前收盤價為其前一交易日基金份額凈值(四捨五入至0.001元),本所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證券除權(息)日,其即時行情顯示的前收盤價為該證券除權(息)參考價;
(五)本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5.2.4 即時行情通過本所許可的通信系統傳輸,會員應在本所許可的范圍內使用。
5.2.5 本所可以根據市場需要,調整即時行情發布的方式和內容。 5.3.1 本所編制綜合指數、成份指數、分類指數等證券指數,以反映證券交易總體價格或某類證券價格的變動和走勢,隨即時行情發布。
5.3.2 證券指數的設置和編制方法,由本所另行制定。 5.4.1 有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封閉式基金競價交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分別公布相關證券當日買入、賣出金額最大五家會員證券營業部或交易單元的名稱及其各自的買入、賣出金額:
(一)當日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達到±7%的各前五隻證券;
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的計算公式為:
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單只證券漲跌幅-對應分類指數漲跌幅
證券價格達到漲跌幅限制的,取對應的漲跌幅限制比例進行計算。
(二)當日價格振幅達到15%的前五隻證券;
價格振幅的計算公式為:
價格振幅=(當日最高價-當日最低價)/當日最低價×100%
(三)當日換手率達到20%的前五隻證券;
換手率的計算公式為:
換手率=成交股數/無限售條件股份總數×100%
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價格振幅或換手率相同的,依次按成交金額和成交量選取。
主板A股股票、中小企業板股票、創業板股票、B股股票、封閉式基金的對應分類指數分別是本所編制的深證A股指數、中小板綜合指數、創業板綜合指數、深證B股指數和深證基金指數。
5.4.2 第3.3.17條規定的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本所公布其當日買入、賣出金額最大的五家會員證券營業部或交易單元的名稱及其各自的買入、賣出金額。
5.4.3 股票、封閉式基金競價交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異常波動,本所分別公布其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累計買入、賣出金額最大五家會員證券營業部或交易單元的名稱及其各自累計買入、賣出金額:
(一)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的;
(二)ST和*ST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2%的;
(三)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均換手率與前五個交易日的日均換手率的比值達到30 倍,且該證券連續三個交易日內的累計換手率達到20%的;
(四)證監會或本所認為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異常波動指標自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發布異常波動公告或復牌之日起重新計算。
第3.3.17條規定的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不納入異常波動指標的計算。
5.4.4 證券交易公開信息涉及機構專用交易單元的,公布名稱為「機構專用」。
⑵ 上交所可以看見股票漲幅限制之外的數據嘛
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每日允許最高漲幅是多少,最低
開市價又稱開盤價,是指某種證券在證券交易所每個交易日開市後的第一筆買賣成交價格。世界上大多數證券交易所都採用成交量最大原則來確定開盤價。如果開市後一段時間內(通常為半小時)某種證券沒有買賣或沒有成交,則取前一日的收盤價作為當日證券的開盤價;如果某證券連續數日未成交,則由證券交易所的場內中介經紀人根據客戶對該證券買賣委託的價格走勢提出指導價,促使成交後作為該證券的開盤價。在無形化交易市場中,如果某種證券連續數日未成交,以前一日的收盤價作為它的開盤價。
收市價又稱收盤價,通常指某種證券在證券交易所每個交易日里的最後一筆買賣成交價格。如果某種證券當日沒有成交,則採用最近一次成交價作為收盤價。初次上市的證券,以其上市前公開銷售的平均價格作為收盤價。如果證券交易所每日開前、後兩市,則會出現前市收盤價和後市收盤價,一般來說,證券交易所後市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在我國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收市價的確定有所不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收市價是以每個交易日最後一分鍾內的所有成交加權平均計算得出的,而上海證券交易所則以最後一筆成交價格作為收盤價。
最高價,指某種證券在每個交易日從開市到收市的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最高價格。如果當日該種證券成交價格沒有發生變化,最高價就是即時價;若當日該種證券停牌,則最高價就是前收市價。如果證券市場實施了漲停板制度或漲幅限制制度,則最高價不得超過前市收盤價×( l十最大允許漲幅比率)。
最低價,指某種證券在每個交易日從開市到收市的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最低價格。如果當日該種證券成交價格沒有發生變化,最低價就是即時價;若當日該種證券停脾,則最低價就是前收市價。如果證券市場實施了跌停板制度或跌幅限制制度,則最低價不得超過前市收盤價×( 1-最大允許跌幅比率)。
在證券報刊上,我們常常可以見到以月或年為時間段的開市價、最高價、最低價和收市價,這些價格都是以交易日的四種價格為基礎統計出來的。如月開市價是指當月第一個交易日的開市價,月收市價是指當月最後一個交易日的收市價,月最高價與月最低價以此類推。此外,在某種證券價格的統計中,經常會用到歷史最高價和歷史最低價,前者是指該種證券上市以來的最高成交價格,後者是指該種證券上市以來的最低成交價格。
上海證券交易所1%的漲跌幅限制是什麼時候出來的
雲鋁股份 (000807
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制度是什麼?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證券市場交易行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證券法》、《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及其他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統稱「交易所」)上市證券的交易,適用本規則。
本規則未作規定的,適用交易所其他有關規定。
第三條證券交易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四條證券交易採用無紙化的電腦集中競價等交易方式。第二章交易市場第一節交易場所
第五條 交易所設置交易場所。交易場所由交易主機、交易大廳、交易席位、報盤系統及相關的通信系統等組成。
第六條 交易主機通過報盤系統接受申報指令,撮合成交,並將交易結果發送給交易所會員。
第七條 申報指令由會員以有形席位報盤或無形席位報盤方式進入交易主機。
有形席位報盤申報指令由會員通過設在交易大廳內的交易席位輸入交易主機;無形席位報盤申報指令由會員經其櫃台系統處理後,通過無形席位報盤系統自動輸送至交易主機。
設置交易大廳的,會員通過其派駐在交易大廳內的交易員進行有形席位報盤。
進入交易大廳的,限於下列人員;
(一)登記注冊的會員交易員;
(二)場內監管人員;
(三)特許入場的人員。第二節 交易會員
第八條 具有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認可的證券經營資格的機構,經交易所審核批准後可成為會員。
第九條 根據證監會批準的業務許可,交易所核定會員的交易業務范圍。
第十條 會員在交易所辦理席位開通手續後,才能進行證券交易。
第十一條 投資者參與證券買賣,應當委託會員進行。會員接受投資者委託並申報後,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交易、交收責任。第三節 交易席位
第十二條 會員應當在交易所開設一個或一個以上的交易席位(以下簡稱「席位」)。
第十三條 席位的交易許可權由交易所規定。
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需要設置專用席位。專用席位持有人應當承擔會員的相關義務。
第十四條 交易所可以限制和調整席位數量。
第十五條 會員應當保證每個席位具備至少一種通信備份手段。
第十六條 經交易所同意,席位可以在會員之間轉讓。未經交易所許可,會員不得將席位以出租或承包等形式交由他人使用。第四節 交易品種
第十七條 下列證券可以在交易所市場掛牌交易;
(一)普通股股票(A股和B股);
(二)基金;
(三)(含企業、公司、可轉換公司、金融及等);
(四)回購;
(五)經證監會批準的其他交易品種。第五節 交易時間
第十八條 交易日為每周一至周五。每個交易日9:15至9:25為集合競價時間,9:30至11:30、13:00至15:00為連續競價時間。
國家法定假日和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交易所市場休市。
交易所認為必要時,經證監會批准,可以變更交易時間。
第十九條 交易時間內因故停市,交易時間不作順延。第六節 交易信息
第二十條 交易所每個交易日發布證券交易即時行情、股價指數等交易信息。
第二十一條 即時行情內容包括:證券代碼、證券簡稱、前收盤價、最新成交價、當日最高價、當日最低價、當日累計成交數量、當日累計成交金額、實時最高三個價位買入申報價和數量、實時最低三個價位賣出申報價和數量等。
第二十二條 即時行情通過通信系統傳輸至各會員,會員必須將其在營業場所予以公布。
第二十三條 根據市場需要,經證監會批准,交易所可以調整即時行情發布的方法和內容。
第二十四條 交易所編制反映市場成交情況的各類日報表、周報表、月報表和年報表,並及時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五條 交易所編制綜合指數、成份指數和分類指數等,以反映股市總體價格或某類證券價格的變動和走勢,隨即時行情發布。
第二十六條 指數採用派許加權綜合價格指數公式計算。計算公式為:
報告期樣本股總市值(流通市值) 報告期指數=——————————————————×基期指數
基期樣本股總市值(流通市值)
第二十七條 根據需要,交易所可以調整指數設置和編制方法。具體辦法由交易所另行規定。
第二十八條 交易所對A股和基金每日漲跌幅比例超過7%(含7%)的前5隻證券,公布其成交金額最大的5家會員營業部或席位的名稱及成交金額;漲幅或跌幅相同的,依次按成交金額和成交量選取證券。
會員應當將前款規定的交易信息在營業場所予以公布。
第二十九條 交易所市場產生的證券交易信息歸交易所所有。未經許可,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和傳播。第三章 證券經紀業務與自營業務第一節 證券經紀業務
第三十條 投資者買賣證券,應當按交易所指定的登記結算機構的規定,以實名方式在會員處開立證券帳戶和資金帳戶,並與會員簽訂證券委託買賣協議。協議一經簽訂,投資者即成為該會員經紀業務的客戶。
第三十一條 證券委託買賣協議應當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內容:
(一)會員與客戶遵守本規則及其他有關業務規則的承諾;
(二)會員已向客戶揭示證券買賣的各類風險,包括不同委託方式的風險;
(三)客戶表明會員已向其說明證券買賣的各類風險;
(四)會員受託業務范圍和許可權;
(五)指定交易或轉託管有關事項;
(六)客戶開戶所需證件及其有效性的確認方式和程序;
(七)委託、交割的方式、時間、內容和要求;
(八)交易結算資金及證券管理的有關事項;
(九)交易費用及其他收費說明;
(十)會員對客戶委託事項的保密責任;
(十一)客戶應當履行的交收責任;
(十二)違約責任及免責條款』
(十三)爭議解決辦法。
第三十二條 會員可通過櫃台委託或電話、自助終端、互聯網等自助委託方式受理並執行客戶的委託買賣指令。
櫃台委託應當填寫委託單。
電話、自助終端、互聯網等自助委託應當按交易所及會員規定的程序操作。
第三十三條 客戶的委託指令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證券帳戶號碼;
(二)證券代碼;
(三)買賣方向;
(四)委託數量;
(五)委託價格;
(六)交易所及會員要求說明的其他內容。
在經紀業務中,會員不得接受全權委託。
第三十四條 會員提供自助委託的,應當與客戶簽訂自助委託協議。
第三十五條 會員應當按有關規定妥善保管委託、申報記錄。
第三十六條 會員可以接受客戶的限價委託或市價委託。
限價委託指客戶要求按其限定的價格買賣證券,會員必須按限價或低於限價買入證券;按限價或高於限價賣出證券。
市價委託指客戶要求會員按市場價格買賣證券。
第三十七條 委託當日有效,會員與客戶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十八條 客戶可以撤銷委託的未成交部分。
第三十九條 被撤銷和失效的委託,會員應當在確認後及時向客戶返還相應的資金或證券。
第四十條 會員接受委託賣出證券必須是客戶證券帳戶上實有的證券,不得為客戶融券交易。
第四十一條 會員接受
⑶ 深圳證券交易所包含哪些板塊
滬市包括主板和科創板兩個板塊,深市包括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三個板塊。
拓展資料
一、1、深圳證券交易所(Shenzhen Stock Exchange,縮寫SZSE,中文簡稱「深交所」)成立於1990年12月1日,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是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督管理。深交所履行市場組織、市場監管和市場服務等職責。
2、截至2021年8月31日,深交所共有上市公司2492家,總市值約37萬億元;掛牌債券(含資產支持證券)9067隻,掛牌面值2.8萬億元;掛牌基金502隻,資產規模2844億元;滬深300ETF期權累計成交1.3億張,成交面值6.3萬億元。2020年,深市股票成交金額122.8萬億元,股票融資額5638億元,固收產品融資額1.9萬億元。據世界證券交易所聯合會(WFE)2020年12月31日統計,深市成交金額、融資金額、股票市價總值分別位列世界第三、第四和第七位。
二、我國經濟發展具有多樣性特點,勞動密集型、資本密集型和技術密集型產業優勢並存,但都面臨著由「粗放」到「集約」轉型,由產業鏈低端向高端躍升的壓力。服務於我國經濟現有格局,深交所初步建立主板、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差異化發展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依託實體經濟現實需求,固定收益等產品創新也在取得突破。證券交易所是市場的組織者和監管者,對市場運行進行一線監管是交易所的核心職責。交易規則、上市規則和會員管理規則三大規則,共同構成了交易所一線監管的基石。
⑷ 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⑸ 股票五檔成交明細解讀
1、股票五檔明細在股票行情軟體上分別顯示買賣各五個價格,包含買前五檔和賣前5檔,代表了買賣前5個報價和委託量。可以分為:買1、買2、買3、買4、買5;以及賣1、賣2、賣3、賣4、賣5。
2、所以我們可以同一時間看到5個買盤價格和5個賣盤價格。其中未成交的最低買價就是買一,而未成交的最高賣價就是賣一,其餘類推。
3、舉例來說明:某一隻股票的最新報價是:賣二15.03元、賣一15.02元、買一15.01元、買二15.00元. 那麼如果你想要買入股票的話,只要報價高於賣一,那麼就可以即時成交,成交價就是15.02元。而如果你的報價是15.00元,那麼你就得跟其他報價15.00元買入的投資者一起排隊等候。直到價格跌至15.00元,你才有機會成交。
1、我國股票不可以當天買當天賣,港股美股可以當天買當天賣。A股目前實行的是T+1的交易規則,當日買入股票當日不能賣出,但是允許當日賣出可以當日買回。我國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對股票和基金交易實行「T+1」的交易方式,「T」指交易登記日,「T+1」指登記日的次日。也就是說投資者當天買入的股票或基金不能在當天賣出,需待第二天進行交割過戶後方可賣出;投資者當天賣出的股票或基金,其資金需等到第二天才能提出。
2、T+1本質上是證券交易交收方式,使用的對象有A股、基金、債券、回購交易。指達成交易後,相應的證券交割與資金交收在成交日的下一個營業日(T+1日)完成。我國的T+1制度起始於1995年1月1日,主要是為了保證股票市場的穩定,防止過度投機,即當日買進的股票,必須要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而港股美股則採用的是T+0交易的。
3、中國的股票開盤時間是周一到周五,早上從9:30--11:30,下午是:13:00--15:00,中國所有地方都一樣,以北京時間為准。 每天早晨從9:15分到9:25分是集合競價時間。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在結束時間統一交易,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 集合競價規則參看集合競價條目。匹配原則是買方價高優先,賣方價低優先,同樣價格則先參與競價的優先,但整個交易過程不是分布進行匹配,而是是競價結束集中匹配完成。集合競價時間為9:15-9:25,可以掛單,9:25之後就不能掛單了。要等到9:30才能自由交易。
⑹ 2021年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退市新規 深市退市規則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0 年修訂)》所述: